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改变城乡环境面貌,培育文明和谐新风,打造生态宜居家园,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今年我市“清洁家园、和谐乡村”活动要在继续巩固去年“一清一治一绿”工作和长效管理机制的基础上,针对一些突出问题,在重点难点上求突破、在资金保障上求突破、在完善制度上求突破、在职责分工上求突破、在宣传教育上求突破、在督查考核上求突破,全面推进“两清两治一绿”为重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要求和年度目标
清理垃圾:实现城乡环卫设施基本完善,清扫保洁队伍全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覆盖率达到95%以上,总体上做到垃圾收集不滴漏、存放不暴露、清运不延误,基本上达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成堆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沿路沿河无成堆垃圾。
清理河道:完成418公里河道疏浚整治,全面开展河沟池塘的清淤工作,淤积严重的河沟池塘基本得到清淤疏浚,建立农村河沟池塘长效保洁管理制度。
治理污水:全市50%以上的行政村实现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水环境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
治理“六乱”:即整治房屋乱搭建、杂物乱堆放、垃圾乱丢弃、污水乱泼洒、车辆乱停放、墙面乱涂贴等“六乱”现象。建立治理农村环境“六乱”现象的长效管理机制,农村“六乱”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绿化村庄:启动600个行政村的绿化,建成森林村庄和绿化示范村100个,进一步提高村庄绿化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机制
今年要在健全“三有”机制的基础上,落实村级“五个一”要求。
1、建立一个财政预算作保障的投入机制。清洁家园工作资金保障要列入财政预算,并有较大增长。乡镇每年要落实专项经费,村级也要筹措资金,鼓励村里按照“一事一议”的要求适当收取卫生保洁费,同时要发动社会力量捐助。保洁员月报酬,椒江区、路桥区、温岭市、玉环县不低于1200元,黄岩区、临海市不低于1000元,天台县、仙居县、三门县不低于600元。保洁员报酬中县、镇两级财政投入要不低于最低工资额度的70%,并按月拨付到村。
2、建立一支保洁员队伍。村级环卫保洁人员配备到位,按照每150户配一名清扫保洁员的要求配备,保洁员要进行上岗培训,有条件的要对保洁员统一着装,统一办理保险。县镇两级清洁办至少要配备3名专职人员。
3、建立一套保洁管护制度。各村要制定村规民约,由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形成集教育宣传、批评劝说和处理罚款相结合的保洁管护制度,并将村规民约、保洁员、保洁责任、保洁区域等上墙公示。各县市区要加强制度建设,清洁家园活动每年要有思路、有计划、有总结,台账齐全。各县市区要对乡镇进行考核排名(一年不少于四次),乡镇每月要对村居进行考核排名,村一级要定期开展清洁户评比。市里要对各地加强督查考核,会同电视台、报社设立专栏,对清洁家园工作中好的典型进行正面宣传,对存在的脏乱差现象及时进行曝光。
4、建立一支监督队伍。各村要组建由村党员、干部、老人协会、妇女代表组成的监督队伍,同时各县市区要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乡镇也要组织人员到各村居进行监督考核,形成县镇乡三级监管网络。
5、建有一套基本的环卫设施。每个行政村要建一个以上大型密闭式垃圾房,有条件的村居要配备生态垃圾房;鼓励每户配备一个小垃圾桶。各县市区要根据垃圾处理量不断完善垃圾终端处理设施,每个乡镇建一座以上垃圾中转站,设置环卫所并负责落实村垃圾房到乡镇中转站的清运等工作。
(二)工作内容
今年要全面推进“两清两治一绿”,使城乡面貌明显改善。
1、清理垃圾。清理垃圾要深入推进,形成立体化保洁机制,一是将村庄道路两旁、河沟池塘、绿化带、广场、公厕等公共场所纳入保洁员职责范围,通过村规民约建立健全长效卫生管理制度。二要对城乡结合部、邻村交界地带、老城区、老镇区、中小企业集聚地、菜市场等区域划分保洁责任图,分片包干,开展重点整治、实行全覆盖立体保洁。三要对所有公路两侧、河道两岸、河床等区域开展专项整治,对原来责任有空白、有交叉的,要重新明确,落实分段包干,做到段段有人管。四要积极探索实施各种垃圾分类处理模式,建立多形式的农村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建立和完善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建立和完善工业废物特别是农村中小企业产生的工业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对城乡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废料和农村畜禽粪便等实行分类处理,推进垃圾的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理;山区、海岛以镇、村为单元,实行“统一收集、就地分类、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五要进一步理顺市、县、镇、村四级环卫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河道、公路和村域联动的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继续巩固“户集、村收、乡镇运、区域集中处理”清运体系。完善卫生长效管理机制,探索实施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2、清理河道。