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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州市十二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

发布时间:2012-1-4 11:23:4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二五”期间是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关键五年,是我市实现科学发展、超常发展的重要阶段。加快治理环境污染,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冀州市“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一)污染物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十一五”期间,冀州市将节能减排作为重中之重,2008被确定为河北省第一批“双三十”县市后,市政府提出了“三步并作两步走”的工作目标,力争“2009年完成主要指标,2010年进行巩固提高”,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履行承诺,增加资金投入,强化执法管理,全力打造生态冀州、绿色冀州、和谐冀州。截止到2009年底,先后谋划实施了重点减排工程20项,实现主要污染物减排COD3222.58吨,SO26609.8吨,烟(粉)尘5035.3吨,辅助工程15项, 实现主要污染物减排COD752.9吨,SO21880.67吨,烟(粉)尘4917.03吨,提前一年完成了“双三十” 主要目标任务(到2010年控制指标为:COD3380吨、SO25380吨)。
工作中,市政府积极协调环保、发改等相关部门在工作上创新思路,扎实推进,每年初制定计划、与减排企业签订责任状,年末进行考核,坚持把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监管减排等措施落实到COD和SO2减排工作中,用实实在在的工程项目、清洁能源替代燃煤项目不断消化增量、削减存量、控制总量。同时,组织全市13家企业实施了清洁生产,使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09年二级以上良好天数达356天,地表水水质总体保持稳定,冀州市境内主要流域断面水水质出境水质低于入境水质,噪声达到各功能区环境质量标准。基本实现了“十一五”环境保护计划所确定的总目标。
(二)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近年来,我市围绕衡水湖保护,开展了一系列综合整治活动,全市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一是对衡水湖20家饭店集中开展了卫生整治;关停搬迁了冀州市铁厂、水泥厂等7家污染企业。结合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活动,环湖“拆违、拆临、拆旧、拆污”60万平方米。以打造“京津冀最美湿地”为目标,积极推进新民居建设工作,对13个湖中村进行整体搬迁,切实减少人为因素对衡水湖生态环境的影响。二是深入开展了清理取缔衡水湖区内网箱、围埝、拦网养鱼工作,共取缔网箱1058个、围埝5800亩、拦网4350亩,发放补偿款1117万元,切实减少了渔业养殖对衡水湖的污染。目前,衡水湖水质已由原来的劣五类恢复到了三类。三是加强对地表径流的综合防治,严禁在滏阳新河、滏阳河、滏东排河沿岸新上建设项目,杜绝非法排污,继续保持三条河流沿线无企业。四是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功能,投资11056万元相继建成了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并顺利通过了省环保厅验收。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41.8公里,可服务市区15平方公里,服务人口13万人,出水水质达到了国家一级A标准。垃圾处理场日可无害化处理垃圾150吨。
(三)环境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
一是严格环保准入,在项目建设上,凡是达不到节能环保标准的一律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从源头上杜绝了“两高一资”项目。十一五期间,全市共审核批准建设项目396个,否决19个项目,环评及项目建设“三同时”制度执行率都达到了100%。二是加大了信访案件处理力度,共处理环境举报案件共55件,有效地解决了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维护了我市良好的生态环境。三是持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解决了一批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环境执法保障。四是不断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特别是列入726家省重点企业的企业,严格控制,重点督察,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确保各排污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不断加强环境管理能力建设,环境管理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
“十一五”以来,我们申请上级资金197万元,购置了取证、监测、现场执法、监管、办公等设备,同时,还新增了1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2座水质自动监测站,为企业安装了在线监控设备11套,其中COD在线监测设备5套,烟气在线监测6套,环境执法能力得到明显增强;实施了环境监察大队标准化建设,达到了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二级达标单位;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达到了省三级站规模。
(五)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得到加强,生态环境形势趋于好转
以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为载体,努力加快生态建设,推动循环经济发展。2006年冀州被评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试点,冀州镇被评为国家级环境优美城镇,不仅为生态市的建设提供了工作基础,也为生态市建设的顺利开展积累了工作经验。按照《河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冀州市人民政府做出了建设生态市的决定,委托石家庄学院编制《冀州市生态市建设规划》(2006-2020),为我市生态市建设明确了方向和目标,开始冀州生态市(县)建设的步伐。
(六)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
一是结合全省农村环境污染防治重点任务要求,全面启动了“百乡千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目前此项工作按照计划稳步实施。二是积极协调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部署秸秆禁烧工作,每年出台《冀州市秸秆禁烧行动实施方案》,并成立检查组、巡视组,落实秸秆禁烧责任制,与各乡镇签订了责任书,形成县乡村秸秆禁烧网络,从而有效遏制了近年来夏收期间秸秆焚烧现象的发生。三是利用六五世界环境宣传日宣传进农村,大力宣传减少白色污染、面源污染,降低化肥、农药使用强度。大大提高了农民的科技意识、环保意识和参与意识,从而减少了农村“白色污染”、提高了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二、当前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期间,通过实施减排措施,大幅度推进治污工程建设,冀州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逐年下降,二氧化硫排放基本得到控制,但我们也应清醒认识到当前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不仅要继续强化污染减排,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促进经济发展模式转变,还要面对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的环境压力。
面临当前的环保形势,我市生态环境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薄弱
近年来,我市虽然开展了一系列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但是部分农村整治力度还不够,仍存在一些问题,环境保护基础设施不能完善,废水、废气、固废没有相应的处理设施或管理措施,而且由于农业生产当中对化肥、农药、农膜等化学物质的投入,农村面源污染还没有完全得到控制,畜禽养殖散户较多, 乱搭乱建养殖场的现象较为普遍。
(二)环保管理与新形势下的环保工作要求还存在差距
近年来,我市由于环保工作力度加大,减排步伐迈得大,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所需的设备和监控手段有待进一步加强,环保专业人员较少,人员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环保宣传力度不够,全民环保意识不高
