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行业资料 >> 正文

博尔塔拉州环保局2012年工作总结及2013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3-1-25 9:39:4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2012年,我们在州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自治区环保厅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自治州中心工作,认真开展环境监测、环境监管等工作,以保护环境优化经济发展,并取得一定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全州环境质量状况

环境监测结果表明:全州环境质量状况总体良好稳定。

水环境质量。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良好,全州两县一市、阿拉山口饮用水均达到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三级标准;河流水质保持稳定,博尔塔拉河、精河及库松木切克河8个断面中有7个断面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达标率为87.5%。

城市空气质量。全州两县一市、阿拉山口,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全年空气质量达到一、二级的天数占99.34%;博乐市城区实施酸雨监测8次,无酸雨现象发生。

城市声环境质量。全州两县一市、阿拉山口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在62.6dB(A),城市区域及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等级依然保持在好的范围内。

农村生态环境质量逐步得到改善。2012年,自治州共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12个(其中:2011年示范项目5个,2012年示范项目7个),总投资达3025万元,涉及3个县市、12个乡(镇、场)、48个村庄,受益人口58797人。2011年项目均已完工,并通过验收;2012年项目届时可完成建设内容。该项目的实施,使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不断得到改善。

二、认真贯彻落实今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座谈会精神

今年7月份,自治区在阿勒泰召开了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座谈会。我们以此为契机,结合实际,抓好落实。一是7月25日,自治州党委召开会议学习传达自治区生态环保工作座谈会议精神。会议全文学习了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在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环保厅党组书记、副厅长孙昌华在座谈会上的发言。州党委书记赵青对学习贯彻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座谈会精神提出具体要求,强调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并就旅游发展、工业生产、土地开发、矿产资源勘探开发、艾比湖流域综合治理等涉及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提出意见。26日,州环保局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自治区、自治州主要领导讲话精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进一步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二是州环保局根据州党委、政府要求,组织专人就土地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研究,为自治州出台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提供参考依据。三是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座谈会精神和自治州党委、政府的有关要求,7月27日上午,州环保局主持召开博州五台工业园区内石灰石及水泥加工企业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研究园区内生产企业环境污染整治和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等相关问题。制定了《博州五台工业园区环境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各相关部门及企业责任和集中整治完成时间。对五台工业园区环境问题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四是对重点矿山隐患排查。9月初由局领导带队会同精河县环保局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3家重点矿产企业进行了现场监察,其中:1家尾矿库及厂区建设较为规范,环保手续齐全,因国家禁止钼矿原料的出口,一直处于停产状态。另2家均存在环保手续不全、“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业,存在环境隐患,检查组责成企业立即停产整改,补办环保手续,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建设尾矿库,消除环境隐患。五是圆满完成自治州辖区内甘家湖梭梭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艾比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夏尔希里自然保护区、温泉县北鲵自然保护区的基础数据调查工作。

三、加强环境监测工作,为环境管理服务

㈠ 完成博乐市、精河县、温泉县的城市饮用水及博尔塔拉河、精河、库松木切克河8个断面水质常规监测;完成了博乐市道路环境噪声、功能区噪声、功能区环境噪声(1、2季度)的常规监测;完成全州降尘以及博乐市酸雨的监测。共获取水质常规监测数据1775个,声常规监测数据2520个(今年道路交通噪声每天监测2次,昼间一次,夜间一次),酸雨监测数据108个,降尘监测数据108个。

㈡ 做好国控和区控重点污染源的监测工作。2012年博州纳入国控企业有10家,其中废气监控企业3家、废水监控企业6家、重金属监控企业1家。区控企业有6家,其中废气监控企业2家、废水企业3家、重金属监控企业1家。今年按照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工作方案中规定的监测项目和频次及技术规范,分别对5家和7家重点源的废水、废气进行了监测,共获得监测数据786个。

㈢ 2012年7月27日至7月29日,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审核评价中心评审组一行5人对州环境监测站进行实验室资质认定到期复查及扩项进行了现场考核。评审组通过现场观察,查阅文件资料、记录和档案,座谈及现场提问,实际操作能力考核,理论考核,人员比对试验及盲样考核等方式,对环境监测站的组织机构、所建立的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申请认证项目的技术检测能力、保证检测工作公正性的措施及准则中涉及的19个要素逐条进行了评审。评审组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按照评审组的要求,8月—9月,根据评审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并认真整改,并于9月底及时将整改结果及相关证明材料报评审组,资质认定到期复审已通过。

