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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发布时间:2012-8-31 11:10:4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第一章  “十一五”环境保护取得成就

  “十一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建设生态市、构建和谐社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为根本,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皖西北中心城市为目标,强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加快实现“三个转变”,严格执法,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强化污染防治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环保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执法监管效能得到提升,污染减排取得明显成效,辐射安全监管得到重视,生态保护成效明显,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全民环境意识不断提高,“十一五”环保规划目标任务基本实现。

  一、环保地位全面提升,体制机制逐步健全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保工作,把环境保护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之一,认真贯彻落实环保基本国策,实行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建立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人大政协监督、环保部门统一监管、有关部门各司其职、企业治污、公众参与”的环保工作机制。切实把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保证目标顺利实施。市政府先后印发了《阜阳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意见》、《阜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暂行办法》、《关于贯彻落实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实施意见》、《阜阳市节能减排全面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有力地保障了环保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落实,为“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政策的保障。

  二、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保障群众身体健康

  2006年以来,按照环保部等7部委和省政府统一部署,连续五年集中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成立了由市政府副市长为组长、环保、监察、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工商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订了专项行动方案。市政府多次召开全市环保专项行动会议、市直部门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及时部署工作任务,落实责任,解决问题。坚持和完善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行之有效的制度,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企业加强自律、公众广泛参与的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机制。市环保部门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组织协调,监察机关主动介入,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合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违法排污、违法生产企业,挂牌督办典型案件,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打击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了企业环境行为。

  三、严格环境准入制度,依法查处违法建设

  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坚持把环境影响评价作为实施各类建设项目的“总闸门”,严格把关,坚持依法审批,分类管理。2006年我市集中整治工业园区环境违法问题。对各县市区和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03年9月《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以来,各类工业园区项目环境违法问题进行全面清理,重点查处化工、冶炼、印染、造纸、制革、酿造和废旧物资加工等企业集中的工业园区排污问题。对“861”计划项目和“6611”项目环评执行情况进行认真排查。对违法建设项目,严肃查处,限期整改。对检查出的问题,分门别类下发了通知,并要求限期整改,对未履行环评审批手续的项目下达了停建及限期整改通知书,使一批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得到纠正。

  四、污染减排取得明显成效

  按照“十一五”环保总量控制的要求,到2010年底前,主要污染物COD排放量控制在2.03万吨,二氧化硫控制在1.45万吨。为了完成总量控制目标,一是明确目标。市政府高度重视污染减排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污染减排工作部署,通过环保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减排任务,把减排目标作为考核地方政府领导班子政绩和企业负责人业绩的重点内容。二是坚持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措施并举,突出抓好污水处理厂、清洁生产项目、燃煤电厂脱硫、重点污染企业治污等重点减排工程,依法关停了污染严重、治理无望的企业及生产线,对华润电厂、昊源化工、晋煤中能化工等脱硫设施加强监管。三是加强督查。按照“明确时限,落实责任,倒排工期、按期完成”的要求,分别由建设、经济和信息化、环保部门对减排重点工程实行“一月一检查,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市政府组织市环保、监察、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建设、司法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对环保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认真督查、全面考核,污染减排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07年全市COD实际排放量较2006年削减9%,SO2年较上年削减2%以上;2008年全市COD排放量比上年削减了3.8%,二氧化硫排放量比上年削减了2.36%,完成了减排2%全年目标;2009年我市COD减排量同比下降5.426%,SO2减排量同比下降3.760%,完成年度减排任务;2010年我市化学需氧量排放比2009年下降2.66%,比2005年下降12.7%,完成年度及“十一五”减排目标;二氧化硫排放量14000吨,比2009年下降1.86%,比2005年上升57.3%,控制在年度及“十一五”目标之内。

  五、环境质量状况

  阜阳市空气质量级别为Ⅱ级,“十一五”期间全市空气质量趋于稳定,总体处于良好水平,首要污染物是可吸入颗粒物;2010全年空气质量优(Ⅰ级)的天数有48天,占总天数的13.15%,空气质量良(Ⅱ级)的天数有299天,占总天数的81.92%,空气质量轻度污染(Ⅲ级)的天数有18天,占总天数的4.93%,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5.07%,达到了“十一五”规划目标。

