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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4-6-5 数据编号: 234484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河南郑州市马头岗污水处理厂二期供配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马头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已由河南省发改委以[2012]173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中央、市财政投资和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中央投资21.36%,市财政投资和单位自筹78.64%,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市马头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2.2 建设地点:郑州市马头岗污水处理厂东侧、贾鲁河南岸。

2.3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99002.57万元,建设规模为日处理污水30万吨、污泥干化200吨/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续建污水处理厂1座,以及建设相应的配套设施。

2.4本次招标范围:马头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场内外高压等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2.5工期控制目标:确保在施工中标工期内完成

2.6 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2.7 本次招标工程费用构成合计:2558.05万元,其中:场外供电建设费1549.35万元,厂内高压电缆敷设及变电站部分1008.70万元。

2.8 本次招标合同估算价:32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即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于2008年以来完成过10KV及以上高压供配电工程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项目总监必须是国家注册电力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电力设施项目监理工作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以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日期为准),于2008年以来完成过10KV及以上高压供配电工程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项目总监需提供劳动合同关系,近一年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且无在建监理工程证明(需单位出具证明,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本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投标报名时所报项目总监未经招标人同意在资格审查(如有)、投标期间及项目实施全过程不得进行更换,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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