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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东坡区“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

发布时间:2013-1-6 8:46:4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十二五”期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是建设省级生态区的关键时期。环境保护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为根本出发点,以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建设和保护生态环境为主线,突出重点小流域污染治理,切实抓好工业污染源、城镇污染源和农村污染源的整治,确保饮用水安全和环境安全。立足于发展和保护双赢,优化产业结构,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通过创新环境管理理念、体制和机制,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建设生态东坡。

一、规划背景

(一)“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成效显著。

“十一五”期间,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全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取得新成效。

1.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好转。中心城区空气质量达到二级的天数从2005年的64.1%上升到2010年的90.1%,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水环境质量改善。2005年岷江干流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仅为41.6%,2010年岷江干流出境断面水质全年综合考核达到Ⅲ类,全区三条重点小流域水质明显改善,2009年,思蒙河和毛河水质均达标,醴泉河水质明显好转,结束了20多年劣V类的历史,达到了Ⅳ类。声环境质量全面达标。2010年,中心城区区域环境噪声为54.1分贝,交通干线噪声为66.2分贝,达到国家标准。

2.污染防治和总量减排取得新突破。全区制定了“三步四字”的污染治理方针(“三步”是:第一步,用1—2年对造纸和泡菜食品企业开展废水治理;第二步,再用1—2年对全区重点规模畜禽养殖场和集镇开展废水和垃圾治理;第三步再用1年左右对化工、建材等行业开展废气、废渣治理。“四字”是:争、腾、削、倾。争,就是积极向上争取环境治理项目支持;腾,就是实施结构治理,腾出环境容量空间;削,就是积极开展工程治理,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倾,就是将区内环境容量指标向工业集中区倾斜,向投资规模大、产品附加值高、经济效益好的项目倾斜,向骨干企业和成长型中小企业倾斜)。按照此方针,全区依法关闭不能达标排放且治理无望的企业41家;投入治理资金5.4亿元,治理企业150余家,其中,省挂牌限期治理企业23家。

(1)对造纸企业实施全面和深度治理。全区原有造纸企业45家,占全省五分之一。通过淘汰、兼并和整合措施,目前,全区还剩余有外排废水的造纸企业20家。“十一五”期间,指导20家有外排废水的造纸企业投资1.36亿,新上和更新二级生化治理设施23套,将原来的造纸废水物化处理技术全部升级为二级生化处理技术;指导全区造纸企业投资2亿元开展技改扩能、优化升级,推广采用了高速洗浆法和全封闭浮选脱墨法,大大减少生产用水。

(2)对泡菜食品企业实施全面治理。作为“全国泡菜之乡”,全区共有泡菜食品相关企业57家,占全省四分之一。东坡区强力推进泡菜行业污染治理,“十一五”期间,先后召开了6次“全区泡菜食品企业污染治理推进会”,带领企业业主参观学习先进的污染治理技术,全面完成污染治理的企业有34家。

(3)启动化工企业污染治理。“十一五”期间,东坡区逐步启动对化工行业的污染治理,督促企业投资4000余万元完成了四川金象化工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氮肥零排放工程”,四川眉山广益磷化工有限公司“废水全循环处理工程”和四川通亚化工有限公司“废水处理工程”建设。

(4)开展规模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在加大工业治理的同时,东坡区也加强了对规模畜禽养殖场的治理力度。2007年11月,全区有规模畜禽养殖场33家,完成治理的仅3家。“十一五”期间,我区一是鼓励养殖场兼并整合,规模化养殖户减少到21家,现已完成污染治理17家;二是多次出台畜禽养殖治理文件,督促养殖场按时完成治理任务;三是组织规模化养殖户到大邑和泸州学习参观零排放生物发酵床技术等先进治理技术;四是在全省率先采用“二级生化”模式处理畜禽养殖废水,并在茂华养殖场、万家好良种繁育场和牧昱养殖场完成试点,通过省畜牧兽医局和省环保厅验收,并在全省进行经验推广。

