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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

发布时间:2013-1-6 9:21:2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1 规划缘由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水利行业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以民生水利为重点,加快水利现代化建设,强化水利管理,深化水利改革,实现了镇江水利事业的新跨越,取得了显著成效。

当前,本市城市化进程发展迅速,区域资源、环境、人口协调发展,提高人民生活环境质量,发展地方经济,进一步解放思想,推进科学发展,全面和率先实现小康社会等新形势,对镇江水利事业提出了更高要求。

水利作为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与基础服务行业,如何进一步支撑与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既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十二五”期间,是我市加速改革发展,率先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镇江水利快速迈入水利现代化关键五年。

水利部和省市相关部门相继印发“编制‘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的通知”,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认真编制好“‘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全面提出“十二五”期间水利发展的目标、思路与总体布局,以及水利建设、管理、现代化的主要任务,以规划成果指导与规范全市“十二五”水利事业发展。因此,编制我市“‘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既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也是水利行业发挥好保障、服务功能和自身发展的需要。

2 “十一五”水利发展评估

2006年以来,本市水利发展紧紧围绕“十一五”规划目标,以进一步建立人水和谐的防洪除涝减灾体系、持续优化的水资源配套体系、高度和谐的水环境保护与水生态建设体系、统一高效的水管理体系、完善健全的水改革与水法规体系、创新务实的水利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体系等六大保障体系为中心,以流域、区域骨干水利工程为依托,统筹城乡水利发展,全面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充公体现了水利事业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2.1 “十一五”水利发展回顾

2.1.1防洪减灾能力有较大的提高

“十一五”期间,我市防洪减灾体系建设以保证长江堤防安全、稳定长江河势为中心,以巩固和提高区域骨干河道防洪除涝标准为重点,着力解决城市防洪和病险水库安全,全面提高了本市的防洪减灾能力。

一、长江堤防加固与河势治理

镇扬河段:2006年以来,先后组织实施了世业洲左汊右缘、孟家港上段、和畅洲左汊潜坝防崩层等护岸加固工程;新建世业洲左汊进口、先峰段和洲尾护岸工程,完成投资5016.9万元。沿江高资、高桥等乡镇相继完成了部分未达标堤防的加固培厚、堤顶道路及小型穿堤建筑物翻建等工程建设。

扬中河段:扬中市先后在大江与夹江内新建护岸4.64 km,完成投资1090万元;完成江堤坡面整修和土方加固39 km,江堤迎水坡新建砼护坡3.9 km,新建挡浪墙3.47 km,维修加固通江节制闸7座,新(翻)建穿江堤涵洞14座,接长维修加固120座。镇江新区先后实施了扬中夹江姚桥弯道、大路弯道等坍江段护岸工程,完成投资2200多万元。

以上长江护岸工程和堤防加固工程的实施,对保障本市长江防洪安全,保持长江重点险工段的河势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并为长江镇扬河段三期、扬中河段二期的系统整治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区域治理及地方重点工程

“十一五”期间,谏壁闸内引河清淤工程、丹徒区中心河区域防洪除涝工程、丹阳市鹤溪河整治工程、润州区跃进河综合整治工程、句容市北江河整治、二干河整治工程等区域治理工程相继实施完成,有效提高了本市区域防洪除涝能力。

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依据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我市自2005年以来,用5年时间完成了63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总投资1.3亿元。2008年底,我市凌塘、墓东、二圣桥、句容4座中型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列入了国家拉动内需项目予以实施,总投资1.29亿元,现已全部竣工。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实施,既提高了水库保护区域的防洪能力,又全面提高了水库的调蓄能力和水库灌区农田灌溉保证率。

通过以上工程建设,至“十一五”末,我市流域防洪工程达标率达到80%以上,区域防洪除涝工程达标率达到了70%。

2.1.2水资源供给和效率水平进一步提高

随着我市区域供水和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有序推进,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问题逐步得到解决,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镇江市乡镇区域供水工程的实施意见》。根据省水利厅批复,丹阳市2008年实施了河阳、云阳、访仙、全州四镇6.24万人饮用水安全工程;句容市2009年解决了宝华、下蜀等56个乡镇6.36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2010年解决了黄梅、华阳、后白等5个乡镇4.82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这些项目都得到了省以上资金补助;其他不享受省级以上补助的市(区),依据市政府文件要求,建立目标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责任,明确投资承担额度,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十一五”期间基本解决了全市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城乡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

另外,谏壁抽水站增容除险工程、句容市长江提水站除险加固和天王站翻建工程已实施完成;丹徒区长山站除险加固工程正准备验收。以上供水工程实施后,我市丘陵地区水资源供给保障能力将大幅度提升,跨区域调水能力也将大大提高。在全面提高水资源供给能力的同时,本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快推进。句容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创建节水型社会规划已得到市政府的批准,全社会节水减排减污的意识显著提高。我市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57,万元GDP用水量2009年底降低到170 m3,万元工业产值用水量降低到21 m3,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67%。全市累计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9个,节水型高校3个,节水型社区2个,完成节水技术改造项目20个,实施节水减排工程5项,形成年节水能力1500万 m3。工业和城镇生活供水保证率进一步提高,其中主要城镇生活供水保证率已达到95%。水资源优化配置和节水型社会建设,使得本市水资源供给和效率水平进一步提高,在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同时,社会用水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2.1.3水功能与水生态保护能力有所增强

以饮用水源地保护和水生态环境修复为重点,全面加强水资源保护工作。本市125个水功能区全覆盖水质监测,及时发布水功能区水质通报。“十一五”期间,我市完成了重要水功能区纳污能力的核定,并向市环保部门提供了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完成了重要河流取水许可与入河排污的普查登记,加强了新建、改建、扩建入河排污口的行政审批。重视和加强水环境治理,对镇江城区的运粮河、古运河、虹桥港等骨干河道进行清淤和疏浚。“863水环境专项研究”工作已完成,与城市防洪工程相一致的相关依托工程已全面展开;丹阳市、句容市、扬中市也积极开展以河道整治为重点的水环境建设,强化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和管理。《镇江市丘陵地区水土保持环境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已全面启动,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全面展开,进一步明确了我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工作社会管理的内容和要求,加大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力度。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进一步提高:2010年我市共监测125个水功能区,其中76个水功能区达标,达标率为60.8%。水利血防项目进展良好,句容市老便民河、镇江新区新竹河水利血防工程已全部建成验收。总体来说,随着一批水环境保护和治理项目的实施,我市城乡水环境恶化的趋势逐步得到遏制,水功能和水生态保护能力有所增强。

2.1.4城市水利成为新亮点

“十一五”期间,本市城市防洪工程建设成效显著,城市水利成为新亮点。依据《镇江市防洪规划》和“863水环境专项研究”,按照打造北部滨水区的城市发展战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镇江市水利局先后实施了污染企业搬迁、渔民安置、金山湖整治工程、引航道水利枢纽工程、焦南闸建设工程、江南桥闸站工程、征润洲泵站工程、内江清淤一期工程、运粮河节制闸工程、焦南坝恢复封堵工程、古运河中段整治工程等一系列项目,将老港池(内江)建设成为可控可调的“金山湖”,充分发挥其调蓄功能,大大降低了主城区受涝频率。同时,通过生态修复构建内湖——湿地系统,改善水环境,力求将北部滨水区打造成长江最美的城市港湾、江南最美的城市名片、老城改造和生态修复的典范。镇江城市水利建设和投融资取得重要成果,获得了水利部的充分肯定,我市分管水利的副市长,作为唯一的地级市代表,在2011年初的全国水利规划计划工作会议上对我市的城市水利建设和投融资进行典型交流。

辖区市城市防洪工程也有新的进展:丹阳市城北分洪道一期整治工程、晓墟河撇洪工程、西河整治工程已完成;句容市实施了房家坝枢纽改建工程和句容河城区段河道水环境整治工程;扬中市全面实施县乡河道疏浚整治工程,共疏浚整治骨干河道24条,长88.52 km,使扬中市内河水环境得到较大改善;丹徒区结合中心河整治,整治部分城区排水支河,疏通了新城区水系。通过以上城市防洪工程的实施,本市城市防洪除涝能力有了明显提高。

2.1.5农村水利建设成效突出

我市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以农村河道疏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农田水利工程专项建设、小型泵站更新改造为重点,全面开展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成效突出。

依据各地县乡河道疏浚规划和村庄河塘疏浚整治规划,全市已累计完成县乡河道疏浚671条,总长2186 km,土方3495万m3,占规划任务的109%;完成规划内村庄河塘疏浚整治6448座(条),总土方2734万m3,占规划任务的110%。“十一五”期间,全市农村河道疏浚整治规划任务总体上已超额完成。与此同时,各辖市(区)加强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已逐步落实管理人员和经费,全面提升管理水平。河道疏浚任务完成的地区初步实现了河清塘净、水畅岸绿的农村水环境新面貌,排涝、蓄水能力增加,环境大为改善,综合效益显著。

依据省水利厅相关文件要求,我市各辖市(区)相继编制完成了《农村小型泵站更新改造规划》、《县级农田水利规划》,并以实施中央财政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项目为契机,全面启动了农村小型泵站更新改造和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十一五”期间,全市每年修建防渗渠道100 km左右,修建小沟以上配套建筑物1700座,改造中低产田4万亩,并因地制宜地推广喷微灌及低压管道灌溉技术。

水土保持工作有序推进,《镇江市水土保持规划》已编制完成。全市已建成丹阳高桥片、句容市北山水库上游地区等一批水土保持示范工程,每年治理小流域水土流失面积达12 km2。

农田水利建设的快速发展,全面提高了我市农田的抗灾减灾能力,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初步统计,全市有效灌溉面积占耕地面积比例已提高到86%;经省农村水利科技发展中心测算分析,我市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在0.57左右。

2.1.6水利发展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

水利发展保障能力主要体现在水利管理、水利执法和科技创新等方面。

一、水利管理

1.全市水利工程已步入有序管理的轨道

(1)江港堤防管理

扬中市成立了扬中市环岛江堤公路管理所,丹阳市成立了丹阳市沿江堤闸管理处,句容市、丹徒区、京口、润州、镇江新区的江港堤防管理按照条块结合的模式由所在乡镇水利管理服务站负责日常管理维护工作,镇江主城区12.7km长江堤防管理由镇江城市水利管理处负责。

(2)闸站管理

全市流域河道上的谏壁水利枢纽工程、京口闸站、虹桥港闸站、丹徒闸、赤山闸枢纽、九曲河枢纽、扬中市沿江14座闸站等均由市及辖市水利直属机构直接管理,其他小型闸站均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所在地各乡镇水利管理服务站负责管理。

