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行业资料 >> 正文

2011年浙江湖州市环保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1-4-6 14:49:5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按照“生态城市、美丽乡村、特色产业、和谐民生”战略定位,以省级生态文明试点市建设为契机,围绕建设“富饶、秀美、宜居、乐活”的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奋斗目标,充分发挥生态优势,大力发展生态经济、优化生态环境、弘扬生态文化、完善生态制度,加快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确保“十二五”开局之年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继续保持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走在前列。

围绕上述目标,2011年湖州市环保工作要点是:

(一)以“811”生态文明推进行动为载体,深化生态文明建设

1.努力抓好生态文明试点。全面实施湖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落实“1558”战略,即一个目标,五大体系,五大任务和八大工程。召开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试点暨“创模”复评推进大会,从发展生态经济、壮大特色产业;优化生态环境,呵护蓝天碧水;打造生态城市,建设美丽乡村;弘扬生态文化,构建和谐民生;创新体制机制,完善生态制度等方面在全市14个行业80家单位开展省级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制定试点标准,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不断积累经验和做法,为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2.切实抓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按照“一次规划、三年实施”的原则,结合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区域的环境特点,加快实施第一批133个行政村的整治项目,确保在6月底前通过验收。启动实施第二批75个行政村的整治项目,实行项目绩效年度评估。建立完善后续环境管理机制。探索研究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方法,积极研发平原河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总结推广龟鳖养殖和外荡珍珠养殖污染治理技术,巩固深化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3.继续开展各种序列的创建活动。按照“巩固、扩面、深化、创新”的要求,把各类生态创建活动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坚持市、县区、乡镇、村四级创建联动、整体推进。德清县创建成国家级生态县,长兴县通过国家级生态县的验收,吴兴区创建成省级生态区,南浔区启动省级生态区的创建。按照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评的要求,努力做好各项工作,力争通过国家环保部复评。积极参与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提升湖州城市整体水平。深入开展绿色系列创建,巩固深化创建成果,逐步拓展创建领域。

(二)以环保优化发展理念为主线,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4.严格项目准入条件。以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管理促进产业合理布局,以环境准入引导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积极推进南太湖产业集聚区规划环评,合理配置区域环境容量指标,重点支持产业集聚区发展。

5.优化环保服务质量。以重大转型升级项目、“六大特色行业”项目、争取中央财政资金项目、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为重点,着力完善“服务台帐、专人负责、上门指导、全程跟踪”四项服务制度,切实优化环保服务,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加强环评单位管理,探索建立环评单位服务质量考核体系等长效管理机制,提高环评单位业务水平及服务质量。切实为“大、好、高”项目提供优质服务。

6.扶持重点环保产业。联合相关部门起草《关于加快推进湖州市环保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积极培育环保产业集聚区和基地,结合湖州实际,继续抓紧“膜法水处理行业示范基地”申报工作,争取国家及省产业协会对我市的最大支持。探索建立环保产业和科技联盟,构建环保产业信息平台,鼓励环保企业与科研机构开展合作交流,加快科研成果转化进程。

(三)以污染源动态更新为基础,着力推进污染减排

7.科学制定减排目标。以污染源普查和动态更新数据为基础,科学统筹 “十二五”减排目标。从“十一五”期间的工业源和城镇生活源减排拓展到农业面源、交通源等,认真分析全市及各县区经济发展需求、污染物排放强度、减排潜力等因素,根据区域环境质量,继续实施减排指标县区差别化管理,全面落实减排工程项目,合理确定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年度减排任务,确保省下达年度任务的全面完成。

8.明确重点减排领域。分解减排任务,落实到县区、行业、项目。加大工业企业工程减排力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实现结构减排;制定清洁生产推进计划,重点对5大重金属防控行业和7大产业过剩行业开展持续清洁生产审核;加快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切实提高运行负荷率和出水达标率;实施燃煤电厂和热电厂脱硝、炉外脱硫工程,推进水泥等建材企业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加强农业农村面源和交通污染整治,实施农业减排和交通减排项目。

