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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嘉善县“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2-2-29 11:07:3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为做好“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根据《嘉兴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规划》和《嘉善县“十二五”及2011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大意义

  污染减排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是改善环境质量、解决区域性环境问题的重要手段。“十二五”期间,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战略目标,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重大意义,抓住“十二五”这一经济社会发展的转型期和解决重大环境问题的战略机遇期,继续强化污染减排,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文明为统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立足点,以项目为依托,科学测算,合理分配,强化结构减排,细化工程减排,实化监管减排,明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确保实现“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

  (二)工作方针

  1.统筹兼顾。服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污染减排重大战略、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要求,兼顾环境质量改善和经济社会发展;要加强统筹协调、上下衔接、部门联动,做到宏观与微观相结合,行业与项目相结合;坚持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等全过程系统控制。

  2.分类指导。基于分区域、分行业的技术、政策、标准等差异化要求,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和资源能源消费需求,综合考虑区域差异、经济发展水平、环境质量状况、污染治理现状、污染排放强度和环境承载能力等因素,因地制宜地确定总量控制目标与任务。

  3.分解落地。按照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工作要求,准确掌握本辖区主要污染物排放状况、重点行业治理水平,将减排任务分解落实到地区、行业、项目,明确工作重点,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切实推动“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

  4.合理可行。目标确定和任务落实要兼顾需求和实际可能,在综合考虑新增量的基础上,按照技术可达可控、政策措施可行、经济可承受的原则,做好存量、新增量、减排潜力、削减任务之间的系统分析,合理把握工作节奏和步伐,做到污染总量控制目标、任务和投入、政策相匹配。

  三、主要目标

  按照“十二五”期间省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和《嘉兴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规划》,到2015年,全县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在2010年基础上减少12.3%(其中工业加生活减少13.3%)、12.8%(其中工业加生活减少12.6%)、14.2%和12.7%。

  四、主要任务

  (一)强化污染减排源头控制

  1.严格环境准入标准。严格执行化学原料药、造纸、印染、农药、电镀、生猪养殖等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加强重污染项目的准入管理,坚决控制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限制“十二五”期间粗钢、水泥和有色金属等生产行业新增产能。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替代制度,把总量削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将污染减排绩效与项目审批挂钩,积极推进排污权交易和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

  2.实施煤炭总量控制。控制新增用煤量,降低煤炭消费比重,通过优化能源结构、提升产业层次、强化节能降耗等手段,积极推进“五个一批”落后产能淘汰和自备锅炉专项整治,从根本上控制煤炭消耗总量过快增长,确保 “十二五”非电煤炭消费量“零增长”,电煤消耗量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电煤指标内。

  3.控制机动车污染排放总量。配合上级部门研究并出台机动车减排计划和实施方案。合理控制机动车特别是重型载货汽车增长速度,力争机动车保有量增长速度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加快构建快速便捷绿色的交通系统,积极发展和优化城市公共交通,鼓励发展天然气和电动汽车等新能源汽车。实施统一的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管理,加快县机动车排气检测站建设,加大淘汰高污染车辆力度和补贴力度,严格执行淘汰车辆的注销登记。根据国家统一要求,确保完成“十二五”期间“黄标车”淘汰任务。

  4.适度控制畜禽养殖总量。研究出台畜禽养殖总量控制方案,根据环境承载能力适度控制畜禽养殖规模,其中生猪出栏量确保年均减少2.25%以上。加快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科学配制饲料,加强饲养管理,推进畜牧业经济增长方式由数量增长向质量、环保、效益同步增长转变。积极鼓励养殖户转产和规模化生态养殖,逐步提高规模养殖场占比。

  (二)推进污染减排工程建设

  1.提升污水处理厂承载能力。通过新(扩)建污水处理设施、延伸污水收集管网、实施提标改造、建设污泥处置设施等措施,全面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县内污水处理厂全部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运行负荷率达到75%以上,再生水回用率达到15%,污泥基本得到有效处置。县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0%,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5%,“两新”工程生活小区污水入网(处理)率达到100%,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各年度新增生活污水入网指标。

  2.深化工业污染工程减排。根据国家、省市相关产业政策要求,制定我县造纸、印染、化工、电镀、建材等重点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公布淘汰落后产能的名单。依法强制淘汰污染严重的企业和落后的生产能力、工艺、设备与产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强重点企业废水中水回用和深度治理,以及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通过新建或改造污染治理设施、实施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等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和重金属排放量。