(3)水库湖泊管理

全市在册101座中小型水库,其中7座中型水库及西麓、大吴塘、泰山、李塔、潘冲、石山头等6座小(一)型水库由辖市区水利部门直属管理,其他小型水库均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地乡镇水利管理服务站负责管理。

根据《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苏省湖泊保护名录的通知》,我市有12座湖泊列入名录中。为规范湖泊管理,现阶段相关市区水利主管部门正进行各湖泊的现场调查、基础资料收集整编及湖泊保护规划的编制,句容市赤山湖保护规划已编制完成并经句容市市政府审批,同时成立了赤山湖管理委员会,负责赤山湖的管理、保护和开发利用。本市其他湖泊的管理由所在地乡镇水利管理服务站(农业服务中心)或镇政府负责。

(4)河道管理

本市骨干河道由各乡镇政府或由隶属于辖市区水利主管部门的河道管理所管理,镇江城区古运河、运粮河东段,虹桥港及光明河等城市河道由市城市水利管理处、市抗排公司负责管理。为进一步规范河道水库湖泊管理,结合江苏省水系规划编制工作,我市水系规划已编制完成,经市政府批准后,将为下一步市级河道的规范化管理创造条件。

2、水利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依据国家和省政府相关文件的要求,从2003年开始至2006年,我市基本完成了31家水管单位的体制改革工作。通过水管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了管理体制,明确了单位的性质和管理职责。全市31家管理单位按照其功能的不同,进行了合理定性,19家被界定为纯公益性事业单位,12家被界定为准公益性事业单位,同时明确了各水管单位的管理职能。对我市31家水管单位进行了合理定编,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精简管理队伍,经各级编委核定编制共789个,减编80个,精简率达10%。进一步明确了经费渠道,管理与运行经费有了保障,各级政府财政加大了对工程管理的投入,并按照经费测算,合理确定“两费”,以政府文件形式确定经费来源渠道,纯公益性事业单位及准公益性事业单位的公益性部分的“两费”由政府财政负担,并根据财力的可能提出分年到位的承诺。

3.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创建有了突破

通过近几年的省级创建,有力地提升了本市管理单位的形象,工程管理水平大幅提高,使全市水利工程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规化、科学化的轨道。2006年以来,我市已有扬中市环岛江堤公路管理所、句容市北山水库管理所、镇江市城市水利管理处闸站管理所、句容市赤山湖枢纽管理处等4个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获得省二级水管单位称号。2009年扬中市环岛江堤公路管理所、句容市北山水库管理所又通过了省水利厅的复核,镇江市谏壁抽水站管理处、丹阳九曲河枢纽管理处获得省一级水管单位称号。2007年底,丹阳市九曲河枢纽管理处被列为江苏省水利旅游风景区;2010年10月,九曲河枢纽管理处经水利部建管司考核通过,成为我市第一家国家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

2009年,市水利局、财政局联合发出了《关于切实加强小型水库管理工作的通知》,按照《江苏省小水库管理考核办法》的规定,对全市在册的94座小水库开展规范化管理和考核工作,并配套了水库管护经费。通过狠抓水库管理工作,小水库工程面貌发生了明显的改善。目前,管理考核达到优良等级的水库有39座;同时,101座在册水库均编制了《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和《汛期水情调度方案》,分别由所在地县(市、区)级人民政府或市、县防指批准执行。

自此,国家、省等级水管单位已覆盖了我市河道堤防、水库、水闸泵站等各类水工程,对我市水利管理工作的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并有力提升了各级水利部门在社会管理中的形象。

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逐步加强,水利法制建设得到全面提高

近年来,本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水利行业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着力提高洪水调度水平,完善灾害应急反应体系建设。从加强水资源保护、规范水工程管理方面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效益;从加强规划管理、严格项目审批及行政许可,提高政务公开水平等方面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组织编制了许多规划文件和预案,其中《镇江市城市防洪应急预案》、《镇江市抗旱预案》、《镇江市防御台风预案》等预案均于2007年获市政府的批准并印发执行;中小型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水库水情调度方案也获得批准实施。防汛部门完成了“镇江市防汛防旱决策支持系统”建设,为我市的防汛防旱指挥、科学决策提供了及时、可靠有效的信息平台。水政部门加强了水资源管理,从配置水资源、优化供水调度、加强用水监督、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等方面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定期发布镇江市水功能区水质通报,向社会公布本市水资源开发利用与水质状况。水文水资源的服务能力得到了一定提高。

“十一五”期间,市水利局全面完成“五五”普法工作既定目标,全市水利系统各项法制工作取得显著进展,水行政措施制定签发进程明显加快。通过五年的努力,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公民的水法律意识和水忧患意识,进一步提高了全市水利系统人员法律素质,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市政府出台了《镇江市水文管理办法》、《镇江市水库水资源与周边环境保护暂行办法》、《镇江市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加强了水行政执法能力,基本建成我市首个水行政执法基地(世业洲九龙大沟停泊基地),特别是水政监察艇的下水运行,极大增强了水政监察队伍的执法装备实力。“十一五”期间,市水利系统做到了行政诉讼无败诉、行政复议无撤销、信访投诉无错案。市水利局被评为镇江市2007年度行政执法工作先进单位和2008年全省水利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

三、水利科技和人才培养有新发展

“十一五”期间,我市各级水行政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相关科技工作方针,大力实施“科技兴水,人才发展”战略,在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经统计,截止2009年12月31日,市直水利系统共有职工559人,其中科技人员348人,占职工总人数的62.2%,其他人员211人,占职工总人数37.8%。科技人员中高级职称52人,中级职称125人,初级职称80人。在高级职称中,“江苏省333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2 人,市学术技术带头人2人、市科技骨干4人,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人。依靠上述相对雄厚的水利科技队伍,本市顺利完成了“十一五”水利发展任务,尤其是“镇江市城市防洪工程”等繁重的建设管理任务。本市科技人员除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外,积极投身水利科技创新活动。2006年以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共申请科技创新研究项目35项,16项课题获得市以上科技部门立项,其中市级立项9项,省级立项7项,争取到上级课题补助经费186.5万元。经省市专家组评审,有2 个项目获市级以上科技进步三等奖,1个项目获市级一等奖,1个项目获国家专利,并被水利部列入《2008年度水利先进实用技术重点推广指导名录》,作为水利先进实用技术推广。

2.2 水利现状能力评估

经过五年的稳固发展,本市三大水系(沿江、秦淮河、湖西)的水利工程综合能力有了较大的提升,我市水利事业正处于水利现代化成长期,开始走向成熟期。

2.2.1沿江地区

本市沿江的长江堤防基本能防御“长流规”洪水标准,港堤能防御20年一遇长江洪水标准,并在遭遇建国以来最大长江洪水情况下,保证长江堤防及江心洲堤不决堤;沿江区域可基本防御20年一遇地区性暴雨不成灾;镇江城市可防御长江50年一遇洪水标准,扬中城市可防御20年一遇洪水标准,城区排涝标准基本达到一年一遇标准。沿江小型水库遭遇设计标准以内的洪水可保证水库大坝不垮坝,跨区域调水能力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农田灌溉保证率达到80%以上。

2.2.2秦淮河地区

本市秦淮河地区骨干河道句容河可防御50年一遇标准洪水,区域骨干河道基本能防御20年一遇标准洪水;句容市城市可防御20年一遇标准洪水,赤山湖地区骨干河网可基本防御20年一遇标准洪水,但撇洪沟和圩区防洪除涝标准较低,不足10年一遇。中小型水库遭遇设计标准以内洪水可保证水库大坝不垮坝。

通过近年来部分中小型水库的除险加固和骨干调水泵站工程的更新改造,本区域水资源供给能力有了较大的提升,农田灌溉保证率可达到75%。

2.2.3湖西地区

本市湖西大部分区域可基本防御20年一遇标准洪水,但通胜地区防洪标准不足10年一遇,丹阳市西南低洼片区除涝标准不足20年一遇。丹阳市城市可防御20年一遇标准洪水,丹徒新城防洪标准不足20年一遇,中小型水库遭遇设计标准以内洪水可保证水库大坝不垮坝。

通过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河道清淤,塘坝整治,谏壁、九曲河水利枢纽工程的改建与兴建,本区域水资源供给能力有了大幅度提高,农田灌溉保证率达到80%。

总体说来,我市目前水利发展已形成良好局面,规划目标大多已完成并稳步推进,各项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良好。

镇江市水利工程能力评估见表2-1。

表2-1 镇江市水利工程能力评估表

序号

“十一五”规划目标与指标

目标实现程度

存在问题与建议

长江干流防洪标准:巩固 50 年一遇,局部达到 100 年一遇

巩固 50 年一遇

部分江堤穿堤建筑物存在安全隐患。建议实施新一轮堤防加固,对重点堤段按 100 年一遇设防。

区域除涝标准:

1 、沿江地区: 15 ~ 20 年一遇
2 、湖西地区: 15 ~ 20 年一遇
3 、秦淮河地区: 20 年一遇

1 、沿江地区: 15 年一遇;
2 、湖西地区: 10 ~ 15 年一遇;
3 、秦淮河地区: 15 年一遇

区域内骨干防洪排涝工程未能按规划目标实施到位,建议省厅加大对区域治理项目的投入,加强对边界矛盾的协调,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城市防洪标准 :

1 、镇江市:防长江洪水 100 年一遇;防地区性暴雨 20 年一遇

2 、各辖市及丹徒新区: 20 年一遇

1 、镇江城市防长江洪水 50 年一遇,防地区性暴雨 20 年一遇
2 、扬中、丹阳、句容城市部分达到 20 年一遇
3 、丹徒新区 10 年一遇

1 、镇江中心城区防洪外线堤防尚未达到 100 年一遇标准;

2 、县级城市防洪工程体系尚不完善; 3 、丹徒新区防洪工程标准不足。

供水与节水:

1 、生活供水保证率(%): 95
2 、工业供水保证率(%):巩固 90 (电厂 95 )
3 、农业灌溉保证率(%): 75 以上
4 、万元 GDP 用水量( m3 ): 250
5 、灌溉水利用系数: 0.58
6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除电厂外)(%): 65

1 、 95%
2 、 90
3 、 75
4 、 170
5 、 0.57
6 、 68

 

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50

60.8

 

有效灌溉面积占耕地比例(%): 86

86

2.3 水利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分析

“十一五”期间,我市在水利发展方面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解决了一批迫在眉睫的问题。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水利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依照我市“十二五”国民经济发展规划,本市水利发展现状不能完全适应经济发展的需求,尚存在诸多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防洪排涝减灾体系不够完善,不能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

镇江市属江苏省中等发达地区。“十二五”期间,为实现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经济社会发展任务仍将十分繁重。特定的地理位置,良好的水资源供给条件,致使我市城市人口、大中型企业大量集聚在沿江、沿河地区,而沿江、沿河地区的地面高程大都低于历史最高洪水位2~4m,防洪安全问题始终关系着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大局,迫切需要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并适度超前的防洪安全保障体系。

