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泰市东都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新泰市东都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ZXZB-2016-03-01
2.2建设地点:东都镇西都村。
2.3建设规模:该项目工程包括污水管网的开挖、铺管、回填、检查井的砌 筑。该项目需铺设2900m污水管网,污水收集管采用DN800水泥管。
2.4质量标准:合格。
2.5计划工期: 3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
2.8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7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3.1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含贰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备注:泰安市本地施工企业、外市(地)进泰施工企业须由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办出具)。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在投标报名截止后,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相互之间具有经济利益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31日至2016年4月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泰安市正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泰市东周路512号,建华商务楼四楼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交下列证书的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来人购买,售后不退。
注: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28日8时30分,地点为泰安市正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泰市东周路512号,建华商务楼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泰市东都镇人民政府
地 址:新泰市东都镇
联 系 人:李健
电 话:13954867199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市正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泰市东周路512号建华商务楼四楼
联 系 人:赵彤
电 话:15253800797
邮 箱:zxgs722382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