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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发布时间:2013-1-29 9:29:5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十二五”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需要环境保护规划着力解决重大问题的战略机遇期。科学编写“十二五”环保规划,对于指导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探索环保新道路,推进历史性转变,建设生态文明,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环境形势
(一)“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取得进展
宿州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将改善环境质量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把环境保护作为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为“十一五”环保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淘汰了一批高消耗、高污染的落后生产能力,加快了污染治理和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地区、流域和城市的环境治理不断推进,生态保护和治理得到加强;环境管理能力有所提高,环境执法力度有所加强;全社会的环境意识和人民群众的参与程度明显提高,对我国环境保护规律性的认识不断深化。在经济持续增长、工业化和城镇化加快推进、污染物产生量不断增加的背景下,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持续削减,地表水环境质量局部改善,总体趋好,空气环境质量保持稳定,生态环境状况良好,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1.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基本实现
我市“十一五”主要水污染物减排目标是:2010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1.04万吨, 比2005年削减10%。2010年,我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01万吨,比2005年减排0.14万吨,削减率为11.6%,基本实现了我市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大气污染物减排目标是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0.912万吨, 比2005年削减4%。2010年,我市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80万吨,比2005年增加0.85万吨,增长率为89.3%,主要是由于安徽华电宿州发电有限公司一期工程投产造成。
2.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认真贯彻落实宿州市“十一五”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列入淮河流域“十一五”水污染防治规划的19个项目,规划投资5.88亿元。到2010年底,已建成完工的项目15个,未完工项目2个,进入调试阶段的项目1个,未动工的项目1个,完成投资6.03亿元,投资完成率102.55%。
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制定并实施《宿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组织开展全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和报批工作,并推进后督察;开展淮河流域枯水期和汛期污染联防;继续开展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依法取缔、关闭对水源地水质造成影响的一、二级保护区内排污口。
2009年,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局部改善,总体趋势好转。2010年,扣除上游来水水质影响,全市2个水质国控断面的COD水质综合达标率为100%,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
3.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的“闸门”控制作用,突出加强重点行业环境准入管理,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高污染和产能过剩行业项目。认真落实《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容量管理办法》,把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作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前置条件,所有建设项目所需总量须从当地减排项目中置换,从严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增量;,按照国家产业政策,严把项目的准入关,限制‘两高一资’项目和产能过剩行业的扩张;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的环保问题专项进行排查;积极推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四县一区5个开发区(工业园区)均完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4.环境监督管理进一步拓展
加强经常性环保执法检查。依法取缔、关闭“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开展涉铅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检查和后督察工作;开展造纸行业专项整治。
建立环境应急机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环境信息快报制度和应急值守制度,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与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建立起应急联动机制。
加强排污费征收管理。排污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全部用于污染防治。
建立环境信访矛盾化解机制,有效解决或化解了群众环境保护诉求。
5.农村环境保护和环境保护示范创建得到有效推进
认真贯彻实施《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安徽省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规划》,对农村环境保护作出全面部署。将农村安全饮水、农村沼气纳入全市民生工程。全面实施农村清洁工程。
把环境保护示范创建作为动员群众广泛参与、整体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载体。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显著:2010年底,全市建成省级优美乡镇6个,生态村33个,自然保护区3个,国家和省级生态示范区4个;开展了1个省级生态示范区试点,生态市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6.环境监督管理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十一五”期间,加环境监测、执法等能力。市环境监站与省环境监控中心联网;所有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省监控中心联网;建成水质自动监测站4个,空气自动监测站3个,初步建立起对全市14个地表水断面(点位)、3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3个环境空气监测点监测体系;基本建立起市级辐射环境监管体系;全面完成宿州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任务,编制了《宿州市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技术报告书》,建立了全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数据库。
