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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临潼区2012年主要污染物减排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2-8-30 15:28:0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为确保全区2012年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环保局关于西安市2012年主要污染物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2〕71号)精神,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和重点减排项目预期实施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2011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2011年,全区四项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及氨氮排放量分别为4700吨、1346吨、20445吨、1193吨。

二、2012年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

(一)总量控制目标
根据市政府下达我区的2012年主要污染物削减任务,2012年全区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在2011年的基础上削减2%、8%、1.5%,即存量分别削减94吨、1635.6吨、17.895吨,总量分别控制在4606吨、18809.4吨、1175.105吨。氮氧化物总量控制在1346吨。

(二)新增量预测

1、二氧化硫
根据《临潼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十二五”节能规划,以宏观测算、分行业校核方法计算,预计我区2012年新增燃煤量1.45万吨,新增二氧化硫排放量217.2吨。

2、氮氧化物
根据《临潼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十二五”节能规划,以分行业测算方法计算,预计我区2012年新增燃煤量1.45万吨,新增氮氧化物排放量42.3吨。

3、化学需氧量
根据“十二五”期间我区GDP增长13%、常住城镇人口新增0.35万人、五类畜禽按照农林部门预测的年均增长率及2011年污染排放强度推算,预计我区2012年新增化学需氧量1238.22吨。其中,工业新增585.2吨,生活新增77.92吨,农业新增575.1吨。

4、氨氮
根据“十二五”期间我区GDP增长13%、常住城镇人口新增0.35万人、五类畜禽按照农林部门预测的年均增长率及2011年污染排放强度推算,预计我区2012年新增氨氮19.06吨。其中,工业新增4.38吨,生活新增10.07吨,农业新增4.61吨。

(三)2012年度减排目标任务
综合2012年全区存量削减量及新增量,预计我区2012年主要污染物应完成的目标减排量分别为:二氧化硫311.2吨、氮氧化物42.3吨、化学需氧量2873.82吨、氨氮36.955吨。

    三、2012年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分解
根据国家核查要求和各部门工作职能,对各相关部门2012年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进行分解。

四、2012年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

(一)二氧化硫
二氧化硫减排项目9个,预计减排978.42吨。

(二)氮氧化物
氮氧化物减排项目1个,预计减排85吨。

(三)化学需氧量、氨氮
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29个,氨氮项目28个,预计化学需氧量减排2887吨,氨氮减排37.02吨。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结构减排,进一步压缩存量。新建项目要把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格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门槛,对产能过剩行业新扩建项目实施产能规模、等量和减量的置换。2012年5月底前完成汉兴公司淘汰落后产能减排任务。

(二)强化工程减排,进一步削减增量。一是提高区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负荷率和污水管网覆盖率。二是不断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年内完成任留街办和相桥街办污水处理工程。三是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为主,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加快养殖场(小区)沼气工程和粪便资源化利用工程建设,配套建成废水贮存及处理设施。

(三)强化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减排效益。一是加大对现有污处设施的提标改造,年内完成区污水处理厂等污处设施提标改造工作,确保出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一级A标准。二是加大重点污染源监督执法检查力度,对未按要求淘汰落后产能、运行减排设施的企业,公开曝光或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整改不力和未完成减排目标任务的企业,暂停享受有关税收、财政补助等优惠政策,情节严重的依法停业整顿或关闭。

(四)强化政策扶持,进一步增强市场驱动。一是对各重点减排项目,在项目贷款额度、贷款利率、还贷条件等方面给予优惠,在用地供应、用电价格、加速折旧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二是继续加大对四项主要污染物重点减排项目的资金补助,重点扶持新建工程项目和提标改造项目。三是继续加大农村地区“以奖代补”和“以奖促治”力度,并向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倾斜。

(五)强化部门减排责任,进一步形成减排合力。完善污染减排联席会议制度,确保完成年内减排任务。区经贸部门负责落后产能淘汰;区水务、建住部门负责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监管;农林部门、相关街办负责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污染防治,确保农业污染源减排目标的完成;财政部门负责减排资金的落实和管理;统计部门负责污染减排与社会统计的衔接;环保部门负责污染减排的组织协调和监督考核。

(六)强化减排考核,进一步夯实减排责任。一是把污染减排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体系,实行“一票否决”,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二是严格实行问责制,对未完成任务的部门和企业,进行约谈、问责或不予评优评先。(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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