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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2012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2-4-25 14:04:4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为了全面落实年度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持续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不断增强我市环境承载能力,确保顺利实现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目标,现就做好2012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技术支撑、综合整治、防控结合、注重实效”的工作思路和“削减存量、消化增量、控制总量、监督排量、腾出容量”的工作原则,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认真落实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各项措施,全面完成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为建设现代新都市、和谐新咸阳提供有力的环境保障。
    二、目标任务
    (一)2011年总量排放基数
    根据国家环保部和省环保厅核查核算结果,最终确定我市2011年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
    1、二氧化硫(SO2)9.0982万吨;
    2、化学需氧量(COD)6.4887万吨;
    3、氮氧化物(NOX)10.4194万吨;
    4、氨氮(NH3-N)0.6355万吨。
    (二)2012年度全市减排任务
    2012年,省上下达我市四类主要污染物年度减排任务为:大气中二氧化硫较上年下降2.3%,氮氧化物较上年下降0.4%;水中化学需氧量较上年下降1.5%,氨氮较上年下降1.8%。   
据此确定2012年我市四类主要污染物净削减量为:SO22092.6吨,NOX416.8吨,COD973.3吨,NH3-N114.4吨。
    (三)完成任务的可达性分析
    完成任务的前提是全年减排量必须大于或等于净削减量与新增量之和。
    1、二氧化硫(SO2)和氮氧化物(NOX)
    2012年全市火电企业预计新增SO21500吨、NOX1000吨;非电企业预计新增SO21500吨,NOX2000吨;因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预计机动车尾气排放新增NOX1500吨。预计全年共新增SO23000吨,NOX4500吨,因此,全年共需削减SO25092.6吨、NOX4916.8吨。
    我市今年共确定大气污染物减排项目29个,如实施顺利,预计可减排SO27500吨、NOX7400吨,可实现全年减排目标。
    2、化学需氧量(COD)和氨氮(NH3-N)
    按2012年全市GDP增速14.1%计算,预计新增COD1600吨;按2012年全市新增城镇人口8万人计算,预计增加COD1760吨、NH3-N227吨;因规模化畜禽养殖规模扩大,预计新增COD800吨、NH3-N100吨;预计我市高氨氮排放行业产能不会增加,新增NH3-N排放量可忽略不计。预计全年共新增COD排放量约4160吨、NH3-N排放量约327吨,因此,全年共需削减COD5133.3吨、削减NH3-N441.4吨。
    我市今年共确定水污染物减排项目26个,加上部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综合治理工程,如果这些项目得以顺利实施,预计可减排COD5552吨,减排NH3-N1300吨,可完成全年减排任务。
    三、重点工作
    (一)大力实施污染减排工程
    1、强力推进脱销工程。由于我市2011年火电和水泥行业产能大幅提升,主要污染物氮氧化物排放量随之增加,减排形势较为严峻。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重点围绕火电和水泥两个重点行业,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抓好火电、水泥主要企业脱硝工程建设,切实削减氮氧化物排放量。要加快实施陕西渭河发电有限公司低氮燃烧改造工程,并跟进实施SCR脱硝工程,9月底前完成两台机组低氮燃烧改造工程,年底前建成SCR脱硝工程;大唐彬长发电有限公司9月底前至少建成一台机组的SCR脱硝工程;泾阳声威水泥3月底前要确保一条生产线脱硝工程建成投运,9月底前开工建设另一条生产线脱硝工程;泾阳冀东水泥和礼泉海螺水泥9月底前至少开工建设一条生产线脱硝工程。同时,根据国家最新颁布的火电行业排放标准,我市火电企业从2014年7月起,要执行新的排放标准,各相关企业对此要全力加快环保设施改造步伐,进一步提高设施脱硫、脱硝效率,确保达标排放。
    2、全面启动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实施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作为推进年度污染减排工作的重要抓手,对照《咸阳市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2012-2014)》工作重点,突出抓好年度实施的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业废水深度治理、垃圾填埋场建设工程等40个项目,确保项目早建成、早投运,实现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的良好开局。要重点抓好市东郊污水处理厂、兴平污水处理厂、礼泉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力争年内建成投运,发挥应有的减排作用。
    (二)扎实推进管理减排
    1、提升脱硫设施运行效率。目前我市200MW以上火电机组已全部建成脱硫设施,但从运行情况来看,国家认定的脱硫效率仍有待进一步提高。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全面排查重点企业脱硫设施运行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立即制定相应整改方案,加强运行监控,不断提高设施脱硫效率。陕西渭河发电有限公司、大唐渭河热电厂和大唐彬长发电有限公司6月底前要彻底封堵烟气脱硫旁路,华电瑶池发电公司和彬县电力公司3月底前全面实现石灰石自动计量和自动添加,确保烟气CEMS和DCS系统正常运行和数据准确传输。市区集中供热企业要加快集中供热燃煤锅炉脱硫设施建设,确保今冬供热季来临之前建成投运,进一步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
    2、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我市各县市已全部建成污水处理厂,但在规范管理、稳定运行、达标排放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减排效益未能充分发挥。加之,《陕西省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从2012年1月起正式实施,污水排放标准进一步提高,对全市污水处理设施污水达标排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的日常监督管理,督促污水处理企业健全管理机制,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强化运行保障,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全天候正常运行,不断提高污水处理率。要重点抓好沿渭河、泾河企业特别是造纸、果汁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确保污水稳定达标排放。同时,要加大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加强对中水和污泥的综合利用,特别对中水要通过企业冷却补水、城市景观用水等方式,加以充分利用,进一步降低污水处理企业运营成本。
