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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专项规划

发布时间:2011-10-24 15:13:3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十二五”时期,是宁德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全面实施环三都澳区域发展战略、力争与全省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决定性时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科学编制“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专项规划,对于推动宁德在海峡西岸经济区中跨越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宁德市“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专项规划》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省委八届十次全会、市委二届十一次全会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市委审议通过的《中共宁德市委关于制定宁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根据《宁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进行编制,该规划是宁德市“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主要阐明未来五年宁德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领域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是推进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的重要依据。

一、把握战略新机遇,开创发展新局面
(一)“十一五”环保发展成就
 “十一五”时期是极不平凡的五年。我市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的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实施了一系列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的重大举措,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建立环保监管“一岗双责”制度,强化齐抓共管责任,联手推进环境保护。总体来看,在全市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基本得到控制,环境质量状况和生态环境总体保持良好,人居环境建设指标得到落实,工业污染防治水平有所提高,规划实施总体进展顺利。
1、多数规划指标达到预期要求
“十一五”环保规划提出了环境质量、污染总量控制、生态保护、环境基础设施、环境管理和环保投资等六大指体系共27项指标。环境质量处于优良水平。“十一五”期间5 条主要水系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持优良,城市声环境基本保持稳定,森林覆盖率继续位居全省第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稳步推进。(具体见表1宁德市“十一五”环保规划指标及完成情况)。
2、规划的阶段任务基本完成,取得良好成效
①实施流域水环境和海洋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饮用水源保护得到加强
重点流域整治深入开展。市政府制定出台《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意见〉的实施意见》。推动落实重点流域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城乡污水垃圾整治、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等整治措施。开展海湾环境综合整治。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启动三都澳、沙埕港海域网箱养殖区进行重点渔业养殖海域环境整治,改善养殖区海洋环境质量。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全面完成全市建制镇以上集中式地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共划定城市和县城地表水源保护区9个、建制镇(含乡)地表水源保护区89个,已完成全省饮用水源地调查与保护规划编制。推动建立饮用水源保护长效机制。加强与浙江省泰顺县、福州市罗源县政府、环保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水源安全信息互通机制和污染治理合作机制,促进解决省、市交界水环境污染问题。
②强化工业污染防控,环境安全有保障
抓好重点污染行业环境整治。开展造纸、制药、石板材等行业废水深度治理。继续推进合成革行业污染治理,福鼎工业园和文渡项目区的合成革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自动监控建设扎实全面推进。“十一五”期间已完成市监控中心升级改造,目前6个国控污染源、4个省控污染源已联网。
③生态保护工作稳步推进,各类资源开发监管得以实施
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明显加强。市委、市政府坚持生态环境休养生息政策,暂停审批建筑饰面石材矿山开采项目,并深入开展矿山开采、河道采砂清理整顿行动,落实省政府关于水电开发项目暂停审批政策和最小生态下泄流量要求,已有20家水电站已全部完成最小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设备安装联网并通过验收。重视规划环评,全面完成全市3条流域面积在500平方公里以上的流域综合规划环评工作。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青山挂白”、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林保护以及矿产开发秩序整顿工作继续推进。
④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城乡生产生活环境逐步改善
全市已建25个绿色社区,其中省级2个、市级4个、县19个。实施《福建省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已创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20个和26个省级生态村。柘荣县双城镇、蕉城区霍童镇、金涵乡上金贝村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生态村,通过省级专家现场复核验收和公示,上报环保部待命名。柘荣、周宁、屏南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工作持续推进。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全市已建成污水处理厂9座,日处理污水能力15万吨;已建成垃圾无害化处理场8座,正在建设的垃圾无害化处理场1个。
⑤环境监管能力有效增强,执法监督能力进一步提高
环境监测水平提高,环境监管能力有所增强。全市共有各级环境监测站10个,有9个监测站通过了计量认证。3个市(县)监测站达到省级标准化建设要求。全市现建有1个水质自动监测站、7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组织实施福建省环境监察执法标准化建设项目,完善全市各级环境监察机构配备执法装备,基层的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得到了加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提高。2006年至今,妥善处理处置了多起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表1     宁德市“十一五”环保规划指标及完成情况
指标指标名称单位2010年目标均值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完成情况
环境
质量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毫克/立方米≤0.100.0540.0660.0670.0630.053完成
二氧化硫年均值毫克/立方米≤0.060.0240.0210.0250.0200.018完成
二氧化氮年均值毫克/立方米≤0.050.0130.0160.0190.0140.018完成
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100100100100100完成
主要河流水质达标率%10010098.7100100100完成
近海海水水质达标率%5018.29.118.29.138.4未完成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dB≤5553.253.353.654.053.8完成
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dB≤7070.469.169.269.469.0完成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
量控制目标化学需氧量万吨3.233.5813.5433.5073.5143.412视同完成
二氧化硫万吨1.160.81181.1871.2491.4641.69视同完成
生态环境保护森林覆盖率*%65.865.763.764.264.264.8完成
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公顷133533134922.16134922.16134922.16134922.16134922.16完成
水土流失面积占国土面积%9.6正在开展遥感调查,对数据进行验证。
自然保护区数量个333333333333完成
自然保护区面积公顷134229134420134420134420134420134420完成
生态示范区数量个252123233751完成
城镇环境基础设
施建设城市燃气普及率%10092.3585.988.595.4197未完成
城镇污水处理率%600012.0335.7565完成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6012.8620.9539.8157.4877完成
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32.7435.0235.7536.4942.5完成
环境管理能力县级以上环保机构到位率%100100100100100100完成
环境监察人员人150569094113117未完成
环境保护投资环境保护投资总量万元12000676061966910354.616936.721690.9完成
环保投资占GDP的比例%0.21.80.430.20.280.3完成

(二)“十二五”环保发展环境
1、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⑴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于城市化发展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范围扩大和人口的增加与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滞后的矛盾日益突出。虽然9个县(市、区)都建设了污水处理厂。但已投入运营的污水厂以及其它正在建设的水厂还存在管网配套不完善,污水收集率不高,进厂污水雨污合流等问题。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垃圾无害化处理场中:福安市、霞浦县垃圾无害化处理厂渗滤液尾水接入污水管网进城市污水厂处理,存在污染隐患;屏南、古田、福鼎开始进行渗滤液处理站建设前期工作,宁德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主厂区已完成土建工程,并开始设备安装,预计到2011年9月方可投入试运行。
