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根据《浙江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规划》、《宁波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计划的通知》(甬政办发〔2011〕275号)、《宁波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11〕281号)、《慈溪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以及宁波市政府下达给我市的减排指标,制定本方案。
一、“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的意义
近年来,我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等各项事业都得到了飞速发展,但与此同时,资源环境要素制约也愈加突出,环境保护压力不断加大。“十二五”期间,我市经济仍将保持高速增长,人口持续增长,污染减排面临的形势极为严峻,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污染减排指标在原来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两项基础上,新增加了氨氮和氮氧化物两项,各项指标的减排比例要求都很高。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是做好“十二五”污染物减排工作的基础,同时对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改善我市生态环境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抓手,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按照政府管理、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原则,持续加大投入、真正落实责任,严格控制增量、不断削减存量,量化工程减排、实化监管减排,突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禁养区措施落实、燃煤锅炉淘汰为减排重点,深入推进我市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强化总量控制的倒逼传导机制,确保“十二五”污染物减排目标圆满完成。
(二)工作方针
1.全程控制、全面系统管理。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从资源消耗、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工程治理、监督管理等全过程提出综合工作措施,系统推进污染物减排工作。实施“总量减少、质量标准”的减排模式,逐步实现从单纯注重总量减排向总量减排与环境质量改善相结合转变,从单一污染物的总量控制向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转变,从工业、生活污染削减向工业、农业和生活全面污染削减转变。
2.统筹衔接、强化动态变化。服从国家、省、宁波宏观经济政策及减排要求,上下衔接、部门联动,全力推进减排工作。科学预测经济社会发展新增的污染物增量,重点确定各项工程减排措施,确保能形成稳定削减能力的硬件措施,扎实推进可持续减排的工程项目建设。
3.目标合理、责任分解落实。在综合考虑基数和增量的基础上,做好增量、存量和减量之间的系统分析,使减排目标和实施方案相吻合,强化可达性分析,确保经济可承受、技术可达可控、保障措施可行。以实现从上到下的约束性指标为基本要求,将污染减排目标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重点地区、重点行业、责任单位和企业。明确工作时序、重点和方向,严格考核,强化总量控制的实际实施效果。
三、主要目标
按照宁波市政府下达的我市“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到2015年,全市水污染物指标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应在2010年的基础上工业加生活分别削减14%和13%、农业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分别削减12%和15%,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应在2010年的基础上分别削减16%和17%。
四、指标分析
(一)根据2010年的污染源普查数据表明,我市2010年的工业加生活的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7942.94吨,氨氮排放量为2085.59吨,分别按照14%、13%的削减率要求,“十二五”期间,我市的化学需氧量、氨氮的净削减量分别为1112.01吨和271.13吨。根据我市的人口增长以及经济增长测算,“十二五”期间我市的工业加生活化学需氧量将增新增3640吨,氨氮将新增439吨,“十二五”期间我市需消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4752.01吨和氨氮排放量710.13吨。
五年减排总量分析:1.市域污水治理工程年增加2万吨/日,五年累计增量10万吨/日,进出水化学需氧量浓度差110毫克/升、氨氮浓度差20毫克/升,预计化学需氧量减量4015吨,氨氮减量730吨。2.中水回用累计量3万吨/年,进出水化学需氧量浓度差40毫克/升、氨氮浓度差4毫克/升,预计化学需氧量减量438吨,氨氮减量43.8吨。3.重污染行业整治和落后产能淘汰预计化学需氧量减量300吨,氨氮减量10吨。4.农业农村污染整治预计化学需氧量减量90吨,氨氮减量28吨。四项合计预计工业和生活化学需氧量减排4843吨和氨氮减排811.8吨,基本可完成工业和生活的水污染物减排任务。