1.长江河势尚未有效控制,通江河道防洪标准偏低,给沿江区域的经济发展带来较大安全隐患

长江镇扬河段世业洲左汊分流比已跃升至38.49%,且有继续发展的趋势;世业洲左汊分流比的加速发展,将影响到镇扬河段总体河势的稳定。和畅洲汊道整治成果需要巩固,特别需对和畅洲左汊口门控制工程进行维护和加固,以发挥其效益。扬中河段虽整体河势基本稳定,但扬中夹江诸多弯道内局部河势仍不稳定,坍江危害时有发生。长江河势的稳定程度直接影响到沿江区域社会经济的发展。

长江堤防虽已按“长流规”标准进行达标建设,但部分堤段填塘固基工程仍未实施完毕,迎水坡坡比不达标,同时面广量大的560座穿堤建筑物虽经多次接长加固,但防洪安全隐患较多,需引起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并及早实施除险加固工程。另外,我市沿江地区北低南高的地形,自然形成了诸多通江泄洪河道。这些河道一般未进行整治,其防洪标准偏低,由于河口一般无控制,在长江高水位时,洪水沿河道直溯其源,是我市防汛安全的一大隐患。

2、区域防洪标准仍然偏低,边界河道防洪标准不足,需加大治理力度

湖西通胜地区现有防洪标准尚不足十年一遇,极不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秦淮河流域上游及赤山湖地区防洪除涝标准偏低,撇洪沟及部分圩区防洪除涝标准不足十年一遇,易发生溃堤、淹圩造成洪涝灾害,急需提高防洪除涝标准。

湖西通胜地区防洪标准严重不足,通济河防洪标准较低是其主要原因之一。通济河下段属金坛市与丹阳市的界河,鉴于边界矛盾难以协调,通济河下段拓浚工程至今无法实施,严重影响了通胜地区防洪标准的提高,同时也制约着区域内部洛阳河、墓东水库溢洪河等重要排洪河道的整治。为此建议市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在省实施新孟河、越渎河、茅山运河等湖西地区重要工程时,应提出合理的补偿措施,其要求之一就是恳请省水利厅全面协调解决通济河下段拓浚边界矛盾问题,为切实提高我市通胜地区的防洪标准奠定基础。

二、水资源供与用水效率水平尚待进一步提高

镇江市北依长江,利用长江过境水资源条件得天独厚,但随着城镇化加速发展,工业经济特别是化工企业发展迅速,大量未达标的生活和工业污水严重污染了内河水质。同时本地水资源又相对缺乏,在国家逐步推行长江用水量定额分配,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政策的前提下,水资源有效供给将逐步成为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解决已逐渐显现的水质性缺水问题是今后我市水利发展面临的主要课题。实现水资源利用总量控制、排污总量控制、水资源利用效率控制、减少水环境污染、优化水资源配置、推进节水防污型社会建设、缓解资源环境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将是“十二五”期间重要任务之一。

三、水功能区与水生态保护能力与建设和谐社会不相适应

1.水功能区保护程度与建设山水花园城市不相适应

“十一五”期间,水生态环境问题已日益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水利在全市生态市创建、黑臭河流整治、“青山绿水”方案实施等生态环境建设工作中所承担的任务越来越重。“十二五”期间,我市按照山水花园城市的定位,加快城市化进程,统筹城乡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化互动发展,建设城市与农村、人与自然充分和谐的现代化新镇江。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加速发展,城市、城镇化进程加快,本市部分地区原有水系被破坏现象较为严重,水域面积逐渐减少,尤其是城市、中心城镇水域面积减少严重,水环境容量不断缩减;加之工业、生活污水不达标排放,致使本市水环境、水生态恶化的态势仍未得到根本遏制。据“镇江市2010年水资源公报”资料显示,在监测的125个水功能区中,有49个水功能区水质未达标,未达标率为39.2%,水环境状况与山水花园城市目标相差较远。

如何维护河湖库健康生命,促进人与水、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是建设生态花园市急需解决的问题。

2.配套的农村水利设施与建设现代高效农业不相适应

“十二五”期间,我市要建设现代高效农业,大力发展集经济、生态、旅游、科教为一体的现代都市型农业,提高农业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益。

高效农业的发展需要有与之相应的农村水利设施配套,现状农村水利将不断被赋予新的内涵,承担着愈来愈多的任务,由原较为单一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灌溉排水,逐步扩大到同时为农民生活、农业生产和农村环境改善提供全方位涉水服务的领域,成为增强农田抗御自然灾害能力、保障粮食安全、饮用水安全、改善农民生产条件,促进农业增产增效、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保护与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的重要基础,成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物质保障,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的基本条件。农村水利设施建设是“十二五”期间的重要建设任务之一。

四、水利发展保障能力仍需进一步加强

1.受地方财力影响,水利投入政策落实没有完全到位

“十一五”以来,我市水利重点工程建设持续保持高强度、大投入的态势。全市长江沿江、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区域治理、城市防洪、水环境治理及地方基建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建设和管理总投资已达62.40亿元,其中市与市级以上级投入53.93亿元,辖市(区)级投入8.47亿元。从资金来源看,我市一般流域重点工程省以上投资最多占工程经费的50%,其他工程补助更少,大部分需地方配套。

“十一五”期间,我市利用水利投资公司作为融资平台进行水利建设的市场化运作,效果显著,共筹集43亿元资金用于北部滨水区城市防洪和水环境治理项目建设,为提高城市防洪能力、改善沿江地区综合环境起到积极作用。但是,总体说来,由于本市辖市、区地方财力普遍偏低,用于水利建设的可用财力虽然逐年增长,但增幅不大,总量较小,水利建设配套资金安排压力较大,同时,水利规费征收政策不能完全落实到位,市直和部分辖市(区)水管单位编制内人员正常基本支出没有完全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其运行维护经费也亟待全面落实。“十二五”时期是实现我市水利现代化的重要五年,水利投资将更大,只有在水利投入政策全面落实到位的基础上,再通过恰当的社会融资,才能从根本上保障我市水利事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2.涉水事务管理仍需加强

本市水利法规体系尚不健全,水事管理缺乏完善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划支撑,涉水事务管理、水土保持方案监督审批和防洪影响补偿措施的全面落实仍有困难;水利法规的公众认知度有待进一步提高,水法律法规、规划的执行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3.科技投入不足,水利科技人才队伍不适应水利发展的需求

随着水利服务领域的拓展,科研成本的提高,当前科技经费投入已不能满足水利科技发展在深度和广度上的要求。同时,我市水利科技人才引进培养也严重滞后。至今,本市水利系统尚未有一部完善的水利科技人才发展规划,现状水利职工队伍中科技人才队伍结构也不尽合理,创新型、复合型人才较为缺乏。现状中坚科技人才普遍老龄化,“十二五”期间将有一批科技人才达到退休年限,人才培养青黄不接,基层乡镇水利管理服务站水利科技人才尤其缺乏。水利科技和人才问题已严重影响本市经济社会和水利事业的发展,务必引起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3 规划的指导思想与发展思路

3.1 规划的指导思想

镇江市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市现代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坚持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的治水理念,切实强化规划的针对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推进水利六大体系建设,加强工程建设,规范工程管理,坚持创新发展,三年内基本实现水利现代化,五年内全面实现水利现代化;全面发展民生水利、安全水利、资源水利、环境水利,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幸福安康提供更有力的水利保障。

3.2 规划原则

镇江市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将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突出解决民生水利问题

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水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民生水利问题作为水利工作的优先领域和主要任务,保障水利建设和改革创新的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二、坚持人水和谐,提高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水平

切实维护和提高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妥善处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关系,规范各类涉水事务活动,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顺应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在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的同时,注重优化配置,全面节约,有效保护水资源,提高河湖库健康水平。

三、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提高水利保障能力

注重兴利除害相结合、防灾减灾并重、治标治本兼顾,统筹城乡水利共同发展,统筹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综合治理,统筹工程建设与水利管理,协调区域各行业发展的水利需求,拓展水利服务领域,加强水利能力建设,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四、坚持政府主导,鼓励民众参与

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对水利发展的保障作用,形成政府、社会协同治水兴水,合力发展水利事业。对于纯公益性和准公益性工程,加大政府投入;同时鼓励民众出力出资投入水利建设,形成稳定和谐的水利投资体制,力保水利工程体系持续稳定发展。

五、坚持创新驱动,提高水利现代化水平

继续深化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水利政策研究,完善水法规体系,强化执行力,逐步建立符合现代水利发展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准确把握水利现代化的基本特征,明确水利现代化建设工作目标和具体指标,全面提升我市水利现代化水平。全面落实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水利发展理念,造就一大批创新型、复合型科技人才队伍,为本市的水利现代化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3.3 “十二五”水利发展思路

一、构建更加完善的水利工程体系

在继续抓好长江河势稳定与堤防达标建设、通江河道堤防建设、中型水闸及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等流域性、区域性骨干水利工程建设的同时,积极实施县乡村级河道治理、小型建筑物除险加固、小型灌排设施更新改造等面上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努力形成以骨干工程为龙头、小型工程相配套,大、中、小结合,挡、蓄、排、降、灌功能完备的水利工程体系,同时继续加强工程管理工作,深化水管体制改革,积极落实管养经费,以有效的管理来保证水利工程效益的长效发挥。

二、构建可持续利用的水资源供给体系

以保障重要输水河道安全为核心,以翻建改造区域内主要调水线上渠系、泵站为重点,着力提高丘陵地区的水资源供给能力,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更为完善的抗旱供水体系。在水资源利用过程中,要继续坚持合理开发、高效利用、综合治理、优化配置、全面节约、有效保护和科学管理的原则,在确保满足居民饮水安全、防洪安全、粮食安全的前提下,提高生态环境用水的保障程度,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我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三、构建人水和谐的水资源保护和水环境治理体系

以重要的供水水域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和备用水源地建设为核心,以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为重点,着力改善城乡水环境,提高河湖库健康水平,全面恢复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在水利规划、水利建设、水利管理及涉水事务管理等各个环节中,要充分考虑水资源和水环境的承载能力,充分尊重自然规律,妥善处理开发利用与科学保护的关系。紧密结合生态市创建、青山绿水方案行动及黑臭河流专项治理等工作,促进全市城乡水环境在“十二五”期间有明显改善。

四、逐步建立科学、现代化的水工程管理体系

以加强现有水工程管理为核心,全面提高工程完好率,保障水工程良性长效运行为重点,着力解决水管单位的省级创建,信息化建设,全面提高我市水工程管理的现代化水平。建立科学的水工程管理体系,保障防洪减灾工程的持续发挥效益、水资源供给体系的可持续利用、人水和谐,加强防汛物资的储备和专业队伍的建设。