⑵局部区域生态环境仍较脆弱
虽然宁德市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但局部问题仍然存在,部分流域水质下降。区域环境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畜禽养殖业污染。一是禁养区外养殖治理工作有待加强。全市禁养区外常年存栏50头以上规模生猪养殖场共计139家,建成沼气池132家,个别地方禁养区外规模养殖场的治理和生猪散养户聚集区域污染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工作进展较慢。二是防止污染反弹的措施力度不够。各地均存在猪舍拆除不彻底,仅拆除猪舍顶棚,围墙及基础均没有拆除等现象,一旦市场波动,养殖户仅需作简单修复即可恢复养殖。三是养殖业发展规划和布局还不到位。一些地方尚未根据当地环境承载力,确定养殖总量和布局,导致一些从禁养区、禁建区搬迁出来的养殖户在区外随意建设或向内陆地区转移,可能造成新的区域污染问题。
②石材行业污染。一是石板材整治不平衡。全市拟建的14个石材集中区中,古田(7个)棋坪洋等基本完成建设,寿宁县(3个)日洋浦集中区主体工程施工中,周宁县(1个)城区集中区基本建成,屏南县(3个)路下、代溪、屏城集中区完成石材加工区规划审批。二是已建集中区污染隐患仍然存在。全市已建集中区6个,分别为古田芝山工业园区、福鼎白琳、秦屿、点头集中区、福安化蛟和穆阳集中区,这些集中区虽然均已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但是存在设施闲置、偷漏排现象。三是石材加工企业整治进展缓慢。敖江流域古田段位于二级水源保护区外的2台(含)以下锯机的企业还有7家未处理,零散的还有29家未处理。石材加工企业搬迁入园难度大,古田、寿宁、蕉城、屏南、周宁尚有84家石板材加工企业未进入集中区。
③工业园区环境治理方面。东侨北区污水处理厂厂区进入三通一平阶段;闽东赛岐经济开发区的赛甘污水处理厂完成可研、环评专家评审;福鼎星火园区拟接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目前正在完善配套管网建设。全市8个省级工业园区中仍有5个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处于方案论证阶段。
④资源开发不当造成的生态破坏现象依然在局部地区存在,流域性、区域性、行业性环境污染问题仍较突出; 目前只有福安、蕉城、古田等重点流域河道采砂规划已编制或修编,其余县(市、区)无进展;水电站执行最小下泄流量困难,宁德市大部分水电站设计建设时没有预留下泄通道,致使在线监测监控设施与省环保局联网等工作难度加大,目前有20家水电站已联网,但监控视频没有完全做到位。
⑶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有待加强
宁德市农村环境保护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环境问题依然突出:农业生产中大量施用化肥、农药及畜禽养殖造成的面源污染呈加剧趋势;农村卫生保洁意识还较落后;农村环境保护投入不足,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造成农村居住区生活污染问题突出:一是治理成效巩固保持难,二是保洁经费不足,三是家园清洁行动工作开展不平衡,整体观感较差;农村基层环保力量薄弱。
⑷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差距较大
环境保护管理体制不顺,部门职责不清,在执法中存在“执法难、难执法”的现象;宁德市环保部门能力建设与东部地区标准化建设的要求相比,与宁德市经济社会发展对环境监管提出的要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行政管理、环境监测、环境监察、核与辐射、环境信息、环境宣教在人员编制、经费、装备、用房等方面均存在差距,县(市、区)尤为突出;核与辐射监管能力滞后于经济发展进度,县级力量尤为薄弱,亟需加强;三是环境监测、环境监察、核与辐射监管普遍存在自动化水平低、信息化程度不高的问题,仍然没有改变“人盯人”的状况。
2、面临的机遇
“十二五”时期,是宁德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全面实施环三都澳区域发展战略、力争与全省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决定性时期。这个时期,经济社会将步入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跨越发展为主线,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立足点的关键时期,推动又好又快发展,大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成为重要战略取向。经济社会面临全面转型,为加强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提供了重要机遇。
⑴环境保护地位进一步提高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提出建设低碳社会、生态文明、生态市的目标,环保工作从上到下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环境保护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环境保护的政治属性和政治地位都得到了提升。在重大综合决策中,注重环境因素,使得环境保护的国策地位有了新的内涵。
⑵综合经济实力持续跃升
到“十一五”末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725亿以上,年均保持14%增长速度,人均地区总产值达到2.4万元左右,与全省平均水平的差距进一步缩小;而且从总体上看,“十二五”期间宁德市经济社会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态势没有根本转变。经济效益的提高,财政收入显著的增加,为加大环保投入力度、解决环境问题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⑶环境质量长期保持良好
宁德市环境质量状况长期处于全省较好水平,随着全市节能减排行动、生态市建设的持续推进,环境质量有望持续保持良好状态,良好的环境质量将为实现“十二五”的环境保护目标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⑷公众环保意识逐渐增强
为使规划充分体现民意,在规划编制前期专门制定了《宁德市“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专项规划有关公众参与的实施方案》,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对“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的意见,已有百余名公众通过填写问卷的方式献言献策。公众环保意识的提高、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构建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氛围。
3、面对的挑战
⑴结构性污染问题依然突出,污染物持续减排压力加大
“十二五”是宁德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的关键时期,但在工业适度重型化发展战略的带动下,产业结构适度重型化的趋势仍将延续,以煤炭、石油为主的一次能源消费量仍将居高不下,能源结构难以在短期内发生根本改变。按《环三都澳区域发展规划》,宁德市将在沿海区域布局石化、装备制造、冶金、能源产业基地,由布局性的环境隐患和结构性的环境风险引发的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态势将持续存在。宁德核电厂将投料发电,核安全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全市污水处理能力“十一五”期末已达到15万吨,因此,化学需氧量进一步减排的空间已不大。同时,国家已计划将氮氧化物、氨氮纳入“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持续减排压力不断增大。
⑵城市化进程加快将使城市人口、资源与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
随着宁德市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城市人口规模的增长、用地规模的扩展及消费结构由生存型向发展型、改善型快速的转变,住房更新速度加快,将拉动住房施工面积不断增加,挤占宝贵的建设用地和城市绿地,增加固体废物;私人交通工具拥有量持续增长,将加重机动车尾气污染以及噪声污染;无线通讯设备大量使用、家用电器加速更新换代及农村居民家用电器消费量增长,由此产生的电磁辐射污染和电子垃圾污染问题愈发严重。
⑶围填海将影响海洋生态系统
重化工业大都分布在沿海地带,环三都澳区域规划通过围海为临港产业发展解决土地问题。这将大大压缩沿岸红树林生态系统、滩涂和河口湿地生态系统等重要功能区水域面积,一些关键的生态通道受到破坏,将导致局部海域生态功能下降。同时三都澳具有“口小腹大”的特点,湾内海水与湾外海水交换周期长,自净能力差和环境容量相对较小,围填海活动将引起纳潮量减少、海水交换能力降低。临港产业废污水排放导致营养盐供给能力增加,临港产业集聚带动城镇发展,城镇污水激增将进一步加剧近岸海域水质污染,局部海域富营养化将会有所提高,诱发赤潮发生的风险加大。
(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建设生态文明为主线,以重要的生态休养为治污理念,以削减总量、改善质量、防范风险为着力点,以工业污染全防全控为抓手,以推进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向,以环三都澳区域建设为载体,以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为奋斗目标,把以人为本, 民生优先放在首位,调结构,促发展,奠定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环境基础,积极探索地方特色的环保新道路。
2、规划基本原则
遵循统筹兼顾、创新驱动、绿色增长、共建共享“四个原则”,按照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环境质量、防范风险三个重点。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统筹兼顾,环境优先;分类指导,分区推进;比较借鉴,自主创新;政府主导,公众参与。
⑴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以总量削减为主要目标,强化环境保护的政府责任,着力通过总量控制工作,大力推进治污工程建设、建立健全高效的环境治理体系,促进污染物产生量、资源能源消费量的减少,优化经济发展,促进经济发展模式转变。
⑵改善环境质量。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目标,以要素规划研究为主线,科学规划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改善生产生活环境质量。
⑶优化经济发展。把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在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批复的《环三都澳区域发展规划》的新形势下,通过加强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
⑷保障环境安全。充分考虑加强日常环境监管、防范重大污染事故,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资源基础和环境承载力,及其对环境监管能力提出的新要求,以落实规划任务为载体,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
(四)规划目标和指标
1、规划总体目标
到2015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得到有效控制。全防全控工业污染,有效治理城市和农村面源污染,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位居全省前列,合理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有效保障环境安全,健全环境法制、完善政策体系,强化监督管理能力,基本建成适应小康社会要求的优美舒适人居环境。