(二)根据2010年的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数据,我市2010年的二氧化硫排放量为4994.96吨,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714.21吨,分别按照16%、17%的削减率要求,十二五”期间我市需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为799.19吨和291.42吨。因我市脱硫工程已于“十一五”期间充分实施,在基本没有脱硝工程的现状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实际上就是用煤总量控制,在用煤品质基本稳定的情况下,用煤总量减少比例就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比例。2010年我市全社会煤炭消费量(规模以上工业)是39.91万吨(扣除杭州湾新区和庵东镇),到2015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必须严格控制在33.12万吨以内(下降17%),其中电煤消费总量控制在10万吨以下。
五年减排总量分析:1.重污染行业整治预计减少用煤量4.0万吨。2.落后产能淘汰预计减少用煤量7.2万吨。3.新能源利用预计减少用煤量2.0万吨。三项合计预计减少用煤量13.2万吨,可完成大气污染物减排任务。
(三)根据2010年的污普动态更新调查数据,我市2010年的农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3058.54吨,氨氮排放量为476.41吨,分别按照12%和15%的削减率要求,化学需氧量、氨氮的净削减量分别为367.03吨和71.46吨。2010年我市畜禽养殖业的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2749.21吨,氨氮排放量为316.20吨,占农业源排放量的比例分别为89.79%、66.37%,其中规模化养猪场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048.71吨,氨氮排放量为230.73吨,占畜禽养殖业排放量的比例分别为38.15%、72.97%。
五年减排总量分析:1.农业源减排主要依靠畜禽养殖业减排,以规模化养猪场为主要切入点,着力推进畜禽污染减排。2.规模化养猪场采取干清粪方式,粪便生产有机肥,污水采取厌氧加好氧处理方式。3.提倡养殖专业户向规模化进军和纳入规模化养殖场的养殖模式。4.规模化养猪场化学需氧量、氨氮的平均去除率提高到93%和70%(干粪生产有机肥、污水厌氧处理+农业利用),预计减少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为612吨和138吨,可确保完成农业减排任务。
五、主要任务
(一)强化污染源头控制
1.严格环境准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严格环境准入门槛。按照环境承载力和区域发展规划要求提高环保准入门槛。严格行业准入,以技术经济可行为依据,倒逼化纤、造纸、漂印染(印花)、金属熔炼压延、电镀、轴承等重点行业提升产业技术水平,优化发展方式,减少污染物新增量。新建项目的审批必须按照先进的生产技术和最严格的环保要求进行控制,从而大幅度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
2.优化能源结构,实施用煤总量控制。严格控制新增用煤量,降低煤炭消费比重。2010年我市全社会煤炭消费量是39.91万吨(扣除宁波杭州湾新区和庵东镇),根据“十二五”减排要求,到2015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必须严格控制在33.12万吨以内(下降17%),其中电煤消费总量控制在10万吨以下。原则上不再新建、扩建燃煤锅炉(或其他设施),大力推广应用天然气、风能、太阳能、生物质等清洁能源,加快煤炭、重油等高污染燃料的替代步伐,逐步提高清洁能源在全市能源结构中的比重,切实推动我市能源结构向清洁化方向转型。
(二)加强重点行业污染减排
加大重点行业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治理力度。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全面淘汰落后产能。继续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通过新建或改造污染治理设施,针对化纤、造纸、漂印染(印花)、金属熔炼压延、电镀、轴承、废塑料、腌制加工等重点行业进行达标治理、提标改造和中水回用,提高行业污染治理技术水平,严格执行行业排放标准和清洁生产标准,降低污染物产生强度和排放强度,从根本上促进工业企业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确保到2015年全市工业企业主要水污染物负荷整体下降20%以上。
1.化纤行业减排。2010年我市15家化纤重点企业耗原煤10.10万吨(约占全市总量26%),是能源消耗的重点企业,也是全市煤炭使用和产生大气污染物的重点企业。“十二五”期间,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要求,并通过结构调整、总量控制、提高排放标准以及清洁生产来实现减排,原煤消耗量年均下降5%,到2015年,全行业煤炭消耗总量必须严格控制在8.38万吨以内。完成化纤行业纳管工作,加强管理,完善废水处理设施,确保化纤行业废水回用率达75%以上。
2.造纸行业减排。我市共有造纸企业4家,2010年耗原煤5.22万吨(约占全市总量13%),是能源消耗的重点企业,也是全市煤炭使用和产生大气污染物的重点企业。“十二五”期间,我市将贯彻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提高排放标准以及清洁生产实现结构调整减排,原煤消耗量年均下降5%,到2015年,全行业煤炭消耗总量必须严格控制在4.33万吨以内。重点是幅宽在2米及以下并且车速为80米/分以下的白板纸及瓦楞纸生产线。
