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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武县2011年长河水库水资源保护工作实施方案通知

发布时间:2011-9-15 9:58:2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为切实做好2011年度长河水库水资源保护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临武县长河水库水资源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代县长贺遵庆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朱江任常务副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王刚,县委常委、副县长候选人段外宾,副县长骆跃强、唐国林,副县长候选人刘久正、郭应湘,县政府副处干部、党组成员李琼、蒋阳成任副组长,县政府办主任肖柏茂、县政府办副主任陈建龙、县监察局局长袁章民、县财政局局长王开明、县农办主任陈学军、县水务局局长周求金、县环保局局长吴汶、县林业局局长唐代保、县农业局局长周圣朝、县城管局局长唐智红、县卫生局局长彭善国、县广播电视局局长周金明、县编办主任刘洪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何晓云、县发改局局长周继瑜、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侯六海、县安监局局长罗明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唐元松、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黄张策、县商务局局长唐济国、县交通运输局局长雷五旺、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局长李建胜、县规划局局长黄加武、县公安局副局长何跃球、长河水库管理所所长王曲路、县环卫所所长周帅军、县森林公安局局长王永东、县卫监所所长袁际安、县能源办主任龙响胜、楚江乡乡长文国民、武源乡乡长郭飞、花塘乡乡长王志坚、西瑶乡乡长盘光平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办公室,设在长河水库管理所,由陈建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袁章民、周求金、唐代保、吴汶、唐智红、周圣朝、李建胜、王曲路(常务)、李科强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从财政、水务、林业、环保、城管、卫生、国土资源、农业、畜牧兽医水产、环卫、长河水库管理所等单位抽调,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综合办公室内设6个专项工作组:

(一)森林资源保护组。由唐代保同志任组长,胡甫刚同志任副组长,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局等部门和相关乡镇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开展长河水库水资源保护区的封山育林、退耕还林、绿化造林和禁伐、限伐等森林资源保护工作。

(二)垃圾处理组。由唐智红同志任组长,周帅军同志任副组长,县城管局、环保局、卫生局、环卫所、爱卫办、能源办等部门和相关乡镇为成员单位。负责长河水库水资源保护区的环境卫生治理和生产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组织实施农村改厕工程等相关工作。

(三)水质监测保护组。由吴汶同志任组长,县环保局和相关乡镇为成员单位。负责制定农村生产生活污水处理规划、组织实施农村污水处理工程,对长河水库出入库水进行动态监测,特殊时期每周提交监测报告并在电视上通报,提供有关资料数据,监督落实水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相关工作。

(四)农田污染治理组。由周圣朝同志任组长,李建胜同志任副组长,县农业局、畜牧兽医水产局等部门和相关乡镇为成员,负责组织开展农田污染治理,测土配方施肥、科学施药、防虫防病技术推广、农田改造等相关工作。

(五)巡查管理组。由周求金同志任组长,王曲路同志任副组长,县水务局、环保局、公安局、畜牧兽医水产局、卫生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工商局、安监局、国土资源局、长河水库管理所、疾控中心、卫监所等部门和相关乡镇为成员,负责对长河水库保护区范围内的所有连接水域和一级保护区域进行日常巡查,及时清理水面漂浮污染物,制止污染水质的生产经营行为和人为活动;对长河水库保护区环境卫生状况进行日常监察,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综合办公室;向库区放养雄鱼等鱼种,提高水体的生物净化能力。

(六)督查督办组。由袁章民同志任组长,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为成员,负责定期不定期开展长河水库水资源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及时发布督查通报,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制定长河水库水资源保护工作考核方案,组织实行年度考核评比,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二、落实工作任务

(一)制订长河水库水资源保护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科学制定和切实完善《长河水库水资源保护工作规划》,确保今后五年的长河水库水资源保护工作积极、稳妥、顺利推进。制定《临武县2011年长河水库水资源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和措施。2011年12月底前制定《临武县2012年长河水库水资源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尽早谋划2012年工作任务。

(二)划定长河水库水资源保护区范围。长河水库上游流域面积92.1平方公里均为保护区,按照入库支流、周边山脊、集雨区、聚居区分布,将长河水库水资源保护范围划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一级保护区范围:长河水库蓄水库区,长河水库周边第一层山脊向水坡地,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范围的区域。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上游(含汇入的上游支流)侧边界向上游延伸2000米、下游侧外边界距取水口200米的范围,与长河水库水面相连的第一层山脊线向水坡地除一级保护区之外的区域,长河水库集雨区居住人口密集的集镇、村。准保护区的范围:除长河水库一级和二级保护区以外、与长河水库生态系统关联密切的区域。该项工作由水务局等职能部门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结合临武实际,制订保护区红线图草案和相应的说明,经领导小组审核报县人大常委会审定后颁布实施。