2、规划具体指标
“十二五”期间由于随着经济的发展,对有些具体指标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针对“十二五”期间,宁德市在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方面的工作重点以及“十二五”规划总体目标新的要求,在“十一五”规划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对“十二五”规划指标体系将进行一定的调整,一方面补充一些新的指标,另一方面修正、调整指标考核方面的问题,使“十二五”规划的指标更科学、合理。具体指标如下:
表2  规划指标体系和指标值
指标指标名称单位2015年目标值类型
环境 质量城市空气质量符合2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的比例中心城区%98(358天)预期性
福安%100预期性
福鼎%100预期性
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县级%100约束性
乡镇%100约束性
全市五条主要水系
国控、省控断面水域
功能达标率闽江(古田段)%100预期性
敖江(古田段)%100预期性
交溪%100预期性
霍童溪%100预期性
七都溪%100预期性
全市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
区标准的比例%49预期性
城市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的比例中心城区昼间%100预期性
夜间%80预期性
福安昼间%100预期性
夜间%90预期性
福鼎昼间%100预期性
夜间%80预期性
核电站环境中的放射性核素含量 环境正常水平预期性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化学需氧量%减排7.9%,(以省厅最终下达的指标为准)约束性
氨氮%减排5.5%,(以省厅最终下达的指标为准)约束性
二氧化硫%减排5%,(以省厅最终下达的指标为准)约束性
氮氧化物%减排28%,(以省厅最终下达的指标为准)约束性
生态建设森林覆盖率%65.2预期性
城市人居公共绿地面积m214预期性
水土流失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10.9预期性
受保护地区占土地面积比例%14预期性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燃气普及率%98.7预期性
城镇污水处理率%县城建成区污水处理率要达到90%以上,中心城市达到95%以上约束性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约束性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85约束性
环境管理能力建设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市级/东部地区二级标准预期性
县级/东部地区三级标准预期性
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市级/中部地区一级标准预期性
县级/福安、福鼎达中部地区一级,其它县二级预期性
环境保护科研能力建设市级/建立基础科研实验室,完善必须的仪器设备,建设科研用房。预期性
环境保护信息系统建设市级/改善环境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构建连接国家、省、涵盖市、县两级环境信息网络,建立统一、归口管理,资源共享的工作机制。预期性
环境宣传教育标准化建设市级/成立宣教行政和事业的专门机构预期性
县级/配宣教专职人员预期性

二、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保持宁德市生态环境优势
(一)加快推进生态市建设步伐
1、全面开展生态县、生态区、生态镇、生态村建设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海岸西岸生态文明之区的战略构想,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充分发挥宁德市生态环境优势,扎实推进生态县和生态镇、生态村建设。柘荣县应严格按照《柘荣县国家级生态县建设规划》进行生态建设,在2014年前通过环保部国家级生态县的验收命名。蕉城区、霞浦县、周宁县、屏南县应在2011年内,完成生态县的规划编制工作, 在2015年前通过环保部国家级生态县的验收命名。其余县市以生态区县、生态镇和生态村“三级创建”为载体,坚持至上而下抓创建工作,推进全市环境保护及生态建设。到2015年,全市60%(70个)乡镇建成“生态镇”、50%(1000个)行政村建成“生态村”。
2、扎实推进环保模范城、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建设
十二五期间,宁德市将以在中心城市创建环保模范城为重要载体,推进生态市建设,在中心城市创建环保模范城方面与创建标准还存在较大差距,为了带动全市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应积极推进环保模范城的创建工作,争取在2015年前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基本考核指标的要求。继续推进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建设,至2015年宁德市绿色学校数应占全市学校数的22%,绿色社区数应占建成区社区数的60%。
(二)加强重要区域生态保护和建设
1、编制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规划
编制宁德市市级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规划,如生物多样性丰富区、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监督区、风沙与石漠化控制区、重要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特大型水库水环境保护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规划及实施方案,并加快实施。按照生态功能区保护规划的要求,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合理安排产业布局,位于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功能敏感区污染严重的企业要进行搬迁,保持流域、区域生态平衡,防止生态环境破坏和生态功能退化。维持和发展生物多样性,开展外来物种生物监测,完善外来物种管理的法规和机制。 
2、逐步建设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
逐步建设一批水源涵养及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饮用水源水质保障生态功能保护区。制定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规划,并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建设和管理。积极推动各县(市、区)政府根据本辖区生态功能区划所确定的重要生态功能区,逐年分期分批建立省、市、县不同级别生态功能保护区。
①建设赛江、霍童溪河源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生态功能区
②建设闽东太姥-鹫峰山东坡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和监督区
③建设设区市饮用水源水质保障重要生态功能区
④建设特大型水库水环境维护重要生态功能区
⑤建设近岸海域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生态功能区
3、推进自然保护区、重点湿地建设
进一步完善自然保护区体系,推进自然保护区之间的生态廊道建设,建设以生态公益林为生态廊道相连接的自然保护区群网,基本建成类型多样、功能完善的自然保护区网络。严格执行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加强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开展新建自然保护区的论证和申报,提高已建自然保护区的管护能力与建设水平,探讨和建立科学合理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制,进一步促进宁德市自然保护区工作的发展。开展自然保护区的评估,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周边资源开发活动的监控引导,推动自然保护区建设从“数量型”向“质量型”,由“面积型”向“功能型”的转变。切实强化对自然保护区内资源开发活动的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自然保护区的发展和制约机制,严肃依法查处严重危害自然保护区保护对象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自然保护区科研投入,推行“社区共管”保护体系,在保护自然保护区环境的前提下有条件地进行生态旅游开发,对条件成熟的自然保护区提高保护区级别。至2015年,全市自然保护区总数达到33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5个、市(县)级27个,总面积为112.36万亩。
建立健全宁德市湿地保护的地方性法规, 继续保持湿地自然保护区面积,有效遏制湿地数量减少趋势,恢复现存湿地生态功能。重点开展湿地公园建设工作,至2015年全市湿地公园达到11个,其中蕉城1个、屏南2个、周宁4个、寿宁2个、柘荣2个。
(三)强化森林生态系统的保护与建设
1、积极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高林地保护和管理能力
深化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一是进一步明晰产权。对林地只承包到村民小组、自然村的,要按照“愿单则单,以单为主;愿联则联,联合自愿”的原则,将产权明晰到户。二是加快林权证发放进度。要采取有力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在保证质量前提下,及时将林权证发放到林权权利人手中。三是探索资源培育新机制。坚持“政府负总责,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抓好造林绿化的同时,积极引导林业经营者在产权明晰的基础上,通过股份合作等方式,组建林业合作经济组织,促进林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四是规范森林资源流转。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在不改变林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林地用途、不损害农民林地承包经营权益的前提下,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可以进行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抵押或作为出资、合作条件。五是深化林木采伐制度改革,全面规范林木采伐指标分配办法,健全林业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服务林业和林农的能力;完善纠纷调处机制,加大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力度,维护林区安全稳定。
