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采购人委托,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现就天津市北辰区水务局移动应急污水处理设备托管运行服务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 .项目名称:天津市北辰区水务局超磁分离污水处理设备运行服务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 BCGP-2015-160
3 .项目内容 : 天津市北辰区水务局超磁分离污水处理设备运行服务采购项目(设计处理能力 3.5 万吨 / 日)
2 、出水指标
原水水质:生活污水和市政管道工业污水。原水水质指标为:浊度 ≤20NTU , COD≤500mg/L , TP ≤3mg/L , SS≤400mg/L , pH : 6~9 。
出水标准:经过本设计工艺,出水感官性状良好,主要水质指标拟达以下标准:
控制指标 |
单位 |
SS |
TP |
CODcr |
浊度 |
备注 |
去除效率 |
% |
≥ 90 |
≥ 90 |
≥ 50 |
≥ 90 |
平均值 |
去除效果 |
mg/L |
≤30mg/ L |
≤1mg/ L |
悬浮 COD 去除 90% |
≤10NTU |
平均值 |
注:表中处理效果单项指标到达去除效率或去除效果二项之一项即为达标。 |
当进水污染物含量高于上述原水水质要求时,出水水质不做要求;当溶解性 COD 大于 15% 时, COD 指标不作为考核依据。
3 、预算:按实际处理水量及预算单价( 1.732/ 吨)以下确定。
三、实质性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的要求;
2. 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证件应在有效期内)并提交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上述证件复印件。
3. 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谈判当日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四、获取磋商文件及磋商时间、地点
1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 2015 年 12 月 3 — 12 月 10 日上午: 8:30 — 11:30 ;下午 2:00 — 16:30 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址:在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
(报名时请携带( 1 )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授权委托书原件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2015 年 12 月 15 日上午 9:00
磋商时间、地点: 2015 年 12 月 15 日上午 9:00
五、采购人:天津市北辰区水务局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北辰区水务局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北辰区京津路 431 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何先生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 022-26395297
六、采购代理机构: 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 天津市北辰区北辰大厦 1 号楼 1708 室
邮政编码: 300400
电子邮箱: bczczx@126.com
联系电话: 022-86949308
传 真: 022-86949308
联 系 人: 孙女士、刘女士
七、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本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主管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项目需求及项目背景见 --- 附件
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