  3.开展脱硫脱硝工程建设。加快推进现有热电厂循环流化床锅炉和烟气脱硫设施改造步伐,现役热电厂35吨以上燃煤锅炉烟气综合脱硫效率达到85%以上,并完成脱硫设施DCS系统建设。加快推进全县自备锅炉专项整治工作,利用三年左右时间,采用天然气替代、清洁燃油替代或集中供热等方式予以淘汰自备锅炉,全面提升我县低耗能、低排放供热水平,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4.实施机动车污染治理。严格执行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新车注册登记与全国同步执行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提高车用油品质量,供应符合国家第三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积极创造条件全面供应国家第四、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成品油。建立和完善车用燃油清净剂管理制度,加强油品供应升级后的市场监管,确保车用成品油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

  5,推动畜禽养殖污染减排。完成现有生猪存栏50头以上畜禽养殖场(户)的全过程治理,完善已整治畜禽养殖场治理措施,推进排泄物综合利用。新建畜禽养殖场(户)必须配备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鼓励养殖小区、养殖专业户和散养户进行适度集中,对污染物统一收集和治理。

  (三)加大污染减排监管力度

  1.加强在线监控管理。要充分利用在线监测实时、动态的特点,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和重点减排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加强对热电企业脱硫设施的运行监管,提高减排工程运行率和污染物排放达标率。进一步完善污染源在线监测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和数据上传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强化现场执法监管。按照“铁心减排、铁腕治污、铁面执法”的要求,推行“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全领域”执法,充分发挥夜查中队和电子监察中队的作用,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确保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在95%以上。

  3.健全日常监管制度。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统计、监测、核查、预警、考核和公告等制度建设,督促企业建立污染物增量、减量、变量等“三量”台账。建立减排督查机制,坚持日常巡查、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相结合,并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民主监督员、义务环保监督员以及新闻媒体全程参与减排,全力推进减排重点工作和重点工程的实施。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减排目标责任,严格评估考核

  建立健全污染减排工作责任制与问责制。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县政府成立由县长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各镇(街道)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继续强化污染减排考核制度,组织制定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及实施方案,逐级逐项分解落实减排任务;将污染减排任务纳入生态县建设年度目标考核,严格实施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县环保、发改、经贸、财政、建设、水利、公安、农经、供电、交通、工商、科技、等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尽快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和落实意见。同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减排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及标准,自觉履行减排义务,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减排工作格局。

  (二)加强减排制度建设,强化环境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出台的各项法规、规章和标准,加强减排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减排形势分析、减排预警和约谈制度,加强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建设。环保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准确的减排监测体系,严格监测规范和制度,确定国控、省控、市控重点污染源名单并向社会公布,依法强化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管。

  (三)完善减排经济政策,激励企业减排

  建立落后产能退出经济补偿机制,对退出的落后产能给予资金补偿和转产等方面优惠政策;制定和完善脱硫脱硝电价补贴政策。进一步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政策,加大生态补偿制度实施与创新力度。完善排污收费制度,合理调整排污费以及污水处理费等环保公共服务收费标准,研究制定污泥处置和减排工程运行费用等相关价格补贴政策。完善水资源价格政策,加快推行阶梯式水价、及时修订重点行业用水定额标准,实行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制度,对产业政策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高耗水企业实施惩罚性水价。建立重点污染企业环境行为数据库,加强环保、税收、银行系统信息交流,将节能减排和环境行为作为政策优惠、贷款发放的重要前提条件,实施相应的奖惩政策;推进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证券等金融政策。

  (四)拓宽减排融资渠道,加大资金投入

  要把环境保护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并逐年增加,对污水处理、污水再生利用、污泥安全处置工程、脱硫脱硝工程、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减排工程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将减排绩效、处理负荷实现率、处理收费政策到位率作为县级财政支持的前提条件;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以独资、合资、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BOT等不同形式参与污染减排事业;对企业在治污项目贷款额度、贷款利率、还贷条件等方面给予优惠,尽快制定和实行治污项目用地供应、用电价格、加速折旧等扶持政策。

  (五)强化减排科技支撑,提高治污能力

  加强与省内外环保科研院所的联系,引进一批先进污染治理技术,着重解决如污水脱氮除磷和深度处理、中水回用、污泥处理、电厂脱硫脱硝、非电行业二氧化硫治理、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控制技术等突出问题;加快推广清洁能源利用,如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加强科技信息发布、中介技术咨询和推广,促进环保科技成果转化。

  (六)深入减排宣传教育,引导全民参与

  加强面向不同社会群体的污染减排宣传教育和培训,营造全社会污染减排氛围。将污染减排宣传纳入重大主题宣传活动,通过主要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减排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阶段性成效,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组织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社区等开展经常性的减排宣传活动。表彰奖励一批减排先进单位和个人,组织媒体宣传减排先进典型,揭露和曝光反面典型。推进信息公开法制化,完善和落实环境质量公报、污染物减排结果发布和企业环境行为公告等制度,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实行公众参与程序化,鼓励社会各界依法有序监督污染减排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等舆论监督的作用,不断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嘉善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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