加强森林资源管护。扎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重点建设生物防火林带、森林防火信息网络系统和信息指挥系统升级改造,专业扑火队伍装备水平、快速反应与火灾扑救能力,初步建成森林防火宣教培训与火案勘察体系。至2015年,有林地生物防火林带密度达到16公里/公顷,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1‰以下。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重点加强预警监测、检疫御灾、防治减灾、应急反应和防治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松材线虫病等外来有害生物的检疫防范。严格执行国家《植物检疫条例》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强化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调运检疫,建立部门联合防控机制,防止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入侵传播;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森林病虫害防治方针,推广营林和无公害生物防治措施,促进森林健康,保护森林资源和国土生态安全。至2015年,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准确率达86%以上,有效防治率88%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100%。严厉查处破坏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
2、加强森林资源的抚育更新,努力增加碳汇
加强森林资源的抚育更新。严禁砍伐中龄以上林木,确保宁德市森林生态系统的快速恢复、更新和演替。实行封山育林,“十二五”期间完成封山育林(指对郁闭度<0.2的疏林地及无林地采取封山育林措施)面积17万亩。推进常绿阔叶林的抚育、恢复工作,逐步减少用材林经营,缩小针叶林和竹林面积比例。
另外通过采取人工荒山造林、人工迹地更新、人工促进天然更新、非规划林地造林、低产低效林改造(补植改造)等措施,使2015年森林覆盖率达65.2%,继续保持全省第四位、林地保有量达1508万亩、生态公益林占全市森林总面积比例达34.62%。
实施固碳抵排战略,努力提高森林资源的总体质量和林地生产力,增强单位面积森林固碳能力;强化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和森林执法,减少毁林,维护自然生态系统固碳总量,增加森林碳汇,提高生态环境承载力,保持绿色增长,拓展宁德市林业发展空间。
(四)加强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监管
1、抓好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要流域的水电开发和矿产开发等重点项目和开发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
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有序的原则,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要流域的水电开发和矿产开发等重点项目和开发规划应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效控制开发建设中的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严格“三同时”制度,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所确定的防治工程,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严格控制破坏地表植被的开发建设活动,防止水土流失;严禁在水源地、湿地等生态敏感区建设污染和破坏性项目,对已建项目要逐步实施搬迁。
2、加大生态保护执法力度,打击破坏生态的违法活动
加强森林资源的监察、保护工作。抓好护林队伍建设,充实护林第一线的力量,加强各县市区森林治安巡防队及基层护林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基层护林组织在保护森林和林地资源中的作用。林业主管部门与新闻媒体建立保护森林资源的绿色网站,给市民提供举报和发表意见的渠道,设立举报电话,开展举报有奖活动。建立保护森林资源奖惩制度。强化工作责任制,加大查处力度,依法从重从严惩处违法行为,出台有关处罚规定,对非法毁林事件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做到发生一宗严肃查处一宗。
加强全市取土点的规划,坚决取缔非法取土点,依法关闭到期采石场。禁止在禁采区采石取土,严禁开办年开采量小于20万立方米的采石场,对尚未到期但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采石场,不惜一切代价坚决予以关闭。加强对保留采石场的监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重新核定采石场矿区范围,收取治理保证金,坚决杜绝以采石场整治效果好为由,免收治理保证金的现象。加快已关闭采石场的整治复绿工作。
坚决制止新的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开发行为,属基本生态控制范围内、滨海陆域的建设项目都要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后从严审批。把治理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开发行为纳入全市处理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工作。建立新的对违法开发行为的巡查和处罚机制。
3、严格执行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推进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
严格矿山企业准入条件,制定矿业准入环境标准,矿山开发应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等。建立经济保障制度,制定相关政策,落实治理修复资金,按要求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并按规定报经同级矿产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制定并实施与生态保护相一致的矿产资源开发规划,划定禁采区和限制开采区。在禁采区内停止一切采石、采矿活动,逐步恢复自然保护区、重点旅游区、主要交通干线两侧等重点地区由于采石、采矿活动造成的生态破坏;通过废石回填,尾矿回填、采矿坑建立鱼塘等措施进行矿区生态整治,加大矿区的复垦力度,全面开展对退化生态系统的治理和恢复工作。鼓励企业和地方政府采取建筑弃土综合利用、地貌恢复、绿化造林等相结合的生态恢复措施,推动矿山、砂石坑、窑坑治理和生态恢复。到2015年,全市90%以上的砂石坑、窑坑得到生态恢复。
(五)大力培育生态文化
1、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强化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
加强领导干部和企业法人的环境教育,把普及环境科学知识和环境法律知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能力等内容纳入培训计划。加强对大学生、中小学生的生态文明教育。一是把生态文明教育作为学校德育的重要内容;二是积极开展校园生态文化建设活动,抓好学生生态基础知识的普及工作;三是建设良好的生态文明环境,如建设绿色校园和打造生态学生公寓等;四是注重学生生态文明教育的实践活动。不断深入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提高生态文明知识的普及率。环境宣教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可通过采取丰富多彩且为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组织各种环境宣教活动,特别是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和教育培训力度。
2、重视生态文化研究,发扬传统生态文化
重视生态文化研究,特别是当地传统生态文化,如茶文化、畲族文化等。积极扶持生态茶文化。茶文化是生态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宁德具有发展茶叶得天独厚的优越条件,积极扶持生态茶文化是建设宁德地域特色生态文化的必然。推进畲族生态文化旅游。宁德是全国畲族人口最多、分布最广、历史最悠久的畲族聚居地。一千多年来,勤劳、勇敢、智慧的畲族人民在此繁衍、生息,创造了灿烂的畲族文化,成为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秉承“大生态、大文化、大教育”的理念,弘扬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把宁德市传统生态文化发扬光大。
3、建设生态文化载体,弘扬生态文化
积极建设生态文化载体,充分发挥图书馆、文化馆、艺术馆、体育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在传播生态文化方面的作用,使其成为弘扬生态文化的重要阵地。逐步建立生态文化知识教育基地、生态科普教育基地、生态文化展览馆等,使民众有意识的接受生态文化的教育。
4、推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通过开展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推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倡导低碳生活,推行健康、环保的经济建设新模式和社会生活新方式,推行低碳城市、低碳社区、低碳企业、低碳校园、低碳家庭的标准和管理制度,通过相应的表彰、奖励、处罚措施,对公民的生活行为进行引导。开展各种形式多样的活动,如“节能减排家庭社区行动”、“绿色校园行动”、“ 停电1小时体验活动”、“ 闲置物品交换”等,促进低碳节约意识深入人心,从源头上杜绝浪费现象,从而在全社会倡导勤俭节约的低碳生活。积极倡导绿色消费,引导公众消费无污染或少污染的绿色产品,消费过程中不污染环境,自觉抵制和不消费那些破坏环境或大量浪费资源的商品。推动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全方位、多层次推广适应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的生产生活方式。
三、持续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全面推进污染减排
(一)污染物减排目标和控制方案
1、“十二五”污染物减排目标
根据省环保厅“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二下”指标,我市“十二五”减排工作目标是:至2015年全市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比2010年减排7.9%(其中工业加生活8.9%、农业5.5%);氨氮(NH3N) 比2010年减排5.5%(其中工业加生活9.7%、农业2.1%) ;二氧化硫(SO2)比2010年减排5%;氮氧化物(NOX)比2010年减排28%。
2、“十二五”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
①考虑重点产业发展,制定控制对策
“十二五”期间宁德市将加快建设一批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战略影响的重大项目,着力实施包括交通、能源、临港重化工业、特色产业提升、现代服务业、农业农村、城镇建设工和民生保障等重点工程。
制定适宜的产业政策。严格制定宁德市的产业准入规定。承接产业项目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打破区域界限。产业政策的制定要结合宁德市经济区规划、资源特点、环境容量、生态状况、人口数量以及省、市发展规划,要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将区域经济规划和环境保护目标有机结合起来。严格执行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与环保“三同时”制度。
实施环境保护工程。加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投入,实施污染减排工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饮用水源保护工程以及绿色生态建设工程。