(5)醴泉河流域污染整治取得历史突破。我区将醴泉河流域综合整治作为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来抓,一是制定了《东坡区醴泉河流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东坡区醴泉河流域综合整治阶段规划》,将整治目标、任务和责任层层分解。二是对涉水建设项目一律限批,对排污企业实行限期治理,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三是严格环保执法监管。“十一五”期间共投入治理资金2亿多元,醴泉河流域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2009年9月和2010年11月,市政协先后两次对我区醴泉河流域综合整治开展个案监督,满意率分别为98%和100%,经市环境监测中心监测,流域水质由过去多年的劣V类改善到接近Ⅳ类,取得历史性突破。

通过一系列的整治,按时完成了《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中要求的16个污染治理项目的建设。经国家环保部核查认可,“十一五”期间,全区COD减排7365.89吨,SO2减排300.06吨,COD减排量占全市的52.17%,超额完成了市上下达的减排任务,减排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

3.生态和农村环境建设取得新成效。切实推进生态区建设。《眉山市东坡区生态区建设规划》经区人大审定批准实施,生态区建设已全面启动。积极开展生态细胞和生态系列创建,到2010年,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26.5%,累计创建并验收省级环境优美乡镇3个,省级生态村11个,市级生态村20个,创建省级生态小区12个;创建区级“绿色学校”65所、市级“绿色学校”47所、省级“绿色学校”6所,创建工作居省、市前列。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我区“两池六改一集中”农村生态文明家园建设模式得到环保部和省上领导高度评价,在全省推广。

加强面源污染治理。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修建沼气池6万余口,垃圾地库26个,垃圾池6797个,垃圾桶4762个,实施“两池六改”的400余户。

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全区划定了6个乡镇8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调查评估、数据更新,制作了界桩界碑,对违法排污行为进行了整治。

城市环境保护取得新成果。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处理能力达到4万吨/日;建成垃圾处理场,处理能力达到418万吨/年,配合市上通过了省级环保模范城市技术核查。

4.环境能力建设上新水平。“十一五”期间,全区环境能力建设得到显著提高。2007年以来,区环保局新增总工程师职数1名,将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升格为副科级;增设了污控股、农村生态股、财务股、招商引资股和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股等5个职能股室以及环境监测站、环评中心等2个下属事业单位;新增执法监察车4台,新增公务员编制2名、事业人员编制14名,全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录用环境专业人才,全区环保职能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面临的主要挑战。

“十二五”期间,全区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必将进一步加快,发展与保护的矛盾将日益突出,环境历史遗留问题和发展中形成的环境问题交织,上游来水逐年减少,环境容量下降,总量减排面临巨大的压力,环境保护迎来前所未有的挑战。

1.工业污染防治面临的挑战。全区工业废水、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固体废物产生和排放总量大,环境容量有限。“十二五”期间,工业的年增长速度将达到20%,废水、废气、工业固废产生量和排放量将进一步增大,处理和治理任务繁重。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2.城镇污染防治面临的挑战。“十二五”末,全区城镇化率将达到50%,环境基础设施不能满足需要,集镇污水管网建设不配套,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低。中心城区生活污水排放量将达到6.24万吨/日,中心城区生活垃圾产生量将达到450吨/日。

3.农村污染防治面临的挑战。工业和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农村面源污染日益加重。化肥、农药的使用量高、利用率低,全区每年施用化肥量高达4.5万吨,农用塑料薄膜使用量约3950吨,农药使用量约1960吨,土壤污染形势严峻。畜禽养殖污染加重,全区适度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达到300多家,年存栏牛约3万多头、年出栏猪约90多万头、鸡鸭约1200多万羽,全年排泄粪尿约300万吨、清洗畜禽饲养场地污水约2000万吨,部分粪便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水体。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村每年产生生活垃圾20多万吨、生活污水1500多万吨,收集率和处理率低。

4.总量减排面临的挑战。未来五年,全区GDP年均增速15%以上,总量减排面临巨大考验。结构性减排难度大。我区大部分工业污染物排放量主要集中在造纸、食品加工、化工以及水泥建材制造行业,结构性污染造成结构减排困难,工业企业工程减排空间不大,减排任务艰巨。中心城区污水收集管网改造力度和进度不够,污水收集处理率只有生活污水产生量的55%,距国家规定污水收集率80%还有较大的差距。监管减排任重道远。目前全区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占85%以上的企业有129家。安装在线监控与环保部门联网的企业24家,管理减排难度大。