3.印染(印花)行业减排。我市共有印染企业1家、毛毯印花企业3家,2010年耗原煤3.31万吨(约占全市总量8%),是能源消耗的重点企业,也是全市煤炭使用和产生大气污染物的重点企业。“十二五”期间,严格执行《关于宁波市印染(印花)行业环境整治及规范发展的规定》有关要求,并通过结构调整、总量控制、提高排放标准以及清洁生产来实现减排,原煤消耗量年均下降5%,到2015年,全行业煤炭消耗总量必须严格控制在2.74万吨以内。重点是淘汰落后设备,完善废水处理设施,废水回用率达到50%以上,完成污水接管。
4.金属熔炼压延行业减排。2010年我市8家金属熔炼压延重点企业耗原煤5.19万吨(约占全市总量13%),是能源消耗的重点企业,也是全市煤炭使用和产生大气污染物的重点企业。“十二五”期间,我市将严格行业准入,贯彻落实关停违法经营,全面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提高排放标准以及清洁生产实现结构调整减排,原煤消耗年均下降5%,到2015年,全行业煤炭消消耗总量必须严格控制在4.31万吨以内。
5.电镀行业减排。“十二五”期间,我市将根据《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要求,对现有电镀企业进行清洁生产改造,行业污水化学需氧量平均排放浓度降低到50毫克/升左右(经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电镀废水中水回用率确保在50%以上,2012年,全市电镀废水排放总量从2010年的60.03万吨控制在39.55万吨,电镀废水减排20.48万吨。结合电镀行业专项整治,全员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加快结构调整,对技术设备落后、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的生产线进行改造或淘汰。
6.废塑料行业减排。“十二五”期间,我市将继续加大对全市废塑料加工行业的整治力度,贯彻落实关停违法生产,全面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建立并完善防止废塑料行业反弹的长效管理机制。
7.轴承行业减排。“十二五”期间,我市将继续加大对全市轴承加工行业的整治力度,关停违法生产,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推广油污集中过滤等清洁生产工艺减排,重点是推进横河镇轴承行业整治。
8.腌制加工行业减排。腌制废水的化学需氧量浓度高,且一般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十二五”期间,我市将采取加强该行业的废水深度治理,加快周巷镇400吨/日腌制废水集中处理工程建设投用和关闭周巷蔬菜小腌制企业群等措施进行污染物削减。根据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纳的主要废水类型(电镀、印染、有机废水等),要求执行《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或《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三)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系统建设
1.加快城镇污水收集系统建设,大力提高治污设施环境绩效。通过市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和城镇污水处理率,特别是要提高污水收集相对落后的镇(街道)、居民集中区、工业集聚区的集中处理水平,并采取适宜工艺推进偏远农村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十二五”期间,我市将通过污水管网建设,现有污水收集管网改造与完善,使现有污水处理设施的平均负荷率提高到90%以上(新增10万吨/日处理量),全市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提高到75%以上,中心城区85%,农村40%。重点推进镇建成区污水处理率及工业集聚区的城镇污水管网覆盖率提升工程,特别要加大生活污水的收集力度,确保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的比例达到80%以上,污水浓度稳步提高。
2.“十二五”期间,共建设污水管网280公里,其中:中心城区80公里,城镇200公里,预计接纳排水户7000家,农村生活污水纳管65个村。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现有污水处理厂逐步进行升级改造,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提升氮、磷、粪大肠菌群的去除效果。为了确保水质稳定,各镇(街道)主要泵站安装水质在线监控设施,污水处理厂建设应急池。确保市域污水处理厂和其他企业的生化污泥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置,建设污泥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理设施。
3.建设中水回用系统,把再生水利用作为减排的重要途径之一,大力提升市域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能力,重点推进工业园区中水回用工程建设。“十二五”期间,全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率达15%以上,市域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能力增至3万吨/日以上。
(四)推进废气减排工程建设