(二)主要环境问题
我市环境保护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环境形势依然严峻。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远远超过环境容量,环境污染严重。
1.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形势依然严峻
淮河流域“十一五”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建设进展不理想,有4个项目没有完成建设任务,其中有2个项目仍然没开工建设。河流水质距离2010年规划目标还有一定差距,水质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奎河污染仍然较重。
2.农村环境问题相当突出
全市农村饮用水基础状况不清,农村居民饮用水环境安全隐患较多,部分农村人口饮用水安全无法得到保障。农村地区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几乎未进行集中处理。畜禽养殖和农业废弃物给大气、水环境和土壤环境带来较大污染。分散在农村地区的工业企业规模小,技术含量低,管理粗放,极易引发农村局部环境污染问题。农用化学品的不合理使用,使土壤和水体污染日益突出。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较低,秸秆综合利用率低,地膜年残留率高。污染源普查显示,农业污染源已成为影响区域水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
3.环保基础设施薄弱
污水处理方面,城镇雨污分流比例低,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收集管网欠账多,污水处理设施运营负荷率需进一步提高。县城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虽消灭空白,但处理能力缺口近一半,乡镇集中式污水处理基本处于空白状态,各县(市)省级开发区普遍没有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处理方面,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大多采用简易填埋措施,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处理率低,对地表水、地下水环境质量造成严重危害;危险废物处置方面,方式单一,集中安全处置能力严重不足。电子电器废物收集无序和作坊式拆解处理仍占很大比例。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未建成。
4.对环境保护认识还存在一定偏差
在一些地方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的现象仍然存在,如对保护环境的认识仍然不到位,擅自降低环境保护准入标准,引进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甚至出台限制和阻碍环境保护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土政策”。在环境执法效力等方面普遍存在逐级衰减的情况。
5.环境保护队伍力量比较薄弱
目前,全市环境保护行政管理机构,市级、县(区)机关人员编制少,乡镇级空白;市级、县(区)级环境监察执法机构监察执法人员经费大多为自收自支。全市环境监测机构普遍缺编。市、县二级都没有设立环境应急机构、无专门的固体废物管理人员。县级无独立的辐射环境监管与监测机构。“十一五”期间,各级政府增编制、增投入,环境保护队伍和能力建设得到空前发展,但相对于环境保护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力量仍显薄弱。
三)未来环境形势分析
“十二五”期间我市仍然处于工业化中后期,城镇化和工业化互动促进,经济发展的支撑因素较强,能以较高的增速实现经济增长。可预计到2015年,我市的废水排放量,主要的水污染物排放量呈上升态势,二氧化硫新增排放量仍然较大,氮氧化物排放量保持继续增长的趋势。
1.优化经济发展的压力进一步加大
“十二五”时期,全市经济总量将快速增加,年均增长达到15%以上,产业结构调整的路径和态势不确定性较大,传统工业所占比重较高,排污强度大,结构性污染在短期内难以发生大的改变,这些将对我市资源和环境带来极大的挑战。
2.污染持续减排的压力进一步加大
若维持现有污染治理水平,到2015年,预计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均有所增加。如不加大污染减排力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将远远高于环境承载能力,污染减排任务仍相当艰巨。
3.改善环境质量的压力进一步加大
“十二五”时期,随着污染不断积累,污染物介质将从以大气和水为主继续向大气、水和土壤三种污染介质共存转变,污染物来源由以工业和生活污染为主继续向工业和农村、生活、面源污染并存转变,污染物类型将从以常规污染物为主继续向常规污染物和新型污染物的复合型转变,污染范围从以城市和局部地区为主继续向区域、流域转变。局部地区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改善环境质量的难度持续增加与人民群众的环境需求不断提高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
4.防范环境风险的压力进一步加大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经济发展的上升期,工业化快速推进。突发性环境事件呈增多趋势,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放射性物质、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等长期积累的环境问题将集中显现,防范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保障环境安全的任务更加艰巨。
5.解决新环境问题的难度进一步加大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统筹城乡发展的关键期,承接产业转移的加速期,承接产业转移的规模和力度将空前加大。机动车污染、土壤污染、生态失衡等一系列城市环境问题呈不断加剧之势,废旧家用电器、报废汽车和轮胎等回收和安全处置的任务十分繁重,农业面源污染、农村污水垃圾、畜禽养殖污染等环境问题更加突出,承接产业转移过程中新的环境问题不断出现,统筹城乡环境保护难度加大。
面对日益严峻的环境挑战,必须从战略高度入手,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立足点,以污染减排为主线,以保障环境安全为根本,源头控制、全面防范、高效治理环境污染,以环境优化经济增长。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做好“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关键要加快实现历史性转变:一是从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转变为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把加强环境保护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手段,在保护环境中求发展。二是从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转变为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同步,做到不欠新账,多还旧账,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破坏的状况。三是从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自觉遵循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提高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主线,以解决危害群众建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政策和环境执法措施为保障,严格环境准入,强化执法监管,防范环境风险,改善环境质量,推动公众参与,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倒逼经济结构调整、倒逼发展方式转变的积极作用,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二)基本原则
