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逐步扩大保洁覆盖面,巩固新农村建设成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 基本概况
梅林镇位于宁国市东南部,距市区13公里,面积185.5 平方公里,人口2.35万人,辖8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195个村民组和梅林、沙埠2个中心集镇。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1个,市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1个。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开展“三城联创”工作为契机,以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目标,以“三个清理”和“两个落实”为主要内容,充分发挥镇、村主导作用,全面发动和组织广大农民群众,扎实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并逐步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生活垃圾处理实行“户集、村收、镇中转”的作业模式,做到有专业队伍、有专项资金、有专项制度、有相关配套设施,着力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为广大群众创造整洁美丽的生活环境,建设人与自然相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三、工作内容和方式
(一)以“三个清理”为目标,全面开展农村垃圾处置工作
一是清理垃圾。重点开展点、线、面(点是指自然村庄,线是指省道、县乡道、村道及河流,面是指集镇)上的环境卫生整治并且建立长效保洁机制,加强点、线、面上的垃圾清理、运输及处置。广泛发动干部群众开展房前屋后的卫生整治活动,清除垃圾、杂草,疏通沟渠,排除积水,消灭卫生死角。垃圾实行袋装化,做到垃圾入池入桶,日产日清。
二是清理路障。重点整治集镇乱搭乱建、占道经营和辖区道路占道现象,确保集镇整洁有序和道路畅通。
三是清理河道。重点整治东津河道环境卫生,及时清理河道中的生活垃圾、树枝和淤泥,确保河道整洁,水质清澈。
(二)以“两个落实”为重点,建立完善垃圾处置长效机制
一是落实环卫和管理专业队伍。配齐配强专职环卫服务队伍和村容镇貌管理队伍,负责对本辖区内中心集镇和村庄垃圾处置工作的落实、指导和督查,实行镇村垃圾处置管理一体化、制度化和经常化。
二是落实垃圾清运和处置方式。在符合环保标准的前提下,集镇建造垃圾中转站,各中心村设置固定的垃圾池(桶),配备垃圾清运工具。垃圾处置将按照“户集、村收、镇中转”的方式进行。“户集”是指农户将垃圾采用袋装化投放到垃圾池(桶);“村收”是指各村将收集的垃圾运送到镇垃圾中转站或自行进行无害化处理;“镇中转”是由镇负责将垃圾中转站的垃圾运送到市垃圾处理厂。
四、保洁设施和充实环卫队伍
结合集镇、各村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垃圾收集设施以及聘用保洁员。
(一)保洁设施建设
1、垃圾中转站1个(梅林村);
2、垃圾池(桶)若干个;
3、垃圾清运车2辆;
4、工作服7套。
(二)环卫队伍
1、聘请中心村庄保洁员10人;
2、聘请S104公路沿线保洁员4人;
3、聘请村道保洁员24人;
4、聘请东津河道保洁员1人;
5、聘请梅林集镇保洁员1人;
6、聘请沙埠集镇保洁员1人;
(三)垃圾清运
梅林、沙埠集镇垃圾由刘俊用垃圾清运车统一清运,偏远村庄垃圾自行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有关要求
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事关农民群众生活质量的好坏和新农村建设能否取得明显成效。因此必须坚持“点、线、面”综合整治相结合,做到常抓不懈,稳步推进,确保实效。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成立梅林镇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组和工作督察组,各村成立以书记为组长的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广泛宣传,全面发动。一是通过村组会议大力宣传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动员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环境卫生整治相关要求。二是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集中开展党员干部义务大扫除活动。三是要以“十星文明户”创建活动为抓手,大力宣传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四是城建办、新农办、公路办等部门结合自身职能优势,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做到把门前包起来、把垃圾装起来、把道路让出来。
(三)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行政村要高度重视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切实按照考核细则落实相关组织,加强对保洁员队伍的管理和对保洁工作的监督。镇政府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同时将此项工作作为各村“比学赶超,观摩学习”的重要内容。(宁国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