随着环保宣传任务的增多,全民环保意识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有些个体工商户急功近利,擅自建办工艺落后、污染环境的小项目,仍想走过去“先污染、再治理”的老路,这说明,在少数企业领导头脑中,环境保护这根弦还绷得不紧,对环境污染造成的后果还没有清醒的认识,如果不能很好地解决认识问题,环保工作就会滑坡。
三、“十二五”环保发展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生态立市,以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目标,以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为中心,加强大气、水体、固体废弃物的污染防治。把削减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工业污染防治的重点,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把推动清洁生产、推动新能源、清洁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作为重要突破口,加快发展低碳经济,创造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新的“绿色经济”的经济增长点。完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管护水平。强化执法监督,提高环境管理能力,保护生态环境,改善环境质量,促进国民经济快速增长,实现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
四、“十二五”环境保护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环境保护的总体目标:让人民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二)规划指标
(1)环境质量指标
水环境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流域内主要河流断面水水质不高于入境水质
大气环境
----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达到340天/年
----农村空气质量优于2010年水平
声环境
----功能区噪声达标率大于85%
----交通道路噪声达标率大于80%
固体废物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大于90%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
生态环境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优于2010年标准
----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1平方米
(2)污染防治指标
----废水中化学耗氧量、氨氮排放量在十一五控制指标的基础上削减3%
----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在十一五控制指标的基础上削减3%
----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放射性废物安全集中处置
----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大于90%
----重点污染源排放达标率100%
----重点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发放率100%
(4)环保管理能力指标
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达到一级标准
完成三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
五、“十二五”环境保护主要任务
(一)有效控制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
1、加强环境管理,提高污染防治力度
全面推行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严禁企业无证排污。完善排污申报制度,对污染源排污情况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新建项目审批,提高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建设项目中后期管理力度,强化验收环节管理,做好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环境监督管理。严格执法,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打击力度。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继续清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从严处罚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管,完善监管体制和机制,加大专项整治和限期治理工作力度。
2、加快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步伐
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对城市烟尘污染、饮食服务行业油烟气污染、建筑、娱乐噪声污染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问题加大力度进行专项整治,进而改善城市环境质量。
3、继续做好衡水湖的湿地保护工作
推进“湖滨文化名城”建设,结合全市“三年大变样”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继续对衡水湖周边的企业、饭店等污染源进行治理。同时,加大上游来水的水质监测力度,并协调有关部门,防止上游污水进入湖区,确保衡水湖不受到污染。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提高无害化水平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与处理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各个工业企业对产生的固体废物尽可能资源化,对堆存的工业固体废物要按要求进行限期治理。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中心,消纳大部分工业固体废物。
(2)危险废物
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采取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原料替代毒性大、危害严重的原料,源头上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处理处置危险废物要综合利用为主。适合回收利用的危险废物,优先采用先进的回收利用技术回收利用;不适合回收利用的危险废物,根据其特性采用运至专业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及退回原生产厂家为主的处置手段。
(3)医疗废物
医疗单位要加强医疗废物源头处理和管理,同时加快专业化、社会化集中处理处置医疗废物设施的建设步伐,建立全封闭的收集、运输、集中处置系统。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储存、焚烧必须严格与生活垃圾分开,并有专门管理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全过程管理。
(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发展循环经济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循环经济理念,构建跨产业生态链,推进行业间废物循环,树立循环经济典型,通过示范作用,提升企业环保意识和可持续发展理念,节约能源,降低物耗。强力推进清洁生产,从源头减少废物的产生,实现由末端治理向污染预防和生产全过程控制转变,促进企业能源消费、工业固体废弃物、包装废弃物的减量化与资源化利用,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取得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双赢”。
(三)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创建文明生态村
统筹考虑、全面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和城市环境保护,不断加大农村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力度。花大力气推进农村沼气、改水改厕等项目建设,到2012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0%,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质量,重点开展对生态污水、村镇垃圾、畜禽养殖和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尽快改变农业生态环境污染加剧的状况,努力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同时,利用各种活动和宣传形式,鼓励村民关心环境质量,选择保水、护绿、节能、减废等绿色生活方式,积极创建文明生态村。生态乡村的建设应当因地制宜,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订合理的时间表。到2012年,争取实现80%的乡村成为文明生态村。
(四)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1、提高环保执法能力,加强环保队伍建设