1.预防优先,防治结合
坚持源头预防,在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的研究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环境容量;坚持环境优先,以保护环境优化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全过程预防,在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的各个环节融入环境保护;坚持高效治理,不断提高治污设施建设和运行水平;努力还清旧帐,加快解决历史遗留的环境问题,消除环境安全重大隐患。
2.全面推进、重点突破
坚持长远谋划,总体设计,对全局性、普遍性的环境问题,全面部署、全面推进。同时,抓住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集中力量率先突破。
3.腾出空间,支撑发展
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实施清洁生产,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深化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在实现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的前提下,通过消化存量,控制增量,为加快发展腾出环境空间。
4.统筹兼顾、民生优先
坚持统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统筹城市和农村环境保护,兼顾需要与可能,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坚持以人为本,将“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等民生问题摆上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加大预防、保护和治理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增进人民福祉。
5.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坚持因地制宜,在不同地区和行业实施有差别的环境政策,突出目标的区域差别,实施区域性、特征性污染控制。坚持开拓创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更加积极的环保措施,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富有地方特色、适合当地情况的环境保护模式。逐步理清环境保护事权,实行有区别的环境保护目标,层层落实、严格考核、各负其责。
6.政府主导,协力推进
落实政府责任,加强部门协作,力争做到目标、任务和投入、政策相互匹配。鼓励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促进企业履行环境责任,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和舆论监督,形成政府、社会、企业相互合作、共同行动的环境保护新格局。
(三)规划目标
到201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重点地区和城乡环境质量有所改善,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基本遏制,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强化,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
(四)规划指标
1、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    
“十一五”末,在污染源普查期间对环境统计范围进行了调整,一是将农业面源纳入统计,二是扩大工业污染源调查范围。统计结果显示,污染源排污基数比原有统计数据大幅增加。以污染源普查结果为基准,“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如下: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10.8万吨,比2010年的11.6万吨减少7.2%。
氨氮排放总量:全市氨氮排放总量为1.0万吨,比2010年的1.1万吨减少8.7%。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全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3.3万吨,比2010年的3.7万吨减少9.9%。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全市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6.3万吨,比2010年的6.8万吨,减少6.3%。
2、主要环境质量指标
地表水: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有所好转,地表水国、省控断面(点位)水质扣除上游来水影响后,达三类及以上的河流水质比例高于60%。劣V类水质的比例小于20%。
集中式饮用水源: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大于90%。
环境空气:城市空气质量达到II级标准的天数超过350天。
声环境:全市城市区域噪声状况有所好转,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55.0dB(A);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71.0dB(A)。
三、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
  围绕实现“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目标,把污染防治作为重中之重,把保障城乡人民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切实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和影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
(一)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改善水环境质量
实现化学需氧量减排,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地,加快治理重点流域污染,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工作。
1.确保实现化学需氧量减排目标。
加快城市污水处理与再生利用工程建设,“十二五”期间完成宿州市城南污水处理厂及灵璧、泗县、砀山及萧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重点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确保到2015年,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95%。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要坚持集中和分散相结合,因地制宜,优化布局,大力推进技术进步和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要厂网并举、管网优先,并与供水、用水、节水和污水再生利用统筹考虑。切实重视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置,实现污泥稳定化、无害化。加强污水处理厂的监管,所有污水处理厂全部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实现对污水处理厂运行和排放的实时监控。不断提高城镇污水收集的能力和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效率,保证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后的实际处理负荷不低于设计能力的80%。
