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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蓬莱市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2-5-4 11:20:4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生态山东建设大会精神,牢牢把握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以深入实施治污减排化解资源环境客观约束,以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服务群众环境需求,以有效提升环境监管能力维护环境安全,以大力推进国家级生态市建设构建生态文明,服务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大局。

二、主要目标

(一)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目标。完成二氧化硫削减2.5%、氮氧化物削减5%、化学需氧量削减2.92%、氨氮削减2.61%的年度减排目标,绿色发展模式初步形成。

(二)环境质量目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地表水、地下水和近岸海域水质达标率100%;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功能区划要求,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优于国家相应标准。

(三)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目标。完成碧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泥无害化处置及中水回用工程。完成潮水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并投入运行。开工建设大辛店镇污水处理厂,完成北沟化工园区4万吨污水处理厂建设30%工程量,以及海市西路等部分路段的雨污分流改造,完成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置体系建设。

(四)环境监管目标。全市重点污染源排放达标率达到100%,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2%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放达标率达到100%,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不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辐射安全事故。

三、重点任务

(一)争创国家级生态市,深入推进生态蓬莱建设。按照国家级生态市创建工作责任分工,落实各项任务,加大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升城镇绿化美化水平,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统筹城乡和谐发展。北沟、小门家、村里集、大辛店、刘家沟、潮水、大柳行7个镇和新港街道要按照“户集、村收、镇运、市处理”的格局,10月底前完成垃圾压缩中转站建设,同时市垃圾中转站要完成垃圾压缩设备的购置安装,确保年内建成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置体系;潮水镇污水处理厂9月底前完成调试,投入正常运行,大辛店镇污水处理厂年内完成规划、选址、设计并开工建设;村里集镇、刘家沟镇、大柳行镇因地制宜采取不同形式完成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并投入运行。大柳行镇、新港街道、南王街道年内要创建国家级生态镇(街道);每个镇(街道)要再创建2-3个烟台市级生态村。各乡镇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绿化方案,提高镇驻地绿化覆盖率;继续开展城区绿化工程,围绕绿荫道路、绿荫广场、绿荫小区、绿荫停车场建设,在主次干道、居民小区、机关、学校、停车场等实施造绿工程,提升城市绿化档次和生态水平;加快推进水系生态建设,积极实施沿海防护林、荒山绿化、封山育林等重点工程,构建绿色屏障,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强对水土流失、矿区地面塌陷、破损山体、湿地和海岸带等生态受损区域的治理修复,恢复区域自然生态功能,严厉打击乱采滥挖、无证开采等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

(二)巩固提高创建成果,认真做好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迎检工作。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和《关于进一步强化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示范带头作用的通知》的要求,抓好整改提高,确保年内通过环保部复查验收。碧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4月底前完成污泥无害化处置,10月底前完成中水回用工程及配套管网建设;抓好垃圾处理厂一期填埋区封场的监控、生态恢复和渗滤液处理工程,确保垃圾填埋场二期稳定运行,今年5月底前通过省环保厅验收;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各点位的监测,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抓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确保各项污染物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保护饮用水安全;各镇街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抓好辖区内道路、河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驻地大环境整治工作。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抓好城乡绿化美化,共同维护好创模复查大环境。

(三)落实治污减排任务,毫不松懈地抓好污染减排工作。按照“挖潜力、建工程、控新增、调结构”的思路,开展新一轮减排工作。经济开发区、北沟镇、小门家镇、潮水镇等要进一步扩大污水收集范围,确保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达到75%以上;年内完成海市西路、县后东路、东关路等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对污水处理厂干管覆盖范围内的沿海排污口全部截流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解决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进水水质浓度偏低等问题。年内拆除剩余全部水泥机立窑生产线;加快推进国电脱硝、信益陶瓷废气治理等建设进度,确保按规定时限完成治理项目;年内完成东海热电脱硫改造任务。加大对已完工减排工程运行情况的监查力度,巩固减排效果,确保各污水处理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电力企业脱硫、低氮燃烧工程及重点排污企业稳定达标运行;年内开展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减少氮氧化物排放量;根据《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加强畜禽养殖业和农业面源的污染整治和监管,对不符合畜牧业规划布局、防护距离不够、治污设施不完善的项目一律不予批准。

