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节能减排战略部署,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指导减排工作,推进减排工作的持续、稳定、有效进程,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和全面改善环境质量为主线,按照“科学测算、各负其责”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优化任务分工,突出抓好结构减排,把主要污染物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突破口,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完善政策措施,落实责任分工,动员各方面力量,扎实做好污染减排工作,确保我市在“十二五”期间总量控制目标同步削减,为经济发展提供容量保障,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静态削减任务:
1.万源市基准年2010年排放量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6178吨,其中工业源+生活源=3228吨,农业源排放量2950吨(畜禽养殖排放);
氨氮排放量708吨,其中工业源+生活源=371吨,农业源337吨(畜禽养殖排放);
二氧化硫排放量4203吨;
氮氧化物排放量2468吨(包括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2%)。
2.达州市下达我市2015年的控制排放量
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5241吨;
⑵氨氮排放量606吨;
⑶二氧化硫排放量3404吨;
⑷氮氧化物排放量2419吨。
(二)增量测算情况
根据标准公式测算,我市在“十二五”期间预计增量如下:
工业和生活源化学需氧量增量502吨;
工业和生活源氨氮增量52吨;
其他行业二氧化硫增量880吨;
其他行业氮氧化物增量207吨。
(三)在“十二五”期间按照上级确定的“增量自行消化”的原则我市需完成总的减排任务如下:
削减化学需氧量1439吨;
削减氨氮154吨;
削减二氧化硫1679吨;
削减氮氧化物256吨。
三、减排任务可行性分析
(一)完成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削减任务的可行性分析
1.加快完善城市污水处理厂的配套设施建设,尽快通过正式运营,保障污水处理率大于85%,2015年我市城市人口预计可达13万人,按照人均排放污水150L/D,化学需氧量浓度差250mg/L、氨氮浓度差30mg/L计算,可削减化学需氧量1361吨和氨氮163.2吨。
2.加快完善城市垃圾填埋场渗漏液处理站的在线监控设施,尽快通过验收,并保障正常运行。可削减化学需氧量80吨和氨氮20吨。
3.皮窝乡、赵塘乡污水处理厂要尽快通过验收投入正常运行,完善石塘乡污水处理厂的配套设施,加快进度建设梨树乡、官渡镇、青花镇、铁矿乡、白沙镇、罗文镇、旧院镇等乡镇污水处理系统,确保在2015年建成并投入运行,在2016年可新增污水处理能力8600吨日处理能力。2015年上述乡镇场镇人口预计可达5万人,按照人均排放污水150L/D,化学需氧量浓度差200mg/L、氨氮浓度差40mg/L计算,2015年可削减化学需氧量523.4吨、氨氮62.8吨。
4.淘汰落后产能,关闭一批小酒厂企业,可削减化学需氧量50吨。
5.分批分年度对原有规模以上的养殖场进行污染治理,对于新上项目的畜禽养殖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主要污染物“零排放”的要求对污染物进行治理,提高畜禽养殖粪便的综合利用水平。
通过以上措施:“十二五”期间在保障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和建成一批位于重点流域和重点场镇的污水处理系统的前提下,可削减化学需氧量2014.4吨,氨氮246吨,分别完成削减任务的139.9%和159.7%。
(二)完成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削减任务的可行性分析
按照国家产业政策,逐年关闭达州市立信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自备电厂、达州市福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电厂以及万源市巴山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达州市八台建材有限公司、万源市金桥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万源市白沙河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达州市福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水泥厂、四川省磊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等高排放企业。为经济发展和环境容量腾出空间。对以上企业实行结构关闭可削减二氧化硫2628吨、氮氧化物521.5吨,分别完成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削减任务的156%和203%,可以保障铁山坡天然气净化厂等重点工程建设。
四、减排实施计划
(一)产业结构减排实施计划
2011年底前关闭达州市福鑫冶炼有限责任公司焦化车间、达州市福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电厂和水泥厂、达州市八台建材有限公司。
2012年底前关闭万源市白沙河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万源市金桥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底前关闭万源市巴山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2015年前关闭四川省磊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等高排放企业。
(二)年度削减计划
2011年完成万源市垃圾填埋场的在线监控设施,通过正式验收,保障正常运行。
2012年完成万源污水处理厂的配套设施建设,通过正式验收,投入正常运营;开工建设官渡镇、铁矿乡、梨树乡污水处理厂,石塘乡、皮窝乡、赵塘乡污水处理厂投入正常运行。
2013年完成官渡镇、铁矿乡、梨树乡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任务并投入正常运行。开工建设青花镇污水处理厂。
2014年完成青花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任务并投入正常运行。开工建设旧院镇污水处理厂。所有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必须保证正常运行并纳入减排管理范围。
2015年开工建设白沙镇污水处理厂,完成旧院镇污水处理厂。对全市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全面检查,保障正常运行,确保全面完成“十二五”总量减排任务。
五、任务分工
(一)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将污染减排工作完成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考察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市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行政监察和减排工作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未能落实减排措施,未完成减排目标任务的,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实施责任追究;参加对各部门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
(二)市发改局:负责将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建设优先列入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做好重点场镇污水、垃圾处理及配套工程等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优化生产力布局、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监督执行有利于污染物总量削减的价格政策,运用价格杠杆调动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积极性。
