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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国家高新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1-16 10:42:0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污水

为做好“十二五”期间工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根据《宁波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宁波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方案(2011-2015)》以及市政府下达给我区的“十二五”减排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为主线,以建设“三区一城”、打造一流创新型科技园区为总目标,推进产业转型升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按照政府监管、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原则,不断加大投入、落实责任,控制增量、削减存量,细化工程减排、强化监管减排,建设完善城镇污水管网,加快实施禁燃区建设,淘汰高耗能、高污染、高危险、低效益(简称“三高一低”)企业,深入推进我区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确保“十二五”污染物减排目标圆满完成,为建设生态和谐的科技新城奠定基础。

    二、主要目标

  按照市政府下达的我区“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目标任务,到2012年底前,全面建成禁燃区,淘汰区内燃煤锅炉,改用清洁能源;“十二五”内,生活污水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100%。到2015年底,我区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总量在2010年的基础上分别削减15%、15%、50%和20%。

  我区“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目标任务表

主要污染物指标

减排基数(2010年污染源普查排放量)(吨)

  十二五期间削减目标

十二五末目标排放总量(吨)

削减排放量(吨)

削减率

化学需氧量

395

59.3

15%

335.7

氨 氮

65

9.89

15%

55.2

二氧化硫

647

323.5

50%

323.5

氮氧化物

685

137

20%

548

三、主要任务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按照环境承载力和区域发展规划要求提高准入门槛,优化发展方式,减少污染物新增量。新建项目必须按照先进的生产技术和最严格的环保要求进行控制,大幅度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严格执行污染物总量替代制度和总量控制政策,将污染减排绩效与项目审批挂钩,把好总量准入关。加快老工业区改造,严格实施传统企业关停转计划,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实现发展方式转变,在2014年前关停电镀、印染、皮革、化工等一批“三高一低”落后产能企业,基本淘汰不适合在我区发展的落后传统产业,进一步拓展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空间。

  (二)全面淘汰燃煤锅炉。大力实施禁燃区建设,全区范围内一律停止新建、改建、扩建使用煤炭、重油、直接燃烧的生物质等高污染燃料设施的审批,从严查处未经审批擅自建设高污染燃料设施行为。全面开展现有高污染燃料设施的淘汰工作,对逾期继续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责令拆除或没收其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 2012年底前淘汰现有的32台燃煤锅炉,全面建成禁止销售和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加快实施洁能源替代工程,推进集中供热,优化供热和天然气管道布局,推广天然气、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

  (三)加快城镇污水处理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城镇污水处理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区内污水收集管网,提高城镇污水管网覆盖率。加大现有污水收集管网整治修缮力度,确保污水收集浓度稳步提高。到2015年末全区城镇污水管网实现全覆盖,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提高到100%。                                 

  (四)强化工业污染源减排。继续加大工业污染源的防治力度,充分发掘工业污染源的减排潜力,确保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通过完善在线监测,加快烟气治理设施改造步伐,推行低氮燃烧技术,促进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有效削减;继续深化水污染物减排,对电镀、印染、化工、皮革等重点污染行业进行综合整治,并通过结构调整、总量控制、中水回用、提标改造以及清洁生产,提高水污染物削减效率,降低污染物产生强度和排放强度。

    四、保障措施   

  (一)层层落实责任

  建立健全污染减排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企业双主体责任体系,明确各地各部门和重点企业在减排中所承担的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污染减排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将年度减排任务列为年度生态建设任务书的重要指标,并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二)加大投入力度

  加快建立政府监管、企业为主和社会参与的减排投入机制。加大对减排重大项目和产业化示范工程的投入,在财政预算内安排减排专项资金,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鼓励和支持企业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对减排的投入,加快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步伐。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金加大对减排项目的支持力度。

  (三)加强考核管理

  强化对各相关责任部门和街道的污染减排责任考核,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等次、专项资金安排紧密挂钩。完善减排核查管理,加快建立减排工程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减排设施有效运行,保障主要污染物有效削减。

  (四)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坚持造氛围聚合力,全员发动,全方位覆盖,努力形成人人促减排的良好氛围。推动环境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积极推进公众参与,加强舆论监督力度,促使环保责任主体自觉履行环保义务。将污染物减排宣传纳入重大主题宣传活动,每年制定减排工作宣传方案,通过主要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减排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阶段进展情况。表彰奖励一批减排先进单位和个人,揭露和曝光反面典型。(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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