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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南安跨境流域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方案

发布时间:2013-10-29 10:45:3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的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晋江、南安跨境流域水环境污染整治,通盘整治改善跨境流域水环境质量,根据省、泉州市有关跨境流域整治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跨境小流域整治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开展晋江、南安跨境流域的生活污染源和陶瓷、造纸、畜禽养殖等重点行业的污染整治,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切实改善跨境流域水环境质量,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二、整治范围

跨境(南安)流域整治包括南安汇入我市的彭溪支流、双溪支流、九十九溪长埔段排污沟(前溪、后溪)、下洪溪(内坑段、安海段)、大盈溪等5条跨境流域交界区域,晋江市涉及安海、磁灶、内坑3个镇。

三、工作计划及任务

晋江、南安跨境流域污染治理计划从生活污水与生活垃圾治理、畜禽养殖整治、工业污染源整治、淘汰落后产能结构减排、小流域生态环境整治和宣传造势等方面开展,其中2013年涉及16个项目(附件2)。

(一)加强农村环境整治。推进流域沿线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与处置,安海镇、磁灶镇、内坑镇要商市市政园林局加大各流域途经的村(社区)生活污水的收集体系并纳入污水处理厂,对暂时无法纳管或纳管有困难的地区要探索人工湿地等缓冲地带或建设小型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要加强生活垃圾的收集处置能力,全面杜绝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直接排入自然水体。

(二)推进流域周边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的建设进度,加快推进西北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度,不断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市市政园林局要会同安海镇、磁灶镇、内坑镇做好污水管网的建设,并做好日常的管理和维护,出现故障要有应急处置方案,各单位要杜绝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直接外排。

(三)开展工业污染源整治。源头控制工业污染,严格流域环保审批。强化工业企业环保主体责任,督促抓好建陶、造纸等行业企业污染防治工作,建陶企业全面完成LNG替代,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废水达标排放。加大环境监管力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涉嫌偷排、漏排或者闲置、拆除污染防治设施或使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的要坚决予以查处,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有关标准从重处罚,并通过经济、技术、法律和行政手段,由政府责令有上述环境违法行为的污染企业停产整顿1-3个月,直至合格。各有关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发现的 “三无”污染企业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打击取缔,市经贸局、工商局、环保局等部门要依自身职能加大巡查和查处力度;市公安局要积极介入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防止被取缔的“三无”污染企业死灰复燃;市电力公司要配合相关单位,对存在违法生产行为的“三无”污染企业落实停电断电,对改变用电申请或擅接、擅供电源的单位和个人严格依法查处。严格用电申请审批,对落后淘汰的行业企业,一律不许供电。不符合产业发展、城镇规划、土地利用、环境保护等要求,或者污染物排放区域不符合环境功能区要求的企业,市经贸局要提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搬迁、关闭或者转产。市环保局要进一步加强污染源头控制,严格落实“三个坚决”环保限批政策,严把项目审批关;要完善环境监管软硬件配套设施,抓好环保在线监测设备建设,建设更加高效的环境风险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不断提高环境应急监测处置能力;要加强对重点行业及重污染企业的监管力度,坚持勤查重罚,集中力量整治群众反映突出的环境问题,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现场监管力度。

(四)加强农业污染源整治。安海镇、磁灶镇、内坑镇要推进流域沿线的村(社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属于禁养区及禁建区内治理未达标的养殖场要关停到位,规模化养殖场必须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因地制宜采取立体种养模式或零排放养殖模式,逐步取缔水冲式养殖方式,养殖废水不能妥善处置的养殖场必须坚决予以关闭。在农村散养户中推广户用沼气工程,杜绝畜禽养殖废物未经处理直接排入自然水体。

(五)加强流域河道整治。安海镇、磁灶镇、内坑镇要组织力量对所属流域内河道、沟渠定期进行清淤整治;积极在沿河大力植树造林,增加植被、保持水土、涵养水源,提升流域自然景观和提高水体自净能力,市农业局、水利局、市政园林局要积极参与和指导。同时,属地政府要做好宣传工作,在沿溪、进村出入口、桥头等处设立环境保护宣传栏,设置垃圾箱、配套保洁人员,各村聘请环保监督员,建立群众环保监督员制度,鼓励群众自觉参与流域环境保护工作。

(六)加强小流域生态用水补充。鉴于这些跨境小流域普遍存在上游来水少,水流动性差的特点,市水利局要加强区域内水系调研,加强水资源调度,进一步协调保障小流域的生态用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在晋江、石狮跨境污染整治联席会指导下,把晋江、南安跨境流域污染治理当作一项“法定任务”来抓,成立晋江、南安跨境流域污染治理计划领导小组(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晋江、南安跨境污染整治三年行动日常工作。安海镇、磁灶镇、内坑镇要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总责,要树立长期整治、长抓不懈、持之以恒的思想认识。要将《实施方案》进行再细化和分解,进一步明确责任人和分管领导,层层落实责任;要把整治项目列入本级本部门的重点工作,统筹安排,保障项目资金落实到位,确保晋江、南安跨境污染治理顺利进行;要严格按照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及早启动,做到抓早、抓好、抓实,并于每月28日前将项目进展情况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95-85684584),以便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整治项目顺利完成。

(二)加强协同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各司其责,树立全市整治工作“一盘棋”的思想,重视项目之间的统筹协调,强化协作,形成整治合力。市直有关部门要全力配合各有关乡镇,为项目责任单位、业主单位、施工(代建)单位提供服务和帮助,具体项目具体分析,特事特办,减少扯皮,缩短审批时间,确保项目早动工、早落实。要加强项目衔接,区域与区域、项目与项目间要加强沟通、协同推进,确保实效,防止重复、盲目、各自为政的建设。特别要注重管网建设与市政规划的衔接,城市污水处理厂与配套管网的同步投运,河道截污与清淤、管网铺设与片区改造、道路建设的衔接。市监察局、效能办、市政府督查室要及时关注整治项目的统筹推进和建设质量,主动介入检查、调查、查处,促进项目协调推进。

(三)加强联合执法、增强执法刚性。安海镇、磁灶镇、内坑镇要严格落实《晋江市市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加强对辖区内“三无”污染企业的打击,经贸、工商、环保、行政执法、公安、电力、自来水等部门要联动执法;同时,建立片(点)领导、下村干部、村两委会挂钩责任制度,及时发现、及时打击,杜绝“三无“污染企业死灰复燃。在泉州市环保局牵头指导下,市环保局要与石狮、南安两地建立联合(交叉)执法机制,定期组织交叉执法检查、工作会商、互通协调;市环保局每季度定期、不定期对交接断面进行水质监测,密切关注各条跨境小流域上游水质变化趋势,及时跟踪反馈流域整治工作成效。

(四)推动产业升级、严格流域限批。市发改局、经贸局要推动流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环境准入标准,明确鼓励、限制和禁止的产业及项目类别,建立落后产能和污染企业退出机制,大幅度削减COD、氨氮、挥发酚、重金属等水污染物。市环保局要严格落实《关于暂停审批大盈溪流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通知》(泉环保监〔2008〕5号),暂停审批大盈溪流域范围内新增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五)加强环保宣传,营造整治氛围。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造势,以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为切入点,制定出台整治宣传工作方案,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形成上下联动,人人参与的氛围。要制定宣传简报,定期向相关单位、企业通报整治情况。要做好舆论引导,适时曝光一批违法排污单位。切实调动群众参与环保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晋江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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