②结合开展“节能减排”工作,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十二五”期间加快宁德市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高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控制、提升和改造资源消耗型产业;发展循环型工业,加快推进工业园区的生态化改造步伐,大力促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型农业,大力开展畜禽养殖的生态化,实现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发展循环型服务业;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约用材工作;培育废弃物资源化产业,以提高工业“三废”综合回收利用率为目标加强节能减排体系建设;深入推进生态市建设,创建循环型社会。“十二五”期间总量控制工作应实现与节能减排工作相结合,达到资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达标的目的。
(二)大力推进污染减排
1、水污染物减排
⑴工业污染治理
工业重点行业的污染物削减仍然是“十二五”总量控制的重点任务,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新增量,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一是大幅度加大结构调整力度,优化产业结构,严格行业准入,淘汰造纸、制革、印染等落后产能,降低单位产品能耗和产污量。二是以技术经济可行为依据,对重点行业的排放标准、清洁生产标准以及落后产能标准进行更新,倒逼造纸、合成革、食品、医药、化工等重点行业提升产业技术水平,优化发展方式,减少污染物新增量。三是继续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提高行业污染治理技术水平,严格执行行业排放标准、清洁生产标准,降低污染物产生强度、排放强度,从根本上促进工业企业全面、稳定达标排放。
⑵城镇生活污水治理
一是提高现有污水处理厂的负荷率和城镇污水管网覆盖率, 将污水处理厂建设拓展到乡镇一级,4个省级、15个市级试点小城镇率先开展建设。结合重点流域、近岸海域整治、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在沿海和重点流域沿线10个乡镇规划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城区、县城污水处理厂2012年负荷率都要达到75%以上,2013年负荷率要达到85%以上。宁德中心城市污水处理率,2012年要达到90%以上,尽可能做到全收集、全处理。二是采取适宜工艺推进县和有条件的重点建制镇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大力推进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三是对重点区域、流域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实施提标改造,提升其氮、磷去除效果,重点流域范围内的城市污水处理厂要实现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基本控制项目全面达标。四是把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纳入减排工作的重要内容,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规范要求,对污泥进行稳定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理。五是把再生水利用作为减排的重要途径之一,大力提升城市污水再生水利用能力,尤其是福鼎等缺水城市要大幅度提高污水回用规模,明确污水回用方式和途径,减少新鲜水使用量,保护和节约水资源。
⑶农业污染源治理
“十二五”期间将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为主要切入点,将农业污染源纳入污染物总量减排体系。一是蓄禽养殖业污染,要采取“一禁、二迁、三治、四控、五倡导”措施进行综合整治。各县(市、区)划定禁养区,以及禁建区划定后建设的畜禽养殖场,要按要求限期责令关闭与搬迁,禁养区外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禁建区划定前已建养殖场要开展综合治理,实现畜禽养殖废物综合利用,从根本上解决畜禽养殖污染问题。二是大力推广四种生猪生态养殖模式:在周宁、寿宁、柘荣等山地多的县,广泛推广“猪-沼-果(菜、稻、鱼、草)能源生态型养猪模式;在福安、福鼎农林地面积较小的县,大力推广达标排放环保型养猪模式;在蕉城区等新建或改建的大中型猪场,积极示范推广漏缝地面-免冲洗减排放养猪模式;在有条件的猪场,试点应用生物发酵垫料床零排放养猪模式。三是引进沼气新技术、新工艺,实现“三废”资源化。鼓励粪便发酵烘干生产有机肥,也可通过生物降解方式处理粪便,提高综合治理水平。四是大力推行立体养殖、规模经营、集中治理的发展模式,引导养殖业走可持续发展之路。五是大力推广节约型农业技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提倡增施有机肥。科学合理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六是推行农村生活污染源排放控制,探索分散型污水处理技术的推广和应用。通过实施“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措施,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2、大气污染物减排
⑴电力行业污染治理
“十二五”期间,电力行业二氧化硫减排将步入精细化管理阶段,强化脱硫设施的升级改造与运行管理,电力行业将通过对烟气旁路铅封(或者取消旁路)、在烟囱加装在线监测点、加强在线监控有效性审核和强制检定等措施提高其综合脱硫效率。通过合理使用燃料与污染控制技术相结合、燃烧控制技术和烟气脱硝技术相结合的综合防治措施,以减少燃煤电厂氮氧化物的排放。要全面推行低氮燃烧技术,新建、扩建、改建机组根据排放标准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要求建设烟气脱硝设施,现役机组应因地制宜、因煤制宜、因炉制宜地加快烟气脱硝设施建设。加快福鼎龙安、文渡、霞浦盐田工业区集中供热,取缔各类小锅炉。
⑵非电力污染治理
要在“十一五”二氧化硫减排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推进全面减排,重点加大冶金、建材、石化、合成革等非电力行业以及燃煤锅炉的二氧化硫减排力度,由“十一五”主要依赖工程减排向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齐头并进方向转变。一是石油炼制行业企业要实施催化裂化装置催化剂再生烟气脱硫、加热炉或焚烧炉烟气治理、硫磺回收等脱硫工程。二是燃煤锅炉走结构升级技术路线,以集中供热和热电联产替代小型燃煤锅炉,对大吨位燃煤锅炉因地制宜安装脱硫设施。原则上所有省级以上开发区内的工业园区、工业企业相对集中区域(比如龙安工业区)、热电联产覆盖的8公里范围内企业等,必须实施集中供热。集中供热企业必须脱硫。现有小锅炉必须限期拆除;未能实施集中供热的现有锅炉,一律必须脱硫;无法脱硫或者脱硫不经济的,一律改LNG或者改电。要在冶金、燃煤锅炉推行低氮燃烧技术或烟气脱硝示范工程建设。
⑶机动车污染治理
提高机动车新车准入门槛,加大在用车淘汰力度。—是控制新车污染排放,进一步提高本市机动车新车排放标准。在油品保证的情况下,“十二五”期间所有新车执行国家第四阶段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鼓励使用低油耗、低排放的混合动力车、天然气车及其它替代燃料车。二是加强在用车管理。加强对车辆的定期检验、路检、确保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三是严格控制油品质量。积极争取省级有关部门支持,制定更严格的地方油品标准,加强油品质量管理,在“十二五”期间适时发布实行与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相适应的国四汽油。
(三)发展循环经济,推进低碳发展
1、建设具有宁德特色的循环经济产业体系。
围绕区域主导产业和重点污染行业因地制宜地开展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和企业。在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等不同的产业,在生产、消费和流通的各个环节都开展循环经济的探索,在全市范围内建设2-3个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和企业。
2、建立低碳型产业结构,大力推进低碳发展
十二五期间宁德市应大力发展低碳产业,在电力、交通、建筑、冶金、化工等行业先行试点,培育低碳经济发展的重点行业领域。推进一批低碳经济示范基地建设,重点在山区建立低碳食用菌生产基地和林业碳汇基地,在沿海建立以风能、核能和潮汐能为特色的零碳能源基地,进一步降低碳汇消费量。制定鼓励低碳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低碳标识和低碳品牌,有效利用财税、金融、价格、投资政策扶持低碳产业发展。倡导企业开展绿色生产,绿色经营,实践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力争到2015年实现年碳汇数量比2010年增加0.5倍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70%以上。
推广绿色低碳消费。积极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倡导绿色消费理念、低碳消费,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逐步提高可循环使用产品和可再生产品的比重,在主要宾馆饭店、重点风景名胜旅游区大幅度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引导全社会节约消费。加强循环式生活方式的宣传教育和政策引导,推动居民节水、节电,鼓励消费者购买使用节能节水产品、节能环保型汽车和节能低碳型住宅。
四、加强流域环境综合整治,保障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
(一)抓好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综合整治
“十二五”期间,宁德“两江三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重点任务主要是从养殖污染整治、工业污染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流域生态用水保障等六个方面着手,继续推进“两江三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保持水环境质量优良水平。“十二五” 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目标:至2015年,国控、省控、市控断面继续保持100%达标率,市级、县(市)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继续保持100%。
(二)构建流域综合监管系统,保障饮用水安全
联合水利、卫生、供水等部门对饮用水源地水质、水量、水文监测点水质、水厂原水和管道水水质定期监测,并对供水水质及时进行监督监测和疾病控制分析。加强县级、乡镇饮用水源监测体系的建设,力争在2015年,市级饮用水源地每年完成一次以上的水质全指标分析,县级饮用水源地每月一次28项常规项目分析,乡镇饮用水源地每季度进行一次28项常规项目分析。
在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明显的警示标志和必要的隔离设施;完善水源保护区周边和上游的事故多发公路路段防撞、污水收集等防护设施;组建水上专业防污应急队伍,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储备,一旦发生水环境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统筹安排、有序调度、妥善处置。
对人口较少的农村应加强分散式饮用水源保护,在重点行政村建立农村水源保护示范村,开展水源保护、污水治理先进村活动。“十二五”期间,各行政村应有符合饮用水要求的水源地,并配套相关的防护设施,并确保水源2次/年监测频率。
(三)加强水资源管理