    3、加大环境监管力度。要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对未正常运行的污水处理厂和未按规定运行脱硫、脱销设施的发电、水泥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予以处罚。要狠抓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实时监测和列入国控、省控污染源的人工监督性监测,做好数据的分析和运用,一旦出现设施停运、连续超标排放等意外情况,及时预警处置。要深化重点行业和企业污染整治,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或超总量排放的排污单位要督促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停产整治,经整治后仍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依法予以关闭。要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惩治力度,对明知故犯、屡查屡犯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并予以高限处罚。同时,定期组织对已关闭企业进行复查,严防已淘汰关闭的企业“死灰复燃”或易地投产。
    (三)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监管工作的通知》(咸政办发〔2011〕114号)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环境影响评价未得到批准的建设项目,各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不得审批、核准项目。要重点在排放强度较大的区域,督促火电、造纸、果汁、化工等重点行业加快技术革新,优化发展方式,减少污染物增量。要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认真执行落后产能淘汰关闭计划,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限制以及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等手段坚决予以关停。
    (四)强化生活及农村污染源控制
    扎实推进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快制定“黄标车”淘汰计划,逐步淘汰全市所有黄标车;严格执行老旧车辆报废制度,加快老旧车辆的淘汰更新;加大机动车尾气监测监管力度,定期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联合执法行动,严肃查处检测不达标、超标排放等违规车辆上路行为。扎实推进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工程,全面推广“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模式,重点抓好农村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的污染治理和废物综合利用,年内完成全市6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污染治理工作,切实降低农村面源污染的隐患和风险。同时,大力实施“气化咸阳”工程,积极推广地热等清洁能源,进一步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控制煤炭资源消费增量,力促减排目标全面实现。
    四、保障措施
    一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市区务必高度重视做好今年污染减排工作,进一步健全“指挥有力,职责分明,运转协调,联动高效”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推进机构,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分解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全面推进污染减排各项工作。各级环保部门要积极履行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加强各个环节的协调、指导、督促,推动全市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各级发改、工信、公安、监察、财政、国土、农业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污染减排工作格局。
    二要大力宣传、广泛动员。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综合运用各种方式,大力宣传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重大意义和相关法规政策,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支持、参与此项工作的良好氛围。要突出抓好重点行业、企业的宣传发动,引导企业自觉淘汰落后产能,加快技术革新,减少污染物排放。咸阳日报社、咸阳广播电视台等市级主流新闻媒体要跟踪报道污染减排工作进展情况,在坚持正面宣传的同时,加大私自停运减排设施、未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以及偷排、超排污染物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通过全社会的广泛监督,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减排措施,规范排污行为。
    三要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市污染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会同市考核办、市委市政府督查室,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现场核查与技术监控相结合等方式,加大对各县市区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相关责任单位下发督办通知和整改意见书,并严格执行整改问题销号制度,做到整改不到位、问题不销号。市政府将进一步完善污染物减排考核机制,对污染减排任务落实情况较好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进度缓慢、任务落实情况较差或有严重违法排污行为被主要媒体曝光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咸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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