2、加强工业废水治理。严格执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加快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重点抓好占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65%的国控重点企业的废水达标排放和总量削减。彻底淘汰小造纸、小化工、小制革、小印染、小酿造等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重污染企业。进一步强化工业节水工作,制定高耗水行业废水排放限额标准,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以造纸、酿造、化工、纺织、印染行业为重点,加大污染治理和技术改造力度;在造纸、电力、化工、煤炭等重点行业推广废水循环利用,努力实现废水少排放或零排放。严格按照有关标准监测排入城镇排水系统的工业废水水质和水量,保证污水处理厂安全运行。进一步推进企业退城入园,确保工业污染排放稳定达标率达到90%。
3.全力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土保持、水源涵养,控制面源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重视对水体中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研究和防范。
健全饮用水水源安全预警制度,完善突发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监测和管理体系,每年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至少进行一次水质全分析监测,并及时公布水环境状况。地下水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大于90%。
4.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
落实流域治理目标责任制和出入境断面水质考核制度,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多渠道增加投入,加快治理工程建设。统筹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统筹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保证河流必须的生态径流。全面排查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业污染源,并建立水质监测定期报告制度,督促其完善治污设施和事故防范措施,杜绝污染隐患。确保地表水质量有效好转,地表水国控断面劣Ⅴ类水质比例小于20%。保证淮水北调水质。
(二)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防治大气污染
以火电厂建设脱硫设施为重点,确保完成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10%的目标。城市大气污染综合防治为重点,努力改善城市和区域空气环境质量。
1.继续实施二氧化硫的减排,全面加强氮氧化物的污染防治,深化尘污染防治。
实施燃煤电厂脱硫、消氮工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2010年有所减少。
2.综合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
以颗粒物特别是可吸入颗粒物作为城市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加快城区工业污染源调整搬迁,集中整治低矮排放污染源,重视解决油烟污染。加强建筑施工及道路运输环境管理,有效抑制扬尘。提高城市清洁能源比例和能源利用效率,大力开展节能活动。因地制宜地发展以热定电的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城市空气质量好于Ⅱ级标准的天数超过350天。
3.加强工业废气污染防治。
以占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65%以上的污染源为重点,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加快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促使工业废气污染源全面、稳定达标排放,实现增产不增污。工业炉窑要使用清洁燃烧技术,以细颗粒污染物为重点,严格控制烟(粉)尘和二氧化硫的排放。开展新一轮的除尘改造,推广使用高效的布袋除尘设施。继续抓好煤炭行业的废气污染源控制,对重点工业废气污染源实行自动监控。大力推进煤炭洗选工程建设,推广煤炭清洁燃烧技术。继续开展氮氧化物控制研究,加快氮氧化物控制技术开发与示范,将氮氧化物纳入污染源监测和统计范围,为实施总量控制创造条件。
4.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
把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作为改善城市环境质量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机动车排放控制水平,规范在用机动车环保年检工作。改善油品质量,提高燃油的利用效率。大力开发和使用节能型和清洁燃料汽车,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开展汽车尾气治理,减少氮氧化物排放量。
5.加强噪声污染控制。
加强对建筑施工、工业生产和社会生活噪声的监管,及时解决噪声扰民问题。限制机动车在市区鸣笛,对敏感路段采取降噪措施,控制交通噪声。在大中城市创建安静小区。
(三)控制固体废物污染,推进其资源化和无害化
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原则,把防治固体废物污染作为维护人民健康,保障环境安全和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点领域。
1.实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工程。
完善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管理制度,进一步 提高固体废物收集处理、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水平,固体废物利用、处理、处置设施环境风险和环境影响明显降低。医疗废物集中处理设施负荷率达90%;危险废物贮存量比2010年减少50%,年产生量比2010年减少20%。
2.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能力。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能力达到800吨/日,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60%。推行垃圾分类,强化垃圾处置设施的环境监管。高度重视垃圾渗滤液的处理,逐步对现有的简易垃圾处理场进行污染治理与生态恢复,消除污染隐患。
3.推进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重点推进煤矸石、粉煤灰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到2015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100%。推进建筑垃圾及秸秆、畜禽粪便等综合利用。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实现废旧电子电器的规模化、无害化综合利用。对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严格监管,防止产生二次污染,严厉打击废物非法进出口。