加强水资源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健全流域管理和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对高耗水企业和工业园区水量采取总量控制和定额分配,对企业用水采取梯级收费,鼓励发展节水技术和中水回用技术,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推行和建设节水型农业,注重水资源的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改变农业传统用水观念,利用生物技术、农业管理措施一体化技术等技术,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大力推广喷、微灌溉技术和雨水集蓄利用技术,科学合理的利用水资源。
五、深化环境综合整治,积极推进城镇化进程
(一)营造良好人居环境。
科学编制城镇规划,控制城镇人口密度、建筑物密度,保护并适当扩建城区的绿地、水体面积,减少城市热岛效应;加大城镇卫生管理力度,重点抓好垃圾的处理处置,对垃圾箱和垃圾集中回收点的位置进行合理布局,提高垃圾回收和运输的频率,减少垃圾的堆积数量和时间,避免二次污染。
山区城镇要发挥资源优势,实施生态经济战略,协调城镇建设空间与周边山体的关系,加强山前地带建设控制,加强挖山造地过程的环境保护。水源涵养区的城镇应制定产业准入政策,确保区域水源安全。自然保护区周边的城镇适度控制发展规模,在保护前提下发展自己优势特色产业。
(二)开展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1、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以沿海县城、山区县城为重点区域,建立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监管、统一评估、统一协调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环保部门会同有关地方和部门确定并公布重点企业名单,开展区域大气环境联合执法检查,集中整治违法排污企业。提高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比例,推广使用环保型公共交通车辆,控制道路和施工扬尘,降低空气中PM10等细颗粒污染物的含量,逐步减少酸雨、灰霾和光化学烟雾污染等区域性大气污染出现的频次。
2、优化区域工业布局。
在城市城区及其近郊禁止新建、扩建钢铁、有色金属、石化、水泥、化工等重污染企业,对城区内已建重污染企业要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搬迁改造。
3、强化城市空气质量分级管理。
必须制订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方案,使城市空气质量保持或优于二级标准,防止空气质量恶化。
(三)控制城市噪声污染
1、合理规划城市布局。
城市各类功能小区在规划建设阶段,主干道临街住宅要考虑声学环境布局,禁止在居民楼和以居住为主的综合楼新(扩、改)建产生噪声、振动污染的娱乐行业,对混杂在居民区、文教区中的小加工厂实行搬迁。
2、重点整治交通、施工、娱乐等扰民噪声。
改善路面和道路结构,新(扩、改)建城区道路时应选用低噪声的沥青材料,减轻车辆行驶噪声,声环境严重超标的交通路段两侧安装隔声屏障,沿城市交通主干道、高架桥、两侧的近距离居民楼统一安装隔声窗。加强建设项目土方施工、结构施工阶段的噪声监督管理,推广使用低噪声机械。文化娱乐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隔声与减震措施。
3、完善城市噪声监控区域。
全面实施噪声达标区建设,按照各地新编的城市总体规划布局和国家噪声布点规范要求,优化调整城区噪声监测点位。扩大和改善噪声达标区建设,逐步将城市建成区所有地域都纳入噪声达标区的控制范围。
六、以村庄整治为载体,加强农村环境保护
(一)继续实施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
1、抓好“以奖促治”政策落实
结合国家推行的以奖促治、以奖代补的政策,继续争取资金,扩大奖励和补助范围。通过以奖促治,推动污染防治的重点流域、区域和问题严重地区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着力解决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威胁城乡居民食品安全、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通过以奖代补,鼓励创建生态镇和生态村,进一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十二五”期间,每年争取三个以上列入中央的“以奖促治、以奖代补”项目。
2、深入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
实施以保护农村饮用水源为重点的“水源清洁”示范工程,以整治集中连片村庄污水和垃圾为重点的“家园清洁”示范工程,以整治农村畜禽养殖和面源污染为重点的“田园清洁”示范工程,使示范区内农村饮用水合格率达到95%以上,整治村庄的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生活垃圾清运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养殖废弃物做到无害化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通过集中力量实施整治示范工程,集中连片整治一批环境问题突出、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村”,使农村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严防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
积极推进乡村工业结构、布局调整,引导村镇企业适当集中,推行污染集中治理,有效减少农村地区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淘汰污染严重和落后的生产项目、工艺、设备,防止“十五小”和“新五小”等企业死灰复燃。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严防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坚决制止在农村地区建设“两高一资”项目。
(三)加强环境监管能力
开展农村饮用水源地、村庄河流(水库)水质监测,建设农村背景站或区域站,加强流动监测能力建设,统筹城乡,提高农村环境监测覆盖率。启动农村环境质量调查评估。在经济相对发达的乡镇设立环保专职机构或环保员,充实农村环境保护监察力量,到2015年,争取全市所有乡镇均设立环保专职机构或环保员。
七、防范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
(一)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
1、开展环境风险调查与评估
对全市重点环境风险源和环境敏感点进行全面调查与综合评估,摸清环境风险的高发区域和敏感行业。对排放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危险废物和生产用危险品等企业,进行深入调查排查,建立环境风险源分类档案和信息数据库,实行动态更新、分类管理。
2、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提高标准和建立激励机制,建立高风险重污染企业寻出制度。对于危险化学物品等高环境风险物资的存储、运输、使用,自用物联网和电子标识系统,实施全过程监控。建立企业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和应急处理制度、污染物监测报告制度,全面推行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切实加强企业防范突发环境事件能力。对重点风险源、重要和敏感区域定期专项检查,对高风险企业挂牌督办,限期整改或搬迁,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坚决关停。
(二)确保核与辐射安全
1、加强核电厂建设与运行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
强化对宁德核电厂建设与运行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核电厂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加强对核电厂的环境状况、放射性流出物进行监督性监测,配合有关相关部门进行核废料、乏燃料安全处理处置及相关技术的研究。同时对辖区内“十二五”期间拟新建的核电厂的规划、建设及时跟进监督、监测,加强管理。
2、加强对放射源使用单位辐射的安全监督检查
加强对放射源使用单位的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放射源应用单位日常运行中的安全隐患,提高放射源应用单位的辐射安全与防护水平。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解决好电磁辐射项目的公众投诉和信访事件,加强对电磁辐射项目监督管理,将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三)治旧控新防治重金属污染
1、削减重点行业和区域的重金属排放
以铅、铬为重点减排目标,以生产、贮存和运输等环节可能造成重金属环境污染或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9家企业为重点监控对象,以深入开展电镀、涉铅电池加工等行业综合整治为抓手,着重防控金属表面处理加工(电镀)业、铅锌矿采选业等行业的重金属排放。强化对重金属污泥、废铅酸蓄电池等固废的综合利用。到2015年,建立比较完善的重金属污染防治体系、事故应急体系以及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体系,有效防控重金属污染,努力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和促进环三区域发展。
2、建立完善重金属监控体系
排查企业及其周边区域环境隐患,有针对性地制定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实施方案。加密重点规划单元监控,逐步将耕地、农田、食品等易受重金属污染影响的敏感区域和领域纳入常规监测体系。加大对重点排放源的监督性监测力度,建立全市重金属排放和风险源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试点建立重金属排放企业特征污染物日监测制度,逐步安装重金属污染物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四)推行固体废物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提高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建立企业内部或者企业之间多层次,多渠道的资源再利用和深加工系统,控制固体废物的最终产生量,调整产业结构,发展高新技术领域,减少不可利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对危险固体废物产生量大,污染严重的企业,采取减少废物产生量和消除废物污染的清洁生产工艺,并按照规范送危废中心处置。规范对全市医疗垃圾采取统一收集、集中储存、密闭运输及无害化处理。
(五)加大力度防控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
制订针对以二噁英为主的POPs排放源及其环境污染状况的监测行动方案,开展冶金生产、废弃物焚烧行业等重点企业的二噁英监测。加强对产生和排放二噁英类POPs的项目(企业)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执行“三同时”验收制度,鼓励采用有利于二噁英削减和控制的技术工艺和污染控制技术。