二、“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四大目标”,以提高生态文明水平为主题,以加快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为主线,以建设“生态东坡”为目标。以深化污染物总量减排为抓手,优化产业布局,推进结构调整,加强污染防治,削减污染总量,改善环境质量。以机制创新和能力建设为保障,提高环境管理能力和水平,建立适应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和环境管理体系。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防范环境风险,奠定全面小康社会的环境基础。

(二)基本原则。

科学发展,民生优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统筹兼顾,重点突破。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促进经济快速发展,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突出抓好源头预防,强化污染防治,在农村污染防治、流域综合治理、大气联防联控上重点突破。

政府主导,综合推进。强化政府的环境保护责任,实行目标、任务与投入、政策相匹配,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手段,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共同行动的环境保护新格局。

试点示范,分步实施。开展工业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生态环境建设试点示范,落实全面推进的具体措施,分步实施环境保护的重点工程,全面实现环境保护目标任务。

(三)总体目标。

到2015年,全区生态环境进一步好转,区域和流域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污染防治水平得到提升,重点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完善,农村环境面貌进一步改善,全面完成总量控制目标;重点流域地表水水质和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环境管理能力得到提高,环境安全得到保障;基本建成生态区。

(四)具体目标。

1.环境质量。

(1)水环境质量。岷江干流东坡段水质出境优于入境,思蒙河、鱼耶江河、毛河达到国家规定水域功能区水质标准,醴泉河主要污染物浓度下降30%。

(2)大气环境质量。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0%。

(3)声环境质量。中心城区达到国家规定功能区标准。

(4)城镇集中式饮用水地表水水质达标率超过90%。

2.总量减排。

(5)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完成省下达的减排目标。

2015年,全区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2922.57吨、1436.97吨,比2010年的25469.52吨、1799.64吨减少10%、20.15%。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2010年的7265.24吨以内不增长;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在4530.26吨以内,比2010年的4553.78吨减少0.52%(其中工业控制在2010年的3377.73吨以内不增长,机动车削减2%)。

3.污染防治。

(6)工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达到98%。

(7)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

(8)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水处理率和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0%。

4.生态保护。

(9)建成省级生态区。

5.环境管理能力。

(10)区环境监测、环境监察能力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化水平,建成全区地表水自动监测网络,环境应急处置能力显著提高。

三、“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重要举措和重点工程

(一)工业污染防治。

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强化工业污染整治,加快老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换代,严格环境准入,控制新污染源,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实现全区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

加快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污染企业和效率低、能耗高、污染严重的生产产能。贯彻执行国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有关产业结构调整意见,关闭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国家明令禁止、淘汰及严重污染环境的项目,加大造纸、食品加工、建材等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力度。

优化产业布局。发展壮大化工、建材、装备制造、泡菜、芒硝等特色产业。大力发展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以工业园区为依托,引导全区工业向园区集中,逐步实现产业的园区化和集群化发展。根据每个园区的产业特点、地理位置、环境容量和国家产业政策,制定工业园区主导产业、限制产业、禁止产业。完善园区基础设施,落实园区污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的污染集中治理和规范处理,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

2.严格控制新污染源。

严把新上项目准入关。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强化环境准入,鼓励发展污染小、能耗低、附加值高的高新技术项目,禁止新上高耗能、高污染、低附加值的项目。认真执行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强化“三同时”执行情况的监督和落实,利用环境容量优化产业布局。

控制新污染源。严格控制新建造纸、印染、煤电、钢铁、水泥等项目,新建项目按照环保要求建设治污设施。规范泡菜企业发展,鼓励新建企业进入工业园区。所有新、改、扩建项目未取得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一律不批准环评文件;项目竣工时污染物排放超过总量指标的,一律不予验收。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控制新污染源产生。

实施区域流域限批。对主要污染物排放超过总量控制要求且环境质量不达标的地区和流域,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建设项目。从严审批新建与扩建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严格控制醴泉河、毛河及敏感区环境准入。

3.强化工业污染源治理。

以造纸、食品、化工行业为重点,开展污水深度治理。对未达标排放和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企业,以及超总量排放企业实施限期治理,开展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对治理无望的污染企业实施关闭。对占全区工业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65%以上的重点企业中符合要求的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实行污染排放的自动监控。严格排污许可制度,控制污染物排放浓度与总量。