(三)市经信局:负责研究制定全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推动高污染、高耗能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两高一资”落后产能关停、淘汰;督促和指导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发展工业循环经济。
(四)市公安局:负责全市机动车污染治理总量减排目标任务,按规定淘汰国Ⅰ标准以下汽油车和国Ⅲ标准以下柴油车,确保新登记上牌车辆100%达到国Ⅲ标准;提供在用机动车保有量、注册量、注销量等统计数据和台账资料;负责公交、出租等营运老旧车辆淘汰工作。
(五)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积极争取上级有关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能力建设,污水配套管网、污泥处置,重点工业减排项目,农业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清洁生产审核和减排工作奖励资金等。
(六)市水务局:负责牵头编制全市城镇污水配套管网建设(截污)工程项目推进表;大力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保证污水处理厂处理水量、进水浓度达到设计要求;督促和指导各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指导竣工验收工作,协调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提供污水处理厂及管网相关减排资料;重点做好市污水处理厂配套工程及老城区、河西新区截污工程等重点水污染物总量减排工程建设和管理;负责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加强重点用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禁止水库肥水养鱼。
(七)市商务局:负责加强城区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管理,协助做好定点屠宰加工企业污染治理。
(八)市供销社:负责加强农村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的管理。
(九)市农业局:负责农村面源环境污染治理工作,控制化肥、农药使用,提高其使用效率。
(十)市环保局:牵头组织编制我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和实施方案,牵头做好全市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提出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和减排相关的对策建议,督促、指导各部门开展减排工作;完善全市污染源动态数据库,实现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加强对减排工程项目和环保设施的日常监督性监测、监察;开展污染减排专项整治检查;加强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能力建设;牵头考核各地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评估市级有关部门开展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绩效;负责全市减排数据的技术核查及减排台账等考核资料的送审。
(十一)市畜牧食品局:负责做好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工作,检查、督促各规模化养殖场开展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推动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做好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统计工作,参加各地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
(十二)市工商局:负责对依法实施取缔关闭的企业办理注销或吊销其营业执照,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十三)市统计局:负责提供全市总量减排核算有关统计数据;配合做好全市主要污染物减排的统计工作;参加对各地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责任制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
(十四)市电业局:负责对依法取缔关闭的企业停止供电;提供减排核查所需的用电能耗数据和资料。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万源市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总量减排工作的日常综合协调和检查指导。各乡镇、市级相关部门、重点排污企业要成立相应机构,各成员单位的主要领导是总量减排任务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确保目标责任分解、落实到位。
(二)加大资金投入。工程减排是完成总量减排任务的重要抓手,各单位要积极筹措建设资金,保障各项减排工程建设。要大力抓好城市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在扩大污水收集范围、提高污水收集率和进水浓度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推进污水处理厂减排能力稳步提升。切实开展位于重点流域和重点场镇的污水系统建设工作,及时完成乡镇污水治理工程。全面推进规模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采用发酵床、干清粪、有机肥、发酵沼气、好氧生化等污染防治新技术,切实降低农村污染排放总量。加大力度推进电力、水泥企业脱硝工程和钢铁、焦化等非电行业脱硫工程建设,切实提高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能力。同时要在“十二五”系统的实施乡镇污水处理工程,为“十二五”总量减排提供保障。
(三)实施结构减排。严把总量关,实行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限批,限引制度。在削减任务没有完成以前,停止招商引进年排放量大于100吨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项目,从严执行环评影响评价,坚持排污许可制度,对现有企业的污染治理安装在线监控设施,保障治污设施正常运行。
(四)强化减排管理。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减排监管,确保减排工程稳定运行并形成笾的减排能力。要逐个工程落实目标任务和管理要求,加强检查督促,强化减排工程的细胞管理和末梢管理,严防重点减排工程“跳闸”风险。要加大结构减排力度,按计划完成电力、焦化、水泥、建材等企业关停并转任务。要严格执行机动车淘汰制度,确保机动车减排任务完成。要完备相关程序,规范台账资料,争取最大的减排效益。要深入研究减排工程运行规律和管理特点,及时完善问题减排相关制度和规定。
(五)严格目标考核。市政府将把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纳入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实行污染物减排责任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对履行职责不力的直接责任人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不准晋升职务。对完不成减排任务的单位、企业要实行限产、限批,不得扩大生产规模,不得新上建设项目。对完不成减排任务且超标排放的企业要公开曝光,进行社会舆论监督,对污染减排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企业要大张旗鼓的予以表彰奖励,并给予环保专项补助资金重点支持。(万源市人民政府)
万源市“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2-2-28 15:12:4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