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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

发布时间:2013-1-6 9:14:5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为加快我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计划纲要以及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关于报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草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编制依据、原则和范围
1、编制依据
(1)湘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2)湘潭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城区控制详细规划、各建制镇总体规划以及各县市排水工程规划。
(3)国家相关规范和强制性标准
2、编制原则
 (1)规划年限:基准年为2009年,规划期为2011—2015年。
(2)根据城镇总体规划布局,结合地形和环境要求,统一规划设计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设施,逐步解决城区污水对水体的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充分发挥建设项目的环境、社会以及经济效益。
(3)因地制宜,合理、优化选择污水处理工艺,做到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管理方便。
(4)最大限度降低建设成本及运行费用。
(5)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解决水环境污染。
3、编制范围
湘潭市城区、湘潭县、韶山市、湘乡市
二、现状分析
1、湘潭市概况
湘潭市位于湖南中部,地处湘江中游,是长株潭地区中心城市之一,湖南省重要的工业、科技和旅游城市。湘潭市辖两区、两市、一县,总面积5015平方公里,2009年末总人口295.26万人。
湘潭历史悠久,自古以来便是湘中地区重要的商业中心,早在十七世纪就是全国著名的“米市”和“药都”。湘潭气候温和,土地肥沃,物产丰富,是全国优质稻开发基地,瘦肉型猪生产基地和最大湘莲集散地,因盛产湘莲被称为“中国湘莲之乡”。湘潭是新中国重要的机电工业生产基地,现已形成以冶金、机电、纺织、化工、建材为主体并极具竞争力的支柱产业。2009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39.38亿元,同比增长13.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6109元,同比增长12.1%;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6782元,增长11.5%。
湘潭是享誉中外的湖湘文化发源地,风光秀丽,物华天宝、人杰地灵,有韶山、乌石、水府庙等革命纪念地和重点风景名胜区,是一代伟人毛泽东、著名军事家彭德怀和世界文化名人齐白石的故乡。
湘潭市交通条件优越,有航空、铁路、公路、港口等交通设施,人流及物流的运转极为方便。湘潭至黄花国际机场不到1小时车程,湘黔线横贯市境,京广线、武广客运专线在市区经过,公路四通八达,107国道和320国道构成境内公路网的主干,上瑞高速、京珠高速公路、长潭西线高速公路穿城而过,辖区内与高速公路的互通达15处,为全国地级市高速公路最密集的地区,湖南省最大的河流湘江穿过市区,湘潭有集装箱码头,千吨级船舶可常年通航,可经洞庭湖入长江进大海。通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条件极好,能够满足经济高速发展的需要。
湘潭市教育、科研状况均居于全省前列。有各类学校1775所,其中大专院校17所,湘潭大学是全国重点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湖南工程学院等在国内外均有一定影响。湘潭市拥有科研开发机构280多家及两个博士后流动站,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7.45万人,占职工总人数的27%,高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
2007年12月14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下发通知,同意长株潭城市群设立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长株潭城市群开始进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
2、自然环境
湘潭市位于湖南省中部偏东,地处湘江下游两岸,市域既居长、株、潭“金三角”的一角,又处岳、衡、邵连成的“大三角”腹地,地理环境十分优越,且自然条件较好。在全部的5015平方公里土地总面积中:山地607.8平方公里,占12.1%;丘陵965.4平方公里,占19.3%;岗地 1607平方公里,占32.0%;平原1406.8平方公里,占28.1%;水面428.0平方公里,占8.5%。
3、社会经济      