开展工业企业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污染治理。实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以化工、建材等行业减排为重点,实施燃煤锅炉结构升级,加大小锅炉淘汰力度,推广使用先进治理工艺技术,开展脱硫设施建设。

4.推行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

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原则,以建立可持续的经济增长模式为目标,积极开展国控和省控重点污染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和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引导企业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标志产品和其他绿色认证,鼓励企业争创清浩生产先进企业和环境友好企业。

强化资源循环利用,推进循环经济。在重点工业园区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在造纸、化工等重点行业推广废水循环利用,努力实现废水少排放或零排放。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比例,使用煤气、电和其他清洁能源作为燃煤代替品。推进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制度,推进煤矸石、粉煤灰、冶金和化工废渣、尾矿等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

加大清洁生产技术推广力度,鼓励企业使用清洁生产先进技术。以造纸、食品酿造、化工、农副产品加工等行业及“双超双有”企业为重点,实施清洁生产强制审核。对五个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行业的重点企业,每两年完成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对七个产能过剩行业的重点企业,每三年完成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对国家《重点企业清洁生产行业分类管理名录》确定的其他重点企业,每五年开展一轮清洁生产审核。

(二)中心城区环境污染防治。

以环境综合整治为核心,配合市上积极创建国家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强化城市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监管,接纳城区工业企业,严格控制餐饮油烟、汽车尾气、建筑施工和道路运输扬尘,解决噪声扰民,安全处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提高城市环境质量。

1.加强中心城区大气污染防治。

工业企业退区进园。中心城区工业企业逐步搬迁出城市规划区,进入工业园区。

调整能源结构。加大城市天然气管网的改造建设,提高城市气化率,中心城区气化率达到90%以上,城市建成区禁煤,全部使用清洁燃料。

综合治理。根据“先大后小,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有效治理重点饮食业单位和重点区域饮食业的油烟污染。禁止焚烧生活垃圾、落叶和有毒有害物质,在禁烧区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

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继续强化机动车尾气检测工作,逐步提高并严格执行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积极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控制氮氧化物的排放。建立不达标机动车的强制淘汰机制,基本淘汰“黄标车”和低速载货车。开展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达到80%。

加强城市联防联控。配合市上加强成都平原区域城市大气联防联控,加强对建筑、拆迁、市政施工和交通运输现场的扬尘污染防治,强化对中心城区道路管理和运输扬尘污染的控制,采取综合防治措施,减轻扬尘污染。

2.加强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营运管理。

规划建设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根据城镇发展,配合市上加快中心城区二期污水处理厂建设,启动建制乡镇集镇污水处理建设。加快污水截流管网的配套建设,实施雨污分流,提高城镇污水收集率,基本消除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直接排入城市河道。建设污泥干化处理设施,污泥安全处置率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加快建设城镇垃圾收集系统。合理规划建设垃圾地库、垃圾池、垃圾桶。积极推进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提高生活垃圾的综合利用率。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垃圾渗滤液达标处理率达到70%。

配合市上建设中心城区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医疗废弃物无害化安全处置率达到90%。

配合市上加强对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营运监管。确保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环保部门联网监控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数据和营运情况。合理制定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标准,保障企业合理利润和正常运行。

3.加强城镇噪声污染防治。

合理划定城镇声环境功能区。城镇规划和建设综合考虑噪声控制,严格功能区内的商业、娱乐业的审批和监管。中心城区重点做好生活区、文教区的声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工业区、商业区和交通干线留出适当的防护距离,避免噪声扰民。

加强噪声达标区的管理。严格控制城镇交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社会噪声,确保中心城区达到城市功能区噪声标准。

4.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

控制危险废物的产生。鼓励企业采取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原料替代毒性大、危害严重的原料,源头上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积极扶持企业开展危险废物的循环利用,采用先进的回收利用技术,提高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大于80%。

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完善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转移联单制度。加大淘汰落后危险废物利用、处理、处置设施力度,加强经营许可证准入管理和动态淘汰。全面监督企业处理处置设施。推进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专业化运营,全面提升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水平。