继续实施千里清水河道建设工程,按照“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要求,建立上下游联动实施河面保洁的长效管理机制,在各县市区河道实行河长负责制、分级保洁的基础上,实施河道全流域保洁。全面整治农村河沟池塘,做好清淤疏浚和河岸绿化,努力恢复河沟池塘自然功能,提高水体自净能力。加大河道联合执法力度,严查工业污水、建筑泥浆、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直排或倾倒入河案件。切实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确保饮用水安全。大力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积极探索开展瘠薄农田取土—河沟池塘优质淤泥补土—培肥地力的试点工作(简称清淤补土试点工作),做到淤泥不淤积、农田化肥(氮、磷)不流失,巩固河沟池塘整治效果。
3、治理污水。积极探索建设符合各地实际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加快推进截污管网和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重点抓好县级污水厂扩建、镇级污水厂新建,加大二、三级截污管网建设力度,加快向农村延伸进度,在城镇截污管网范围以外,要按计划抓好村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城市(区域)污水处理厂临近的乡镇和行政村,要按照区域生活污水处理一体化的要求建设,不具备纳管条件的发达乡镇及行政村,要结合实际,配套建设独立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欠发达乡镇及行政村要积极采用生物技术、沼气工程等适宜技术治理生活污水。环境敏感区域的乡镇和行政村要把脱氮脱磷作为生活污水处理技术选型的基本条件,积极鼓励采用有(微)动力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要突出抓好施工质量和纳管率,建设、环保部门要一级一级抓落实。农村居民集中居住区要全面清除露天粪坑,建设公共厕所和卫生户厕,纳入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杜绝直排现象。建立和完善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监管、检测体系。
4、治理“六乱”。治“乱”要强势推进,先集中一段时间重点开展宣传教育和集中整治,再全面铺开。大力开展房屋乱搭建、杂物乱堆放、垃圾乱丢弃、污水乱泼洒、车辆乱停放、墙面乱涂画等“六乱”整治。集市区、超市、小店、流动商贩的乱摆摊点、占道堆放行为要集中整治;商家和村民在公共地带堆放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行为要重点整治;城中村畜禽养殖场要限期关闭、搬迁。各相关执法部门和管理单位,要切实抓好治理工作。
5、绿化村庄。全面实施城乡绿化。各地要按规划、有重点地开展增绿活动,在继续抓好生态公益林、沿海防护林建设的同时,加强城镇、村庄、平原、通道和沿河沿江绿化,多种植本地乔木树种,确保达到每人1株以上,有条件的地方达到每人1.5株,力争多造片林。同时要重视村庄支路“硬化过度”问题,将绿化与硬化紧密结合起来,同步推进。按照“易种好管投入低、生态增色有效益”的要求,科学选定和推广符合不同地域、不同村庄实际的绿化树种、绿化模式。大力开展村庄道路、水体沿岸(河道、池塘、沟渠等)和庭院绿化,实现村庄周边和住宅四旁的绿化美化。建立健全绿化管护制度,建立绿化护村队,落实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农田林网建设水平。
三、总体安排和方法步骤
根据“清洁家园、和谐乡村”活动目标任务,总体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计划完善制度阶段(2011年2月份)
针对年后各地垃圾反弹现象,集中一段时间开展垃圾集中整治;制定详细的年度工作计划,针对去年存在的问题,落实工作措施。加大宣传力度,组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开展“清洁家园、和谐乡村”活动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具体要求。发放《清洁家园、文明出行》致驾驶员倡议书和《小手牵大手,清洁我家园》给中小学生倡议书,培养群众良好的卫生习惯。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对基层群众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做好建章立制工作,逐步完善“三有”机制。村级要全面落实“五个一”,使清洁家园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常态化。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1年3月初—12月底)