提高环境监督执法装备水平,重点提高现场执法能力和应对突发性污染事件能力建设。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提高执法能力和管理水平,强化现场监督管理,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加强环保机构和队伍建设,注重环保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不断提升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
2、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配备必要的应急监测设备和防护装备,增加实验室快速测定分析能力,确保能够得到快速处置一般性的突发环境事件。
(五)完成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
(1) 完成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工作。加强基础能力建设,重点提升有机物、重金属等有毒有害污染物的监测分析能力。
(2)加强环境预警。加强对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分析和判断可能出现的环境风险。
(3)充分做好应急监测物资、设备、技术和人员储备,积极组织应急监测预案研究和演练,做到常抓不懈,形成“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应急监测能力。在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时,积极应对,快速反应,规范操作,及时提供准确可靠的监测数据。
六、“十二五”环境保护重点工作
(一)污染物总量控制
十二五期间,国家环保部首次将氮氧化物和氨氮列入控制目标,主要污染物指标达到了4项,分别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针对这4种污染物,我市安排了脱硫、水污染治理、氮氧化物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工程。其中,脱硫工程是冀州市热电厂脱硫项目、河北春风铸造有限责任公司提高脱硫效率项目,关停冀州市春程出口散热器有限责任公司、冀州市容春散热器有限责任公司、冀州市城投冀通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全市23家砖厂项目;水污染治理工程是新建冀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冀州市污水处理厂新增负荷项目、晋煤冀州银海化肥有限责任公司中端废水深度治理项目、关停冀州市任远生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氮氧化物治理工程是冀州市热电厂NOX治理项目;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是全市19家养殖场进行综合治理项目。通过以上减排项目,主要污染物削减量在十一五控制指标的基础上削减3%,以提升和改善环境质量为根本目的,严格防范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一是继续强化工业污染源的治理,实施流域、区域内重点工业污染企业在线监测,加强监督管理,防止污染反弹,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二是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审批制度,杜绝两高一资项目,控制新污染源产生;三是积极实施“腾笼换鸟”战略,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技术和设备,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其停产或予以关闭。大力发展高技术产业,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促进传统产业升级,提高高技术产业在工业中的比重。四是依托滨湖优势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大力推进“水市湖城”建设,积极发展商贸、旅游、休闲、餐饮等第三产业,努力提高三产比重。
(二)生态市建设
“十二五”期间正是我市生态市建设的加快发展、重点推进阶段,“十二五”规划指标要与生态市建设考核指标紧密结合。各乡镇各部门根据《冀州市生态市建设规划》的目标、任务、要求和措施,结合实际,狠抓落实,大力推进生态市建设,保证规划指标优于生态建设指标。
七、保障措施
面对未来五年全市环境主要任务,环境保护工作应在以下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十二五”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
(一)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达不到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目标的项目,不得批准建设。提高环保准入门槛,建立以环境容量为基础的新建项目审批机制和工业类项目环境保护准入标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控制新建项目排放总量,杜绝产生新的污染。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加强排污总量控制。实施新建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审批制度,新建和技改工业项目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必须符合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的要求。全面落实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严禁企业无证、非法排污。完善排污申报制度,对污染源排污情况实行动态管理。落实环境污染限期治理制度。对不能稳定达标或超总量的排污单位实行限期治理。
(二)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管理整体水平
建立高效的环境监督管理体制,强化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培养环境管理人才的力度。按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配好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机构人员和装备设施,提升环境管理的现代化水平。
(三)加大环境保护投入
制定有利于筹集资金的各项政策措施,努力争取上级专项建设资金,扩大资金投入渠道,市政府逐步加大环保投入,实施饮用水源保护、环境综合整治、工业污染治理、生态功能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环境监督管理能力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四)加强职能部门联动机制建设
建立完善长效的合作联动机制,形成环保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加强沟通联系,信息共享,协助配合,及时制止和有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推动科学发展,有效保护和改善我市生态环境,进一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五)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建立公众参与机制
加强环境宣传教育网络,发挥各级政府部门、新闻媒体、大中小学、社会团体、街道社区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广泛深入地开展环保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的环境意识。把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作为环境宣传的重点,增强可持续发展战略意识,提高实行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能力。环保部门加大环境宣传教育的投入,更新和完善环境教育设备,提高宣传教育手段现代化水平,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环保期刊,定期向社会公布环境质量和环境污染信息,建立为公众和民间团体及时提供参与监督的信息渠道和信息反馈机制。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重点企业的环境表现,鼓励环保先进企业,对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企业形成压力。环保部门设立受理群众环境污染的举报机构,并建立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群众监督。完善建设项目和重大决策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机制和程序,使广大群众具有知情权、参与权、否决权,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提倡绿色文明生产方式,引导建立绿色消费时尚。开展“绿色文明单位”评选活动,积极创建绿色学校、绿色机关、绿色社区、绿色医院等。(冀州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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