五、构建更趋完善的水利服务体系

以进一步完善我市水政策、水法规体系为核心,以提高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政策、水法规为重点,着力加强水政策、水法规的宣传力度、执行能力建设,提高执行力度。在水资源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与保护等涉水事务管理和社会化服务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各项水利法规、政策,进一步完善市级水法律、法规体系,并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水利法律法规的认知度,同时要强化水法规执行力,尤其要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从提高洪水调度水平、完善灾害应急机制,强化水资源优化配置、推进节水减污型社会建设,规范涉水事务行政许可、提高行政效率等方面加强社会公共服务和管理。

六、逐步建立完善水利科技人才队伍

以全面实施“科技兴水”发展战略为核心,以编制《镇江市水利人才发展规划》、培养和引进创新型、复合型要才队伍为重点,着力解决基层水利人才缺少的问题,全面提高我市水利科技水平,为“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目标的实现,提供人才保障。

4  规划目标和布局

4.1 规划编制依据

我市“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以如下法律、法规、文件为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7.《防洪标准》(GB50201-94)

8.《江苏省防洪条例》

9.《长江流域防洪规划》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2008年

10.《太湖流域防洪规划》  水利部太湖管理局2008年

11.《秦淮河流域防洪规划》 省水利厅2009年

12.《镇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镇江市人民政府

13.国家和省、市有关“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编制的相关文件

14.国家和省、市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4.2 规划水平年

现状基准年:2010年

规划水平年:2011~2015年

4.3 规划目标和指标

江苏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富民强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到建党100周年时,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目标,要求江苏水利至2020年基本实现水利现代化,苏南及有条件地区应率先实现水利现代化。依据镇江市“十二五”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与目标,考虑我市水利工程现状,市委市政府提出三年内实现水利基本现代化,五年内全面实现水利现代化。

依据省水利厅有关文件精神,江苏水利现代化评价体系分为区域和县域2 个部分,各有4项一级指标。其中区域指标为:防洪减灾能力、水资源供给与效率水平、水功能及生态保护能力及水利发展保障能力;县域指标为:工程服务保障水平、工程建设和管理水平、水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能力和可持续发展支撑能力。

区域指标分述如下:

一、防洪减灾能力

保证本市防洪减灾工程体系在设计洪水标准内能正常有效运行,安全抗御建国以来流域与区域所发生的最大洪水。防洪减灾体系现代化水平主要体现在设计标准下工程体系达标率和非工程体系完善程度。

本市从地形地貌可分为长江、太湖及秦淮河三大水系;根据我市经济发展状况、水利行业规范及相关文件,提出各水系规划目标和指标如下:

1.防洪减灾工程

(1)长江防洪

①长江堤防

“十二五”期间,江、港、洲堤全面达到“长流规”(相当于50年一遇)防洪标准。

②长江河势治理

控制世业洲头、和畅洲左汊的分流比,稳定重要节点河势;抓紧实施镇扬河段三期、扬中河段二期整治工程。

③穿堤建筑物

大中型建筑物按10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200年至300年一遇洪水标准校核;小型建筑物按“长流规”标准设计,100年一遇洪水标准校核。“十二五”期间对全市沿江560座各类穿堤建筑物进行全面安全检测,分析评估,并分批对存有安全隐患的穿堤建筑物实施除险加固工程。

“十二五”期间,长江防洪工程达标率将达到90%以上。

(2)区域防洪

①沿江地区

本市沿江河道防御南部山丘区洪水设计标准为20年一遇,遭遇长江镇江站平均潮位7.0m。圩区除涝标准为日雨200mm,雨后一天排出不成灾。

②秦淮河地区

进一步完善句容河50年一遇防洪设计标准,赤山湖按50年一遇防洪标准全面实施除险加固。区域内重要支流按2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撇洪沟按1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圩区除涝标准为日雨200mm,雨后一天排出不成灾。重点解决赤山湖地区防洪标准不高的问题,全面提高该地区防洪除涝能力。

③湖西地区

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现有防洪工程体系,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圩区和丹阳西南低洼地区除涝标准为20年一遇降雨雨后一天排出不成灾。重点解决本区域通胜地区防洪标准不高的问题,全面提高该地区防洪除涝能力。

“十二五”期间,区域防洪工程达标率将达到80%以上。

(3)城市防洪

镇江市城市需进一步完善防御长江50年一遇标准洪水的防洪工程体系,其中主城区达到防御长江100年一遇防洪标准;南部丘陵山区排洪河道设计标准为:完善20年一遇,向50年一遇标准过渡。城区排水标准重要地区三~五年一遇,一般地区一年一遇(城区排水标准为建设部标准,下同)。

扬中市长江堤防按“长流规”标准全面达标,城市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城区排水标准为两年一遇。

丹阳市城市按5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防,城区排水标准两年一遇。

句容市城市进一步完善20年一遇防洪工程体系,并向防御50年一遇洪水标准过渡。城区排水标准两年一遇。

丹徒新城正在建设中,“十二五”期间需进一步完善20年一遇防洪工程体系。城区排水标准两年一遇。

“十二五”期间,城市防洪除涝工程达标率将达到95%以上。

(4)中小型水库防洪设计标准

依据现行规范,中小型水库其防洪设计标准由其总库容及下游保护区的重要性确定其设计与校核标准。本市7座中型水库按5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按1000年一遇标准校核(北山、句容水库为2000年一遇校核);小(一)型水库按3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标准校核;小(二)型水库按2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200年一遇洪水标准校核;不在册水库按其相应库容确定设计标准。

(5)湖泊防洪设计标准

我市12座省名录湖泊,除赤山湖按5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外,其余11座湖泊可依据其总库容参照小型水库的设计标准。

“十二五”期间,我市流域区域防洪减灾工程综合达标率将达到85%以上。

2.非工程体系

我市水利工程体系达标率相对较高,但非工程体系发展并不完善。“十一五”期间,我市建立了防汛指挥决策系统,陆续编制了防洪、抗旱、防台预案及中小型水库防洪抢险预案,取得了一定成果。“十二五”期间,将加强水文测报站网建设;进一步完善防汛指挥决策系统,做到及时采集,及时分析整理,及时决策;完善充实各类应急预案、超标准洪水对策预案的编制,适时进行各类应急预案实施的排练与演习;同时,对水库上下游、赤山湖滞洪区等可先行试点推行水利保险,让水利保险进入实际操作阶段,为今后进一步推广打下基础。

二、水资源供给与效率水平

1.供水安全保障程度

依据我市水资源现状及供需预测,通过有关工程措施,“十二五”期间基本达到水资源供需平衡。“十二五”期间,我市城乡自来水普及率将达到95%;居民生活供水保证率达到95%,工业用水保证率达到90%以上,全市有效灌溉面积占耕地面积的90%;区域农田抗旱灌溉保证率达到80%。供水保证率达到85%以上,生态用水得到基本保障。

2.水资源效率

在水资源供需平衡的基础上,本着节水节能的原则,全面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十二五”期间,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由目前0.57提高到0.60;万元GDP产值用水量下降到120m3以下,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从68%提高到80%;城市污水回用率达到30%。

三、水功能及水生态保护能力

1.水环境保护和治理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实施“三条红线”管理制度,即建立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建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坚决遏制用水浪费;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至2015年,全市125个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5%以上,集中饮用水源地的水质达到国家规定的地表水Ⅱ~Ⅲ类标准,水质达标率达到100%,恢复和保护河道、水库、湖泊的生态功能,初步遏制水环境进一步恶化的态势。

加强城市水环境保护。“十二五”期间,镇江城市内古运河、运粮河、虹桥港;句容市句容河城区段;丹阳市城区南、北分洪道、大运河、香草河城区段;扬中市三茅大港、镇江新区大港河、京口区玉带河两岸全面实施截污治理和达标排放,河道水质达到水功能区所要求的阶段规划标准,两岸绿化美化、青山绿水、清除黑臭,农村继续实施乡村级河道塘坝清淤工程,杜绝污染企业向农村迁移,恢复和保护农村水环境,重建江南水乡美景。

形成适合我市经济社会和水资源特点的管理制度。以建设节水型城市为契机,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的建设;以水功能区管理为载体,全面提高水环境的承载能力,初步建立起与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水资源管理和监督管理体系,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库健康保障体系。

2.水生态保护

我市现状城市水域面积率约为6%,远低于苏南水乡适宜水面率10%的标准。“十二五”期间,一方面要加强对水面乱占乱用的管理,要求至少做到占补平衡,另一方面,对于新开发地块,水面率标准不少于8%,以利于片区的排水除涝与生态环境的改善。

我市地处北亚热带地区,雨量充沛,植被较好,自然状况下水土流失较小;但新开发的地段,由于未能及时治理,往往会造成水土流失。“十二五”期间,要求在开工建设的同时进行水土流失治理,新开发小区的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100%,同时,每年至少安排一项自然水土流失治理项目,至“十二五”末,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75%以上。

我市地下水取用较小,没有明显的地下水漏斗区。“十二五”期间,仍将严格控制地下水的取用,将地下水漏斗区面积率控制在5%以内。

四、水利发展保障体系

1.体制及机制完善程度

“十二五”期间,水利部门应加强水务一体化推进的步伐,完善管理体制,提高涉水事务的执行能力。巩固和完善县乡两级水利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乡镇水利服务站的作用。

通过加强工程管理,保障管理经费等措施,及时对水利工程进行维修更新,使水利工程设施完好率达到85%以上,良性运行率达到85%以上。

在严格控制水资源利用总量的前提下,制定基本水价和超量水价,推行累进水价制,使供水工程水费收缴更趋合理,建设节水型社会。

“十二五”期间,要将市及各辖市区政府财政可用水利资金用足,由现在不到2%增至4%;各类水利政策性收费要逐年到位,达到90%以上;同时要多争取省以上财政及社会其他资金注入水利工程建设。

2.科技创新与人才队伍建设

(1)信息化建设

“十二五”期间,我市要继续加强水利信息化工程建设,信息化应用水平提高到80%;以信息化加速水利现代化建设,逐步建成与完善水文站网建设工程、防汛防旱指挥决策系统、水资源管理系统、镇江城市防洪工程水情调度控制系统与辖市区城市水情调度系统。初步形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具有镇江特色的水情、水源、水质、水生态环境、城市水文等信息共享的水文站网体系。

(2)人才队伍建设

以全面实施“科技兴水”发展战略为核心,编制《镇江市水利人才发展规划》,按照“适当增加人才总量、着重优化队伍结构、全面提高综合素质、重点培养拔尖人才”为原则,培养和引进一批创新型、复合型人才队伍为重点,为“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目标的实现,奠定坚实的人才保障。

