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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2011年主要污染物减排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1-10-26 11:39:3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一、2011年减排工作目标

根据湖州市2011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计划安排,2011年安吉县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为:工业和生活化学需氧量(COD)削减2.9%,排放量由2010年的3004吨下降为2917吨;工业和生活氨氮削减0.6%,排放量由2010年的315吨下降为313吨;二氧化硫(SO2)削减0.2%,排放量由2010年的3068吨下降为3061吨;氮氧化物下降0.2%,排放量由2010年的3059吨下降为3052吨。

由于农业和交通领域减排的有关技术规范和政策国家尚未出台,在此暂不考虑,农业和交通领域减排计划根据国家和省统一要求另行制定。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继续推进工程减排

    1.以提升生活污水收集率为目标大力推进乡镇生活污水截污管网建设,完善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统筹管网建设和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切实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达标率;大力推进污水处理厂出水提标工作,制定提标工作方案,确保提标实施到位;规范污泥处置,努力实现污泥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

2.开展水泥行业脱销改造工作,根据《湖州市2011年清洁空气行动工作计划》和《安吉县2011年清洁空气行动工作计划》的要求,启动实施水泥行业脱销改造工作,采取低氮燃烧、SNCR和SCR等不同方法脱销,实现氮氧化物减排。

3.继续加强工业废水治理,以造纸、印染、竹制品等行业为重点,加大污染治理力度。抓好国控、省控、市控和县控重点企业的达标排放和总量削减。确保纳管企业工业废水水质和水量符合纳管要求,保证污水处理厂安全运行。

(二)积极推进结构减排

1.着力推进产业优化升级。根据《安吉县关于进一步推动工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通过节能减排的倒逼机制,严格执行对高耗能、高污染工艺、设备及生产能力等限期淘汰制度,根据安吉县2011年落后产能淘汰年度目标,坚决淘汰落后产能,腾出环境容量。

2.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制度,继续实施总量削减替代和区域、行业限批制度,制定环评审批技术指导政策。完善重污染行业环境准入标准体系,逐步提高造纸、印染、医药、制革、热电等行业的环境准入条件。

3.努力优化能源结构,推进煤炭的清洁高效利用,努力提高清洁能源在我县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不断加大对非电行业的整治力度,鼓励节约用煤和使用优质煤,控制非电大气污染物增量。

(三)切实加强监管减排

1.完善排污许可证制度,根据排污权交易和有偿使用规定,核定排污单位的排污总量,按要求核发排污许可证。逐步建立排污许可管理和总量控制、减排考核、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环评审批、排污收费、环境执法等相结合的点源管理新模式。

2.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和“飞行监测”等各类执法检查活动,以促进污染减排为目标,加强对重点企业和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检查,特别是对已实施减排项目的日常检查,确保治污设施稳定正常运行。继续开展飞行监测行动,定期、不定期开展减排专项督查、暗访,对重点、难点问题实行重点监管、挂牌督办、动态管理。

3.继续推行清洁生产,加快推进国控、省控、市控及县控重点污染企业和重点耗能企业、重点耗水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对浓度超标、超总量排污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三、重点减排项目

(一)化学需氧量(COD)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共排定COD重点减排项目4项,预计可削减COD297.94吨。其中污水处理厂减排工程项目2个,预计可削减231吨;工业企业结构调整项目2个,预计可削减66.94吨。

(二)氨氮(NH3-N)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共排定NH3-N重点减排项目4个,预计可削减NH3-N14.88吨。其中污水处理厂减排工程项目2个,预计可削减11.7吨;工业企业结构调整项目2个,预计可削减3.18吨。

(三)二氧化硫(SO2)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共排定SO2重点减排项目3个,为砖瓦窑和工业企业关停结构调整项目,预计可削减SO254.08吨。

(四)氮氧化物(NOX)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共排定NOX重点减排项目3个,为砖瓦窑和工业企业关停结构调整项目,预计可削减NOX11.66吨。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各乡镇、部门要充分认识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的基础性、战略性、艰巨性和长期性,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严格实施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强化环境保护的空间准入、总量准入和项目准入,加强环境空间管制。通过制定完善排放标准、加强执法监督、采取综合型污染整治等措施,落实减排约束性指标,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三)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以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和工业企业工程治理为重点,兼顾生活垃圾处置、工业固废处理等基础设施和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建设,采取经济和行政手段,积极推动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发挥环保基础设施的效用,改善环境质量,促进主要污染物减排。

(四)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加强减排项目日常督查,完善环保长效管理机制,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专项督查、暗访,对重点和难点问题实行挂牌督办,重点加强对已实施减排工程的污水处理厂和国、省、市、县控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做好治污设施运行管理工作,切实提高运行率和处理达标率,确保减排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五)夯实完善减排基础工作。做实做细减排基础工作,继续完善污染物增量、减量、变量“三量”台账,规范我县总量减排档案与环境统计“一厂一档”等环保材料,为减排核算提供有力支撑。确保企业和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施正常稳定运行,为减排核算提供有效支撑。

(六)不断加强社会舆论监督。依法推进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等社会监督作用,促使企业自觉履行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的社会责任。动员全社会力量,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安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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