(四)严格环境准入制度,优化经济增长方式。围绕半岛蓝色经济区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发展效率与增长质量,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烟台市产业政策,严把环保准入关口,引导和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到施工、竣工验收等实施全程管理,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和工艺,严防落后产能死灰复燃。树立低碳循环发展理念,对于区域开发项目,严格落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充分发挥能源、环保、安全、技术、土地和资源综合利用等市场准入标准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加强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建设用地和贷款审批,遏制高消耗、高污染项目。做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计工作,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年内再完成10家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计报告并通过省环保厅审核评估。抓紧建设一批环境友好型企业、低碳经济企业,促进企业内部和企业之间副产物和废物交换、能量和废水梯级利用,扎实推进低碳循环经济建设。

(五)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推进城乡环境保护一体化发展。各乡镇要以辖区行政村为单位,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垃圾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秸秆禁烧为重点,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力度,不断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以省环保厅批复的《烟台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为依据,加大对饮用水源地的监管力度,强化水源地污染预防工作,保证水源地水质安全。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一旦发生污染或供水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城市饮用水供应充足水质安全。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规范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农业生产等活动,调整作物种植种类,提倡使用低毒、高效农药和有机肥,控制使用量,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同时,要继续推广农业循环经济模式,注重发挥生态农业示范基地和龙头企业的科技示范和产业带动作用,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六)狠抓环保基础能力建设,健全环境安全防控体系。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全面推进环境监测、监察、宣教、信息等环境保护能力标准化建设。健全完善重点污染企业、城镇污水处理厂、饮用水源地、空气监测点位等自动监测体系。完善重点行业新建项目环境风险评估制度,把预警监测、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必要条件和日常环境监察的重点内容。建立环境风险源动态管理档案,严格落实环境隐患定期排查制度。全面加强企业内部环境管理,确保企业环保档案资料整齐、全面、规范。以重金属、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为重点,加强对化工、黄金采选、蓄电池生产以及电镀企业和放射源的监管,完善环境预警体系,合理设置环境风险预警监测点位,加大监测频次和力度,切实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理处置能力。加强对辐射和射线装置的监管,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七)强化环境监管,切实维护群众环境利益。严格按照省环境监管“四个办法”的要求,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抽查等多种方式,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全市主要河流沿岸和水源地保护区进行彻底排查,对存在的污染隐患进行集中治理,确保主要河流水质达到相应功能区要求;对沿海所有排污口进行重点监控,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限期整改,对能够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的企业全部纳入污水集中处理范围,确保沿海排污口的稳定达标排放,改善近岸海域水质。以工业废气、城市扬尘、机动车尾气为重点,建立区域大气联防联控机制,严格执行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突出抓好建筑施工、物料储运、道路保洁等环节的扬尘污染控制,将PM2.5纳入常规空气质量监测体系。抓好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要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要全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企业要按照省《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和《工业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的规定,逐条落实,确保达到规范化管理要求;各大医院、乡镇卫生院以及所有医疗诊所的医疗废物必须全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深入开展环保执法行动,保持严厉打击和震慑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积极稳妥处理环境信访案件,维护好群众的环境利益。

(八)加强环境文化宣传教育,倡导生态文明。大力弘扬环境文化,积极倡导生态文明。深入挖掘全市治污减排和生态建设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加大典型宣传力度。加强环保舆情收集研判,及时应对突发事件。完善环境信息公开、新闻发布和企业环境报告书公示制度,及时公布环境质量、污染减排等情况,保证社会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公众对环保工作的认知度,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良好氛围。

四、保障措施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和进度要求,密切协调配合,认真抓好落实。特别是对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污泥无害化处置和中水回用落实不力、在线监测设备运行不正常、企业超标排污、治污减排工程进展迟缓、不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发生环境事故等问题的,要实行挂牌督办、企业限批,并与企业上市核查、贷款融资、各项认证相挂钩,不予出具相关环保证明材料,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同时,将治污减排纳入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严格奖惩兑现,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蓬莱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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