(四)保护生态环境,提高生态安全保障水平
保障生态安全的生态系统格局基本形成,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建设全面启动,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修复面积有所增加,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以农田保护为中心,全面推进沿路、沿河、沿村和石质山地绿化,构建以城镇绿化为点、沟渠路为线、黄河故道和淮河防护林为面的森林生态空间防护体系。实施圩堤和涵闸除险加固、沟河塘清淤及泵站更新改造,提高防洪除涝能力。蓄滞(行)洪区经济社会活动限制高风险区的经济开发活动,严格控制非防洪项目建设,认真组织开展行蓄洪区与滩区渐进式居民迁建工作。加快采煤塌陷地和沉陷区综合治理,促进土地资源永续利用。加强水资源管理和水污染防治,强化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推进水资源综合利用,加强中水回用。
(五)整治农村环境,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全面启动农村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源建设,农村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  
1.重点防治土壤污染。
典型区域、典型类型污染土壤初步得到修复,单位面积农田化肥、农药施用强度比2010年降低20%左右,全国无公害、绿色和有机食品基地占耕地面积的%以上。初步建立主要粮食生产基地和菜篮子基础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初步构建土壤污染防治的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
2.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开展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条件;生活垃圾实现定点存放、统一收集、定时清理、集中处理;采取分散或相对集中、生物或土地等多种处理方式,因地制宜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结合旧村改造、新村建设,美化村庄环境,改善村容村貌。完成 个行政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建设 个环境优美乡镇。加大农村企业污染监管和治理力度,禁止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城镇垃圾及其他污染物向农村转移。
3.防治农村面源污染。
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控制水土流失。开展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的试点、示范。推广科学施用农药、化肥,提高农药、化肥利用效率。推动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和生态农业。推广农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以沼气建设为纽带,合理利用秸秆资源,加强集中式畜禽养殖场污水、粪便综合利用和处理,提高农户沼气普及率。
(六)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1、全面推进低碳发展。
加快煤炭产业升级,推进洁净煤技术发展,控制煤炭消费增长,促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优化能源结构。切实推进高碳产业低碳化改造,构建低碳产业体系。积极发展低碳农业,重点降低农业机械燃油消耗。以信息化等高新技术提升研发设计、工艺装备和系统集成化水平,推进工业低碳化发展。大力发展低碳服务业,做大做强信息产业、创意产业,推进旅游、多事、咨询和科技服务等现代服务发展。加强低碳技术硬性和产业化,建立高水平的低碳研发、测试、工程化基地。开展低碳经济试点示范,建立开发服务和信息发布平台,推进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开发。
2、增强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
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开展农业科技创新工程,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调整种植结构,选育优良品种,发展高效节水农业,农业气象工作,提高农业抗灾预警和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合理开发和优化配置水资源,完善和提高防洪工程标准,加强气候变化和极端气候事件监测、预测、响应能力以及灾害应急能力建设,弄成运转有序的防灾减灾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降低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及其衍生灾害造成的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扩大气象资源为农林业服务的范围,合理开展气象资源,建立资源高度共享、相互支撑的业务功能平台,形成决策、公众和专业气象服务产品,为各级政府、部门以及行业提供防汛抗旱、农业生产、灾害防御、社会安全和公众气象等方面的服务。
3、增加林业碳汇
逐步建立木碳计量和监测体系,加强林业碳汇管理,促进林业碳汇交易,推进以林木生物质发电及固碳、碳汇为主要内容的林业基地建设。建设碳汇林业基地,提高森林覆盖率、单位面积森林蓄积量,大幅度提高碳汇能力。
(七)强化管理能力建设,提高执法监督水平
按照目标与手段相匹配、任务与能力相适应的要求,以监测评估、及时预警、快速反应、科学管理为目标,以自动化、信息化为方向,以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为重点,实施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规划,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投入,努力提高环境管理能力。
1.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
按照队伍专业化、装备现代化要求,推进各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到2015年,80%的县级环境监测站达到建设标准。
按照布局科学、数据准确、传输及时的要求,建设空气、地表水、辐射、生态环境等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科学、全面、及时地反映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
按照动态监控、及时预警、准确计量的要求,建设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自动监测系统,实时监控排污状况。全面建成国控重点企业在线监测系统。
2.建设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
提高环保执法装备水平,到2015年,市、县环保执法队伍基本达到能力建设标准化要求。
3.建设环境事故应急系统
建成环境突发事故应急指挥系统,配备水、气环境突发事故应急监测车及仪器设备。
4.提高环境综合评估能力
加强环境统计能力建设,改革环境统计方法,开展统计季报制度,全面、及时、准确提供环境综合信息。定期开展环境质量和生态变化评估以及环境经济核算。
5.加强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
加大环保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培训力度,培养高素质环保技术人才,加强环保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和廉政建设。
四、重点工程和投资重点
