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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要求全面加强城市水环境整治 巩固黑臭水体整治效果

发布时间:2018-2-28 10:38:2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近日,省住建厅、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联合下达有关通知,要求全面加强全省城市水环境整治,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到2020年,各设区市城市建成区内黑臭水体基本消除,九江市、上饶市、鹰潭市、景德镇市要加快黑臭水体整治工作。

  整治情况定期公布

  通知指出,各设区市城建(城管)、环保、水利(水务)等部门,统一组织对城市建成区内水体黑臭情况进行逐一排查,对摸排发现污染源的水体要立即纳入河长制加以实施,并根据黑臭水体的形成机理,按照系统性和整体性的原则,结合消灭劣V类水,制定工作计划,一水一策,多管齐下,通过“控源截污、内源治理,活水循环、生态修复”等多种工程组合措施抓紧整治。

  各地摸排情况及各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情况,要定期在相关体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形成区域联防联治体系

  通知要求,各地要坚持政府主导、强化部门协作。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城市水体日常维护长效管理机制。强化河流上下游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实现信息共享,形成黑水体区域联防联治体系。

  加强对水面污染治理,切断外部污染,加强汇入城市建成区的河湖上游区域周边畜禽养殖管理和农业化肥污染防治,严管生活污水直排和企业偷排,防止垃圾入河,保障水体水质;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和排水许可制度,从源头上做好污染管控,强化运行维护,落实水体日常运维单位责任人、制度和资金,确保城市建成区内黑臭水体整治“长制久清”。

  通知强调,各地已完成整治的黑臭水体要逐条开展整治评估,整治后的黑臭水体经评估已达到“长制久清”的,可申请销号,并认真做好黑臭水体整治评估材料建档立案。

  据悉,住建部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认定,江西省共有26个黑臭水体,分布在除萍乡和抚州之外的9个设区市城市。至2017年底,已治理完成19个,南昌市已完成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基本建成鄱阳湖沿线20个建制镇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中国江西网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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