依据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潜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拟就潜江市“城乡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特许经营项目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QJHK-2016-178
二、采购项目名称:潜江市“城乡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特许经营项目咨询服务机构采购。
三、采购内容:特许经营咨询服务。
四、采购预算:180万元。
五、供应商条件:
1、咨询服务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具备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咨询机构;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员工(以社保证明为准),项目负责人必须为高级工程师、且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并且熟悉特许经营政策内容,有类似项目的运作经验和能力;项目团队中至少同时配备一名注册造价师、一名注册会计师、一名专职律师和一名资产评估师;
5、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今)承揽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咨询服务项目(PPP、BOT、TOT等其它模式,其中不少于1个项目的服务标的额度不小于2亿元,报名需提供类似项目咨询服务合同);
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若为外地企业须提供在鄂服务的相关措施[在鄂设有办事机构、地址(须提供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行政、技术人员、设备等相关证明材料];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招标文件获得:
即日起至 2016 年8月12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到潜江市华康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潜江市章华南路99号建委12楼)领取招标文件。
七、投标报名须提交材料:
1、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投标人具备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咨询机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资格证明原件、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提供特许经营项目咨询服务(PPP、BOT、TOT等其他模式)证明材料;
6、若为外地企业须提供在鄂服务的相关措施[在鄂设有办事机构、地址(须提供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行政、技术人员、设备等相关证明材料];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 年 8 月 26 日9:30时
九、开标地点及时间:
联 系 人:肖丽
电 话:13085141008
传真号:0728-6955196
联系地址:潜江市章华南路99号建委12楼
邮编:433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