推进废气减排工程建设,挖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潜力。巩固燃煤锅炉整治成果,全面推进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十二五”期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将步入精细化管理阶段,重点加大非电力行业燃煤锅炉的淘汰减排力度,由“十一五”期间的主要依赖工程减排向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齐头并进方向转变。电力行业强化脱硫设施的升级改造与运行管理,显著提高综合脱硫效率;燃煤锅炉走结构升级技术路线,以集中供热替代小型燃煤锅炉。完善中科众茂环保热电有限公司的烟气配套炉外脱硫设施,确保综合脱硫效率达到90%以上,且开展脱硝工程建设。
(五)实施大气污染物结构减排
加快推进集中供热,推动区域供热设施建设,逐步淘汰燃煤锅炉,提高煤的燃烧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推广天然气、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大力推进热电行业及各类工业炉窑天然气的使用,2015年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大于80%。
1.优化调整热电布局,推进集中供热工程。2010年慈溪金轮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慈溪热电厂耗原煤9.40万吨(约占全市总量24%),是能源消耗的重点企业,也是全市煤炭使用和产生大气污染物的重点企业,按期完成慈溪金轮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和慈溪热电厂的关闭工作,是“十二五”我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工作关键。加快实施慈溪中科众茂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二期工程和集中供热管网建设,对管网覆盖区域内燃煤锅实施限期淘汰。慈溪中科众茂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供热工程供汽能力可达200吨/小时,管网辐射半径达8公里,总投资2.2亿元,分期分批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小锅炉。
2.加快实施中心城区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大力实施中心城区禁燃区建设,外环线以内区域分阶段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鼓励使用天然气、电能等,在2013年底前淘汰68台燃煤锅炉。
(六)开展机动车污染治理
1.通过多种措施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增长速度。实施严格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新车登记注册提前执行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提高新车准入门槛。
2.加大在用车淘汰力度。2005年以前注册的运营黄标车全部淘汰。根据省政府要求,“十二五”期间要完成黄标车淘汰,2000年前(国I)登记注册的微、轻型车淘汰50%;2000年前登记注册的中、重型汽油车全部淘汰;2007年前(国Ⅲ)登记注册的中、重型柴油车全部淘汰。制定促进公交车更新淘汰的激励政策,鼓励公交车提前执行国家下一阶段排放标准。
3.提高车用油品质量。开展并完成油气回收专项治理,积极创造条件全面供应国Ⅳ、国Ⅴ油品。建立和完善车用燃油清净剂管理制度,加强油品供应升级后的市场监管,确保车用成品油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
4.推进机动车清洁能源使用。大力发展电动及天然气公交车、出租车使用。
(七)推动农业源水污染物减排
“十二五”期间将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为主要切入点,将农业污染源纳入污染物总量减排体系。
1.开展畜禽养殖场全过程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污染物排放量大且相对集中,是农业源水污染物削减潜力的主要来源。养殖废弃物的肥料化以及沼气化处理是现有养殖废物处理的主要途径,鼓励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有机肥生产利用工程,继续做好各种实用型沼气工程,鼓励适度集中养殖,对污染物统一收集和治理,提倡合理规划,养殖场与农田、茶(果)园、养殖水面统一布局,实行农牧结合的生态养殖模式。减排技术措施主要有改进养殖方式(生物发酵床、垫草垫料等,且垫料还田利用或生产有机肥)和建设治污设施(干清粪、沼气工程、粪渣有机肥生产、沼液处理工程)。
“十二五”期间,实行畜禽养殖总量控制,全面关闭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严格畜禽养殖场环评审批,新批畜禽养殖场配套完善治理设施,并有污染物排放的替代量,到2015年,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含新建)配套完善固体废物和污水贮存处理设施,并保证设施正常运行,较大规模的畜禽养殖场实行污水接管,畜禽养殖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平均去除率分别达到93%和70%以上。到2015年关闭所有的畜禽养殖散户,生猪存栏50头以上的畜禽养殖场实现排泄物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
2.开展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应逐步减少围网养殖,发展生态养殖,少投饵料,推广池塘循环水养殖技术,构建养殖池塘——湿地系统,实现养殖水的循环利用。