5.加强城镇生态环境建设。

一是实施东坡湖生态修复工程。在污水截流、集中处理的基础上,禁止东坡湖上游工业废水、规模化畜禽养殖废水和生活污水直接排入东坡湖,提高东坡湖的自净能力,做到面清、岸洁、有绿,达到划定水功能区水质要求,景观功能和生态功能基本恢复。二是启动建制乡镇人工湿地建设。三是强化城镇绿化和美化。将城镇绿化与美化有机结合,优化人居环境。城镇合理布局大、中、小型绿地,建立城镇绿化系统。到2015年,中心城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9平方米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36%,绿地率达到31%。

(三)农村环境建设和保护。

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农业面源和村庄的整治力度,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强化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1.继续推进农村环境建设。

推广两种模式。继续开展农村生态家园建设,推行广济乡鸭池村“两池六改一集中”(两池:治污池、沼气池;六改:改厨、改厕、改圈、改路、改水、改庭院;一集中:人工湿地)农村生态文明家园建设模式,有效治理农村面源污染。大力发展农村生态经济,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推广“四加四”(一乡一示范,一林一产业,一组一风貌,一户一循环)农村生态经济发展模式,以生态促经济发展。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实施“村庄连片整治”工程。

强化试点示范带动。“十二五”期间,对全区15个重点行政村开展连片村庄整治,通过试点示范推动全区村庄环境的改善。积极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有机食品基地建设等示范工程,以生态示范创建为载体,积极推进农村环境保护,解决农村突出的环境问题。扎实推进和深化生态乡镇、生态村、生态家园创建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建立激励和奖惩机制。建立多元化农村环境建设和保护的投入机制。

2.加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推行“社集、村收、镇转运、区处理”的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模式,配置完善垃圾收集、转运、压缩系统;丘陵和山区分片规划建设集中式垃圾无害化处置场。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集镇人口规模在3000人以上的13个乡镇启动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对人口规模大、经济条件好的乡镇建设二级生化污水处理厂;对人口规模小、布局分散的乡镇和村庄采用无动力生态湿地处理;提倡和鼓励农户改厕、改圈和改庭院,建设沼气池和生态湿地处理池;规范和完善农家乐污水处理。到2015年,全区乡镇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分别达到60%和50%。

3.加强农村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

加强农村畜禽养殖环境管理。科学制定畜牧业发展规划,优化畜牧业区域布局,根据土地消纳能力和水环境容量,合理控制畜禽养殖规模,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严格执行规模化畜禽养殖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的发放。

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积极推广畜禽清洁养殖技术,从源头控制污染物的产生量;积极探索生物发酵舍等新型的养殖污染防治方法。积极引导畜禽散养户向养殖小区集中,采用农牧结合、沼气化、生态化等综合治理,配套土地消纳污水,综合治理实现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污水达标排放。推广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推广畜禽粪便发酵新技术,提高堆肥效率、改进肥料配方和质量。畜禽养殖密度较高的地区,分片区规划建设区域粪便集中处理场或有机肥加工厂,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推广先进的水产生态养殖模式,实现“以鱼治水”和“以鱼养水”,促进水域生态环境、水生生物资源的修复和保护。优化养殖饵料投放,提高饵料利用率,有效控制养殖对水环境的影响。合理确定养殖种类、容量、方式,饮用水源保护区、重要的水库和水域取消网箱养鱼,禁止“肥水养鱼”。

4.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整治。

科学划分农田面源污染敏感区和控制区。积极推广测土配方、平衡施肥,降低单位面积化肥施用量;引导和鼓励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

开展“农田径流污染防治工程”示范和推广。针对山地、丘陵和平原区不同的农田水土流失模式,因地制宜地选择生态沟渠、植被过滤带、人工湿地等方式,截留过滤净化农田地表径流中营养物、沉积物、重金属和农药,减轻对河流、湖库水体的污染。

农业废弃物污染防治。大力推进秸秆的资源化综合利用,推行秸秆粉碎翻压还田、堆沤还田、过腹还田以及利用秸秆生产有机肥,推广秸秆气化利用技术。加强地膜污染的防治,推广一膜多茬、旧膜覆盖技术,提高旧膜利用率。加强废旧地膜回收利用,推广环保可降解地膜。

(四)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

加快生态区建设,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坚持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并重,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加速发展以循环经济为核心的生态经济,基本形成稳定可靠的生态安全保障体系,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环境宜业宜居,生态文化长足发展。

