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行业资料 >> 正文

鄂尔多斯市重点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2013年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3-3 14:19:4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按照《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要求,为做好我市2013年的重点流域水污染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根据《规划》要求,以污染物总量减排为抓手,以规划项目为依托,以政策措施为保障,综合运用工程、技术、生态的方法,重点加强我市饮用水水源保护,促进流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2013年鄂尔多斯市11个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功能要求;乌兰木伦河断面水质达到Ⅲ类;全市规划项目完成12个,各旗区规划项目完成率达到75%以上。

(二)重点任务

1. 完成东胜区罕台镇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东胜区南郊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东胜区北郊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厂扩建工程、东胜区万利污水处理厂项目、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污水处理工程、伊金霍洛旗札萨克污水处理厂项目、伊金霍洛旗阿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达拉特旗树林召镇污水厂二期扩建项目、鄂托克经济开发区中水回用工程、准格尔经济开发区中水回用工程、杭锦旗能源化工基地污水处理工程、蒙西高新技术园区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确保正常运营。

2. 完成杭锦旗新能源产业示范区污水处理项目50%以上的工程量、东胜区铜川镇污水处理厂及再生水工程50%以上的工程量、乌审旗图克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50%以上的工程量、达拉特旗树林召镇毛莲圪卜污水圈综合整治工程30%以上的工程量。

3. 依法取缔11个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内违法建设项目和活动,完成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和调整工作。

4.防范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完成中心城区饮用水源污染应急预案的制定,建立饮用水水源地风险评估机制和饮用水源地污染来源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处理和水厂应急处理三位一体的饮用水源地应急保障体系。

5.中心城区水源地每年完成一次水质全指标监测分析,其他水源地每三年完成一次水质全指标监测分析,乌兰木伦河断面每月完成一次水质监测分析。

6.建成满三年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负荷率要达到80%以上。

7.通过采取例行监测、定期检查、随机检查、在线监控等形式,全面加强内蒙古新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联合化工有限公司、内蒙古博源联合化工有限公司、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苏里格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的环境日常监管力度,逐步建立长效环境管理机制。

8.积极争取资金加强市级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及市级监测能力建设。

9.完成中期考核。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开展饮用水水源污染排查和整治工作,对以往查处的水源环境违法行为开展后督查。严格水源地上游高污染高风险行业环境准入条件。

(二)严格环境准入条件。不得新上或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工艺和设备,新建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严格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

(三)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对流域内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依法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积极落实清洁生产中、高费技术改造方案。

(四)加大监管力度。全面提升监察监测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重点排污口及重点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管,重点加强涉重金属和“双高”企业的日常监管和后督查,对环境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工业园区及重点企业实行全程实时监控,整治环境违法行为。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应急预案。每年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做好演练的先期筹备、组织开展和后期总结归档工作,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环境应急监测处置能力,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和生态环境损害。

(五)系统提升城镇污水处理水平。按照“厂网并举、管网优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因地制宜推进雨污分流和现有合流管网系统改造,系统提高城镇污水收集能力和处理效率,促进城市水域环境质量的改善。加大污泥资源化和综合利用力度,统筹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加大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力度,将其纳入各旗区环保目标责任制中加以考核,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安装调试在线监控设备,实行24小时监控。

(六)积极争取资金,加快规划项目建设进度,保障规划项目顺利进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各旗区人民政府是《规划》实施的主体,“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则,根据减排任务和治理需要,按期提高质量推进项目建设,加大本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规划项目建设。

(二)注重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规划实施的领导和协调。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通报《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严格考核。各旗区要加强对污水防治项目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各项规定,确保水污染防治项目的工程质量。市环保局每年要会同各有关部门对各旗区《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对考核不达标的旗区暂停项目环评审批,确保规划项目按期高质量推进。 (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