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环保“十一五”计划执行情况回顾
(一)“十一五”经济和社会发展现状
(二)“十一五”环境保护计划执行情况
二、“十二五”环境保护形势
(一)有利条件
(二)制约因素
三、指导思想、原则和环境保护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规划目标
四、“十二五”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
(一)科学布局,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二)提升城市形象,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三)实施总量控制,强化污染减排工作
(四)加强污染防治,优化城乡环境质量
(五)推进农村环境保护,促进新农村建设
(六)全面生态建设,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七)强化环保能力,建设环境安全保障体系
五、重点工程及规划实施的保障体系
(一)重点工程
(二)重点工程实施的预期效益
(三)规划实施的保障体系
前 言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积极应对国内外发展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五年,是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十七大提出的发展新要求的五年,也是我县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和经济发展进入新一轮上升期的关键五年。
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是我县深入实施 “小县大城”核心战略,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背景下编制的环保规划。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十二五”环保规划,对紧紧抓住战略机遇期,促进我县社会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十二五”环保规划对我县“十一五”环保规划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根据新形势、新变化和环境形势发展的新要求,提出我县“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规划的指导思想和目标,确定主要工作任务,提出相应的重点工程项目和保障措施,从而为有效地防治污染,保护生态环境,把我县逐步打造成为“中国童话休闲旅游城”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
“十二五”环保规划将全面指导我县的环境保护工作,是全面改善我县环境质量的一个综合性的重要规划,也是《云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一个重要专题子规划。
一、环保“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回顾
(一)“十一五”经济和社会发展现状
云和县辖3个镇、3个乡和4个街道:云和镇、崇头镇、石塘镇、紧水滩镇;雾溪畲族乡、安溪畲族乡;浮云街道、元和街道、白龙山街道、凤凰山街道。
“十一五”期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紧紧围绕“小县大城”战略,以打造“中国童话休闲旅游城”和“童话乡村”为载体,积极应对自然灾害、金融危机等多重不利因素和挑战,攻坚克难、开拓创新,走出了一条具有云和特色的集聚发展、科学发展之路。
经济实力大幅提升。2010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33.32亿元,是2005年的2.0倍,年均增长11.7%;人均生产总值29194元,折合4430美元。财政总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分别达到3.46亿元和2.03亿元,均是2005年的1.8倍,年均增长12.4%和12.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年累计达到92.52亿元,年均增长16.9%。坚持调优一产、提升二产、提速三产,产业结构更趋合理,三次产业比重由2005年的14.3:46.9:38.8调整为2010年的9.7:52.8:37.5。
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建成区面积由2005年的3.6平方公里扩大到6.2平方公里。全面完成新建南路、仙宫大道、中山广场、汽车客运新站、长垄垃圾填埋场(一期)、污水处理厂等一批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功能进一步完善,承载能力不断提升,城市化率从2005年的45%提高到63%。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完成92个村庄的整治、15个旧村和2025户危旧房的改造。“万名农民下山转移工程”深入实施,累计转移1.3万人。2009年,城乡统筹发展水平列全省第43位、欠发达县(市)第7位。
科技能力不断增强。“十一五”期间获国家授权专利1002件,获省、市科技成果11项。教育均衡化快速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率进一步扩大,88.2%的中小学生集中在县城就读,幼儿入园率、初升高比率分别达到93.5%和95.6%。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完成新体育馆和10个乡镇文化站建设,广播电视实现“村村通”,有线电视数字化工程全面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得到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连续 5年位居全市第一。社会保障事业稳步发展,“五费合征”工作有序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得到加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社会救助体系继续完善,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率分别达到90%和100%。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先后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省级示范文明县城。社会平安稳定和谐程度不断提高,连续5年被评为省平安县,并成为全省3个全国平安县之一。
人民生活明显提高。到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20131元和6370元,是2005年的1.7倍和1.9倍,年均分别增长11.2%和13.6%。2010年末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比2005增长了2.4倍。城乡居民居住条件不断改善,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达到43.9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达到42.5平方米。消费结构不断升级,2010年,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城镇为39.4%,农村为39.8%,分别比2005年下降了5.6个百分点和4.7个百分点。每百户城镇居民家用汽车拥有量从2005年的4辆上升到2010年的12辆。
(二)“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执行情况
“十一五”期间,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大力开展省级和国家级生态县的创建工作,积极开展环境污染整治行动,全面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实施总体情况良好,所确定的主要任务和各项指标进展顺利,所提出的相关政策措施基本得以落实,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显著。