1.加快生态区建设。

紧紧围绕生态区建设“六个基本条件”、推进“33项指标”建设。制定生态区建设年度实施计划,推进省级生态区创建,抓好生态工业园区、生态乡镇、生态村、生态小区、生态家园等生态细胞工程建设,将生态文明融入和谐社会建设中,切实加强资源保护、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深化生态经济建设,建立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体系,建立资源节约型的产业体系,推进新型工业化和生态经济发展,保障生态安全。“十二五”期间,建成省级生态区。

2.保护好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

保护好现有的自然生态系统。对苏公陵、白塔山等自然生态小区的位置、保护目标、类型、范围和措施进行补充、完善和调整,优化体系结构,加强管护能力建设,加强对保护区周边资源开发活动的监控引导。完善自然生态小区布局,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

促进江河湖库休养生息。开展江河湖库污染调查和评估,针对河流水生态形势,制定江河湖库休养生息的政策和办法,促进河流水环境的恢复。推进江河湖库沿岸生态防护林带建设,增进重要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湿地之间生态联系,恢复和强化重要河流的“生态走廊”功能,维护河流生态平衡;加强水塘、水田湿地保护,恢复湿地生态功能,保护湿地特有野生动植物栖息地。

保护好天然林,实施退耕还林。优先保护天然植被,加大天然林和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力度;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对坡度25度以上的耕地逐步退耕还林;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集雨区实施退耕还林、退果还林。“十二五”末,全区森林覆盖率稳定在30%以上。

3.强化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管理。

以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为重点,强化对水源、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的保护,严格限制生态环境脆弱地区和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的开发活动。

合理开发自然资源。坚持 “保护优先、适度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合理开发旅游资源,完善旅游区环境基础设施,加强旅游区生态环境监管。合理开发矿产资源,合理划分矿产资源准采区、限采区和禁采区。在生态重要区和敏感区,提高矿产资源开发环境门槛,严格矿产资源开发准入标准;建立矿山开采的生态环境治理与恢复保证金制度,推动矿山开采的生态修复。

规范水能资源开发利用。合理适度开发水能资源,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有序开发水能资源,在确保流域水生态系统、地质遗迹、文化遗产安全的前提下,科学开发。建立健全水能资源开发综合决策机制,严格水能开发项目生态环境准入条件,提高生态保护和恢复建设标准。

(五)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

以岷江干流东坡段和醴泉河、思蒙河、毛河、鱼耶 江河等4条重点小流域为重点,合理确定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开展流域综合整治,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建立流域预警应急机制,建立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水环境安全。

1.合理确定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依据水环境容量、水域纳污能力和水资源承载能力,合理制订和实施流域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努力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对没有环境容量的地区和流域,严格执行国家产业和技术政策,禁止转移或引进重污染项目,鼓励发展低污染、无污染、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的项目。

2.合理确定城镇发展目标。根据流域、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制订人口中长期发展规划,严格控制流域城镇人口的过快增长,解决人口增长带来的环境问题。根据水环境容量,制(修)订城镇规划,合理确定城镇定位和规模,调整优化城乡经济结构和空间布局。

3.开展重点流域的污染治理。对尚不能达到水环境功能区要求的醴泉河、思蒙河和鱼耶

江河开展重点治理和保护,开展沿河工业企业的深度治理,实施沿河乡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开展沿河农村面源污染治理。

4.建立重点流域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建立地表水环境水质达标责任及跨镇(乡)行政区域交界断面水质交接责任制度。建立重点流域“河长”制度,落实流域治理目标责任制和断面水质考核制度,制定各级各部门流域污染防治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完成目标的奖励,未完成目标的追责。实行流域限批。根据重点流域环境容量和水质情况,实施流域或区域新建项目限批,鼓励增产减污的技改项目和污染治理项目。

(六)饮用水水源保护。

强化全区城镇、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建立和完善水源地预警和应急机制,强化监测、监察,确保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水。