9.加强减排督查考核。继续将减排指标纳入全市部门和县区各类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严肃减排责任制,继续实施领导联系项目制度、减排形势分析通报制度以及预警制度。建立健全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和运行管理考核机制、减排完成情况与建设项目区域限批挂钩机制,健全减排督查机制和问题督办机制。

(四)以饮用水源保护为重点,强化环境安全监管

10.切实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做好蓝藻防治各项工作,巩固提高集中式饮用水保护区规范化创建成果,开展规范、合格饮用水源地复查;加快推进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大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监督检查力度,强化风险源排查,优化监测点位、加强水质常规监测和抽测,实行饮用水源地动态信息定期报告制度,确保全市饮用水源环境安全。

11.继续强化辐射环境管理。巩固“放心放射源市”创建成果,进一步强化涉源单位的监督管理,确保持证率、项目验收率、废源收贮率达到100%,保障辐射环境安全。

12.切实提升固废管理水平。深化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工作,切实掌握我市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产生、排放、存贮、利用和处置现状,不断完善管理体系,实现规范化管理。继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转移计划审批、转移联单制度,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制度,进一步做好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工业企业污泥处置,深入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环境安全。

(五)以环境执法监管为手段,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13.启动精细化环境监管。根据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核准数据信息,制定精细化管理实施意见,细化环境监管方案,加强水、气、声、渣等污染防治现场监察,全面检查企业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生产情况和各类环保台帐。按企业类型实施分类监管,补充企业年度生产规模、排污情况和环境违法记录等信息,完善企业档案。试行年度环境管理核查评估制度,实施企业环保信用评估。

14.强化环境应急处置。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加强整改监督,实行动态管理;强化预警机制,完善安全隐患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提高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环境排查、预警、处置“三位一体”的联动机制。

15.做好环境信访维稳。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继续做好环境污染矛盾排查化解工作,认真落实环境信访各项制度,继续开展“局长接听日”活动,落实重大信访领导包案制和督查督办制,继续保持办结率和满意率100%。

16.深化系列执法活动。结合飞行监测、不定期专项检查,对重点区域、行业、企业开展联合执法,综合运用经济的、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和措施,确保检查到位、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达到查处一家,震慑一片的执法效果,进一步提高我市“天网”系列特色执法活动权威。

(六)以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为依托,加强重点污染整治

17.深化实施水环境综合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和《浙江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列入太湖治理方案的重点项目建设步伐。继续深化工业、农业和生活污染防治,巩固重点区域、行业的污染整治成果,强化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考核,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

18.全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继续开展清洁空气行动,加强工业企业废气污染治理力度,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加强城镇大气污染防治,有效治理建筑工地粉尘和道路扬尘污染,加强城镇餐饮油烟污染治理;继续做好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推进油气回收工作;开展农村大气污染防治,建立秸秆焚烧监管机制。

19.实施工业功能区环境整治。继续开展突出环境问题的分析排查,落实突出环境问题的有效解决。加大工业功能区环境整治力度,以规范项目环保管理、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环境管理水平为目标,研究出台乡镇工业功能区环境整治技术规范,确保完成5个工业功能区环境整治试点,并在全市17个工业功能区推广。

20.提升矿山环境专项整治。围绕“建、管、养长效管理、水、气、渣根本治理、人与矿综合提升”的目标,按照“达标、巩固、提升”三步走的思路,全面推进“泥沙分离”、“药物絮凝沉淀”和“淤泥干化”三项技术,真正实现矿山资源的最大化利用和生产废水零排放,继续淘汰落后产能,实现矿山环境监管日常化、成果巩固长效化、矿山环境生态化和企业管理现代化。

(七)以乡镇污水处理厂为着力点,完善环境基础设施

21.突出抓好污水处理厂规范管理。汲取湖州光正水质净化有限公司被环保部挂牌督办的经验教训,理清污水处理厂建设与管理工作思路,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管理办法,组织专家对全市各污水处理厂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和现状评估,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污水处理厂实行挂牌督办和限期整改;建立健全污水处理厂资金补助、政策扶持等相关激励机制,引导污水处理厂规范管理提升水平。