㈣ 监督性监测工作。监测各类锅炉、建筑工地、砖厂、石灰窑、营业性饮服企业、工业污染源以及其它种类污染源等,共获取噪声数据2342个、废气监测数据1358个。

㈤ 承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和竣工验收监测工作。今年共承接了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32个,获得了气、水、声等4个项目的1130个监测数据;承接竣工验收4个,获得252个监测数据。

㈥ 完成“十二五”环境统计软件的安装及运行。对全州申报登记的393家单位(工业源281家、单位独立式燃烧78家、农业源24家、污水处理厂(氧化塘)5家、垃圾填埋场4家、医疗废物处置场1家)进行了数据填报技术指导数据及数据汇总比对分析,顺利通过了审核。

㈦ 完成自治区环境监测站组织的重点污染源比对抽测工作,与伊犁州环境监测站进行了比对抽测,结果较好,各项监测结果均合格。

四、强化环境监管,服务经济建设

㈠ 加强总量控制,推进污染减排。一是成立总量控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由主管局长担任组长,业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人员为成员,对各部门工作任务进行分工明确,并对县市、口岸环保部门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制定了《博州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经报请州人民政府,于4月26日正式下发执行。2012年计划中:废水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项目16个,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项目2个,计划实现减排化学需氧量10082.81吨,减排氨氮44.95吨。减排二氧化硫167吨,减排氮氧化物17吨,经国家总量核查组核定,完成化学需氧量1204.36吨,氨氮13.46吨。三是实行月报制。对减排项目、新建项目和全口径管理行业进展情况要求按月上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适时通报项目进程。四是建立健全减排项目管理台账。对照自治区环保厅下发的工作模板,要求所有减排项目均建立减排项目档案,减排项目单位同步建立减排管理台账。

㈡ 全面开展排污申报登记表,完成了发表、收表、审核、汇总、统计、录入和上报各阶段工作。通过《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建立更新了申报数据库,2012年度数据库中共完成 481 家排污单位申报数据录入,其中:一般排污单位64家,小型三产382家,建筑工地30家,污水处理3家,固体废物处置2家,排污申报数据库已基本形成。对重点污染源企业严格实行按季申报征收排污费,全年共征收排污费210万元。

㈢ 加强重点企业监管力度。加大对全州国控、区控企业检查力度。同时全州新上项目较多,尤其是石灰园区新上项目较为集中,环境监察任务更加艰巨。我们结合企业的生产运行时间,有计划开展现场监察,重点企业生产期内做到每月现场监察一次。

㈣ 强化执法,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博州雪克皮业有限责任公司因现污水处理工艺与生产要求不匹配,无法满足生产废水处理要求,加之内部管理不到位,导致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超标排污问题时有发生。为彻底根治该公司污水处理问题,我们经请示州人民政府同意,于4月17日依法下达了《限期治理决定书》,责令该公司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改扩建,限于2012年10月30日前完成治理任务,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㈤ 开展环保专项检查。一是认真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行动,7月中旬,州环保局组成检查组对各县市、口岸进行了专项督查,重点抽查了20家重点企业、3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3家城镇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项目,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专门下发了《关于自治州环保专项行动督查情况的通报》(博州环领发〔2012〕1号),对17家相关企业和重点减排项目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并由各县市、口岸负责监督落实。二是对危险废物生产单位专项调查。在全州范围开展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进行专项调查,制定了《博州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工作方案》,重点排查和掌握全州危险废物的产生、储存、利用和处置等情况,及其对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和应急预案制度等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调查。并对所有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进行危险废物产生源专项调查。目前,已完成基础信息调查,汇总分析工作正在进行中。三是对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专项检查。制定了《博州环保局2012年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确定重点在生产、贮存和运输等环节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或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博州雪克皮业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自治区重金属重点监控企业,于2012年5月11日同新疆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签订了委托处置协议,6月份,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规定正在办理转移联单交接手续。四是对医疗废弃物处置专项检查。根据《关于开展医疗废物调查工作的通知》(新环固函〔2012〕10号)有关规定和要求,全面掌握医疗废物生产和处置状态,对我州20张床位以上医院的医疗废物生产和处置情况进行了调查。经检查,目前12家医疗单位均与博乐市新洁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有限责任公司签定了处置合同,签约率达到了85%,转移联单制度执行情况良好,四联单保存齐全,都能作到及时处置,在源头上控制了医疗废弃物的处置,给广大居民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五是启动了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重点对存在环境风险的单位、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整治及管理情况、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状况、各类化工及化学品生产和使用单位、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油库和原油临时存储输送等企业以及其它可能影响环境安全的隐患开展检查工作。六是开展了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综合检查专项行动,8月份通过了自治区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综合检查专项行动工作督查组的检查。启动了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填报工作,组织各县市、口岸辐射环境监督人员展开系统填报工作,建立了州局直接指导填报、县市负责督促的工作模式,通过建立QQ交流群,系统填报问题档案及系统填报进度情况表等方式,全面掌控填报工作进度,在不断摸索和问题排除过程中完成了系统的熟练使用,通过现场、电话、QQ等方式直接指导相关单位填报,累计耗时100余个小时,完成了博州48家单位的填报工作。七是重点对辖区内2008—2011年度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但尚未完成验收的非生态类建设项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建设项目和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及“未批先建”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全州环保系统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168人次,检查企业103家。经查,全州2008—2011年度自治区环保厅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但尚未完成验收的非生态类建设项目15个,2008—2011年度地州环保局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但尚未完成验收的非生态类建设项目4个,“未批先建”项目有2个,无地州审批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建设项目。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责成相关企业立即整改。全州各级环保部门认真梳理近年来审批的建设项目,对辖区内2008年1月1日以后审批、验收的可能引发环境风险和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建设项目开展环境风险排查。全州共排查重点企业28家,其中25家企业环境影响评价手续齐全,20家企业都设置了环境风险评价专章,18家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和应急措施的相关要求完善,7家企业建立了日常和应急监测系统,9家企业编制了日常和应急监测方案,23家企业有应急车、通讯设备等应急物质。