1.加强城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护。确保列入全市重点饮用水源的复兴水库的水质安全,确保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加强对拟建的东坡区穆家沟水库城市饮用水备用水源的保护和建设。积极与上级监测部门衔接,加强对饮用水保护区地表水的水质监测,开展水质全分析,城镇集中式饮用水保护区地表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2.加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护。切实加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取缔影响水质的各种污染源,控制农村面源污染。加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界牌、界桩的建设。加强饮用水保护区地表水的水质监测,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大于90%。

3.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监管。严格按照饮用水源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出台加强饮用水源管理办法,明确部门职责、单位行为和个人义务。严格保护区监管,一级保护区内严禁开发建设项目,取缔二级保护区内所有排污口。在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内禁止从事破坏水源涵养林、护岸林或者与水源保护相关植被的活动。强化监测预警,建立水质保护应急预案。保障饮用水源保护和建设的投入。

(七)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1.推行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根据不同行业经济社会贡献、污染物排放强度、所处流域环境容量等综合特征,确定不同行业、不同流域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控制重点行业的企业数量和生产能力。调整造纸行业和食品泡菜行业数量和规模,用污染物排放总量调整产业结构。

2.严格项目准入。优先发展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的新型产业,新引进产业项目的能耗、水耗以及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标准;新建项目通过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腾出总量,方可准入。改扩建项目做到依靠清洁生产削减总量,实现增产减污。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实行严格的准入限制。

3.切实落实减排项目。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关闭和淘汰一批工艺技术落后、资源能源消耗高、污染排放大的企业。开展工程减排,实施工业企业的深度治理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加大集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高集镇生活污水处理率,淘汰黄标车和低速载货车,实施车辆燃油替代。“十二五”未,实现污染物减排,力争削减化学需氧量2546.95吨,氨氮362.67吨,氮氧化物23.52吨。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2010年的7265.24吨以内不增长。

4.试行排污权交易。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全面推进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严格持证排污。允许积极开展污染治理、进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的企业,腾出污染物排放总量进行市场交易,提高企业治污积极性,最大限度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降低我区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

(八)环保系统能力建设。

加快环境监测、环境监察、核与辐射监测、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化能力建设,建成全区地表水环境监测网络,重点污染源实现在线监控,环境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和环境保护监管体系信息化水平大幅提高,基本构建先进完备的“数字环保”体系,环保机构和队伍得到加强。

1.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加快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设,加强核与辐射、环境统计、环境宣传、环境信息能力建设,增加水质全分析等监测仪器,配齐执法设备,实现办公自动化,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加快环境监测、监察队伍建设,达到标准化水平,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2.建设地表水和空气监测体系。配合市环保局在重点小流域建立水质自动监测站,建成全区重点流域、饮用水地表水自动监测网络。配合市环保局在中心城市建设大气PM2.5监测站,大气自动监测站,建成全区大气自动监测网络。配备环境应急监测仪器和执法取证设备,提升应对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3.建设重点污染源监控系统。对符合要求的国控、省控重点废水、废气污染源安装自动在线监测仪,进行排污浓度和总量实时监测,实现国家、省、市的联网监控。

(九)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为确保环境保护各项目标和工作任务的落实,必须实施一批环境保护重点工程。在政府引导,市场推动,项目业主和公众参与下,以重点项目的实施推进环境保护,切实改善全区生态环境质量。“十二五”期间重点实施6大环保工程,预计投8.8352亿元。

1.重点工程项目。

(1)工业污染防治项目。加大对重点工业污染源“三废”的治理力度。其中主要是造纸业、化工业、食品加工业等企业的污染防治项目。要求各工业企业采用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进行改造,实行中水回用,大量削减“三废”的产生量及排放量。总投资约需31702万元。

(2)农村污染防治项目。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整治,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实行限期治理,开展部分重点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强重点乡镇污水、垃圾转运和处理设施建设,抓好典型工程的试点示范,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村庄连片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重点乡镇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抓好典型工程的试点示范作用,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全面开展。预计投入23000万元。

(3)生态保护和建设项目。实施生态示范区、生态小区建设;加大植树造林、天然林保护项目的建设,搞好畜禽养殖综合整治规划,保护生态环境。预计投入10500万元。

(4)重点区域流域综合整治项目。对全区重点流域进行环境综合整治,改善污染现状。开展3条重点流域的工业、城镇污染物治理,开展流域农村面源污染、生态恢复、水土保持、村庄整治等工程。预计投入22300万元。