“十二五”环保规划在完善和优化总量控制的同时,强化环境质量的约束性要求。实施全防全控的新型污染防控体系,经水、气、土三大要素为主线,强化环境功能区划的导向功能,以规划任务落地为基础,强化规划的分类指导和分项控制,以基础工程、保障工作、人才工程作为环保基础能力建设的重点,提高规划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执行力,推进历史性转变,为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提供环境基础保障。
(一)重点工程
“十二五”期间,重点实施8项环境保护工程。要调动各种资源,开辟多元化投资渠道,集中力量和资金,重点建设。
——化学需氧量减排工程:工业企业(园区)污水处理(以削减化学需氧量为主的深度处理、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以削减化学需氧量为目标)、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
  ——氨氮减排工程:污水处理厂脱氮除磷、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业企业(园区)污水处理(以削减氨氮为主的深度处理、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项目)、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以削减氨氮为目标)。
——二氧化硫减排工程:非电力行业(钢铁、石化、水泥和有色)脱硫设施建设、集中供热、锅炉脱硫设施建设、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以削减二氧公硫为目标)。
   ——氮氧化物减排工程:电力行业烟气脱硝、非电力行业(钢铁和水泥)脱硝设施建设、增加城镇污水处理规模,改造和完善现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配套污泥安全处置和再生水利用。规模化养殖厂污染治理工程。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程:危险废物减量化示范、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垃圾处理场建设、
——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乡(镇)村环境综合整治、土壤污染治理、清洁家园、田园和水源建设;
——生态保护工程:生态功能区建设、自然保护区建设、
——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环境信息能力建设、环境宣教能力建设、环境应急中心建设、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建设、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设
(二)投资重点
为实现“十二五”环境保护目标,全市环保投资约需占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1.35%,“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规划备选项目约323个。
1.水污染治理
为实现化学需氧量减少7.2%的目标,必须通过工程措施削减化学需氧量8392吨,其中:需新增城市污水处理能力15万吨/日;水污染治理是投资的重中之重。化学需氧量减排工程共 62 个,计划投资31.8亿元;氨氮减排工程(共   48 个,计划投资3.7亿元。
2.大气污染治理
为实现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10%的目标,在“十二五”必须通过工程措施削减现役火电机组二氧化硫,推进其他工业废气治理、城市集中供热、集中供气等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二氧化硫减排工程共20个,计划投资亿34.3亿元;氮氧化物减排工程共5个,3.3亿元。
3.固体废物治理
继续实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新增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800吨/日,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废旧家电处置与综合利用等固体废物治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程共47个,计划投资亿15.2亿元。
4.农村污染治理与生态保护
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启动农村环境治理,开展土壤污染调查与修复,强化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共75个,计划投资亿3.0亿元;生态保护工程共34个,计划投资亿14.6亿元。
5.能力建设
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增强环保科技与产业支撑能力。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共33个,计划投资1.5亿元。
(三)投资来源
1.政府投资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农村污染治理、自然保护区建设、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主要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投入为主,争取国家环保专项资金。
2.企业投资
工业污染治理按照“污染者负责”原则,由企业负责。其中现有污染源治理投资由企业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解决。新扩改建项目环保投资,要纳入建设项目投资计划。
要积极利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投资,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格局。“十二五”期间预计可征收排污费2亿元,用于污染治理,以补助或者贴息方式,吸引银行特别是政策性银行,积极支持环境保护项目。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环境保护涉及宿州市的多个部门,应协调好各部门的关系,保障环境保护规划的顺利落实;强化环境保护问责制、行政责任追究制,强化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在整个干部考核体系中的地位,切实地把环保考核政绩优良的领导干部作为任用的主要对象;研究建立以绿色GDP为主要内容的环保政绩考核制度,把绿色GDP指标作为各级政府工作考核指标。
(二)法规保障
加强环保政绩考核,促使各级政府切实加强环境执法工作;建立上下协调、统一的执法体制。发挥执法机构的执法职能、公众的外部监督、企业的内部监督作用,形成相互制衡的“三元环境执法监督体系”。
按照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力、高效运转的要求,明确执法责任和程序,提高执法效率,强化执法监督,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和案件。持续开展环境安全检查,重点排查沿河和人口密集区化工等企业,努力消除环境隐患。加强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放射性废物监管,防范环境风险。各级政府和重点企业要制订应急方案,配备必要应急设施,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能力。
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和排污单位。加强污染物排放监测和统计。综合运用排污许可、排污收费、强制淘汰、限期治理和环境影响评价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和手段,实现总量控制目标。
强化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建设项目环保设施同时计划、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推进各类发展和建设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从源头上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加强环评资格管理,提高环评质量,落实环评责任制。严格“三同时”验收,尽快扭转重审批轻监管、重事前评价轻事后评估和不审批就开工、不验收就投产的局面。