㈥ 积极开展高考期间噪声污染整治工作。一是对各类噪声源提前送达整治通知,限定了作业时间。二是组织执法人员加大了对噪声污染的检查力度和巡查频次,高考期间并实施昼夜巡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特别是对建筑施工工地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考试期间全天24小时禁止施工。三是考试期间组织执法人员在各考点进行巡视,防止发生噪声干扰考场的现象,及时了解各考场动态和处置环保突发事件。高考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150余人次。

㈦ 认真处理群众环境投诉。安排专人负责受理举报投诉电话和来信、来访。对群众环境污染举报,按照辖区负责制原则,做到及时转办、限时办理。截止10月10日,全州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投诉40件,办结40件,处理率达到100%。

㈧ 开展生态环境监管工作。一是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确保环境安全。在今年5月收到自治区环保厅《关于对西北督查中心检查中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督促整改的函》后,针对函中反映艾比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存在建设项目未批先建、功能区划与环保部公布的不一致等问题,立即与艾比湖湿地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进行调查核实,实地查看,调取有关资料。经过核实所反映的问题主要是指精河盐场区域建设项目,盐场四至与保护区接壤,面积不在保护区范围内,及时将调查情况和文件资料上报自治区环保厅。并针对艾比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准备开展的《罗布麻拯救、恢复及研究应用项目》中所涉的脆弱、敏感生态环保问题,局领导带领执法人员于7月10日在该项目区范围内进行了实地检查,提出五条环保意见,作为该项目日常监管重点要求。二是加强景区环境监察,确保“三同时”制度落实到位。对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进行监督检查,今年6月全程对畜牧部门在赛里木湖核心区实施的15万亩草原生态补偿禁牧工程进行监督,为确保牲畜在6月25日转场之前完成75公里的围栏、近15公里的引水工程,环保执法人员提前介入并提出严格的环保要求,没有因为工程时间紧而降低环保要求。对景区旅游资源开发工程进行监督,今年赛里木湖旅游服务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中的停车场、木栈道等工程纷纷上马,均在核心区内,生态压力骤增,为此每月定期进行督察“三同时”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今年我们与赛管委、财政局联合上报了赛里木湖湖泊生态保护项目,投资1500万元。三是对赛湖环湖公路全程监管,防止破坏生态环境。2012年4月24日,由州交通局牵头,召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部门召开了环湖公路第一次工地例会,对施工中环保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各施工单位环保责任。7月4日,对连霍国家高速公路乌苏—赛里木湖段一级改高速公路、赛里木湖环湖公路等重点项目进行了环境监察,每到一处均对施工规程按照环评报告提出了严格的环保要求,并现场纠正了不正确的环保施工规程,强化了施工方的环保意识,提高了生态类项目“三同时”的执行率,确保工程在赛里木湖的脆弱生态区域不出现环境破坏事件。

㈨ 加强环保准入,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我局加快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推进重点民生工程建设,确保自治州“快起步”目标顺利实现。一是把总量控制作为项目审批前置条件,坚持“以新带老”的原则,严把环保准入关,坚持做到把好“选址关”、“审批关”和“验收关”,把住环境门槛,有效控制新增污染源。二是畅通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将列入“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重点项目、老污染治理减排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益及民生等项目纳入“绿色通道”,及早介入,全程跟踪服务,简化审批手续,加快审批进程。三是落实AB岗零缺位制度。建设项目在环保手续齐全的前提下,不论节假日,环境影响登记表即来即办,争取资金的项目即来即办,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报告书5个工作日内办结。2012年1—9月,全州共审批建设项目409个(其中:报告表81个,报告书2个)。