1、环境管理力度不断加强
环境保护机构不断健全。“十一五”期间,我县环保局通过招考引进和培养各类专业人才,内部机构设置日趋完善,监测、监察队伍不断充实,监测技术、监察手段不断完善,环境管理能力不断提升,为我县环保机构更好的全面履行各项环境监管职责打下基础。
环境监控能力显著提升。我县通过环境监控设施的建设,逐步增强环境监测和执法能力。目前,全县已建成龙泉-云和水质自动监测站,建成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成了县城污水处理厂排放口在线监测设施,并均按时通过省级验收,实现了省市联网。
环境管理制度日趋完善。我县严格实施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限期治理、排污申报等环境管理制度,强化环境准入和淘汰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同时,环保局加强教育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技术人员的环境管理和信息管理水平。
各类环保规划日益丰富。2005年,我县出台了《中共云和县委、云和县人民政府关于生态县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2004-2006年,编制完成14个乡镇的生态乡镇建设总体规划;2007年,编制完成《云和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云和县“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工业园区循环经济发展规划》;2009年,组织编制了《云和县农村环境保护规划》,修编了《云和生态县建设规划》;另外,我县还先后编制完成了《云和县万名农民下山转移工程规划》、《云和县生态公益林建设规划》、《云和县水土流失防治规划》、《云和县矿产资源保护开发规划》、《云和县环境卫生规划》、《云和县自然小区建设规划》、《云和县“三沿”景观林建设规划》、《云和县城市绿地系统建设规划》等一系列环境保护规划。
2、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
“十一五”期间,我县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加快。
我县完成了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目前处理规模0.5万m3/d;完成了迎宾路美化工程;在新城区新建道路实行了雨污分流,老城区开始逐步进行雨污管道分离改造,现已建成污水收集主管网20.62公里、支管网15公里;建成了20座农村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及配套管网设施,在全市率先建成2座村级农村污水微动力处理设施。
进一步完善了固体废物处置系统工程,在县城城郊设置了建筑垃圾集中倾倒堆放场地,实现了对城市建筑垃圾的有效管理;全县医疗废物及危险固废基本上实行委托处置和综合利用;在城区主次干道、主要小区设置了垃圾收集系统,实行两小时清运一次的保洁制度,县城及周边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建成乡镇垃圾中转站设施26个,设置垃圾箱(池)2000余个,配置各类大型垃圾运输车150余辆,并建立了专职的农村环卫保洁队伍,目前全县开展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置的行政村覆盖率近90%。
“十一五”期间,全县整治河道101.4公里,建成了7500多米农村标准防洪示范堤;在广大农村和雾溪、玉溪水库等饮用水源周边地区大力进行环境整治工作,普遍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处置设施,营造水源涵养林,开展农村村庄绿化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3、环境污染防治成效显著
“十一五”期间,我县组织开展了“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2004-2007)和“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2008-2010年),环境污染整治成效明显。
积极开展重点工业污染源的治理工作。对重点污染源逐一进行排查,要求58家排污不符合要求的工业企业投入治理资金6000多万元进行限期治理;在控制新污染源上,实行严格的建设项目准入制度,不断规范“三同时”管理;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全县工业产业的转型升级,工业污染源的源头控制工作得到加强。目前,全县规模以上的木制玩具企业的粉尘和喷漆排放均设有污染治理设施,废木屑全部做到综合利用,其中16家企业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3家企业利用玩具业废木屑生产木塑材料、刨花板和机制木炭。云和省级工业园区于2008年完成整治任务并通过省里组织的考核验收。
4、环境质量保持良好
“十一五”期间,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城乡工业废水、废气、废渣、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得到了有效治理,绿化率进一步提高,城乡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目前,全县空气环境质量良好,县城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全县广大农村地区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县城区域空气环境质量基本符合国家二级标准;全县100%的控制断面水质符合功能区要求,县境内主要水域紧水滩和石塘水库的水质达到I-II类水质标准。“十一五”期间县城声环境质量基本满足功能区要求。
5、生态建设成效显著
“十一五”期间,我县按照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并举,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并重的方针,结合实际,发挥生态优势,突出“小县大城”、“绿色经济”和“木制玩具产业”特色,大力发展生态效益型经济,积极创建省级和国家级生态县,经过努力,全县呈现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综合实力全面提升,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的良好局面,2009年3月,被省人民政府命名为省级生态县。
“十一五”期间,我县先后建成了县城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垃圾中转站、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治理工程、县城污水处理厂、县环境监控中心、县界交接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县城空气自动站、环县城山体绿化、浮云溪江滨绿廊等一批生态工程,使“山水家园、童话世界”的城市形象进一步彰显;生态乡村建设扎实开展,全县原14个乡(镇)中已有12个被命名为“省级生态乡镇”,同时通过深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和农民饮用水等工程,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生态经济得到快速发展,特别是生态旅游业和生态农业得到进一步拓展,具有云和特色的农副产品和旅游品牌逐渐打响;生态建设机制初步建立;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全县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历年水土流失治理面积累计达78平方公里,水土保持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县森林林相进一步改善,森林林分质量进一步提高,森林覆盖率达80.8%。