(三)实施长河水库水资源保护区垃圾集中处理工作。研究制定保护区垃圾处理方案和设施建设规划,组织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清整治理活动,进一步规范生产生活垃圾存放、清运和处理行为,严禁垃圾乱堆乱放、随意倾倒、直排河床。集中存放的垃圾要每日组织清运,防止二次污染。全面规划长河水库水资源保护区内的农村改厕工作,年内力争完成重点村的改厕任务。大力推广农村清洁能源,支持鼓励群众,兴建农村户用沼气池。

(四)启动实施重点部位的污水处理工程,综合治理农田污染,动态监测水体水质。研究制定保护区污水处理方案和设施建设规划,因地制宜建设农村生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在重点部位建设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在较小的村委或自然村兴建厌氧处理池或生物氧化塘。实施长河水库水资源保护区农田污染治理,逐步对长河水库周边5000亩坡度在15度—25度的耕地实行梯田改造,对长河水库周边7000亩耕地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大力推广应用病虫草害生化调控和物理防治技术,杜绝使用剧毒高残农药。同时,坚持对各水域的水体水质进行检测检验,按规定向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提交水质监测报告,确保动态水质达到规定标准。

(五)分类实施长河水库水资源保护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以开展“生态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按照“分类实施、区别对待”的原则,对长河水库水资源保护区实行封山育林、退耕还林、绿化造林和限伐、禁伐,其中对水库岸边、河流两边、乡村周边的耕地实行退耕还林;一级保护区实行封山育林,对所有林木、灌木、乔木等实行禁伐;对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的林木按设计实行限伐。依法严厉打击查处乱砍滥伐行为。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抓好森林病虫害防治,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六)制定《临武县长河水库水资源保护管理办法》,规范保护区内的人为活动和生产经营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参照外地先进经验,结合临武实际,研究制定符合政策、切实可行的《临武县长河水库水资源保护管理办法》,对各行业、各领域进行严格规定和规范。同时,切实规范保护区内的人为活动和生产经营行为,严禁在长河水库及其水系毒鱼、炸鱼、盗鱼、野炊、露营等,禁止在长河水库非法设游船游库娱乐活动。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过境的审批和监督管理,防止危险化学品、油污泄漏。严禁矿产资源开采开发;严禁在一级保护区内发展污染性企业,不得建设影响水源安全的设施,现有工业企业、饮食摊点、洗车点要限期整改或按要求搬迁。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内的企业、设施必须达到环保要求;新建项目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在保护区范围内兴建住房、建设工程、迁入移民等,要进行严格限制和审批,凡影响长河水库水资源安全的不得批准;凡未经批准、擅自建设的,要责令立即停建并依法拆除。

(七)强化执法,对保护区实行日常巡查管理。从长河水库管理所调整若干精干力量,成立监管执法队伍,并由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授权或委托,组织开展长河水库保护区日常巡查和监管,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违法违规行为。

(八)开展长河水库水资源保护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弘扬社会公德,强化社会责任,大力宣传长河水库水资源保护工作措施及成效,通过采取开设新闻专栏、播放公益短片、制作宣传光碟、悬挂标语横幅、召开各类会议等形式,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宣传教育活动,树立“保护水源、人人有责”,“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理念。组织相关乡镇召开乡村两级会议,统一思想行动;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利用宣传车队,深入保护区各集镇、村、组进行巡回宣传;建章立制、立牌,将规章制度和宣传资料发放到每家每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水资源保护浓厚氛围,形成水资源保护工作合力。

三、强化工作措施

(一)狠抓工作落实。长河水库水资源保护工作是事关县城及周边乡镇十多万人的饮水安全的大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要加强协调,积极配合,强化责任,形成工作合力;要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项目,制定好各工作项目的落实方案,严格按照方案的要求落实好各项工作。

(二)严格监督检查。该项工作将列为年终绩效考核内容和为民办实事工作内容。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将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并下发督查通报;对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任务未完成的,要给予通报批评。

(三)严肃工作纪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的要求,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作风,服从工作安排,特别是被抽调工作人员的单位要顾全大局,及时抽派人员,确保人员到位,工作到位。(临武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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