  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逐年提高,地表水水质功能达标率由2005年38.54%提高到2010年的57.9%; 2010年我市境内淮河干流及其7条主要支流19个地表水国控、省控断面监测表明,Ⅲ类水质断面占18.86%,Ⅳ类水质断面占39.04%,Ⅴ类水质断面占16.22%,劣Ⅴ类水质断面占30.26%,主要污染物是氨氮和石油类。

  2010年阜阳市城区区域环境噪声连续等效声级Leq平均值51.9dB(A),评价为较好,比2005年度下降2.8 dB (A);2010年阜阳市城区道路交通噪声连续等效声级Leq平均值72.9dB(A),比2005年度提高3.5 dB (A),超出国家交通噪声标准2.9 dB (A)。

  六、环保能力建设得到提升

  一是机构建设得到加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保能力建设,成立了市环境信息中心、市环保局开发区环保分局;为市环保监测站人员增加带编定向招聘名额6名;以上为环保标准化建设,初步奠定了体制、编制基础。二是环境监测网络不断完善。在阜南淮河王家坝、界首颍河七渡口国家级省界水质自动监测站的基础上,又相继建成临泉泉河许庄、太和黑茨河张大桥2个国家级,茨淮新河、颍上杨湖2个省级水质自动监测站,新建了阜阳生态园空气环境及酸雨自动监测站,新建了市委党校、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空气自动监测站,至2010年底已完成项目9个,水质自动监测、城市空气自动监测、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共投资额1169.0万元。全市环境监测系统拥有各类环境监测仪器208台套,与2005年相比,监测分析能力明显加强,现已具备分析水(地表水、地下水、废水、生物)、气(环境空气和废气)、土壤、底泥和固体废物、噪声环境要素94个项目的分析能力。三是环境监察能力明显加强。市直及8个县、市、区环境监察机构按照国家环保部规定全部统一了机构名称,由原来的“环境监理站”,分别更名为“环境监察支队”、“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察机构人员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2008年市环境监察支队通过了中部二级标准化验收,2009年8个县、市、区环境监察机构通过了中部三级标准化验收。四是执法监管自动化水平不断提高。加强环境监控系统建设,成立了市环境信息中心,建设了环保专网、视频会议系统、环境信息中心机房、运行排污监控系统、大气污染视频监控系统,实现24小时实时在线监控;我市36家市控以上重点污染源,安装COD在线监控仪41台,氨氮在线监控仪15台,流量计41台,废气在线监控仪9台,安装数采仪并和省局联网。五是环保科研取得进展。市环科所积极参与国家环保水专项课题研究,与省环科院、昊源化工集团合作进行“合成氨行业清洁生产关键技术与梯度改善污染排放标准”课题研究,承担了全市饮用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持久性有机物污染源调查。

  七、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顺利起步

  一是以点带面,典型示范,推进生态阜阳建设。稳步推进“百镇千村万户生态示范工程”。采取点、线、面相结合的办法,引导有条件的地方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积极创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生态户。环境保护部授予颍上县汤店镇、八里河镇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称号,命名临泉县、颍上县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省政府批准将包括颍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在内的新、老泉河及老西湖遗址一带低洼地列为颍州西湖自然保护区。临泉县獭兔产业化加工和“林-草-牧-沼-菌”生态农业示范工程被科技部确定为2006年国家星火计划项目;临泉县农民王守红 “牛-沼-菌”循环农业模式荣获“地球奖”提名奖及“中国福特汽车环保奖”最高奖;颍上县迪沟和颍泉区的阜阳生态园被授予国家4A级景区;颍上县谢桥镇被授予“安徽省环境保护优美乡镇”称号;界首市王集镇李油村等17个村被授予“安徽省生态村”称号。二是抓好秸秆禁烧。2006年以来,根据环保部、农业部统一部署,我市组织实施秸秆全面禁烧工作。市政府与县、市、区政府签订了责任书,把禁烧职责任务落实到基层。由于领导重视,措施有力,工作扎实,监管到位,夏季秸秆禁烧收效明显,我市禁烧工作得到了环保部、农业部督查组和省委、省政府领导肯定,受到市民普遍好评。三是针对农村垃圾、规模化畜禽养殖、农业面源污染等问题日趋严重的趋势,各县、市、区组织开展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以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为重点,指导帮助部分行政村、企业积极争取国家“以奖促治”、“以奖代补”资金,用于解决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四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意见、李克强副总理在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及全省生态环保工作会议精神,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强我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意见》。

