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污泥的产生量越来越多,国家对污泥的排放要求也越来越高。目前我国污泥执行的是GB/T 24188-2009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泥质。
一、污泥的产生和来源
由于活性污泥中的微生物不断地消耗着废水中的有机物质。被消耗的有机物质中,一部分有机物质被氧化以提供微生物生命活动所需的能量,另一部分有机物质则被微生物利用以合成新的细胞质,从而使微生物繁衍生殖,微生物在新陈代谢的同时,又有一部分老的微生物死亡,故产生了污泥。
二、污泥的处理常见方式
1、填埋处理
污泥填埋有直接填埋和卫生填埋两种处置方式。直接填埋是将简单灭菌处理后的污泥直接倾倒到低地或谷地,而卫生填埋是将污泥运至垃圾填埋场与垃圾混合进行无害化填埋。
2、直接焚烧
指将污水处理厂脱水后含水率80%左右的湿污泥用高压泵送的方式直接投加到现有热电厂、垃圾焚烧厂等锅炉炉膛内焚烧,燃料中污泥比例一般不能大于20%。
3、干化后焚烧
污泥所含水分性质复杂,有自由水分、间隙水分、表面水分、结合水分等存在形式。污泥干化常用的方法是将浓缩脱水后的污泥送至专门的热力干燥设备直接或间接干燥,使污泥的含水率降到30%以下。因此大量的水份在低温时被蒸发,不进入燃烧炉,既减少了能源的消耗,又避免了大量的水进入锅炉后对设备产生影响。含水率为30% 左右的污泥热值为2000 ~ 2500 kcal /kg,能够形成自燃,保持燃烧,减少燃烧炉耗煤量,节约能源。这种焚烧方式又可分为两类: 一是污泥干化后单独焚烧,二是污泥干化后进入现有的煤锅炉或垃圾焚烧炉掺烧。
4、土地利用
污泥土地利用的优点是不需要填埋容积。污泥中的资源化物质能得到有效利用,缺点是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污泥中的有害物质可能会对地下水、周边水体以及作物有不利影响。
三、具体要求如下:
(一)泥质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泥质基本控制指标及限值应满足表1的要求,表1中第3项、第4项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
表1泥质基本控制指标及限值
序号 |
基本控制指标 |
限值 |
1 |
PH |
5~10 |
2 |
含水率 /% |
<80 |
3 |
粪大肠菌群菌值 |
>0.01 |
4 |
细菌总数 (MPN/kg 干污泥 ) |
<10 8 |
(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泥质选择性控制指标及限值应满足表2的要求。
表2泥质选择性控制指标及限值
序号 |
选择性控制指标 |
限值 |
1 |
总镉 |
<20 |
2 |
总汞 |
<25 |
3 |
总铅 |
<1000 |
4 |
总铬 |
<1000 |
5 |
总砷 |
<75 |
6 |
总铜 |
<1500 |
7 |
总锌 |
<4000 |
8 |
总镍 |
<200 |
9 |
矿物油 |
<3000 |
10 |
挥发酚 |
<40 |
11 |
总氰化物 |
<10 |
以上标准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泥质,GB/T 24188-2009明确了污泥处理处置的技术路线,规定在安全、环保和经济的前提下实现污泥的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同时规定了污泥处理处置的保障措施;另一方面,提出了污泥处理处置的投融资机制,有利于污泥市场的发展。具体联系污水宝或参见http://www.dowater.com更多相关技术文档。(何豫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