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是全面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关键之年。2011年我省的自然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要继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龙头,以“五河”及东江源头保护区为重点,以生态示范创建为抓手,着力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加强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维护生态平衡,保障生态安全和可持续能力,努力为我省实现绿色崛起做出新的贡献。
一、自然生态保护工作
(一)抓好“五河”及东江源头保护区的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策应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国家战略的推进,进一步加强“五河一湖”及东江源头环境保护工作,加大资金投入,专项用于“五河一湖”及东江源头污染防治与环境保护;积极落实源头区保护规划和奖补政策,奖励资金着力用于解决好源头区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水土流失、面源污染等问题;积极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环境污染专项整治活动。
(二)继续做好生态功能保护区有关工作。做好抚河、信江、饶河、柘林湖生态功能保护区有关工作,积极推进东江源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试点。
(三)做好矿山生态恢复有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矿山生态恢复保证金收取、生态恢复和治理工作;加强对稀土开发等涉及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清理整顿生态敏感区的稀土开采活动。
二、农村环保工作
(一)积极探索农村环保新路子,着力解决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按照国家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要求,全面推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认真落实“以奖促治”政策的实施,加大农村环境治理力度;加强对“以奖促治”项目的监督指导,积极争取国家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支持。
(三)落实《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开发和推广农村环保适用技术。
(四)会同省清洁办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指导,开展“十二五”农村环境污染物减排试点工作。
三、生态示范创建工作
(一)统筹协调,全面抓好全省生态示范创建工作。
(二)继续支持和推动南昌、宜春、吉安生态市的创建。
(三)注重质量,积极推进国家级和省级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积极开展省级生态县(市、区)创建工作。2011年力争创建10个省级生态县、30个国家级生态乡镇和40个国家级生态村;新命名100个省级生态乡(镇)和150个省级生态村;开展生态创建提升年活动,组织对第一批、第二批命名的省级生态乡镇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或取消称号。
四、自然保护区工作
(一)积极做好申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论证和申报省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工作。力争实现2个省级自然保护区晋升为国家自然保护区、5个县级自然保护区晋升为省级自然保护区。
(二)突出质量建设,提升自然保护区档次。针对我省对现有保护区数量较多的现状,区分层次,加强指导,突出质量建设,努力提升我省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水平。
(三)积极开展自然保护区评估。按照有关规定,年内拟组织有关部门和设区市环保局对省级自然保护区进行一次评估活动。
(四)认真落实国办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区工作的文件精神,组织起草我省贯彻落实意见,并争取省政府尽早印发,切实加强环保部门对自然保护区的综合监管作用。
(五)加强对自然保护区专项资金的管理,促进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水平。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省级自然保护区专项资金“以奖代补”管理办法,积极争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项目。
五、其他工作
(一)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维护我省生物安全。积极着手组织编制《江西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0-2030)》,推动我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二)加强对我省土壤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着手编制我省土壤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三)指导开展国家级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申报工作。
(四)完成全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和利用规划、自然保护区基础调查等项目的评审验收工作。(萍乡市人民政府)
江西省2011年自然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1-9-22 11:13:2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