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10-19 | 数据编号: 386351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湛江港石化码头有限责任公司旧库区雨污分流系统工程已由湛江市交通输局以《关于对湛江港石化码头有限责任公司港区内设施改造项目的意见》(湛交函[2014]403号)批准建设,以《关于湛江港石化码头有限责任公司旧库区雨污分流系统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湛交基[2015]620号)对施工图设计进行审查批复,项目业主为湛江港石化码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湛江港石化码头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1、项目名称:湛江港石化码头有限责任公司旧库区雨污分流系统工程;
2、建设规模:新设雨水排水埋地管(DN100~DN200)计2660米; 新建排水沟(宽0.3~0.8米)计3910米,配套雨水口(680x300)计188个;改造原含油污水系统,建设排水检查井6座,水封井2座。
3、建设资金:7542136.77元人民币,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178680.48人民币,暂列金584191.11元。(投标报价按照规定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金额不能变。否则将作为废标处理。);
4、计划工期:152日历天;
2.2建设地点:湛江港石化码头有限责任公司库区;
2.3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所包含的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组织,并持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及税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3.2投标人必须持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及化工石油总承包企业资质二级以上(含二级),项目经理必须是具有市政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的注册建造师,(根据《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第十五条、第十九条规定,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故不接受外省企业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报名);在报名时及中标后,该项目负责人不能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管理经验。
3.3投标人拟委派在本项目的本单位在职专业人员至少不低于以下人员配置:施工员1名、质检员1名、安全员1名、材料员1名、资料员1名,且需具备相应岗位资格证书。以上所委派人员及项目经理须具有2015年3月至2015年8月的社会劳动保险证明,社会劳动保险证明所属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4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必须获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