  八、环保宣传工作扎实推进,全民环境意识得到提高

  一是对领导干部加强宣传教育,市委党校、阜阳行政学院的干部培训将环保内容列为必训课,市环保局联合市委组织部举办了全市环境保护专题培训班,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重点企业负责人参加了培训。先后邀请了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杨朝飞司长、政策研究中心夏光主任,国家发展改革委可持续发展研究室马晓民主任等专家,分别就环境法制建设、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循环经济等进行高端辅导。二是利用“6·5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12·4法制宣传日”,集中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制作宣传图板,散发宣传资料,广大群众参与了不同形式的宣传活动;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阜阳环保世纪行”集中宣传活动;联合市直相关部门、企业、学校、社区,组织了环保法规咨询宣传、知识竞赛、“环保小卫士”等专题环保宣传活动;联合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开展了安徽省绿色学校和绿色社区创建活动。

  九、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摸清排污状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06〕36号)精神,按照国家、省污染源普查工作统一部署,阜阳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2007年1月开始,至2009年6月结束,先后经历了污染源普查准备、全面普查和总结发布三个阶段,普查对象是辖区内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处理设施,对32401个各类污染源及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进行入户调查、数据录入、审核上报,通过了省污染源普查办考核验收,圆满完成了阜阳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任务,达到了预期效果,污染源普查数据经2009、2010年两次数据更新,为我市“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必须的基础数据,先后荣获国家先进集体2个、省先进集体3个。

  十、存在问题

  一是我市正处于“奋力崛起”快速发展时期,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要求越来越严,环境与发展的矛盾越来越突出,控制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难度越来越大。二是多年来形成的结构性污染问题尚未从根本上得以解决,产业结构调整、防止污染反弹的任务依然艰巨。三是水环境问题仍是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受河南上游入境水质和沿河城镇排污的影响,颍河、泉河、洪河等河流水质仍不能稳定达到国家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要求。生活污水比重逐年上升,已成为主要污染源之一。四是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个别县、市垃圾处理场建设进度缓慢;城市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滞后,污水收集率相对不高,配套管网以合流制为主,污水处理厂进口浓度偏低,提浓、提量难以在短期内有效解决,影响减排效率的发挥。五是一些地方不合理使用农药、化肥以及规模化畜禽养殖等产生的污水、粪便得不到有效治理,导致农业面源污染现象依然严重。六是当前环保管理体制、机制以及执法人员工作理念、工作方法和整体素质远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环保工作需要。环保执法监管、监测、科研能力不足,环境应急体系不够健全、预警能力较薄弱、基层环保经费和装备严重缺乏等。

  第二章“十二五”环境保护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一、面临的机遇

  “十二五”时期,党中央、国务院把环境保护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把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十二五”期间“重大任务”之一,增强综合国力、调整经济结构、发展绿色经济,必将为环境保护工作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阜阳市财力逐年提升,全民环境意识逐步提高,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

  二、面临的挑战

  (一)“十二五”期间经济发展目标。“十二五”期间,阜阳市在继续保持经济两位数增长的基础上,力争增长率赶上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进而努力实现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消费品零售总额、进出口总额“六个翻番”。综合竞争力明显增强,人居环境继续改善,公共服务更加健全,人民生活稳步提高,区域性中心城市地位进一步显现。到2015年地区生产总值预计达到1500亿元,工业增加值达到670亿元,工业化率达到44%。城镇化率达到42%。 “十二五”期间,重点围绕煤电、煤化工、机电、生物医药、纺织服装、食品加工、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林产品加工等八大支柱产业。加快建设新兴能源、煤化工、农副产品加工、专用车、生物医药、循环经济示范六大基地。传统工业所占比重较高,排污强度相对较大,结构性污染在短期内难以发生大的改变,这些将对我市资源和环境带来极大的挑战。

  (二)工业化、城镇化互动并进,污染物排放量进一步增加,污染减排的难度进一步加大。工业化、城镇化互动并进,作为我市八大支柱产业的煤电、煤化工、生物医药、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行业能耗、物耗较高;随着城镇化步伐加快,城镇人口将大量增加,汽车工业快速发展,“十二五”时期,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加,机动车尾气将成为重要污染源;作为“十二五”总量控制指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污染物排放量增长幅度会比较大,环境容量有限,减排潜力不足,污染减排所面临的难度将进一步增加。

