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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11年度减排工作意见

发布时间:2011-10-9 14:53:3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福建省在先后召开多次省政府专题会议和全省减排工作会议研究部署2011年减排工作的基础上,省政府出台《关于2011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意见》(闽政〔2011〕32号),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思路、重点领域和主要措施。

一、确定全省及各市年度目标任务

全省2011年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0年减少1%(其中工业加生活COD减少1%,农业减少1%以上)、1%(其中工业加生活NH3N减少1%,农业减少1%以上)、1%、1%。围绕实现全省减排目标,具体下达了各设区市的年度减排目标任务。

二、持续强化“结构、工程、监管、政策、责任”减排措施

一是紧扭结构调整抓减排。《意见》强调,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和工信部《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产业〔2010〕第122号公告)等文件规定,按期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设备。一要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福建省相关规定,淘汰关闭皮革、造纸、纺织印染、电力、冶金、建材等行业中落后产能和治理不达标的企业。其中,2012年1月1日起,生产规模10万标张/年以下的皮革行业一律关停淘汰;造纸行业,除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淘汰内容外,2011年底前,以废纸为原料的抄宽1092mm及以下造纸机组成生产纸和纸板的生产线、抄宽1575mm及以下生产生活用原纸和迷信纸等造纸机(白纸边除外)、年产1万吨及以下造纸生产线一律淘汰;纺织印染行业,2011年底前,淘汰74型染整生产线、使用年限超过 15 年的前处理设备、浴比大于 1∶10 的间歇式染色设备,淘汰落后型号的印花机、热熔染色机、热风布铗拉幅机、定形机,淘汰高能耗、高水耗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淘汰 R531型酸性老式粘胶纺丝机、年产2万吨以下粘胶生产线、湿法及DMF溶剂法氨纶生产工艺、DMF 溶剂法腈纶生产工艺、涤纶长丝锭轴长900毫米以下的半自动卷绕设备、间歇法聚酯设备等落后化纤产能。二要推行工业园区和燃煤锅炉集中区的集中供热和热电联产,对无法集中供热的要加快改气或改电,淘汰中小型燃煤锅炉(炉窑)。三要进一步加大清洁能源推广力度。四要加大老旧机动车淘汰力度。五要加快推进重点排污行业企业整合提升,促进传统产业集聚和升级优化。

二是狠抓治理推减排。《意见》强调,污染治理工程和项目,是减排的基础。《意见》分别从水、气污染物两方面明确重点工程及项目。水污染物减排工程,一要全面完成工业园区污水集中治理任务;二要全面开展皮革、造纸、印染、合成氨等行业深度治理和提高水回用率;三要进一步加大城市、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加大管网配套力度,同时,加快已运行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和提高再生水回用率,规范污泥的处理处置工作;四要全面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整治,通过改进养殖方式、推行生态种养、实施全过程治理等,大幅削减畜禽养殖排放量。气污染物减排工程,一要巩固和提高电力行业脱硫成果,限期取消(或封堵)脱硫旁路,全面实施脱硝改造,限期建成投运脱硝设施,已建脱硫脱硝设施的必须稳定运行、确保脱硫脱硝效率;二要在钢铁、石化、焦化、玻璃行业脱硫的基础上,全面实施非电锅炉(炉窑)脱硫以及大中型非电燃煤锅炉脱硝改造,开展钢铁、水泥、建筑陶瓷等行业脱硝工作;三要坚决淘汰老旧机动车,限期实施机动车用国四油品替代,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2011年机动车NOx排放量必须低于2010年。

《意见》进一步明确监管、政策减排措施和责任考核体系。

三、建立健全减排工作机制

《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重点项目调度、减排台帐管理、预警通报、约谈告诫、减排考核、责任追究等减排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形成省、市、县(区)、企业四级联动减排机制,营造良好积极的减排工作推进氛围。(福建省减排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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