(六)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为应对突发性的环境事件,做到“早发现、快报告、速处理”,保证及时、稳妥、有效地处置发生和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性环境事件,控制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环境污染,确保环境安全,维护公共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十二五”期间应加强宁德市的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建立环境应急指挥中心。重点加强市县两级监测站的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具备对有毒有害有机物、重金属等污染物现场定性、定量的监测能力和信息传送能力。成立专门的、统一的、有效的环境应急事件受理、协调、指挥部门。
八、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提升环境监管水平
(一)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
1、全面推进各级监测站标准化建设。
加强以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技术装备为基础的常规监测和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改善监测实验用房条件,力争2015年市级站达到《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东部地区二级标准要求,县级站达到东部地区三级标准要求。
2、建设安全的核与辐射监管体系
加快市、县两级辐射环境监测队伍标准化建设,完善市、县两级(监管)监测站人员编制及结构配置,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宁德市环保局成立辐射监管机构,福鼎市环保局配备专职监管人员,全面达到《全国辐射环境监测与监察机构建设标准》要求。
(二)建设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
1、分阶段逐步推进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
2012年前,全市各级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到国家中部地区相应标准。到2015年,按照国家东部地区标准,增加人员编制、配齐执法装备,全面完成各级环境监察机构的标准化建设,市环境监察支队达到东部地区一级标准,福安、福鼎环境监察大队达东部地区一级标准,其它县达到东部地区二级标准。
2、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
扩大监控范围,除实时监控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外,其他新建、扩建、改建的重点排污单位也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增加重点污染源监控项目,在已有的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监控因子的基础上,增加监控氨氮、重金属、氮氧化物、烟尘等污染因子。实施视频监控,逐步推广安装视频装置,实时监控掌握排污单位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和排污情况。开展委托运营或巡检,地方财政分别安排专项资金,统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全面负责国控、省控、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
(三)建设高效的应急防范体系
1、完善环境应急管理政策法规体系
制定《全市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规范》,明确环保部门与公安消防部门等综合性及专业性应急救援队伍建立长效联动机制;与发展改革、工商管理、行业管理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加强“高污染、高环境风险”行业环境安全管理;与交通、公安、安监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运输中的环境管理;与水利部门协调沟通,互相通报重点流域、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等有关信息。建立健全矛处置跨界突发环境事件的长效联动机制。制订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积极探索依托大中型企业建立专业环境应急救援队伍,促进环境应急救援工作专业化和社会化。加快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制定《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规定》,督促企业落实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的责任。
2、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在现有环境风险管理和应急管理系统的基础上构建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协调有力的环境应急管理机构。加强预案的协同管理,明确操作规程,制订操作手册,建立预案修订、备案、评审、升级与更新制度,实行预案动态管理。全市石油加工、核电厂、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行业,医药制造业,采矿业、非重点矿物制品业、造纸及纸制品业、皮革制品业、黑(有)色金属冶炼业、橡胶制品业,要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习。
3、建立完善的应急工作运行机制
建立健全环境应急值守制度,进一步完善12369环保举报热线网络;加强信息报送和信息发布,畅通信息报送渠道;认真做好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和处置,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典型案例分析制度和处置后评估制度;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处置的考核制度和奖惩缺席;开展环境应急管理人员队伍培训,提高环境应急管理人员科学决策水平、环境应急综合应对能力和自我防护能力;开展环境应急师资队伍培训,为环境应急管理培养师资力量。积极开展环境应急管理国际交流与合作。联合企业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加强环境应急知识普及和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环境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提升环境科研为环境管理决策服务的能力
围绕当前环境热点问题,主要围绕为减排服务和开展“循环经济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 、“清洁生产技术” 、“环境友好材料开发应用”等科技专项研究。以提升我市环境基础性问题研究的层次和深度。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基础科研实验室,完善必须的仪器设备,建设科研用房。拓展对外合作交流,积极主动地与温州及长三角地区等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交流和人员培训等合作,建立和完善合作机制,共同申请科研项目。引进温州及长三角地区的先进污染治理和节能减排技术或科研成果,推进生态环保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在宁德的推广应用。
(五)建设高效的环境信息体系
提升环境信息与统计的支撑能力。改善环境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构建连接国家、省、涵盖市、县两级环境信息网络与网络安全体系,建立统一、归口管理,资源共享的工作机制。全市环保系统环境信息机构规范化,完成信息专用交通工具的配备,整体机构建设达到一个新水平。
(六)加强环境宣传教育
逐步推进环境宣传教育机构标准化建设。按照《全国环保系统环境宣传教育标准化建设标准》,从人员编制与构成、经费、设备配置和业务用房等方面逐步加强标准建设。到2015年,争取市级成立宣教行政和事业的专门机构,县级配宣教专职人员。
提高环境宣传舆论引导能力和水平。提高环保宣传教育的总体水平,制定完善环保宣传教育政策,建立健全社会公众参与环保有效机制。围绕环保中心工作,加大环保宣传教育力度,加强新闻宣传的策划与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建立环保信息通报制度和环保舆情监控体系。
九、重点工程计划
(一)重点项目的分类
1、选取重点工业污染治理项目
加强工业废水排放的监管工作,提高工业废水处理水平。“十二五”期间,要继续减轻重点污染工业企业的污染,优先选择在项目和技术水平方面削减污染物排放量较多和拟采用先进技术、示范作用较大的项目。重点选取宁德市污染严重的各类工业区、石板材业、化工厂等进行技术改造和水、气、固废污染治理项目。该类工程投资预计需92977万元。
2、考虑重点流域、水源污染防治项目
“十二五”期间应全力解决宁德市水环境污染突出的问题,抓好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综合整治。特别要关注饮用水的安全,遏制水环境进一步恶化的趋势,确保宁德市人民喝上干净的水。根据流域各地饮用水源区的水质以及水安全的现状和动态,提出“十二五”期间的主要任务、措施和重点工程。优先选择敖江、交溪、霍童溪、七都溪流域综合治理项目,重点落实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治理工业污染源;适当考虑水库以及城市内河的综合整治项目。该类工程投资预计需228623万元。
3、选择生态功能保障项目
全面开展生态县、生态镇、生态村建设,积极推进生态市建设,促进区域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加强重要区域生态保护和建设,构建全市生态安全体系。推进自然保护区和生态示范区、生态农业示范县、生态示范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提高自然保护区的管护能力与建设水平。重点考虑实施矿业清理整顿,水土流失治理,生态林建设与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区建设以及优美乡镇建设项目。该类工程投资预计需693362.73万元。
4、选择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十二五”期间立足改善城乡环境质量,充分运用产业政策,吸纳社会资金投资环保基础工程,优先考虑推进城镇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处理建设项目。完善和规范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范对医疗垃圾采取统一收集、集中储存、密闭运输及无害化处理。该类工程投资预计需374844万元。
5、选择农村污染防治项目
 “十二五”期间重点做好乡镇环境保护、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小流域治理,深入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畜禽养殖场禁建区内养殖场清理整顿、搬迁,禁建区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治理,畜禽养殖废物综合利用,生态立体种养模式推广应用等,项目选取上主要考虑集约化、规模化养殖场示范工程和综合治理达标工程。积极配合新农村建设项目,加快农村生活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抓好土壤污染修复与治理,开展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污水处理、农村沼气利用以及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等新农村建设项目,实现资源化利用和低污染排放。该类工程投资预计需57144.3万元。
6、积极推广循环经济项目