  (三)防范环境风险的难度进一步加大。“十二五”时期是我市经济发展的上升期,工业化快速推进,工业化率将达到44%以上。突发性环境事件呈增多趋势,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放射性物质、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等潜在的环境问题将显现,防范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保障环境安全的任务更加艰巨。

  (四)解决新环境问题的难度进一步加大。“十二五”时期是我市统筹城乡发展的关键期,承接产业转移的加速期,城镇化率将达到42%以上。机动车污染、土壤污染、生态失衡等一系列城市环境问题呈不断加剧之势,废旧家用电器、报废汽车和轮胎等回收和安全处置的任务十分繁重,农业面源污染、农村污水垃圾、畜禽养殖污染等环境问题更加突出。承接产业转移过程中新的环境问题不断出现,统筹城乡环境保护难度加大。面对日益严峻的环境挑战,必须从战略高度入手,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立足点,以污染减排为主线,以保障环境安全为根本,源头控制、全面防范、高效治理环境污染,以环境优化经济增长。

  第三章  指导思想和目标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的重要时期。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基本思路及政府部门“十二五”时期的总体战略部署和战略目标,在总结“十一五”规划实施的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上,分析提出阜阳市的环境保护总体目标和具体指标,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对于全面提高我市环境质量,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推动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削减总量、改善环境质量、防范风险为着力点,以工业污染全防全控为抓手,以推进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方向,保护环境优化经济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有实力、有活力、有竞争力的区域中心城市,改善阜阳城乡环境质量,提高居民幸福指数。

  二、基本原则

  (一)预防优先,防治结合。坚持源头预防,在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的研究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环境容量;坚持环境优先,以保护环境优化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全过程预防,在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的各个环节融入环境保护;坚持高效治理,不断提高治污设施建设和运行水平;努力还清旧帐,加快解决历史遗留的环境问题,消除环境安全重大隐患。

  (二)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坚持长远谋划,总体设计,对全局性、普遍性的环境问题,全面部署、全面推进。同时,抓住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集中力量率先突破。

  (三)腾出空间,支撑发展。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实施清洁生产,深化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在实现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的前提下,通过消化存量,控制增量,为加快发展腾出环境容量。

  (四)统筹兼顾、民生优先。坚持统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统筹城市和农村环境保护,兼顾需要与可能,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坚持以人为本,将“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等民生问题摆上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加大预防、保护和治理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增进人民福祉。

  (五)分类指导、分级管理。坚持因地制宜,在不同地区和行业实施有差别的环境政策,突出目标的区域差别,实施区域性、特征性污染控制。坚持开拓创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更加积极的环保措施,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富有地方特色、适合当地情况的环境保护模式。逐步理清环境保护事权,实行有区别的环境保护目标,层层落实、严格考核、各负其责。

  (六)政府主导,协力推进。落实政府责任,加强部门协作,力争做到目标、任务和投入、政策相互匹配。鼓励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促进企业履行环境责任,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和舆论监督,形成政府、社会、企业相互合作、共同行动的环境保护新格局。

  三、规划时段

  规划基准年为2010年,规划目标年为2015年。

  四、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到201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基本控制,环境质量得到基本改善,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农村污染加剧的趋势得到遏制,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强化,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

  (二)规划指标

  1.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109023吨,比2010年的116850吨减少6.7%(其中工业和生活排放量减少4.2%)。

  氨氮排放总量:全市氨氮排放总量为13044吨,比2010年的14392吨减少9.4%(其中工业和生活排放量减少6.1%)。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全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25721吨,比2010年的27047减少4.9%。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全市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48493吨,比2010年的54182减少10.5%。

  2.主要环境质量指标

  地表水:在扣除上游来水影响条件下,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地表水水质功能达标率由2010年57.9%提高到2015年的70%,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下降10%。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饮用水源地下水水质保持稳定(除地质性超标除外),阜阳市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源茨淮新河水质持续改善,水质达标率100%。

  环境空气:城市空气质量达到II级标准以上的天数大于330天,全市无酸雨发生。

  声环境:全市声环境质量逐步好转。城市区域噪声状况有所好转,到2015年阜阳市城区区域环境噪声连续等效声级Leq平均值小于55dB(A);城市道路交通噪声连续等效声级Leq平均值小于70dB(A),达到国家交通噪声标准。

  环境管理:重点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发放率100%,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率100%,重点污染源达标率99.8%,辐射工作单位安全许可证发放率100%。