             ㈩ 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的通知》,按时向自治区环保厅上报了全州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表。完成了《博州环保局防汛应急预案》的制定、汛期应急值班的安排工作。按照自治区环保厅的要求,9月底完成了环保部门应急管理系统数据采集摸底调查和网上录入工作。共采集我州境内2条干流、六条支流交汇点坐标23处,对各常规监测断面(点位)名称、流域范围主要地标建筑名称、排污企业、主要河流(支流)基本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完成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流域基础资料调查表》。

    五、加强环保能力建设,不断提升环保效能

㈠ 业务用房建设。博州环保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总投资预计1600万元,资金到位495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300万元,自治区财政厅补助资金95万元,湖北省环保厅援疆项目资金100万元。目前该项目已开工建设。

㈡ 加强业务能力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为进一步提高我局干部职工的依法履职能力,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今年,参加国家环保部培训4人,自治区业务培训18人,自治州党校培训5人。同时,发挥中组部、环保部安排的2名援博技术干部优势,结合实际工作对局技术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

㈢ 在线监控平台建设。今年投入13万多元对在线信息平台进行建设和维护,目前运行状况良好;上半年3家国控企业在线监测补助资金56万元已到位,下半年将13家国控、区控企业2012年在线监测设施安装纳入自治区项目申请计划中,申请资金500余万元。国控、区控及五台工业园区企业中共有11家安装了20套自动监测设备(2012年新安装的11套正在调试阶段,未联网)。其中,污水企业5家6套,废气企业6家14套。目前有5家企业7套设备正常向州环保局污染源监控中心传输自动监测数据,州环保局监控中心能够实时监控。

㈣ 环保宣传。我们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环保宣传活动,如6月5日世界环境日,州、市环保局联合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在市体育中心门前隆重举行博乐市纪念第41个世界环境日活动启动仪式,仪式上人民政府领导作动员讲话,学生代表宣读环保行动倡议书,州市有关领导、各乡镇场、街道、16个市直环保成员单位及12家市直重点企业共计500余人参加了启动仪式,共展出环保宣传板报60余块、环保绘画作品400余幅,发放环保宣传资料1000余份、环保购物袋500余个。结合工作实际,在企业中宣传了自治区生态保护座谈会精神,并就进一步宣传落实精神制定方案。

㈤ 党风廉政、党建、行政效能、精神文明、综合治理、环保档案、统计等工作扎实推进。

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及自治州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国家环保部召开的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要求,扎实做好党风廉政工作,修订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以好的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台账,按时上报《州环保局2008年以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总结》,党风廉政、党建、行政效能、精神文明、综合治理、环保档案、统计等工作扎实推进。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看到环保工作进展和成效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的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关于印发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2〕30号)中增加了业务科、信息中心人员尚未到位,这对工作的有效开展有一定的影响;二是环保执法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有些建设项目未经环评擅自开工建设、未经环保竣工验收擅自投入运行的违法行为仍然存在,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七、2013年主要工作

㈠ 全力做好环境监测工作。

⒈做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按照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新疆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方案》的规定,重点做好在线监测的比对监测工作和监测现场信息调查工作。

⒉切实做好各项常规监测工作。一是做好博乐市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的巡检工作及噪声监测巡检工作;二是做好饮用水源地水质、三河两湖常规监测工作;三是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及竣工验收监测工作,为环境管理服务;四是做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中的沙尘暴、酸雨及降尘的监测;五是做好环境统计工作,确保完成各类常规及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的审核、汇总上报工作。

㈡ 进一步加大环保监管力度。

⒈做好总量控制各项工作。要把结构减排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提高并严格执行行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产业政策以及国家、自治区和自治州下达的落后产能关停计划。

⒉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监管。加强建设项目管理,提高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继续抓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⒊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开展违法超标排污企业的专项整治,加强信访工作,保证12369环保热线等信访渠道的畅通,加大典型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⒋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保障环境安全。认真抓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全面落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各项制度,毫不松懈地抓好饮水安全保障工作。

⒌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村环保工作。加强矿产资源开发、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中的环境监管,认真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努力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任务。

㈢ 切实加强环保信息、统计等基础性工作。着重完善环境在线监测信息平台,推进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项目建设、环保信访、宣传、档案、精神文明、党风廉政、行政效能、综合治理等基础性工作。

㈣ 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加强人员学习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综合素质;二是加大环境监测执法能力建设力度。(博州环保局)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