各地要按照第一阶段制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要求,分步实施清理垃圾、清理河道、治理污水、治理“六乱”、绿化村庄等五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市县要加强对各乡镇督查考核,分季度对乡镇进行考核排名(不少于4次),排名与年终考核挂钩。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1月份)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清洁家园、和谐乡村”活动检查验收工作,总结工作经验,查找存在问题,制定改进措施,提高创建水平。市“清洁家园、和谐乡村”活动领导小组将组织力量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选表彰一批“清洁家园、和谐乡村”活动先进单位。 四、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清洁家园、和谐乡村”要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县市区一级由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下面要设置专门的协调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乡镇街道要明确分管领导,设立执法中队,或在编制内统筹调剂人员,明确责任范围,专门从事“清洁家园、和谐乡村”活动,解决有人管事、有人干事的问题。村一级要建立保洁、监督队伍,并采取制订村民卫生公约的形式来推动工作落实。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农办要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全力配合,抓好工作落实。建设部门抓好城乡环卫一体化各项工作,并指导纳管范围内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实施;水利部门抓好河道水面保洁和河沟疏浚整治工作,会同国土部门开展清淤补土试点工作;林业部门负责指导实施村庄绿化和森林村庄的创建工作;环保部门加强对污染企业的达标排放管理,会同农业部门指导纳管范围以外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实施;农业部门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会同城管(行政执法)、环保等有关部门做好禁养区畜禽养殖场的限期关闭、搬迁;卫生部门抓好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改厕工作;交通部门抓好公路路面保洁工作和相关道路的硬化;公安部门抓好车辆乱停放整治和纠正驾驶员的垃圾乱丢行为,加强对驾驶员的宣传教育;工商部门抓好农村市场内外的环境卫生,取缔马路自由市场;城管(行政执法)部门做好农村“六乱”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和处罚;教育部门要将“清洁家园、和谐乡村”活动纳入学生教育范畴;宣传部门抓好文明村镇建设、乡风评议活动和“清洁家园、和谐乡村”全程正反面的宣传报道,会同教育、共青团、妇联等有关部门发起倡议,开展全民运动;各有关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又要委托下放职权,上下联动,共同推进“清洁家园、和谐乡村”活动。
(二)加大投入、保障经费。要全面建立以县、乡镇两级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资为辅、分级负担的环卫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各地要将清洁家园专项资金列入预算,并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经济薄弱村的补助力度,加大对城乡基础环卫设施的投入,全面提高保洁员报酬水平并按月拨付。按照投入多元化、运作市场化的要求,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清洁家园活动,鼓励工商资本支持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吸引各类资本投资经营垃圾无害化处理,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的市场化步伐。同时通过村企结对和对口结对等各种形式,积极灵活地引入社会、企业、个人慈善捐助,补充当地的环卫资金。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按人或按量适当收取保洁经费,同时要广泛发动群众,鼓励农民投工投劳。
(三)加强督查、保障进度。全面建立“市查县、县查乡镇、乡镇查村、村查组、组查户”五级联查制度,明确村一级监督队伍的职责,并给予适当的报酬。强化督查排名机制,以定期排名通报的方式促进督查工作常态化,做到“周周有督查,月月有评比,次次有排名通报”。要发挥乡镇村自查互查作用,乡镇一级可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员开展每季或每月一次督查;村一级可组织村老人协会成员、老干部、老党员等每周开展督查考评,并明确村规民约,把硬制度转化为软约束。要强化社会监督机制,利用电视、报纸、平面媒体、电子信息媒体等把督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对不良情况要及时曝光。要强化整改反馈机制,建立例会制度,对督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和反馈。要强化考核约束机制,将“清洁家园、和谐乡村”活动列入县对乡镇街道、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大考核力度,把每次督查结果计入考核成绩,并与干部年度考核相挂钩。今年市里将通过抓两头、促中间的方式,树立一批清洁家园活动先进乡镇(街道)的典型,整改一批落后乡镇(街道),各级也要对清洁家园活动先进集体和优秀保洁员给予表彰奖励,确保“清洁家园、和谐乡村”活动各项工作取得突破。(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
台州市2011年“清洁家园、和谐乡村”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1-5-13 11:34:1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