到“十二五”末,水利人才总量进一步提高,人才队伍结构进一步改善,基本形成结构合理、专业配套的人才队伍。人才总量占在岗职工队伍总数的比例提高到80%,人才队伍的学历层次得到明显改善、年龄结构更趋合理,人才结构达标率提高到80%以上。

3.水管理及法制建设水平

(1)水利工程管理

进一步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工程规范化管理。积极创建国家、省以上等级管理单位;着力推进工程管理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进程。加强水利工程管理能力建设,完善管理设施,改革管理手段,以适应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新要求。全面落实纯公益性和准公益性水利管理单位工程维修养护、运行管理经费,将其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中。

(2)水资源管理

形成适合我市经济社会和水资源特点的管理制度。以建设节水型城市为契机,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的建设;以水功能区管理为载体,全面提高水环境的承载能力,初步建立起与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水资源管理和监督管理体系,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库健康保障体系。

(3)加强水利法制建设

健全水法规体系,特别是完善民生水利和水资源节约保护方面的法规,完善水行政执法体制,继续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证水法规有效实施;完善水事纠纷预防和调处机制,将水事违法案件立案数比例控制到5%以下;深化水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行为;加强水法制宣传,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保障经费,引进执法专业人才,进一步加强水行政执法能力基础设施建设。

县域指标分述如下:

一、工程服务保障能力

1.防洪除涝水平:城镇防洪工程达标率85%以上,除涝工程达标率80%以上,降渍工程达标率90%以上。

2.灌溉用水水平:有效灌溉面积比例90%,旱涝保收农田比例75%,节水工程面积比例80%,灌溉水利用系数0.60。

3.农村饮水安全水平:农村饮水安全普及率达95%,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二、工程建设和管理

1.建设水平:重点农村水利项目参照基本建设程序管理,推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每个项目均实行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及时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工程合格率为100%,优良率为50%以上。

2.管理水平:加强中小型泵闸及县乡河道的管理,明晰农村水利工程产权,明确管理主体;保证良性运行的农村水利建筑物比例达85%以上。各乡镇水利站应明确相应管理职责,落实相关经费,引进技术人员,形成稳定的管理队伍,工程管护普及率达到90%。

三、水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

1.水环境保护能力:保持现有水面率不被侵占,山丘区水面率不小于8%,平原圩区水面率不小于12%;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80%以上。

2.水土保持治理能力:每年至少治理一项水土流失地段、种植一片农田防护林网;初步实行水土流失站网监测;至“十二五”末,水土保持监测网络覆盖率达到15%,水土流失治理率80%,农田林网覆盖率40%。。

四、持续发展支撑能力

1.组织领导及投入水平: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有关部门参加的农村水利建设指挥机构,将农村水利建设列入政府年度考核目标,做到组织机构及责任制落实;加大县级财政投入,“十二五”比例加大至“十一五”的2倍。

2.规划水平:编制完善县级农村水利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完善各专项工程建设规划,报所在地政府批准后,及时实施。

3.科技水平:各乡镇水利站按计划引进专业大学生,提高基层水利人员文化水平,将计算机网络技术全面推行到乡镇水利服务站,通过有组织系统化培训,将新技术、新材料推广到水利工程建设中。

镇江市“十二五”区域、县域水利现代化发展指标见下表 4–1、4-2。

表4-1 镇江市“十二五”水利现代化发展指标表(区域)

序号

项目类别

“十一五”末现状

“十二五”规划目标与指标

防洪减灾能力

工程体系达标率

流域防洪工程

基本达到“长流规”防洪标准

江、港、洲堤防洪巩固完善“长流规”防洪标准,洲堤达到 30 年一遇,穿堤建筑物达到相应设计标准,长江流域防洪工程达标率 90% 以上。

城市防洪排涝工程

1 、镇江城市防洪

2 、扬中、丹阳、句容城市

3 、丹徒新区

1 、 50 年一遇江水,防地区性暴雨 20 年一遇

2 、部分达到 20 年一遇

3 、 10 年一遇

1 、防长江洪水 100 年一遇;防地区性暴雨 20 年一遇

2 、完善 20 年一遇防洪标准,逐步向 50 年一遇过渡,城区排水一年一遇

3 、防洪 20 年一遇,城区排水一年一遇

城市防洪排涝工程达标率 95% 以上。

区域防洪除涝工程: 1 、沿江地区:

2 、湖西地区:

3 、秦淮河地区:

1 、 15 年一遇;

2 、 10 ~ 15 年一遇;

3 、 15 年一遇

防洪 20 年一遇标准,除涝标准为日雨 200mm 雨后一天安全排出

(赤山湖按 50 年一遇标准防洪)

区域防洪工程达标率 80% 以上

非工程体系完整程度

洪水保险率

30%

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完善程度

75%

85%

防汛指挥系统完善程度

90%

水资源供给与效率水平

供水安全保障程度

有效灌溉面积率

86%

90%

城乡自来水普及率

90%

95%

生活及重要工业供水保证率

95%

95%

水资源供给与效率

万元 GDP 取水量

170m 3

120 m 3 以下

灌溉水利用系数

0.57

0.60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0.67

0.80

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率

0.20

0.30

水功能与生态保护能力

水功能区保护程度

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60%

85%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80%

100%

水生态保护

城市水域面积率

6%

8%

水土流失治理率

60%

75%

地下水漏斗区面积率

5%

水利发展保障能力

体制机制完善程度

水利工程设施完好率

85%

政策性收费到位率

95%

水利投入总量占 GDP 比例

1.0 ‰

3 ‰

水管理及法制

重点水管理事项有效实施率

90%

100%

水事违法案件发案率

5%

科技创新及人才

水利科技进步贡献率

65%

75%

人才结构达标率

70%

80%

信息化应用水平

65%

80%

表4-2 镇江市“十二五”水利现代化发展指标表(县域) 

序号

项目类别

现状水平

规划目标

工程服务保障

防洪除涝水平

防洪工程达标率

70%

85%

除涝工程达标率

70%

80%

降渍工程达标率

80%

90%

灌溉用水水平

有效灌溉面积比例

85%

90%

旱涝保收农田比例

70%

75%

节水灌溉工程面积比例

60%

80%

灌溉水利用系数

0.57

0.60

农村饮水安全水平

农村饮水安全普及率

90%

95%

农村饮水水源达标率

90%

100%

工程建设和管理

建设水平

工程建设规范率

75%

85%

工程竣工验收达标率

95%

100%

管理水平

建筑物完好率

60%

85%

工程管护普及率

80%

90%

基层水利服务体系

60%

80%

水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

水环境保护能力

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60%

80%

农村水面率

丘陵 8% ,平原圩区 12%

丘陵 8% ,平原圩区 12%

水土保持能力

水土保持监测网络覆盖率

 

15%

水土流失治理率

50%

80%

农田林网覆盖率

 

40%

持续发展支撑

组织领导

及投入水平

组织机构及责任制落实

80%

90%

投入比例

2%

4%

规划水平

综合规划

80%

90%

专项建设规划

80%

90%

科技水平

新技术推广

50%

70%

信息化水平

50%

60%

县乡水利人才结构水平

60%

75%

4.4 布局安排

“十二五”期间,我市水利发展将以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水利六大体系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水利现代化发展,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和支撑我市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其布局安排如下:

防洪除涝减灾体系建设:以保证长江堤防安全和稳定长江河势为核心,以提高区域骨干河道防洪除涝标准为重点,基本解决城市防洪安全中突出问题和中小型水库、大中型水闸的除险加固问题。

水资源有效供给体系建设:以保障重要输水河道安全为核心,以翻建改造区域内主要调水线上渠系、泵站为重点,着力提高丘陵地区的水资源供给能力,进一步适应城镇发展、人居生活和工农业用水需求,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建设更为完善的抗旱供水体系。

水资源保护和水环境治理体系建设:以重要的供水水域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和备用水源地建设为核心,以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为重点,着力改善城乡水环境,提高河湖库健康水平,全面恢复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城乡人居环境质量,重塑江南水乡特色。

水工程管理体系建设:以加强现有水工程管理为核心,以全面提高工程完好率,保障水工程良性长效运行为重点,建立和完善水工程管理组织体系,加强管理能力建设,提高水管单位的国家、省等级创建和信息化建设水平,着力解决“两费”足额到位等问题,全面提高我市水工程管理的现代化水平。

水政策水法规体系建设:以进一步完善我市水政策、水法规体系为核心,以提高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基层乡镇水利管理服务站水政策、水法规贯彻执行水平为重点,加强执行能力建设,提高政策法规的执行力度,加强水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全面提升社会、公众的认知度,步入以法治水的良性发展轨道。

水利科技人才队伍体系建设:以全面实施“科技兴水”发展战略为核心,以编制《镇江市水利人才发展规划》,培养和引进一批创新型、复合型人才队伍为重点,着力提高我市水利科技水平,为“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目标的实现,奠定坚实的人才保障。

我市“十二五”水利发展布局安排除加强以上六大体系的建设,同时需体现以下关系的统筹。

(1)流域、区域重点工程与面上小型水工程关系的统筹

既重视流域、区域重点工程的规划布局安排,又注重民生水利、农村水利等小型水工程的规划安排,力求做到大、中、小型工程并重,区域工程规划的大体平衡。

(2)城乡水利发展关系的统筹

既重视城市中心城镇水利的发展,又注重农村水利的发展,发挥农村水利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所具有的重要基础性地位,力求做到城乡水利共同发展,使城乡人民共同分享水利发展成果。

(3)水资源有效供给与水环境、水生态保护关系的统筹

既重视水资源供给工程项目的规划安排,提高本市水资源供给能力,又注重水环境、水生态治理项目的规划安排,力求做到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与水环境水生态恢复、保护、治理并重,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型社会建设。

(4)水利工程建设与科学管理关系的统筹

既重视水利工程建设在“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中的主导性作用,又注重水利工程管理在保持水工程良性运行,发挥长期效益的基础性作用,力求做到工程建设与工程管理并重。

(5)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与涉水事务管理关系的统筹

既重视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在防洪减灾、水资源有效供给中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又注重涉水事务管理在水利发展中的保障作用,力求做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与涉水事务管理并重,全面提高水政策、水法规的执行力,再树水利行业的新形象。

5 规划内容

围绕“十二五”水利现代化发展标准、目标及布局安排,我市水利发展主要内容包括防洪减灾能力建设、水资源开供给与效率水平建设、水功能与生态保护能力建设、水利发展保障能力建设等四个方面。同时,要做好城市建设、水运建设等涉水工程的配合。

5.1 防洪减灾能力建设

防洪减灾能力是实现水利现代化的基础,包括河道的治理、各类建筑物和水库的除险加固和城市防洪能力。通过水利工程建设和完善非工程措施,将我市流域防洪工程达标率提高到90%以上、区域防洪工程达标率提高到85%以上,城市防洪除涝工程达标率提高到90%以上。

