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和改善环境质量,努力提高生态文明水平,促进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按照高平市人民政府《高平市2011年丹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乡实际,乡政府决定从2011年4月开始至9月底,利用半年时间对全乡环境污染进行综合整治。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总体思路,以创建省级生态乡为主抓手,以丹河流域环境污染专项整治为突破口,将水、大气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将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全面实施环保攻坚,切实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促进我乡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
二、整治工作内容、措施及目标
(一)配合市政府对我乡辖区内所有的工业污染进行全面整治。彻底摸清工业企业数量;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是否属于国家明令取缔和关闭的土小企业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应该淘汰的落后生产设施和生产工艺。建立污染源台帐,并进行分类处置。
1、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手续齐全的企业要加强管理,确保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畜禽养殖业污水、大气污染物排放及排放污口整治、固体废物处置的全面达标,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国家明令淘汰和关闭的落后生产设备和工艺及土小企业,要按政策要求立即淘汰和取缔。
3、对未执行《环评法》已开始建设的新建项目,要依法做出停止建设,责令补办环评手续的处罚决定;对已经投入生产的,要依法做出责令停止生产等处理决定。
4、对虽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但污染防治设施未按要求建成,已投入生产的,要依法做出责令补建环保设施,限期整改,补办手续等处理决定的;对逾期未进行整改的,责令停产整改。
5、对已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验收的工业污染源,但不能做到稳定达标排放的,由乡政府下达限期治理任务,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治理任务,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要实施停产或关闭。
(二)对我乡大气环境进行集中整治。继续抓好烟尘、烟气、粉尘、扬尘污染防治,使我乡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三)开展饮用水水源地集中整治。按照《高平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与环境评估技术报告》要求,全面开展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防护和整治工作,确保饮用水水质安全。
(四)抓好“母亲河”——明公河的河道治理工作。明公河是丹河7条支流之一,所以抓好明公河的整治是丹河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加强对明公河流域重点企业的有效监督,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实现达标排放。二是明公河流域及4条支河交河、马游河、董峰河、前河流域所有村庄严禁向河内顷倒人畜粪便、生活垃圾,保证明公河的水质达到景观水质要求。三是进一步提高明公河河道的防洪能力,强化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确保全乡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今年将在明公河河道原有坝体的基础上,向东西两侧延伸打坝工程,具体任务分解如下:
1、明公河(原村村东——常庄村西):南岸长200米,北岸长300米,合计总长500米,进行打坝,预计投资100万元,具体由东峰煤业负责实施。
2、明公河(原村村西——秦城村东):南岸长250米,北岸长250米,合计总长500米,进行打坝,预计投资100万元,具体由前河煤业负责实施。
3、明公河(常庄村西——陈庄村西):南岸长150米,北岸长250米,合计总长400米,进行打坝,预计投资80万元,具体由晋丰公司负责实施。
(五)开展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要求我乡所有规模养殖业都要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确保废水、粪便全部处置,实现达标排放。
(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一是完成唐固线原村至秦城段道路拓宽绿化工程;二是完成秦城至前河运煤双向循环通道绿化工程;三是完成新原路两侧绿化改造工程;四是完成明公河原村段河道内外两侧景观绿化工程;五是完成9个村12个小游园建设工程;六是创建6个生态园林示范村。
三、组织领导
乡政府成立环境污染综合整治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 京(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牛志芳(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成 员:常闯明(党委秘书)
郭俊玲(行政秘书)
田红中(城建员)
崔文法(水利员)
张彩鱼(水利员)
四、时间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3月至4月)。完成调查摸底,制定整治实施方案。
(二)动员部署阶段(5月)。成立环境整治领导机构,召开动员大会,启动整治工作方案。
(三)深入排查和整治阶段(6月至9月)。按照要求,全面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单位要成立环境污染综合整治领导组,村主干或单位负责人要亲自挂帅;制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将环境综合整治作为本年度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工作来抓。
(二)大力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标语、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我乡环境污染综合整治的工作情况和经验做法,宣传国家有关的政策、法规,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大执法力度。要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环境违法案件进行重处。要实行最严厉的环境保护制度,凡是污染严重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生产能力和产品一律淘汰,凡是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允许新建,凡是超标或超总量控制指标排污的工业企业一律停产治理,凡是未完成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任务的一律实行“区域限批”,凡是破坏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一律受到严惩。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村、各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汇总报送,按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和工作中遇到的难点要随时报告,重点环境污染问题和查处的典型案件要及时上报,不昨瞒报。乡领导组办公室对信息上报情况、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中共高平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