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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二年滦平县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2-5-14 10:26:2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一、总体思路:
    2012年,全县环保工作要以市、县党代会、人代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我县环境质量为宗旨,以完善、改进污水处理设施,巩固大气污染治理成果为重点,严格环境准入,强化执法监管,加强能力建设,推动公众参与,突出抓好污染物总量减排工程建设,加大水、空气等污染治理力度,加强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着力消除污染隐患,以此全力推进环境保护与县域经济发展的快速融合,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工作目标:
   (一)完成市下达给我县的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氮氧化物削减指标任务和重点减排工程;
   (二)县城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达到全年天数的85%以上;
   (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主要地表水断面水质达到水质功能区划要求。
三、重点工作:
   (一)扎实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
 1、强化对已投运重点减排工程的监管。根据市政府“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责任书要求,突出抓好城镇污水处理厂、县城集中供热、垃圾处理厂及医疗废物储运中心的运营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稳定运行;督促垃圾填埋场及渗滤液处理系统通过环保验收。
    2、加强对年度减排治理工程的督导。按照2012年减排工程和指标任务,大力开展农业污染源减排。重点完成滦平县海盛达养殖有限公司、滦平县俊学肉牛养殖有限公司、滦平忠业种猪养殖有限责任公司三家养殖企业的污染治理。对其余规模化畜禽养殖业及养殖小区也要按照要求进行污染治理。
    3、强化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管理。对新建扩建项目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和减量的置换,建立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制度,落实企业污染减排“一票否决”制度。
   (二)强化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
 1、强化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的联动。按照省、市关于严格执行区域、流域开发中未开展规划环评的不予受理单个项目、凡环保基础设施未落实的园区,不再审批除基础设施和污染治理以外项目的规定,积极做好各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编制及报批工作。加快推进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养殖园区等重点领域的规划环评,统筹产业布局、结构和规模,从源头上解决畜禽养殖等行业因布局不合理带来的环境风险。
    2、加强建设项目源头管理。加强对我县辖区内建设项目的宏观调控能力,避免重复建设,依据我县实际,在建设项目审批管理过程中,做到“一审、六不”:一审即对建设单位编制的项目建议书进行认真审查,审查其是否完善、是否有完备的环境保护篇章。“六不”即凡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不批;项目选址不当、严重影响周围群众生产生活的不批;超过本县辖区污染总量控制指标且污染严重的项目不批;布局不合理的不批;不属于清洁生产的不批;位于敏感区内的项目不批。
    3、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加强对建设项目的跟踪管理,一是项目建设中做好 “三查”:一查设计的污染防治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是否有资质部门设计的污染防治设施设计文件;二查污染防治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是否按照文件要求落实工程进度和质量,环保工程投资是否落到实处;三查已投产项目污染防治设施的使用情况,是否与试生产同时投入使用,是否存在闲置或偷排。二是项目建设投产后对环保设施具备验收条件的项目,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环保验收,确保“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
  (三)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1、按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在建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前提下,完成全县村庄的垃圾收储池建设工作,并促进有条件乡镇逐步开展乡镇级垃圾填埋场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运行管理体系,确保垃圾有效处理。
    2、完成国家级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任务。
    3、加大与相关部门的协调督导力度,促进偏桥污水处理站2012年投入运行;督促周台子污水处理站及长山峪、虎什哈、红旗三个乡镇的三个垃圾填埋场加快建设进度,力争2012年底前完工;推进巴克什营镇污水处理站前期工作进度;督促县直各相关部门完成2012年度生态市“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建设任务。
  (四)加强对环境污染源监督管理。
    1、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按照排污许可证办理程序,对我县符合要求的生产企业办理换发排污许可证手续,确保国控、省控企业持证率达到100%,其它在生产企业排污许可证持证率达到90%以上。
    2、加强工矿企业规范化建设。按照相关要求,继续加强我县工矿企业环保综合治理督导力度,对已保留的整合主体但未完成规范化建 设粉尘治理的工矿企业督促完成相关任务。
    3、积极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针对我县环境形势不容乐观、治污减排的压力有增无减、环境质量改善的压力继续加大、环境执法监管的任务更加繁重的形势,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加大违法企业查处力度,切实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
    4、抓好环境信访工作。继续开通“12369”环保热线,充分发挥“滦平县环境保护纠纷调解委员会”的职能,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使各类环境信访案件及时得到解决。
    5、强化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要求,重点做好2012年排污费进驻矿产品交易大厅相关基础工作。
  (五)推进环保目标责任制落实,夯实各项基础工作。
   1、严格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按照市政府与县政府签订的环保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分解年度环保各项目标任务并下发到各乡镇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并与其签订目标责任书,督促各乡镇政府及县直有关部门落实好各项环保工作。
   2、环境宣教工作积极推进“三位一体”新体系的实施与完善。联合组织部门开展企业负责人环保政策法规培训活动;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周、“六五”世界环境日等环境宣传活动;加大绿色创建工作力度,按上级要求完成绿色学校、环境教育基地创建及管理,完善环保志愿者队伍建设。
  (六)进一步提升服务意识,为县域经济发展护航。
坚持不但要为环保工作把好关、更要为县域经济发展服好务的宗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环保工作的满意度。积极落实首问责任、限时办理等服务承诺。积极为重点项目做好环评审批服务和总量调剂协调等基础工作。随时积极配合省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做好环评材料组织等基础工作;在项目单位提供环评等相关材料齐全后受理,确保在法定时间内压缩时间办结。切实做到服务企业到位,审批环节缩到位,不断提高行政效率;认真谋划,积极帮助企业和重点项目争取环保专项资金支持。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目标考核体系建设。将生态县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污染减排等工作涉及的环保指标纳入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目标考核管理体系。二是加强资金投入体系建设。加大在环保公共领域的投资力度,把自然生态保护、农业面污染防治、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保管理能力建设纳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资金保障。三是加强环保队伍能力建设,继续加强环保能力标准化建设,以建设风清气正的环保软环境为目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思想、组织、作风、业务、制度和廉政建设,深化民主评议工作,努力建设一支作风过硬、素质优良、团结实干的环保队伍,力争2012年环保工作取得新成绩。(滦平县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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