5.1.1河道整治、堤防加固、大型排涝站更新改造、穿堤建筑物加固

一、沿江水系

长江防洪安全是我市沿江区域的首要任务。“十二五”期间,长江防洪的重点是全面提高和完善长江堤防防御“长流规”标准洪水的达标工程建设,实施稳定镇扬河段和扬中河段河势的整治工程,对存有防洪安全隐患的通江建筑物进行除险加固,对通江河道进行系统整治,同时对沿江圩区泵站、水系进行更新改造,主要建设任务如下:

1.实施镇江新区36 km、扬中市20 km、丹徒区30 km江堤加固达标工程建设。

2.分批实施存有安全隐患的各类通江建筑物翻建改造;对扬中市通江13座中小型涵闸和丹阳市包港闸、太平港闸等进行翻建和除险加固。

3.实施镇扬河段三期整治工程,力争和畅洲左汊、世业洲左汊分流比不再扩大,维持镇扬河段现有河势稳定,保持和畅洲右汊主航道地位,保障和畅洲右汊右岸大中型企业水资源的有效供给和谏壁水利枢纽工程的正常运行。

4.实施扬中河段二期整治工程,力争落成洲右汊分流比不再扩大,嘶马弯道顶冲区相对稳定。维持扬中夹江内大路弯道、兴隆弯道、姚桥弯道、九曲河弯道的河势基本稳定,强坍江趋势得到有效控制,确保扬中夹江两岸江堤的安全。

5.实施太平河、捆山河、超飘港等通江河道整治工程,保障区域防洪除涝安全。

6.对京口区象山圩水系进行综合整治,疏浚河道,改建泵站,为象山圩的城市化建设服务。

7.兴建京口区新民洲农场水利综合整治工程,加高加固沿江堤防,疏通内部水系,改扩建排涝泵站,为本市长江以北岸线的开发利用创造必备的基础条件。

8.实施扬中市、镇江新区沿江排涝泵站群的除险改造,提高扬中市一步出江能力和镇江新区大路、姚桥等沿江圩区的排涝标准。实施丹徒区高桥、江心、世业洲中型泵站的除险改造,提高该地区的排涝标准。

二、秦淮水系

以全面落实省水利厅《秦淮河流域防洪规划》成果为依托,重点解决赤山湖地区防洪除涝标准偏低的问题,其防洪除涝工程建设主要内容如下:

1.赤山湖退渔还湖综合治理工程。

2.南、中、北河综合治理工程。

3.高阳河综合治理工程。

4.房家坝水利枢纽续建工程。

5.葛村西圩、朝阳圩水系调整与中型排涝泵站除险加固。

三、太湖湖西水系

本市太湖湖西区是我市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也是重要的国家级水陆交通干线路经地区。但该区域现状防洪标准相对偏低,尤其是湖西通胜地区防洪标准不足十年一遇,与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极不适应。“十二五”期间,需要积极争取省水利厅的支持,努力协调解决边界矛盾,实施通济河下段整治工程,为本区域内其他骨干河道的全面整治创造条件。本区域防洪除涝工程建设以骨干河道整治为重点,主要建设任务如下:

1.通济河下段整治工程。

2.胜利河整治工程,丹徒、丹阳段分期实施。

3.洛阳河整治工程,先期实施洛阳河下段横林坝~行香镇河段的整治。

4.九曲河整治工程,适应航道升级和河坡稳定的要求。

5.香草河整治工程,适应航道升级和丹阳城市水生态环境改善的要求。

6.简渎河、小新河、上新河、越渎河整治工程。

7.谏壁站长江侧引河整治工程。

5.1.2中型涵闸、泵站、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十一五”期间我市依据省政府计划完成了本市63座小型水库的除险加固,用2年的时间完成了4座中型水库国家拉动内需项目的建设。全面提升了我市中小型水库的防洪保安、蓄水增容能力。“十二五”期间本市将继续实施中小型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其主要任务如下:

1.实施镇江谏壁闸、镇江新区龟山闸、扬中东新港闸拆建工程,保障我市沿江地区和湖西地区防洪安全和水资源有效供给。

2.实施句容市北山、茅山2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5.1.3城市防洪工程

一、镇江城市防洪工程

“十一五”期间,镇江城市防洪建设之成效为镇江城市建设的一大亮点,为广大城市居民所赞誉,确立了镇江水利的新形象。为全面实现《镇江城市防洪规划》,进一步落实“南城北水”城市发展战略,镇江城市防洪除涝工程仍需续建完善,同时考虑到镇江城市的发展,需研究提高城市排涝标准的相应措施。“十二五”期间,镇江城市防洪的主要建设任务如下:

1.内江北堤加固达标工程。

2.内江清淤二期工程。

3.运粮河、御桥港整治工程。

4.古运河中下段整治续建工程。

5.四明河、周家河等城市主要排水河道整治工程。

6.城市水文站网建设

7.研究御桥港与四明河水系沟通、团结河与大运河水系沟通等提高城市防洪标准的工程。

二、辖市区城市防洪工程

1.扬中市城市防洪续建工程,主要为境内堤防加固和一步出江泵站建设。

2.句容市城市防洪续建工程,对境内万家河等进行整治。

3.丹阳市城市防洪续建工程,城南分洪道等进行整治。

4.丹徒新城防洪工程,对城区段中心河进行加固达标等。

5.2 水资源供给与效率水平建设

“十一五”期间,我市长江站、长山站、天王站等重点调水泵站的建设,以及骨干河道的整治,为改善我市水资源供给条件,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十二五”期间,我市需加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特别是要完善农村水利配套工程建设,继续实施供水工程,提高我市供水效率水平。“十二五”期间,首要任务是解决剩余饮水不安全人口问题;同时通过保护现有重要水资源地、对农村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在山丘区兴建塘坝,增加可用水资源量,通过更新改造农村小型泵站、整治抗旱翻水线、配套灌溉节水工程,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将城乡自来水普及率提高到95%,生活及重要工业供水保证率提高到95%,有效灌溉面积率提高到90%,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6。主要建设任务如下:

1.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对26座在册小水库和23座不在册重要小水库进行除险加固,提高农村供水能力。

2.对主要抗旱翻水线进行全面整治,提高灌溉水利用系数,节约水资源。如长山灌区输水渠系改造工程、北山灌区北山水库东干渠改造工程、丹阳市建山翻水线重点泵站、渠系改造工程等。

3.镇江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备用水源地建设工程。

4.句容市二圣桥水库、墓东水库,丹徒区凌塘水库,丹阳市大吴塘水库等备用水源地建设工程。

5.农村小型泵站更新改造工程。

6.高效节水农田与田间配套建设工程。

7.山丘区水源建设工程。

8.句容市农村饮用水安全扫尾工程。

5.3 水功能与生态保护能力建设

“十二五”期间,在保护现有水面的基础上,适当扩建新的水面,增加水环境容量。农村水利工程是我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基础设施,是保障本市粮食安全饮用水安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重要的基本条件。“十二五”期间,我市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将依据《县级农田水利规划》、《小型泵站更新改造规划》和《2011~2020年农村河道疏浚规划》等专项规划,全面实施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继续推进农村饮用水安全建设,着力解决山丘区缺水问题,提升全市农田抗灾防灾能力,提高农田综合生产能力,其主要建设任务如下:

1.县乡河道与村庄河塘疏浚工程。

2.水土保持治理工程。

3.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建设。

4.实施沿江河道水利血防工程,对沿江地区句容市便民河支河,丹徒区炭渚港、润州区运粮河等3条通江河道进行水利血防治理。

5.丹徒区谷阳湖水环境治理开发利用工程。

6.丹阳市大吴塘水库扩容及练湖水系恢复工程

7.镇江新区水环境改造治理工程。对境内东方河、北山河、跃进河等进行治理,同时对规划城区水系进行调整。

8.湖泊保护工程,对在册的湖泊及不在册的重要水体进行现状水面率保护。

5.4 水利发展保障能力建设

为全面实现“十二五”水利发展目标,除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外,还需进一步推进水利改革,更加注重水利管理,继续加强水利信息化工程建设。

5.4.1水利改革

一、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

推进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向实行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目标方向迈进,建立政企分开、政事分开、责权明晰、运转协调的水务管理体制,改变多部门多渠道管水治水的现状,是我市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最终方向。“十二五”期间,我市应借助大部制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的契机,建立“一龙管水,合力治水”的水资源一体化管理体制。先行推进城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改设为水务局,为全市实行水务一体化管理迈出第一步,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也需向水务管理职能转变,强化资源管理、规划管理、水政策水法规执行管理、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等。继续推进水文双重领导管理体制工作。

二、水价改革

我市现行水工程供水水价主要由水资源费、供水工程价格两部分组成。水利工程水价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逐步调整的漫长过程,我市地表水资源费由1994年的0.01元/m3调整至0.03元/ m3,再调整目前的0.13元/ m3,现行水价主要由行政定价,极不适应资源水利发展的要求,不利于水资源的有效利用,不利于节水减污型社会的建设,水价改革势在必行。

“十二五”期间,在实现水资源利用总量严格控制的管理体制下,依据区域和行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需制定基本水价和超量水价。超指标用水量实行累进制超量水价,从源头上控制用水总量的增加,建设节能减排型社会。按照促进节约用水、降低农民水费支出、保障灌排工程良性运行的原则,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业灌排工程运行管理费用由财政适当补助,探索实行农民定额内用水享受优惠水价、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的办法。

三、投资体制的改革

目前,本市的流域区域、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投资,省以上补助经费为50%,面上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程投资仅30%左右,其余经费均由地方财力配套解决。鉴于大部分水利工程属公益性或准公益性,其最终效益主要体现为社会效益,其最终目的是为了保障社会的稳定、和谐社会的建立;同时,本市与辖市区地方财力有限,各项重点水利工程的配套资金较有难度。因此,现有的水利工程建设投资体制应有较大的改革,流域区域重点公益性工程,其投资的大部分应由省以上国家财政承担,面上小型水利工程,省以上投资比例也应占50%以上,使地方与广大群众切实享受到改革开放、国家发展、综合国力大幅提升成果所带来的实惠。同时,对面广量大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其建设、管理体制也应进行大胆改革,允许民间资本进入小型水利建设行业。可对现有小型水利工程的产权实行拍卖、租赁,对小型水工程实行股份合作制,使民资参与建设与管理,并享受合法收益,形成多元化发展全市水利的新局面。