实行环境目标责任制。把“十二五”环保目标和任务分解到各级政府,层层抓落实。建立环境管理绩效考核机制,把环境保护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制订科学的评价指标,纳入党政干部政绩综合评价体系。建立环境保护问责和奖惩制度,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
(三)制度保障
适应环境保护新形势,分清政府和企业职责,健全统一、协调、高效的环境监管体制。
坚持地方政府对行政区域环境质量负责,落实政府环境责任。建立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加强评估和考核。
综合运用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促进企业和其他组织严格执行环境法规与标准,自觉治理污染,保护生态。建立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建立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实行职业资格管理。
逐步理顺部门职责分工,增强环境监管的协调性、整体性。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各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领域环保工作。环保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统一环境规划,统一执法监督,统一发布环境信息,加强综合管理。完善环境准入制度,健全环境审批制度,规范工业园区的环境保护管理;建立相应的制度和制定工作方案保障规划的实施。
(四)资金保障
通过增加预算内资金、规范使用预算外资金、合理利用环保专项资金、加大环境融资的市场化力度、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等渠道保证资金来源。
努力推进政策创新,把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法规约束与政策激励有机结合,以政府投入带动社会投入,以经济政策调动市场资源,以宣传教育引导公众参与,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市场推进、公众参与的环境保护新机制。
把环境保护投入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并逐步增加。各级政府都要加大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环境公共设施建设的投资,把环保部门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支出预算,切实提高环保机构经费保障程度。加强排污费资金使用管理,加强资金使用效益的监督与评估。
实现环境成本内部化,促进企业减少排污,提高环境污染治理效果。对可再生能源发电、脱硫电厂和垃圾焚烧发电厂实行优先上网或提高电价等优惠政策,实行脱硫电价的动态管理。
全面征收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费及放射性废物收储费,保证治理设施和收储设施正常运行。加大排污费征收和稽查力度,进一步完善排污收费制度。加快市政公用事业改革,鼓励各类企业参与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
完善信贷政策,争取银行特别是政策性银行对有偿还能力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企业治污项目给予贷款支持。探索建立环境责任保险和环境风险投资。积极扩大利用外资渠道,继续争取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无偿援助和优惠贷款。
(五)社会保障
开展各类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环境保护。
1.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
不断增强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的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环境教育和培训。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大力宣传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公开曝光环境违法行为。抓好环保基础教育、专业教育、社会教育和岗位培训。全方位、多层次推广适应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的生产生活方式。
2.扩大公众环境知情权
推行政务公开,实行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项目审批、案件处理等政务公告公示制度。完善环境信息政府网站,公开发布环境质量、环境管理等环境信息。依法推进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开展上市公司的环境绩效评估和环境信息公告。
  3.完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机制
大力普及环境科学知识,实施百乡千村环保科普行动计划。推广环境标志和环境认证,倡导绿色消费、绿色办公和绿色采购,广泛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家庭等群众性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社区组织和各类环保社团及环保志愿者的作用。加强信访工作,充分发挥12369环保热线的作用,拓宽和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开展环境公益诉讼研究,加强行政复议,推动行政诉讼,依法维护公民环境权益。完善公众参与的规则和程序,采用听证会、论证会、社会公示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实行民主决策。
(六)依靠科技,发展产业
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产业发展为支撑,努力提高环境保护技术水平。
1.大力促进科技创新
为提高科技引领和支撑环境保护的能力,以基础理论和技术创新为支撑,全面实施环境标准体系建设工程;以提高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技术为目标,全面实施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工程。加强气候变化领域的基础研究,进一步开发和完善研究分析方法。
深化环境科技体制改革,团结各方面力量,优化整合环境科技资源,培养环境科技人才,建设环境科技支撑体系,提升环境科技创新能力。努力提高环境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2.积极促进环保产业发展
以环境保护重点工程为需求,以环保示范工程为依托,以标准化、系列化、国产化、现代化为导向,自主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相结合,大力发展环保装备制造业。
以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工程服务、环境技术研发与咨询、环境风险投资为重点,以市场化为主体,积极发展环保服务业。
制定发展规划,推进技术进步,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市场行为,促进公平竞争,推动环保产业健康发展。
加大对外开放,实施引进来、走出去战略,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进入环保产业。培育一批具有自主品牌、核心技术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能够提供较多就业机会的优势企业和企业集团,使环保产业成为我市新兴产业。(宿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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