22.推进城乡环保基础设施一体化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城乡饮水工程一体化,推进以水库水源替代河道取水工程建设,将优质饮用水供应从中心城市向集镇、乡村延伸。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处置一体化,在全市已建成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网络的基础上,统筹完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和污泥集中处置等基础工程建设。

23.不断提升环境治污工程的管理水平。在开展全市治污设施优良工程评定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长效管理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充分发挥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进一步强化对全市重点企业污染治理工程设计、施工、运行的监督和中介机构的管理,不断提升中介机构服务质量,提高企业治污工程质量。

24.着力提高环境监察监测能力。按照国家和省环保部门要求,加快全市老虎潭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站、地表水交接断面水质自动站和南太湖蓝藻防治综合生态站的建设进度,加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的专业化运行维护,建立完善环境质量、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网络,切实发挥其服务环境监测、监管的作用,为环境管理和决策提供即时的监测数据和信息。

(八)以环境宣教为主阵地,弘扬生态环保理念

25.强化重点领域的教育培训。借助党校、高校等教育平台,开设生态环保知识讲座,通过高层次的研讨培训和交流,增强领导干部环保意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交流与协作,面向农村推进环保科普教育,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环保教育活动。

26.加强突出领域的教育引导。举办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负责人的环境教育培训班,从根本上增强企业管理者的环境保护意识,使其环保行为从被动接受向主动参与转变,自觉进行企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提高企业环保管理水平。

27.深化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力度,强化舆论氛围。加大环保公益广告的宣传力度,继续办好湖州日报“人与环境”专刊,组织开展湖州市第四届“民间环保公益使者”推选活动。发挥共青团、妇联、网络公益联盟等社会力量,邀请社会各界有识人士组建环保宣讲团,提供高质量、高水平的授课,增强公众生态环保意识。

(九)以机制体制创新为根本,深化环保领域改革

28.完善核心工作机制。建立退出企业的补偿机制,深化绿色信贷、污染责任保险试点、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强化排污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制度、企业环保信用等级评价、上市企业环保核查和信息公开制度,调动全社会加强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

29.引入目标责任考核。启动县区局长目标责任制考核,围绕省级生态市建设试点的各项目标任务,结合县区特点明确目标要求,采取定性和定量考核的方法,对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强化考核结果的应用。

30.完善环保监督制度。充分利用全市公共安全监管信息系统,规范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本地水、气等环境质量状况,以及为民办实事等项目环境信息。依靠人大、政协、媒体等社会力量,健全社会监督网络。

31.完善评价考核体系。建立与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的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生态环保工作的考核;研究建立生态经济、生态文化、生态环境“三位一体”的社会综合评价体系,加强社会引导。

(十)以行政体制改革为契机,加强自身能力建设

32.推进机构改革。以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科学制定环保机构“三定”方案,力争增设环保内设机构以及环保派出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及职数;科学合理配置职能和人员;完成湖州市固体废物监督管理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认真做好人员过渡以及分流的相关工作。

33.加强作风建设。组织开展全市环保系统思想作风纪律集中教育整顿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大局意识、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切实转变思想和工作作风,牢固树立创先争优意识,全力打造一支“求真、务实、廉洁、高效”的环保队伍。

34.加速人才培养。加强政策法规、专业知识等相关内容的学习;全面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科学、合理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加大人才塑造力度,培养复合型人才,全面提升环保队伍综合能力水平。
    35.狠抓廉政监督。严格执行国家环保部“六项禁令”和全省环保系统廉洁从政“十不准”,积极开展环保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切实加强环保八项权力运行监督,特别是要以环保审批、执法稽查、资金分配等环节为重点,不断健全完善各项监督和制约机制,努力构建具有环保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湖州市环境保护局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