2009年,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39.38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同比增长13.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89.33亿元,增长 5.0%;第二产业增加值387.76亿元,增长16.4%;第三产业增加值262.28亿元,增长13.0%。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6608元,增长13.2%。经济结构继续改善,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14.2:50.6:35.2调整为12.1:52.4:35.5,其中二、三产业比重较上年提升2.1个百分点。全年完成财政总收入58.08亿元,增长19.1%,其中一般预算收入38.71亿元,增长25.4%。
4、水资源与水环境
湘潭自然资源较为丰富,水资源总量为40.92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34.6亿立方米,地下水6.3亿立方米。全市水资源有三个特点,一是地表水的地区分布差异较小,但年际变化较大;二是地表水中本地水少,客水多;三是地下水资源不丰富,且难于利用。
5、供水与排水
2009年湘潭市所辖县市年供水总量9760多万吨,日供水27.39万吨。市城区及各县市水厂水源为湘江水,属III类水质,存在季节性污染,污染严重时有些指标达Ⅳ类水水质。
城区雨水排放与污水排放基本实行合流制。由于排水设施不足,暴雨时,城区低洼处常有积水,影响居民出行。
6、污水处理
十一五期间,我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共有5个,分别是湘潭市河东污水处理厂、湘潭县污水处理厂、湘乡市污水处理厂、韶山市污水处理厂以及河西污水处理厂二期(九华管网工程),项目总投资5.52亿元,建成管网190.32公里,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16万吨。各污水处理厂基本情况如下:
1、河东污水处理厂:总投资17700万元,一期工程为日处理污水10万吨,配套管网16.1公里。
2、湘潭县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为日处理污水2.5万吨,配套污水管道总长为50.28公里,工程总投资为1.2亿元。
3、湘乡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为日处理污水2.5万吨,配套污水管道总长为23.34公里,工程总投资为1.1亿元。
4、韶山市污水处理二厂:建设规模为日处理污水1万吨,配套污水管道总长为38.6公里,计划总投资6075万元。
5、市河西污水处理厂二期(九华管网工程):污水处理厂规模为日处理污水5万吨,配套污水管道总长为62公里,工程总投资为8400万元。
我市建设的几个污水处理厂,可新增日处理能力16万吨,每年新增COD减排能力约7500吨,减排成效显著。
排水工程现状:
一是排水设施不健全,暴雨时导致城市低洼处积水,使城市环境受到了影响。排污管网不配套,达不到设计生产能力,污水得不到全面处理。二是从城市发展看,现有的排污、排水、供水等设施远远缺乏承载能力。根据湘潭市城市总体规划,到2015年,城区规模将扩大到110平方公里,因此,必须扩建排污、排水、供水等市政基础设施。
建议:上级要根据城市等级统一制定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参照执行,以推进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和建设。上级在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上,要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增加贷款、财政专项资金规模,给予地方以适当的支持。
三、到2015年城镇污水处理总体需求
1、城镇供水量预测
用水量计算
湘潭市生活用水量:至2015年,用水人口150万人,用水量标准为220升/人日,则用水量为Q1=33万m3/d。生产用水与生活用水之比取1:1.5,则生产用水量为Q2=50万m3/d,总供水规模为83万m3/d。
小城镇生活用水量:至2015年,湘潭市各镇用水人口为140万人,用水量标准为150升/人日。
2、城镇污水量预测
根据对2015年城镇用水量测算,剔除绿地、道路用水、公共建筑、消防、不可预见及管网漏损用水后,污水排放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我市污水排放量为83万m3/d×80%=66万m3/d,小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均为17万m3/d。
3、城镇排水管网预测
至2009年,我市已建有排水管网总长174.22km,占建成区管网覆盖率的85%。污水处理厂服务面积65.2平方公里,至2015年将服务面积256平方公里。至2015年,建成区改造排水管网80km,新建污水管网140km,共计220km。小城镇镇区目前没有排水设施,根据规划,到2015年小城镇镇区将完成新建排水管网120km。
四、城镇污水处理和再生利用设施规划布局
(一)污水处理设施规划
1、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标
根据供水量、污水量预测,到2015年,我市新建污水处理厂4座,总建设规模30.5万m3/d,新建污水管网340.1km,改造建成区污水管网150km;小城镇镇区分别新建小型污水处理厂8座,总建设规模7万m3/d,分别新建排水管网110.8km;到2015年,实现我市建成区排水管网覆盖率90%,新建区排水管网覆盖率达到95%,小城镇镇区排水管网覆盖率达到75%,确保污水处理率达到85%,为以后污水处理厂扩建,促进城市环境的全面优化奠定基础。
2、规划布局
(1)建成区改造排水管网布局
建成区为湘潭市河东、河西地区、韶山市、湘乡市、湘潭县、九华管委会,排水体制为雨污合流制,十二五期间逐步改造为分流制。共计改造排水管网150km。
(2)新建区排水管网布局