围绕区域主导产业和重点污染行业因地制宜地开展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和企业。在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等不同的产业,在生产、消费和流通的各个环节都开展循环经济的探索建设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和企业。把低碳经济的发展思路纳入中长期发展战略视野中,注重低碳经济理念的贯彻,将低碳化、绿色化作为新一轮经济增长点。项目选择主要考虑开展工业、农业循环经济试点、生物医药产业专业园建设,探索各种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推行清洁生产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清洁生产审核等。该类工程投资预计需252830万元。
7、重视环保自身能力建设
项目选取主要以环境管理提高和环保自身能力加强为立足点,重点落实环境监测、监察体系工程和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建立环境应急监测和处理处置机制,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和改善办公条件,提高环境管理现代化水平。加强以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技术装备为基础的常规监测和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全面推进各级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推进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加强全市核与辐射监管能力建设,并具备对突发核与辐射事故的应急监测能力。重视环保科技工作,围绕环境管理确定研究课题,积极开展生态恢复、污染治理、废物综合利用等环境科研。该类工程投资预计需22750万元。
(二)重点项目汇总
宁德市“十二五”环境护与生态建设规划重点工程一览表
“十二五”期间重点建设项目332个,总投资预计需1722531.03万元。
一重点工业污染治理项目
1工业区污染物集中处理例如:周宁县工业集中区污水、废渣治理项目,建设工业污水处理厂和工业废渣处置中心。总投资1500万元。
2综合节能减排配套改造例如: 柘荣县郑氏特种竹纤有限公司建设1台40t/n循环流化床锅炉和1台3000kw背压汽轮发电机组及配套厂房和辅助设施,总投资5300万元。
二重点流域、水源污染防治项目
1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例如:七都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主要是开展生活面源污染治理;畜禽养殖场搬迁、关闭;矿山、石材厂整治;河道采砂整治等,总投资2400万元。
2饮用水源
保护例如:柘荣县东源、宅中、楮坪、英山、黄柏、乍洋六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程及其它配套工程建设 ,总投资900万元。
三生态功能保障项目
1重要生态功能区和自然保护区建设例如:周宁县国家森林公园建设项目,达到县境内森林面积127万亩,森林覆盖率74%,建成森林景观优美,集观赏、科研、旅游于一体的区域代表性国家森林公园。总投资3亿元。
2生态修复
建设例如:古田县鹤塘、杉洋、卓洋、大甲矿山、石材堆渣场生态恢复工程,总投资2000万元。
3生物多样性保护例如:屏南县珍稀濒危树种——秃杉(台湾杉)培育及杉木大径材培育项目 ,利用乡土秃杉珍稀种源和优良采伐迹地定向培育秃杉面积95.94公顷,营造生物防火林带10.0公里;杉木大径材培育项目是利用公司现有杉木中、幼林进行抚育间伐定向培育杉木大径材,建设面积220.53公顷,营造生物防火林带16公里。
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城镇污水
处理厂推进各县(市)城区污水管网延伸工程,确保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负荷率达标并稳定运行。加快4个省级、15个市级试点小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结合重点流域、近岸海域整治、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在沿海和重点流域沿线10个乡镇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2城镇垃圾
处理场例如:霍童片区垃圾处理项目,日处理生活垃圾60吨,总库容33万立方米,同时购置相关配套设备 ,总投资2400万。
五农村污染防治项目
1农村环境
连片整治例如:霞浦县下浒镇下浒、柏溪、西岐村等8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总投资1570万。
2生态村建设例如:蕉城区霍童镇外表村开展国家级生态示范村建设,综合整治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整治矿山、砖厂、砂石场、石材厂等企业,对村庄周边“小桂林”景区进行植被绿化,霍童溪河道清淤整治1500米,铺设污水管道1800米,流域两岸植被绿化等。总投资500万元。
六循环经济项目
1循环经济产业园例如:柘荣县下村生物医药循环产业专业园 ,总投资3.5亿元。
七环保自身能力建设
1环境监测
预警体系例如:市级建设环境监测执法及核应急中心,县级建设环境监测监控分中心。
2环境管理
支撑体系例如:环境监测、监察、信息、宣教标准化建设

具体项目见附表:宁德市“十二五”环境护与生态建设规划重点工程项目表。
十、健全完善政策措施,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一)落实环境监管“一岗双责”规定
1、强化企业、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
落实《福建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要求,强化环境保护工作管理。一是明确企业的主体责任,通过监督管理、政策驱动、法制规范、宣传引导,让每个企业都对自身环境污染行为负责,促进企业责任主体到位。二是明确属地管理的责任,各级政府是本辖区环保工作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三是明确部门监管的责任,各级部门都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本部门范围内环保工作。
2、建立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
建立实施相关的程序和制度,使环境保护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参与审议有关对环境具有重大影响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决策过程。在制定产业政策和进行产业结构、产业布局调整时,保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参与,并充分考虑环保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二)强化环境执法监督
1、完善地方环境保护法规体系
加强地方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修订。落实国家、省关于城市服务业、核安全、环境监测、环境损害赔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2、构建高效环境执法监督机制
有序协调内部执法监督,突出建立和完善内部信息交流和沟通协调制度、重大案件集体审理制度、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上下互动、部门联动,建立和完善巡查、直查、稽查、后督察和年度考核制度,加强与其他相关执法部门、司法机关配合与协作。研究提出环境损害赔偿政策机制。健全区域流域协作机制,遏制发生跨辖区、跨流域污染事件。
3、拓展环境执法监督领域
转移执法重心,突出事前和事中执法监督,变被动的末端执法为主动的全过程执法监督。建立和完善后督察制度,积极探索长效机制,规范后督察工作程序,把后督察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三)推进环境经济政策创新
1、推行绿色金融政策
试行绿色信贷政策,促进企业开展污染治理和升级改造。将环保诚信企业和环保违法企业的信息纳入金融机构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充分发挥金融机构的信贷调控作用。环保部门定期向银行提供企业名单,在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允许的前提下,金融机构优先为环保升级改造企业发放贷款;对环保违法企业停发贷款,直至其整改达标。
2、推行绿色保险机制
建立绿色保险的市场信用机制,促进企业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利用保险机制和市场手段转移污染事故风险,有效缓解污染事故纠纷引发的矛盾。试点先期选择环境危害大、最易发生污染事故和损失容易确定的行业、企业和地区,环保部门提出企业投保目录以及损害赔偿标准,保险公司开发环境责任险产品并确定责任范围和分类厘定费率,保险监管部门进行市场监管。
3、建立能减排专项补助资金
建立专项补助机制,鼓励企业开展污染减排和优化升级。加大对节能减排项目财政支持,建立重点耗能企业、重点污染源企业节能减排考核制度。对于能够产生较大的污染减排效益、使用清洁生产技术、改善和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保护区域生态安全等方面的资金给予优先补助。
4、建立环境权益交易市场
开展环保和排放的技术交易、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碳排放交易等,为平衡环境责任提供平台。探索建立环境基金和碳基金,谋划资金渠道,基金要严格用于资助低碳项目、低碳技术研发和技术商业化。
(四)加大环保资金投入
一是加大环保投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应逐年增加农村环境保护的财政预算,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并安排一定比例的排污费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环境保护。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重点支持饮用水源地保护、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治理和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及生态示范创建活动的开展。二是专项资金投入,生态环保项目绩效明显。近年来,宁德市的环境污染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区域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生态市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三要集中财力、有效保障重点工作。
(五)建立完善的公众参与机制
一要完善公众参与环境监督制度,大力推动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并使之制度化。开展企业环境行为分类和信息公开制度。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公众代表担任环保监督员;环保监督员负责对环境保护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并向环保部门反馈公众的意见。实行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制度。通过奖励甚至重奖这种手段,可以把有限的行政监督转化成无处不在的市场监督,引导公众参与意识,建立群众与政府环保部门的沟通渠道。
二要支持并规范环保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发挥它们在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环境保护活动以及科学研究等方面的长处,克服其无组织计划和所代表利益有限等短处,促进环境保护民间组织的健康发展。(宁德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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