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GXTC-1557944
一、招标条件
本技术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油气工艺研究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油气工艺研究院为开展油田钻试废液处理剂体系研究,在废液分析的基础上,分析处理影响因素,并开展废液、污泥处理剂复配与研发,优选高价离子处理剂,研究处理剂投加与相关指标的关系,指导完成3000方液量试验。
(2)招标范围:
①废液成分及破胶、絮凝机理与影响因素分析
②破胶剂、絮凝剂复配及研发
③污泥脱水调质处理剂优选复配
④高价离子控制技术
⑤处理剂投加参考指标与相关性研究
⑥现场试验液量不少于3000方
(3)施工地点:长庆油田
(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0日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 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 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质条件:
1.投标单位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其他组织不受此限制),投标人在从事环境保护研究项目过程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2.投标人应具备石油石化等工业废液废固处理剂研发经验,掌握国内外技术进展;
3.投标人具有专业研发队伍,具有高级职称研发人员不少于3人;
4.投标人具备专业的水处理剂研发实验室;
5.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人员持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2)购买时间:自2015年12月9日至12月15 日9:0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因潜在投标人公司内部人员没有沟通协调好,重复购买同一个项目的,招标文件售后概不退换。
(3)购买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崇业路23号丰泰大厦8层D室
(4)文件售价:每套800元人民币。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1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四路长庆宾馆(详见大厅指示牌)。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收据,金额为壹万伍仟元整人民币,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注意以下事项:
投标保证金须以投标单位名义(从基本账户转出)递交,电汇递交投标保证金须注意:投标保证金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并注明“GXTC-1557944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财务部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9)此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及中石油招投标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油气工艺研究院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明光路长庆油田新技术研发中心
联系人:张璇
联系电话: 029-86590744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 行 机 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联 络 地 址:西安市雁塔区崇业路23号丰泰大厦8层D室
邮 政 编 码:710065
联 系 人:王佩
联 系 电 话:029-85239977
传 真:029-85239977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户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西安含光路支行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账号:7252 2101 8260 0132 017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