新建区包括昭华地区。十二五期间,新建区需新建的排污管道共计管网长度216km。
(3)小城镇镇区排水管网布局
小城镇镇区的污水管网依托规划的路网铺设,十二五期间新建的管网长度为110.8km。
(二)再生水利用设施规划
污水处理厂的水资源重复利用,是将我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的标准有用水作水源,重新供应给我市城区作工农业生产用水的补偿用水,以此来探索我市两型社会建设的新方向。
(三)污泥处置设施规划
到2015年,我市各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总规模为56万立方米,产生干污泥56吨/d。污水主要来源于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污染物质主要为BOD5、COD、SS、NH3-N,没有重金属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点源,因此,污泥不含重金属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可直接进入农田、菜地作土壤,也可加工利用作肥料。规划城市排污管网全部配套,污水处理厂能够满负荷生产后,兴建污泥处理设施,加工成农业生产用肥,使污泥发挥再生效益。
五、投资估算与效益评价
(一)投资估算
1、污水处理设施投资估算
(1)污水处理厂:“十二五”期间我市污水处理厂总建设规模30.5万m3/d,投资约122500万元(详见附表5);
(2)排水管网:新建及改造管网共计315.8 km,投资约59000万元(详见附表5)。
以上共计投资为181500万元。
2、再生水利用设施投资估算
我市污水处理厂的水资源再生利用工程总体方案包括:修建清水池、泵站、输水管线和调蓄水库4大项目,总投资约8000万元。建成后处理能力5万吨/天,污水回用率将达到10%。具体投资估算如下:
3、污泥处理处置设施投资估算
到2015年,我市污水处理总规模将达56万m3/d,预计污泥处理量为56吨/天,污泥处理处置设施投资约8000万元。
以上总投资城市部分为7500万元,小城镇镇区总投资为500万元。
(二)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筹措:
1、世行贷款
2、地方财政
3、招商引资
4、国债支持
(三)效益评价
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污水管网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它的工程效益主要表现为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1、加强了环境保护、防止了湘江水系湘潭段水质受到污染。改造、新建污水处理厂,将我市污水处理达标后再排入水体,是进行环境保护、防止水体污染,保护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
2、大大推进了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实现城市总体规划目标必不可少的基础配套设施。
3、有利于促进我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改善旅游城市的面貌。污水的治理有利于城市的经济发展,改善生态环境和旅游城市的面貌,有利于改善投资硬环境,是城市总体规划发展的需要。
4、可大量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减轻污染负荷,大大改善湘江水系湘潭段水质。到“十二五”末,我市污水处理设施将可削减污染物排放量:CODcr约20000吨/年。
综上所述,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污水管网的建设对提高我市城市基础设施水平,改善旅游环境,保护湘江,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提高城市品位,打造旅游品牌,以及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都将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实现长期规划奋斗目标的一个重要因素,对我市未来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六、实施计划和保障措施
1、实施计划
将我市2011-2015年期间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城市污水再利用以及污泥处理项目,分轻重缓急逐年实施,制定建设计划表,进行建设。
2、保障措施
1、政策保障。一是我市将进一步加大《湘潭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的实施,颁发有关细则文件,实行排水许可制度。二是在湘乡市城市总体规划内编制《湘潭市排水管理规划》进行行业管理。三是出台相应的引资鼓励政策,积极引资。
2、资金保障。一是加大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足额征收,在乡镇逐步实行征收。同时,结合实际,分析成本,进一步实行污水处理费调价征收。二是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性补贴、国债资金等。三是利用政策进行项目贷款。四是本市及乡镇财政每年初计划投入建设资金。
3、考核保障。各项目建设纳入各单位和人员绩效考核及新型城市化考核内容,实行行政问责、责任追究制度和奖罚制度。(湘潭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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