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时期是三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跨越发展、提前三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三明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对于建设海西生态型城市,推动我市又好又快发展,加强三明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的地位作用,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具有重大意义。
《三明市“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专项规划》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十次会议精神为指导,依据《三明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决策部署的实施意见》、《中共三明市委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推动福建跨越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和《三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制定,本规划是我市“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之一,主要阐明未来五年我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领域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是政府依法履行职责、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推进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的重要依据。
详情请见附件:三明市“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专项规划.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