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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发布时间:2013-7-2 9:24:4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为确保实现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减排目标

  2013年全市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四项指标计划分别较上年排放量削减2.8%、2.8%、3.5%和4%。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继续强化工程减排

  1.加强城镇生活污水截污管网建设。加强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各县区确定1—2个重点乡镇统筹推进生活污水截污管网建设,切实提高生活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同时,强化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加快污泥处置设施建设。

  2.严控畜禽养殖量和污染物排放量。严格控制农业源畜禽养殖规模,并在控制规模的前提下适度整合专业户养殖规模,实现规模养殖。同时,稳步推进农业减排工程项目,进一步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强化日常管理,提高污染物去除率,并按照“资料完整、数据准确、理由到位”的要求做好支撑材料,确保治理成效得到核查认可。

  3.加快推进脱硫脱硝设施建设。完成浙能电厂2#、4#机组脱硝工程建设和湖州南方水泥、湖州槐坎南方水泥等水泥企业熟料生产线脱硝工程建设,推进热电企业炉外脱硫工程建设,不断提升大气污染物去除效率。

  4.加强工业废水治理。严格按照“关停淘汰一批、整合入园一批、规范提升一批”的要求,推进造纸、化工、纺织印染和制革等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加快提升生产工艺水平和污染治理水平。同时,确保纳管企业工业废水水质和水量符合纳管要求,保证污水处理厂安全运行。

  (二)继续强化结构减排

  1.推进产业优化升级。根据省、市“腾笼换鸟”考核办法等要求,结合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工作,通过节能减排的倒逼和引导,严格执行对电镀、造纸、印染、制革和化工等行业的工艺、设备及生产能力等限期淘汰制度,加大落后生产工艺和装备的淘汰力度,腾出环境容量。

  2.严格环境准入制度。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资源配置量化管理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浙政办发〔2013〕8号)要求,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量化管理制度,严格建设项目总量准入。实行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制度,及时了解项目审批、建设、试生产、正式投产、日常现场监管等各环节信息,实时动态掌握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3.推进能源结构优化。结合“清洁空气”行动要求,大力推进能源结构优化工作,鼓励节约用煤和使用优质煤,推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使用。不断加大对非电行业的整治力度,大力实施集中供热,加快禁燃区范围内低小散锅炉、炉窑淘汰工作。

  (三)继续强化监管减排

  1.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强对重点企业、城镇污水处理厂和电厂脱硫设施的检查,特别是已实施减排的项目的日常检查,确保治污设施稳定正常运行,促进污染减排。继续开展定期、不定期减排专项督查、暗访,对重点、难点问题实行重点监管、挂牌督办、动态管理。

  2.加快推行清洁生产。加快推进市控以上重点污染企业和重点耗能、耗水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对浓度超标、超总量排污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挖掘清洁生产的减排潜力和成效。

  3.强化脱硫脱硝设施运行监管。加强对现有电力企业脱硫设施烟气旁路的铅封管理,充分利用脱硫脱硝设施中控系统和烟气在线监控系统进行监管,对达不到脱硫脱硝监管要求的电力企业实行限期整改,稳步提高脱硫脱硝项目的污染物综合去除效率。

  三、重点减排项目

  (一)水污染物减排项目。计划安排水污染物减排项目56项,预计可实现COD减排2881.9吨、NH3-N减排306.9吨。其中:污水处理厂减排项目26项(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项目8项,原有污水处理厂负荷提升和中水回用项目13项,农村分散式有动力污水处理项目5项),预计可实现COD减排2315吨、NH3-N减排229.3吨;工业源污染治理项目17项,预计可实现COD减排307吨、NH3-N减排30.4吨;工业结构调整项目13项,预计可实现COD减排259.9吨、NH3-N减排47.2吨。

  (二)农业源减排项目。计划安排农业源减排项目38项,涉及猪12万头、肉鸡197万只、蛋鸡25万只,预计可实现COD减排716.8吨、NH3-N减排127.8吨。

  (三)大气污染物减排项目。计划安排大气污染物减排项目38项,预计可实现SO2减排2645.3吨、NOX减排7179.4吨。其中:电力行业脱硫减排项目8项,预计可实现SO2减排1978吨;煤改气清洁能源替代项目7项,预计可实现SO2减排155.4吨、NOX减排25.8吨;企业关停淘汰项目14项,预计可实现SO2减排511.9吨、NOX减排776.6吨;电力行业脱硝项目4项,预计可实现NOX减排4476吨;水泥行业脱硝项目5项,预计可实现NOX减排1901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政府主导作用,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工作的基础性、战略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二)加强机制创新。进一步完善污染减排激励约束机制和责任考核追究机制,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抓好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考核,完善环保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督查到位、考核到位。

  (三)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做好污染减排工作的信息公开和宣传教育,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载体,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鼓励社会各界依法有序参与和监督污染减排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共建氛围。(湖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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