3.开展种植业污染治理。种植业污染物的削减潜力主要来自于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化肥,提高化肥的利用率。应积极推广循环农业生产模式、节约型农业技术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提倡增施有机肥,使污染物在农业系统内得到循环利用,以减少污染物排放。
五、保障措施
(一)层层落实责任
建立健全污染减排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企业双主体责任体系,明确各地各部门和重点企业在减排中所承担的责任,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各重点企业与市政府签订污染减排目标责任书。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减排年度计划及实施方案,逐级逐项分解落实减排任务,并纳入到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二)加大投入力度
加快建立政府监管、企业为主和社会参与的减排投入机制。加大对减排重大项目和产业化示范工程投入,各级政府要在财政预算内安排减排专项资金,支持减排重点工程建设、减排新技术研发推广以及污染减排监管体系建设等。鼓励和支持企业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对减排的投入,加快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步伐,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金加大对减排项目的支持力度。
(三)加强考核管理
强化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各重点企业污染减排责任考核,考核结果与区域项目审批、干部绩效考核紧密挂钩,与企业项目审批、评优创先、信用贷款紧密挂钩。加强对减排工作的考核和监督,定期公布各地各有关部门、各重点企业减排任务完成情况、治理工程和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加强减排核查管理,加快建立减排工程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减排设施有效运行,保障有效削减。
(四)加大执法监管力度
不断加大对全市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按排水许可管理办法规范企事业单位污水接管行为,建立快速的水质异常排查机制,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确保企事业单位污水纳管严格执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五)完善政策体系
建立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减排体制机制,完善总量控制政策,创新减排政策措施,构建有利于减排工作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减排形势分析、减排预警、约谈制度以及监测、统计、考核和监管体系,进一步建立完善污染减排激励和约束机制,进一步扩大在线监测系统安装范围,规范在线监测系统运行和维护,提高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稳定性和数据有效率。建立落后产能退出经济补偿机制,实行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经济鼓励政策。构建有利于中水回用水价体系,实行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制度。深化绿色信贷政策。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建立规范的排污权交易机制。严格污染排放的约束机制,对超过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单位,停批新增总量的项目,积极实施污染物减排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六)注重技术研发推广
加快建设减排技术服务基地,充分发挥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做好城镇污水处理、电力、交通等重点领域的减排技术服务,运用先进技术推动节能减排。要充分利用各类科技资金,加大对清洁能源使用、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减排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的支持力度。
(七)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坚持造氛围聚合力,全员发动,全方位覆盖,努力形成人人促减排的良好氛围。推动环境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积极推进公众参与,加强舆论监督力度,促使环保责任主体自觉履行环保义务。将污染物减排宣传纳入重大主题宣传活动,通过主要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减排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阶段进展情况。定期表彰奖励一批减排先进单位和个人,揭露和曝光反面典型。(慈溪市人民政府)
慈溪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2-2-28 15:15:4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