5.4.2水利管理

一、水利工程管理

1.进一步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的改革

“十二五”期间,我市将按照省水利厅培育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维护养护市场的要求,培养运行管理维护养护企业,对水管单位管理与养护人员分批分离,完成管理单位的运行费用、工程维修养护费用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足额到位的工作。同时进一步明确水管单位的管理职责,建立管理考核制度,实行绩效考核,管理水平与报酬挂钩,确保本市水工程良性运行,发挥工程的长期效益。

2.突出河、湖、库、长江堤防的长效管理

河道管理机构要依据行将批准的《镇江市水系规划》对所辖河道及其配套工程实施管理、维修与养护。审查河道管理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参与审查有关综合开发利用规划,制止侵占破坏或损坏河道及其配套工程的违法违规行为。受河道主管机关的委托,对违反河道管理法律、法规、规划的行为进行处罚,并提高处罚的执行力度。

“十二五”期间,我市要按照省水利厅的统一部署,对列入省湖泊保护名录的12座湖泊需加强管理,落实湖泊管理部门、机构、人员、管理经费。及时编制湖泊保护规划,建立湖泊保护管理制度和措施。加强对镇江城区内金山湖管理课题的研究,并按水利风景区建设要求,着力推进金山湖国家级水利风景区的建设工作。

按《江苏省水利管理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对中型水库开展省级创建工作,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完成除北山水库外其他6座中型水库省三级以上管理单位的创建。根据省、市有关水库管理考核内容和标准,突出抓好小水库的管理工作,落实管理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努力创建省规范化管理单位,确保小水库设施良好,充分发挥水库应有的工程效益。组织完成全市水库水资源与周边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以规划指导水库周边的合理利用与科学开发。继续开展水库大坝及周边环境的白蚁防治工作,全面达到《江苏省堤坝白蚁防治办法》所规定的蚁害基本控制标准。

我市长江堤防的管理工作除扬中市、丹阳市的堤防管理已基本达到省等级管理要求外,其他辖市区的江堤管理均不达标。“十二五”期间,我市长江堤防的管理要全面落实管理机构、人员、管理范围、职责、管理经费。强力推进长江堤防的规范化管理,对全市318 km的江港洲堤开展规范化管理建设,同时加强长江堤防的白蚁防治工作,力争在“十二五”期间所有存在蚁害堤防的白蚁防治达到《江苏省堤坝白蚁防治办法》所规定的蚁害基本控制标准。

二、水资源管理

“十二五”期间我市将全面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制定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实施办法,提出“三条红线”控制管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1.建设以用水量控制为重点的水资源优化配置体系。

“十二五”期间我市将基本建立起水资源总量控制管理的框架体系,实现区域用水总量、取水户用水总量的控制,建立市与辖市区行政区域取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综合考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污水处理能力和河、湖、库水环境承载能力,提出区域水量分配和取水总量控制指标。根据取水总量控制指标,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和水量分配方案。依法对本行政区域的年度用水实行总量控制,进一步规范取水许可审批,取水工程验收,取水许可证发放和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建立建设项目取水审批和限批制度。

2.推进以提高用水效率为重点的节水防污型社会建设。

大力支持低水耗、低碳绿色产业的发展。从源头上减少水资源的使用量和排污量,积极推进水资源的循环使用,发展循环经济建立水资源节约型经济,形成具有特色的节水模式。继续开展八大高耗水行业的节水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严格的节水政策管理,促进企业加大节水技术项目改造力度,大幅度提高用水效率,鼓励企业实现“零排放”,积极推行先进适用的农田节水灌溉技术,将工程节水与农艺节水有机结合,提高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落实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制度。建立用水效率和效益评价与考核指标体系,制定规范的用水节约与超标奖罚制度,建立节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和节水型器具财政补贴制度。加强再生水、矿坑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并将其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中。积极推广中水回用和分质供水,推进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后回用,提高回用比例,全面推进节水防污型社会建设。

3.建设以纳污管理为重点的河湖库健康生态保护体系

全面落实纳污红线监督管理制度,切实落实省水利厅编制的《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总量意见》中有关我市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总量的成果。以全市水功能区达标工作作为水资源保护的重点,高标准保障饮用水水源地的安全。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入河总量,建立以水体功能保障为目标,以排污总量控制为核心,统筹水量、水质和水生态的水资源保护综合监管体系,逐步实现水功能区达标率和限制排污总量的双控制,完善以水功能区为基本管理单元的水资源保护监督管理体系。

4.建立以水源地安全建设为重点的城乡供水保障体系

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建设,实施饮用水水源地达标整治工程,建设备用水源地,提高突变性水污染事件的应对能力,保障居民饮水安全。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决定》,建立严格管理的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加快实施备用水源地规划建设,进一步完善提高饮用水源地实时监测监控系统,提高预测,预报和预警能力,制定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城乡供水安全。

三、建设管理

按照分级事权和市场经济原则,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提高水利投资效益,提供优质工程产品,推动水利建设市场高效、有序、公平运行,保障建设工程资金、干部安全。完善建设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工程质量监督制、财务审计制、竣工验收制,提高建设管理水平。完善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体系,健全质量和安全管理规章,推行工程质量安全责任问责制,强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加快质量认证体系建设步伐,确保水利工程质量优良和生产安全,推行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培育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建设各市场主体的信用体系,建立动态的市场准入请出制度,强化市场监督,规范市场行为。

四、涉水事务管理

现行的水政策、水法规赋予县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诸多涉水事务管理、监督、审批等行政管理职能,其主要内容包括取水许可管理、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水制度管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江砂开采管理等。“十二五”期间我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涉水事务管理能力建设,提高涉水事务的监督能力,增强水政策、水法规的执行力,保障本市防洪安全、河道安全、水资源供给与水环境安全。

五、科技人才队伍管理

“十二五”期间,以政府为主导,依托技术单位,充分利用国内外的成熟技术,同时加强我市水利科技成果的转化,加强在水利建设领域中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加快节水技术、水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技术的推广和成果转化。充分利用我市水利行业多年形成的科技基础和人才优势,在工程建设管理、水资源开发利用、农村水利、水土保持等方面开展技术咨询、评估、论证以及工程质量检测、遥感应用、水下探测等技术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水利事业的科技含量。

面对我市各级水利部门科技人才队伍老龄化,创新型、复合型人才缺乏的现状, “十二五”期间,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创新人才管理思路,确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加快科技人才队伍的培养、引进,营造科技人才引得进、用得好、留得住良好的人才发展氛围,造就一批创新型、复合型人才队伍,为顺利完成繁重的“十二五”水利发展任务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进一步完善水利科技创新机制,培养和造就一批创新型、复合型科技人才队伍,建成多个科技服务平台,建设更加完备的水利科技进步体系,一方面分层次分年龄引进一批专业性强的人才,另一方面组织水利人员参加各种培训,提高专业水平;为实现我市水利现代化持续发展服务。

通过人才培养和引进,全面提高水利行业的科技水平,同时将新技术、新材料运用到水利工程建设中,提高科技贡献率,加速水利行业的发展。

六、规划管理

“流域、区域防洪规划”、“抗旱规划”、“湖泊保护规划”、“水系规划”、“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农田水利规划”等各类专项规划,是我市水利法律、法规的重要补充,是实施各类水工程建设的基本依据和前提条件。“十二五”期间我市需进一步加强规划工作管理,提高规划项目执行中的严肃性与指导性作用,确保各项规划的顺利实施。同时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十分重视水利规划的编制工作,组织部门中坚科技人员,认真编制各类专项规划,使规划编制成果充分体现各专项工作的前瞻性、开创性,指导全市水利事业健康发展。

“十二五”期间,要逐步建设科学、完整的水工程管理体系,充分体现人的主动性,实现人水和谐,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1.加强水政监察能力建设,加强抗旱排涝能力建设、防汛物资储备能力建设。

2.加强工程前期规划、防汛防旱防台预案建设。

3.加强人才队伍结构调整,完善防汛抢险队伍能力建设。

4.规范已建工程维护管理,落实相关管理经费。

5.4.3水利信息化建设

坚持以水利信息化带动水利现代化,在水利业务和行政管理各个方面积极应用信息技术,切实提高防洪保安、水资源供给、水环境保护和行业发展能力。继续完善水利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水文气象基础设施建设和水利信息网络系统,增强测报预报能力;完善水利信息网络系统,增强网络性能,提高网络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建设水利空间数据库和水利工程、水资源等数据库,基本建成市水利数据中心,形成全市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系统和信息服务系统。突出公共服务能力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建设为突破口,扩大业务应用系统的应用范围和领域,建设面向公共服务和行政决策的水利信息化,促使水利工作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全面提高水资源调控、水利管理、工程运行的信息化水平和面向社会公众的便民服务能力,加速实现水利现代化。

“十二五”期间,我市信息化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为:水文站网建设工程,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防汛防旱指挥决策的升级完善,镇江城市防洪工程水情调度控制系统建设与辖市区城市水情调度系统建设。

一、水文站网建设工程:

水文监测资料的收集是我市水利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之一,是掌握本市水情、水环境变化的重要依据,因此,在“十二五”期间必须加强本市水文工作。

1.基本水文站网建设

新建新孟河入江口水文站1处,在扬中市与丹阳市各设蒸发站1处,增设地下水观测井(站)4处,新增水库监测站(水雨情遥测)20处。

2.水情报汛站网建设

新建报汛水位站2个,雨量站14个,墒情站9个,将丹阳蒸发站列为报汛站。

3.镇江城市水文水质站网建设

新建镇江城市水文站网18处,其中水文站8处,水位站5外,雨量站4处,蒸发站1处。

4.水质站点建设

新建水质站点22处,以满足城市发展和水资源保护的需求。

水政监察执法基地建设工程、防汛物资及防汛抢险队伍建设工程等。如抗旱排涝设备更新改造,防汛防旱物资仓库、抢险队伍装备及训练基地建设等。

二、防汛防旱指挥决策系统升级完善

“十一五”期间,我市各级防汛防旱指挥决策系统为本级防汛防旱指挥部提供了大量的汛情、水情、雨情等基本信息,为全市的水情调度和指挥决策提供便捷、快速的科学数据。但随着本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原防汛指挥决策系统所反映的信息资料已不能完全满足现代化水利发展的需求,需对原系统进行升级完善

三、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为加强我市水资源管理,为水利决策提供依据,“十二五”期间,需加强镇江市水资源信息化建设,对我市水资源现状进行监测、分析、管理。该系统以镇江市防汛防旱指挥决策系统为依托,在全市建设监测点86个,其中取水计量设施监测点82个,地下水水位监测点4个,监测用水大户地表水取水、地下水取水、重点区域地下水水位信息,建设水资源管理基础数据共享服务平台,建立水资源业务应用系统。