  具体指标见附表1。

  第四章  “十二五”环境保护主要任务

  一、严格落实总量控制制度,确保实现污染减排目标

  严格落实总量控制制度,强力推动污染减排,确保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省下达的目标以内,确保完成减排任务。深入推进工程减排。全面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建设阜南、颍上、临泉、太和城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扩建阜阳、颍东污水处理厂,各县、市、区完成重点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任务;完善现有城市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工程,使现有污水处理厂能够满负荷运行,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建设中水回用工程;以化工行业为重点,抓好酿造、制革、农副食品加工、饮料制造等行业水污染物削减工作;全面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全面完成污染治理工作;阜阳华润电厂完成脱硝工程,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晋煤中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锅炉实施低氮燃烧、脱硫技术改造,挖潜非电力工业锅炉脱硫潜力。

  深入推进结构减排。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落后产能关停计划,加快淘汰造纸、纺织印染、酿造、化工、制革等重点行业落后生产能力,促进工业企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

  严格环境准入,从源头控制增量。深入实施空间、总量、项目“三位一体”的环境准入制度,发挥环保倒逼产业调整作用。建立建设项目审批与污染减排绩效、区域环境质量、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相挂钩的管理机制,实施“等量淘汰(置换)”或“减量淘汰(置换)”。

  深入推进管理减排。加强工业企业、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监督管理,全面提升污水处理水平;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把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污染源;加强污染减排统计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建设,提高减排监督管理效率;组织开展污染减排核查工作,加强预警督查,公开曝光违法违规环境问题。

  二、强化水环境保护,提高水环境质量

  加大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力度,完善现有城市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工程,加大雨污合流系统改造和完善,逐步把雨污合流系统改造为分流系统,新建污水管网要实行雨污分流系统,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进水水量,使现有污水处理厂能够满负荷运行,确保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充分发挥效益,切实提高污水处理设施的污染物削减效率,到2015年污水处理率达到85%;加大中水回用的力度,到2015年使中水回用率达到20%以上;加大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力度,建设阜阳、颍上、临泉、太和、阜南、界首污泥处理工程,在安全、环保和经济的前提下,进行污泥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50%。

  规范污水处理厂排污监管,完善现有污水处理厂水质在线监测监控设施。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的市场化改革。大力推行节约用水,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严格限制高耗水型工业项目。

  实施阜阳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区划,切实加强茨淮新河地表水饮用水源地保护,禁止各种可能严重影响饮用水源安全的开发建设和生产活动,加快阜阳船闸、颍上船闸二期工程建设进度,实施沙颍河河道整治工程,提高颍河通航能力,减少航运对茨淮新河饮用水源的影响。实施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生态整治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减轻农药、化肥对水源的污染,加强船闸的调控力度,保障群众的饮用水安全。颍东、颍泉区政府和环保、水务、海事等部门按照市政府划分的职责,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定期集中整治影响饮用水源安全的开发建设和生产活动。

  三、加强大气环境保护,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以控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为抓手,全面加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防治,新上燃煤发电厂要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要求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现有35吨/h燃煤锅炉建设脱硫设施,脱硫效率要达到70%以上,安徽昊源和安徽中能化工现有循环流化床锅炉脱硫设施进行升级改造,脱硫效率从现在70%提高到90%以上,加强脱硫设施的运行管理,阜阳华润电厂完成脱硝设施建设任务,脱硝效率要达到70%以上,安徽昊源和安徽中能化工现有循环流化床锅炉实施低氮燃烧,新上35吨/h以上锅炉同步建设脱硫设施,并进行低氮燃烧。

  提高机动车新车准入门槛,新车要达到国四标准,加大在用车淘汰力度,严禁排放不达标的车辆上路行驶,加大公交车和出租汽车的天燃气改造力度,控制机动车辆尾气排放,建立尾气监测管理机构。

  大力调整能源结构,积极推广普及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继续对燃煤炉窑、燃煤锅炉实施清洁燃烧技术改造,新、改、扩项目凡是产生粉尘颗粒物的,要使用高效除尘设施。加强工业烟尘、粉尘和城市扬尘的污染控制。实施低矮面源治理,改善颗粒物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调整修改环境功能区划,扩大环境空气功能区面积。

  四、加大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力度,提高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

