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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津县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2-5-31 10:14:3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根据《洛阳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和《洛阳市2012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为更好指导我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持续高效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立足点,以碧水蓝天行动为契机,以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为目标,继续深入开展三大减排工程,全面完成年度减排任务;腾出环境容量,支持重大项目建设,促进孟津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

削减存量与有效控制新增量相结合,控制总量与量化分解减排量相结合,落实三大减排措施与完善三大体系建设相结合,行政监管与公众监督相结合。

二、工作目标和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

2012年我县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比2010年减少3.9%、控制量为0.798万吨;氨氮排放总量比2010年减少4.1%,控制量为0.0579万吨,二氧化硫比2010年减少7.6%、控制量为0.286万吨;氮氧化物排放总量2010年减少8.1%、控制量为0.0643万吨。

(二)总体要求

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不断提升减排量、控制新增量、平抑存量。依靠科技、加大投入、健全法制,完善政策,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加强宣传、提高意识,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动员全社会力量,扎实做好总量减排工作,确保完成2012年度总量减排任务,为顺利完成“十二五”总量减排工作奠定基础,推动孟津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工作措施

继续强力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进一步扩大完善污水管网,持续推进电厂脱硝工程建设,着力抓好非电行业脱硫,深入开展工业废水深度治理,坚持以工程减排为重点,大幅度削减主要污染物存量;坚定不移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按要求淘汰全部落后产能,全力实施结构减排;积极开展减排工程运行年活动,加大监督监察力度,确保已建减排工程稳定运行,巩固已有减排成果,充分发挥监督减排工程效益。

(一)污水处理厂减排工程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2012年新建污水处理厂减排工程2个,孟津县白鹤污水处理厂减排化学需氧量248.4吨、氨氮34.56吨;孟津县麻屯污水处理厂减排化学需氧量207吨、氨氮28.8吨。

(二)燃煤电厂脱硫脱硝减排工程

2012年燃煤电厂脱硫重点工程为神华国华孟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0万千瓦机组烟气脱硫工程,减排二氧化硫60244吨。

2012年燃煤电厂脱硝重点工程为神华国华孟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0万千瓦机组烟气脱硝工程,减排氮氧化物8268吨。

(三)非电行业脱硫工程

督促洛阳洛钢集团钢铁有限公司2012年8月底前烧结机烟气脱硫工程建成投运,可减排二氧化硫828.1吨。

(四)结构调整减排工程

2012年结构调整重点项目2个,分别是关闭孟津县金马工贸有限公司、洛阳钰隆冷轧材料有限公司自备煤气站,减排化学需氧量9吨、氨氮0.2吨、二氧化硫69.06吨、氮氧化物20.19吨。

(五)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

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污染物排放量大且相对集中,是农业源水污染物削减潜力的主要来源。养殖废弃物的肥料化以及沼气处理是现有养殖废物处理的主要途径,鼓励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有机肥生产利用工程,做好各种实用型沼气工程,积极推进其他方式的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确保按时完成2012年市下达我县的农旺养殖专业合作社、城关镇孙家沟养殖场沼气—沼液处理设施建成投运。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长为组长、主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各镇、华阳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监察局、环保局、农业局、统计局、畜牧局、渔业办、公安局、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为成员的孟津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县的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保局,李遂卿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各镇、县直有关部门要把总量减排作为环保中心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发改委、环保局、财政局、监察局、建设局、水利局等单位在制定节能减排政策、环境执法、资金保障、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等方面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进总量减排工作开展。

(二)扎实开展好污染减排工程促进年活动

按照《洛阳市减排工程促进年活动工作方案》要求,扎实开展污染减排促进年活动,强力推进“十二五”污染减排重点工程建设和环保设施的稳定运行,持续改善环境质量、腾出环境容量服务经济发展。

(三)强化部门减排责任,实施减排联动机制

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县的减排工作,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总量减排日常工作,并制定全县总量减排计划及实施方案,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协调推进我县2012年污染减排工作。

县环保局负责污染减排工作的日常调度,负责制订全县总量减排计划及实施方案,与相关部门配合制订有关污染减排的指导性意见,建设完善全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三大体系”,负责对重点减排工程进行日常监管,进行污染减排工程的现场核查及核算工作。县发改委负责研究和制订支持节能减排有关的政策,完善污水处理厂等减排项目重点计划,落实相关投资,督促污水、垃圾收费达到征收标准;县工信局负责根据国家和省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建立淘汰落后产能公布制度,明确淘汰内容、进度和主要责任单位,并督促落实;县统计局根据污染减排工作需要及时提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统计数据;县水利局负责污水处理厂运行的监督管理及中控系统的整改完善,督促和指导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运行;县住建委负责城区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及改造工作。县公安局、商务局、发改委负责配合完成老旧机动车淘汰计划,积极推进黄标车的淘汰工作;县农业局、畜牧局和环保局负责农业源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工作;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污染减排工程进行日常监管及现场核查、核算工作。

(四)严格考核

各镇、华阳产业集聚区、各单位对本辖区污染减排指标负总责,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各镇、县直有关部门以及国控、省控和市控重点企业要完成与县政府签订的减排年度目标,县政府将减排完成情况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对完成总量减排任务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企业予以表彰奖励;对应该完成而没有完成或经国家核算被倒扣减排量的排污单位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五)政策保障

各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综合采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手段,持续推进污染减排工作。要加快推进污染减排立法工作,为污染减排提供法律支撑,使污染减排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要制定完善有利于节能减排的价格、金融和投资政策,依法足额征缴排污费,严格执行高耗能企业差别电价政策,完善落实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脱硝电价、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政策;深入开展排污权交易工作,推动企业减排由强制行为向自觉行为转变,以经济手段削减污染物排放量。

(六)机制保障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减排定期公布制度。按照全口径核查制度,每月、每季度、半年及全年对县主要污染物减排情况进行公布。二是建立预警制度。根据每季度各县主要污染物减排公布情况,及时掌握总量减排计划、方案落实情况;对重点减排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通报。进展缓慢、不能按期完成的,予以警示,并实施责任追究。三是执行总量预算管理制度。按照分配的总量预算指标进行建设项目总量核定工作,对上年度未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暂停受理和审批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四项主要污染物的新(改、扩)建项目环评文件;对超过总量预算指标的企业,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四项主要污染物的新(改、扩)建项目,坚决不予审批。

(七)资金保障

加大对减排重点项目资金投入,保证项目按计划实施。各有关部门积极争取国家、省污染防治资金等各项扶持资金用于减排项目实施。优先重点扶持能尽快形成较大减排量的项目和脱硝、畜禽、中水回用、同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开辟多元融资渠道。采用建设—经营—转让(BOT)或建设—转让(BT)融资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污水处理厂建设、机动车环保检测线建设等领域,利用环保设施运营成本对社会资本投入者给予补助。同时,鼓励企业加大投入环保设施建设资金,坚持“污染者负担、治理者受益”的原则,鼓励企业自筹环保设施建设资金,保证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

(八)宣传保障

污染减排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要继续将污染减排作为环境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制定宣传教育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县广播电视总台要在重要时段进行减排系列报道,播出污染减排公益性广告,广泛宣传污染减排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国家采取的政策措施,宣传污染减排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大力弘扬“污染减排,低炭消费”的社会风尚,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县环保局、国土局、水利局等单位要利用世界环境日、地球日、水日、无车日等开展宣传活动。各镇、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等开展经常性的环保责任和科普宣传,积极推动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减排活动。(孟津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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