(5)饮用水源保护项目。加强集镇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界牌、界桩和隔离网建设。预计投入400万元。

(6)环保系统能力建设项目。环保系统自身能力建设是环境保护规划项目得以有效实施的保障。加强全区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能力建设。开展环境监察、监测的标准化建设。改善环保部门的办公条件,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实现环保办公的自动化。预计投入450万元。

2.重点工程项目资金来源。“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重点工程项目实行项目业主投入为主,政府投入为辅,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环保投入机制,切实保证环保投入到位,确保重点工程的完成。

“十二五”环境保护重点工程项目资金来源一览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项目

总投资

资金来源

1

工业污染防治项目

31702

项目业主投入为主,各级政府资金补助

2

农村污染防治项目

23000

项目业主投入为主,各级政府财政资金补助

3

生态保护和建设项目

10500

项目业主投入为主,各级政府财政资金补助

4

重点区域流域综合整治项目

22300

项目业主投入为主,各级政府财政资金补助

5

饮用水源保护项目

400

项目地方政府投入为主,争取国家、省、市资金补助

6

环保系统自身能力建设项目

450

区财政投入为主,争取国家、省、市资金补助

合计

88352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综合决策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并完善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处理好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严把源头与强化整治、总量控制与生产力布局、当前与长远、环境保护与社会稳定等五个方面的关系,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立和完善流域水污染防治友好互动协调机制和各级各部门联动的环境安全预警机制;逐步建立全区重点小流域乡镇交界断面监测、考核、联动机制;强化环保部门对环境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职能,建立和完善部门分工合作,环保统一监管的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公众环境听证制度、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制度、公众参与制度、有奖举报制度等,维护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和强化环境保护规划和实施体系,开展对重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使综合决策规范化、制度化,控制生态环境问题的产生,保障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二)完善环境保护考核体系。抓住东坡区建设省级生态区的良好机遇, 改革现行干部考核制度,建立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环境保护问责制、行政责任追究制、行政监察制和环境保护进展情况监测评价制度,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和中期考核,把环境保护指标纳入对地方政府和党政领导综合绩效考核,严格实行环境保护目标“一票否决”。形成党委政府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格局,层层抓好落实,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奖惩到位。

(三)严格执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规范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程序。扎实开展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重点解决执法和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制定有关环境监测和监察、许可证发放与管理、污染物总量控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电子废物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农村环境保护、核与辐射安全、公众参与制度等管理办法,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管理,打击违法排污行为。

(四)加大环境保护资金投入。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业主为主体、市场推进的环境保护投融资机制。本着“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建立以项目业主为主,政府补贴的工业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机制;以政府投入为主的饮用水源保护、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机制;以项目业主投入为主,政府补助的农村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建设、重点流域综合整治的机制。各级政府履行公共财政职能,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力度。各级财政每年在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中的公益性、基础性项目。在财政增加投入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大力推行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项目的市场化运作,广泛吸纳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和外资投资建设环境保护基础设施。

(五)强化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各级各部门将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科学知识和法律常识纳入宣传教育计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舆论宣传和科普教育,丰富人们的环境科普知识,增强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把保护环境变成全民的自觉行动,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环保的良好社会氛围。实施全民环境宣传教育行动计划,在社区、农村、学校、企业开展全民环境宣传教育试点,扩大全民环境宣传教育覆盖范围。深入开展面向社会的环境教育培训,依托大专院校有针对性地开展环境教育培训。继续巩固中小学环境教育成果,完善中小学校素质教育中的环境保护教育。积极引导、推动环保宣传品的健康发展,面向社会推出一批优秀环保宣传品。

(六)加强环保班子队伍和环保能力建设。加强环保系统班子和队伍建设。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切实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引进环境监测、环保科研专业人才,不断提高环保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队伍作风建设,重点解决好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表率意识,努力推进机关从“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加强环保系统能力建设。加强环境监测、环境监察、办公信息化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管理、综合决策、快速反应的能力和水平,为环境管理提供基础和平台。加强环保系统廉政建设。加强权力监督工作,加强对重大决策、项目审批、环境执法、重点项目安排等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落实好班子成员 “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到“讲党性、守纪律、保廉洁”,把全区环保系统建设成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队伍。(东坡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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