  完善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固体废物收集处理、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水平。全面加强垃圾处理厂建设,加快阜阳和颍上、临泉、界首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工程建设力度,早日投入使用,发挥环境效益,推进阜南、太和垃圾处理厂建设进程,建设阜南垃圾发电厂、阜阳垃圾发电厂;完善垃圾收运体系建设,改造、新建压缩式生活垃圾转运设施和配套垃圾运输车辆,基本建成县城、乡镇垃圾收运体系;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优先进行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积极拓展生活垃圾处理方式,采用有效可行方式处理城镇生活垃圾,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到2015年县城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阜阳城区达到90%以上。

  强化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以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经营许可证管理为核心,切实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实现对危险废物和医疗垃圾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理处置的全过程管理。全面监督和检查企业自行建设和管理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提升危险废物处置水平。不断扩大医疗垃圾收处范围,到2015年全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负荷率达到90%,危险废物贮存量比2010年减少70%,年产生量比2010年减少10%,综合利用率达到70%。

  以提高煤矸石、粉煤灰、锅炉灰渣等固体废物的回收和循环利用水平为重点,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2015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8%。建设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年产25万立方米各类砌块及城市地砖生产装置等煤矸石、粉煤灰砖厂新型墙体建材工程,推进煤矸石资源化利用。建立废旧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系统,加强对电子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的监管。

  五、加强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提高风险防范水平

  加大对涉源单位监管力度。按照放射源安全管理职责分工的要求,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建立各负其责、信息畅通、协调运转的工作机制。加强涉源单位监管力度,主动配合省级环保部门对涉源单位的检查。对一类、二类、三类放射源每年检查两次,四类、五类放射源每年检查一次,所有涉源单位每年至少监测一次,及早发现问题,限期治理、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产生的放射性废水得到有效治理,排放达标率100%。实现放射源的动态管理,建立严格的“放射源身份证”管理制度,进行全过程跟踪,对涉源单位实行辐射安全资格许可证制度,建立资料档案和管理台帐。建立完善的管理机构,确保管理的长效机制。

  六、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

  加强交通噪声污染防治,严格实施禁鸣、限行、限速等措施,加强机场周边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减少航空噪声扰民纠纷。强化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查处施工噪声排放超标的行为,严格限制在敏感区内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鼓励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工艺。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禁止商业经营活动在室外使用音响器材招揽顾客,严格控制加工、维修、餐饮、娱乐、健身、超市及其他商业服务业噪声污染。加强中、高考等国家考试期间绿色护考工作,为考生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深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加强工业园区噪声污染防治,开展乡村地区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到2015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工业、交通、建筑施工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排放全面达标,城市声环境功能区达标率明显提高,农村地区声环境进一步改善。

  七、推进农村环境保护,遏制农村环境污染

  加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安排规划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收集、转运设施及重点镇污水处理厂。坚持综合利用优先、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的原则,鼓励养殖小区、养殖专业户和散养户进行适度集中,积极推广“农牧结合、种养平衡”的生态养殖模式。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管理及污染防治相关办法和标准,加大畜禽规模化养殖场污染治理力度。2015年,辖区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和养殖小区须采用生物发酵床等清洁环保的养殖技术或采用干清粪、沼气工程、沼液处理、粪渣和沼渣资源化利用的全过程综合治理技术,实现畜禽粪便和污水要达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要求。大力推广科学种植模式和施肥方式,全市无公害、绿色和有机食品基地面积占耕地面积的30%以上,单位面积农田化肥、农药施用强度比2010年降低10%左右,初步建立主要粮食生产基地和蔬菜生产基地体系环境监测网络。合理利用农作物秸秆资源,提高综合利用水平。加大农村能源开发利用力度,大力推广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严格控制污染企业向农村转移,禁止落后工艺、设备向农村转移,加大对乡村工业污染源环境监管力度。继续推进“百镇千村万户生态示范工程”,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生态户,力争创建1个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3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16个省级生态村、40个生态户。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管理,控制农村生产、生活过程中产生污染物的排放,积极申请国家“以奖促治、以奖代补”资金,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治理项目建设。

  八、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以建立与新时期环境保护任务需求相匹配的环境监管能力体系为目标,加强机构建设。建设阜阳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阜阳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阜阳市环境应急中心;市环境监察支队通过中部地区一级标准化验收,县、市、区环境监察能力建设通过中部地区二级标准化验收;建设较为完备的环境监测业务、监测技术、质量管理技术和保障体系,按照“市级站测得准、县级站测得出”的总体要求,阜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完成二级站标准化验收,各县、市、区环境监测站完成三级标准化验收,基本形成环境监测预警体系,环境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提高。完善市环境信息中心监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建立完备的监测预警、完善的执法监督和环境管理支撑三大体系。