四、镇江市水情调度控制系统的建设

随着镇江城市防洪工程全面实施与完善,城市防汛要求对城市防洪工程的一湖、三河、七闸提供快速便捷的水质、水情等水文数据,以利市级防汛指挥机构进行水情调度,以确保镇江城市防洪安全,水环境水生态安全,为此需建设镇江城市水情水质调度中心,建设城市防汛指挥决策系统,提高城市水利的信息化管理与现代化水平。

五、建设较为完善的辖市区城市水情水质监测系统改善水环境

为进一步改善各辖市区城市水环境,需全面建设城市水情、水质监测系统。镇江市谏壁闸、扬中市14座节制闸和7条主要通江河港需建设水位水质监测系统,利用上下游水位差和潮差,实现水情科学调度,可全面改善江南运河与扬中市太平洲的水环境;建设丹阳市城区水情水质监测系统,利用九曲河水利枢纽工程、大吴塘水库、泰山水库蓄水,实现水情的科学调度,引水冲污,可全面改善丹阳市城区水环境;建设句容市城区水情水质监测系统,利用北山水库、句容水库蓄水,实现水情科学调度,引水冲污,可全面改善句容市城区水环境。

5.5 其他主要涉水工程建设

“十二五”期间,与本市水利部门密切相关,对本市水利发展有一定影响的工程建设主要有以下几项:

5.5.1北部滨水区建设

北部滨水区的水利工程基本完成。“十二五”期间,主要是依托现有水利工程,对滨水区进行开发改造,串联三山,将外环和主要路网全部贯通,引进高能级项目,水城一体化开发,结合镇江文化节庆活动,将北部滨水区打造成镇江市文化艺术中心和新的旅游亮点。主要涉及的工程有:

1、滨水区路网建设工程

2、长江江滩湿地公园建设

3、焦北滩生态园建设

4、焦西滩旅游开发

5、西津湾不夜城建设等。

5.5.2秦太运河工程

通过开挖人工运河,疏浚拓宽原有航道,打通秦淮河地区的句容河与太湖地区的香草河水运交通。该工程已由交通部门列入航道治理远期规划。该项工程将涉及句容河、胜利河、向阳河、香草河等河道的拓宽整治。

5.5.3长江深水航道整治

对我市长江镇扬河段、扬中河段深水航道进行整治,稳定河势;同时对未开发的航道进行研究合理开发。现有航道河势控制工程主要由交通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水利部门配合。

6 资金筹措与保障措施

6.1 资金筹措

根据我市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到2015年我市将基本建成防洪除涝减灾体系、水资源优化配置与水环境保护体系、高效水管理体系、水利政策法规保障体系和水利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体系。为达到上述目标,“十二五”期间需投入经费289.24亿元。其中:防洪减灾能力建设49.95亿元;水资源供给与效率水平建设12.89亿元;水功能与生态保护能力建设12.98亿元;水利保障能力建设2.47亿元,其他涉水工程建设210.95亿元。

按照《水利产业政策》,防洪除涝减灾工程和涉及全局性的水资源工程等公益性工程和综合利用工程中公益性部分,其投资由政府从公共财力中安排;城市供水等经营性工程和综合利用工程中的经营性部分,其投资由项目法人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制度筹集资金;跨流域的水资源调水工程,由政府组织项目法人,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建立专项基金和利用贷款;农村水利工程由地方政府负责组织,并可按国家有关政策给予扶持引导。

我市水利发展“十二五”建设投入较大。要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建设目标,各级政府必须保证水利建设所需投资,并逐年增加,充分发挥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将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并按照国家、地方分级建设、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水利投资政策,加大水利发展资金的投入。

1.各级政府财政对水利投入的总量和增幅要有明显提高,确保当年可用财力的“2-4%”用于水利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水利投资在基本建设总投资的比重。

2.继续征收防洪保安资金、水利建设基金、南水北调基金等财政性资金用于重点水利建设,尽快落实水利建设基金政策,增加水利投入来源。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市级集中部分资金支持重点地区。从土地出让金中提取的农业土地开发资金,要按规定比例用于农村水利建设。

3.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及水土流失防治费,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溉工程设施补偿费,各市、区需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出台必要的实施办法,并尽快执行。

4.对于流域性工程,要积极争取省以上资金补助和政策扶持,减轻地方政府财政困难;

5.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推进经营性水利工程市场融资。通过民办公助、委托管理等多种形式,鼓励企业、个人及社会团体投资公益性或准公益性水利工程项目。综合运用财政和货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增加水利信贷资金。加大对市水利投资公司等市、县(区)水利投融资公司的管理和扶持,积极推进市水利投资公司上市工作,不断提高其投融资能力。鼓励各类银行等金融机构增加农田水利建设信贷资金,积极利用外资投资水利建设。按照多干多补、多筹多补的原则,加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发动和组织农民群众兴修农田水利;试行开展水利项目收益权质押贷款、洪水保险等多种融资形式。

6.加大市级财政对城市水利的投入。要从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划出不少于15%的资金用于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

根据《镇江市水利建设和管理实行分级负责暂行办法》以及历年来我市水利工程建设情况,“十二五”期间,我市水利工程投融资比例大致如下:

长江河势治理工程,省以上补助50%,其他流域区域工程,省以上补助40%,剩余部分由工程所在地政府自筹。

区域性骨干工程或涉及几个乡(镇)抗旱引水、灌溉排涝以及由乡(镇)水利站负责建设管理的乡(镇)供水工程,以县(市)区、乡(镇)自筹为主,争取市以上部门给予补助20-40%;水利血防工程,争取省以上部门补助50%。

县(市)区、乡(镇)范围内新建1m3/s以上的排涝站或改造3m3/s以上的排涝站,新建和改造1m3/s以上的抗旱补水站,万亩以上灌区的渠系改造、新建,以县(市)区、乡(镇)自筹为主,争取省以上部门给予补助20-40%。

城市防洪工程:镇江城市防洪工程争取省以上投资10%,辖市区城市防洪工程,省以上不予补助;涉及城镇防洪安全的水库涵洞、溢洪道等水利工程,以县(市)区、乡(镇)自筹为主,争取省以上部门给予补助20-40%。

水资源保护及水环境工程、备用水源地建设工程,争取省以上投资40%。农村水利工程争取省以上投资20-30%,其它专项工程争取省以上投资10%。

根据以上投资政策,“十二五”期间我市水利基本建设投资总额中,拟争取省以上投资18.47亿元,镇江市配套227.69亿元(其中政府利用可用财力投资27亿元,其他均由水投公司融资),其他43.08亿元为辖市区及乡镇自筹。根据资金需求和资金筹措方案,我市“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建设项目和投资及分年度实施意见。

6.2 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考核目标

加强对“十二五”规划组织实施工作的领导,并将水利发展规划纳入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落实实施计划;加强水利规划与国土等其他规划的协调,围绕规划目标,落实建设项目和管理制度,加强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实施规划执行情况评估;加强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和管理任务的目标考核,实行防汛抗旱、饮水安全保障、水资源管理、水库安全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河长制,维护规划实施的严肃性。

二、明确事权,增加水利投入

合理划分政府与市场的事权,明确分级实施责任。通过优惠政策措施,引导地方政府切实加快城市防洪建设,在重视污染源控制基础上,加强清水通道及水环境治理,扶持并鼓励县乡政府组织发动农民,大力开展农村水利综合治理;各级政府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投入要逐年稳步增长,由现在的2%逐步增大至4%,同时积极拓展多元化的投融资渠道,加大水利规费的征收力度,积极研究开辟新的资金渠道;围绕规划总体布局安排,调整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率;加强水利资金管理,保证投资效益。

三、转变观念,创新工作思路,加强组织协调

为全面完成“十二五”期间水利发展任务,各级水行政管理部门需转变治水理念,调整工作思路,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水利管理和服务水平;按照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积极推进水利改革,建立服务优质、运行高效的协调机制。

1.省辖市之间的协调

为实施通济河下段整治以及新孟河的建设(不属我市工程建设项目,但涉及我市扬中夹江与丹阳市),我市应在省水利厅的主持下,做好与常州金坛市、武进区的协调工作,力争上述工程在“十二五”期间全面实施。

2.辖区内市、区的协调

为实施洛阳河下段、胜利河、太平河、御桥港等河道整治工程,应在镇江市政府和市水利局主持下,做好句容市与丹徒区,丹徒区与丹阳市,丹阳市与镇江新区、丹徒区与润州区等辖区之间的协调工作,明确河道上下游设计标准及各市、区的任务与职责,力争上述工程在“十二五”期间全面实施。

3.市属部门之间的协调

为实施长江镇扬河段整治、扬中河段整治、城市防洪工程、水利血防工程、水资源与水环境保护,市属水利、国土、规划、建设、卫生、环保、渔业等部门,应在市政府的主持下,进行部门之间协调,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以保证上述工程在“十二五”期间全面实施。

4.与涉水部门的协调

随着经济社会与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大中型交通设施的建设,长江岸线的使用等,我市水系与水工程将不可避免地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水域面积不断减少。为此,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获取相关信息,主动适时介入,并与相应部门进行协调。并依据国家相关政策与法规,提出水系、水工程调整、水面减少等工程补偿与经费补偿方案,确保水利工程防洪、抗旱功能的持续发挥。

四、重视科技创新,加强人才保障

“十二五”期间,要全面推进科技创新,重视培养人才,加强水利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水利服务能力。

1.优化人才队伍结构

通过专业结构调整,使水土保持与水环境保护、河湖管理、水利开发与利用、城市给排水、信息自动化管理、水利法制建设和现代化管理等新型相关专业人才逐步进入水利部门;通过年龄结构调整,逐步改善人才队伍老化现象。

2.实施科研项目推动

依托省、市重大科研项目和重点工程,聚集和培养人才,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技能等级鉴定办法,使人才成长与科研项目、重点工程实践相结合。继续做好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高层次人才的培养、选拔和推荐工作。不断探索培养学科带头人的新途径。加大科研经费投入,鼓励创新创优,营造有利于学科带头人成长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3.完善水利培训再教育体系

采取讲座、集训、考察、高校或专业进修培训班深造、网络教育等多样化的培训方式,提高教育培训的效果。紧跟水利科技前沿,以满足服务水利现代化发展所需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不断提高各类人才的组织能力、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

五、依法行政,鼓励公众参与

积极推进水利行政许可工作规范化,贯彻《行政许可法》,依法、全面、正确履行水行政主管部门职责;深化规划落实的有关政策、制度研究,加强社会管理。完善水行政监督制度,提高执行力和监督能力建设,创新执法机制,推进由单一执法向综合执法转变,由重行政处罚向重宣传教育转变,由事后查处向预防为主、防查并重转变,提高执法力度和执法水平;加强法制、政策和规划的宣传与引导,提高广大干群的水患意识、节水意识、水资源保护意识,增加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透明度,实施科学、民主决策,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和支持水利规划实施。(镇江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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