  第五章  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实施环境保护重点项目是保障“十二五”环境保护目标实现的工程措施。通过落实规划、落实资金、落实项目,完成“十二五”环境保护目标。“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投资总计41.8亿元。环境保护投资占GDP的比例为2.78%。

  重点项目具体见附表2、表3、表4、表5、表6。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完善综合决策机制,落实目标责任制

  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建立和完善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各级政府、部门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实行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对重大经济、技术政策和产业发展、资源开发等规划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在进行城市规划、土地规划、区域资源开发、产业结构调整、开发区建设等重大决策过程中,考虑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从源头控制生态环境问题的产生,推动综合决策的规范化、制度化,保障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年度环保目标责任状,落实环境保护目标任务,把环保规划的目标、指标、总量控制、重大任务、重大工程等作为考核各级政府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政府一把手对环境保护负总责,亲自抓,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建立考核评估机制,把各级政府年度环保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列为重要的考核内容,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指标,对完不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实行环保“一票否决”, 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任务完成很差,造成重大影响的,实行区域限批。

  二、严格环境准入,加大环境监管力度

  严格环境准入。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条件和无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建设项目,实行源头控制,不得批准建设。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高耗水项目建设;加强建设项目中后期管理力度,强化验收环节管理,做好各项重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全程环境监管。

  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环评和“三同时”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制度,严厉打击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管,完善监督管理体制和机制。提高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强化环境违法案件移送的力度,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工业污染全防全控

  加强工业园区管理,提高工业园区环境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规划环评和开发区区域环评的作用,合理划分工业园区环境功能区,促进产业合理布局和优化选址,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升级,限制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产业的发展,制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淘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落后工艺、技术、设备和产品。降低资源型工业比重,提升技术型工业比重,将有限的环境容量用于发展具有市场潜力、技术先进、高附加值、低碳、污染物排放量少的产业,增强产业竞争能力。

  全面推进清洁生产。以清洁生产为抓手,开展化工、医药、印染、造纸、电镀等重污染企业的清洁生产,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对原料使用、资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以及污染物产生与处置等进行分析论证,优先采用资源利用率高以及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调整优化产品结构,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从源头减少污染物产生量。依照《清洁生产促进法》,在污染物浓度超标、污染物排放总量超标、生产中使用和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全面开展强制清洁生产。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突出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促进资源循环利用。

  逐步建立企业保护环境的机制和约束机制,开展排污大户定期审计和信息公开,将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作为环保验收的一个重要环节。落实总量控制要求,采用污染物排放总量倒逼机制,使污染控制从末端逐步延伸到前端,将环境管理从排污口向环保设备、环保设施延伸,建立工业行业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技术管理体系,实现大幅度减少工业污染的产生,实现稳定的达标排放。

  四、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

  建立政府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把环保投入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支出的重要内容,逐年加大对环境保护的投入力度,确保公共财政对环保的投入与财政收入同步增长。设立环保专项基金,各级财政每年拿出环保专项资金,用于环境保护污染治理、污染减排、环保能力建设、环保目标完成奖励等。确保环保行政管理、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环境信息、宣传教育、环境科研等行政和事业经费支出。多渠道积极争取国债资金以及国家、省级各类专项补助资金,确保各项工程的顺利实施。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和民营资本以BOT、TOT等多种形式拓展投融资渠道,完善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固体废物处置的收费,实现环境基础设施稳定运行,提高环保投资效益。

  五、加强环境宣传与教育,提高公众参与意识

  深入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围绕环保中心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宣传环境保护,各级宣传部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都要把环境保护宣传作为重要任务,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行业组织和社区组织的作用,整合环保宣传教育资源,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开展环境保护公益性宣传,报道和表扬环境保护先进典型,曝光环境违法行为,为环保工作提供舆论支持。

  开展环保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的活动。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开设环境保护课,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的环保培训。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家庭、绿色企业等创建活动,开展环保宣传周、“六·五”世界环境日、地球日、环境警示教育、环保知识竞赛、法律讲座多种形式活动,使环保宣传教育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增加环境管理的透明度,推进环保政务公开,推进企业环境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拓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渠道,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提高环保决策的民主化程度。(阜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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