6、“十一五”规划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十一五”以来,《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完成进度总体较好,各指标基本符合进度要求。具体指标完成情况如表1所示。
表1 “十一五”主要环境保护指标完成情况
指标类型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目标值 |
完成情况 |
污染物总量控制 |
1 |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削减率 |
% |
15.1 |
16.12 |
2 |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削减率 |
% |
15 |
15.01 | |
环境质量 |
3 |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 |
100 |
100 |
4 |
地表水控制断面水质满足 Ⅰ ~ Ⅲ 标准的比例 |
% |
100 |
100 | |
5 |
地表水控制断面水质达标率 |
% |
90 |
>90 | |
6 |
市、县 ( 市、区 ) 城区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 |
天 |
≧292 |
359 | |
7 |
酸雨的强度和发生频率 |
/ |
得到控制 |
有所改善 | |
8 |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 |
dB |
≦55 |
≦55 | |
9 |
城市道路交通噪声 |
dB |
≦70 |
≦70 | |
10 |
县内 9 个自然保护小区 |
/ |
满足规范要求 |
满足规范要求 | |
11 |
所有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 |
/ |
得到保护 |
得到保护 | |
12 |
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
m 2 |
>12 |
>12 | |
13 |
环境辐射水平 |
/ |
天然本底涨落范围 |
天然本底涨落范围 | |
14 |
废放射源收贮率 |
% |
100 |
100 | |
污染防治 |
15 |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
% |
50 |
60 |
16 |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 |
% |
100 |
100 | |
17 |
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率 |
% |
80 |
>80 | |
18 |
规模化养殖场和集中式养殖区粪便综合利用率 |
% |
90 |
>90 | |
19 |
规模化养殖场和集中式养殖区污水排放达标率 |
% |
80 |
>80 | |
20 |
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放射性废物 |
/ |
安全处置 |
安全处置 | |
21 |
农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
% |
>40 |
>40 | |
22 |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 |
≧95 |
98.6 | |
23 |
单位 GDP 化学耗氧量排放量 |
kg/ 万元 |
≦5 |
2.54 | |
24 |
单位 GDP 二氧化硫排放量 |
kg / 万元 |
≦5 |
0.69 | |
25 |
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 |
% |
≧95 |
≧95 | |
管理能力 |
26 |
县环境监察、监测能力达标准化水平 |
国家标准化水平 | ||
27 |
建成县级以上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 |
已建成 | |||
28 |
建成县之间流域交接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网络 |
已建成 | |||
29 |
县城污水处理厂排污自动在线监控达标率 |
% |
≧95 |
100 | |
30 |
初步建成生态环境和辐射环境监测网络体系 |
初步建立 | |||
31 |
建成县与市、省间环境信息网络和应急响应系统 |
开始建立 |
二、“十二五”环境保护形势
(一)有利条件
1、经济发展态势良好
近几年来,云和县经济发展呈现快速增长的良好态势,经济运行质量进一步提高。工业生产快速增长,经济效益保持较高水平,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继续扩大,农业生产稳定发展,结构调整步伐加快,消费品市场需求旺盛,出口高速增长,财政收入增势强劲,金融对经济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城乡居民生活不断改善。
云和县经济发展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施“小县大城”发展战略,以生态农业为基础,以生态工业为主导,以生态旅游为突破口,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造“山水家园,童话世界”的城市品牌,推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生态环境较为优越
云和县山高林茂,大部分地区生态环境保护良好,列全国生态环境质量第十位,是全省不可多得的重要生态单元,既为当地民众创造了较为良好的生存与发展的自然环境,也为下游广大地区提供了坚实的生态保障。
全县水资源极为丰富,由于植被完好,蓄水保水性能好,一年四季供水较为稳定,成为下游地区的天然屏障。
良好的自然条件为生态环境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多年来,县委、县政府不断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建设力度,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工业废水、废气、废渣、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得到了有效治理,绿化率进一步提高,城乡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提升,人与自然的和谐度不断提高。
目前,全县空气环境质量良好,县城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全县广大农村地区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县城区域空气环境质量基本符合国家二级标准;全县100%的控制断面水质符合功能区要求,县境内主要水域紧水滩和石塘水库的水质达到I-II类水质标准。“十一五”期间县城声环境质量基本满足功能区要求。
4、生态型城市格局初现
“十一五”期间,我县生态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具有云和特色的各类品牌逐渐打响;生态城镇建设快速推进,环境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使“山水家园、童话世界”的城市形象进一步彰显;生态乡村建设扎实开展,全县原14个乡镇中已有12个乡镇被命名为“省级生态乡镇”;生态建设机制初步建立;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历年水土流失治理面积累计达78平方公里,全县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全县森林林相进一步改善,森林林分质量进一步提高,省级生态县考核条件和指标全面达标。
5、生态文明深入人心
近年来,通过广泛开展“六城联创”(“文明县城”、“卫生县城”、“省级生态县”、“园林城市”、“森林城市”、“体育强县”)等一系列生态文明创建活动,使我县城乡居民生态文明的观念大为提高,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群众基础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所有以上这些有利的条件,为“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发展空间和基本合理的规划布局。
(二)制约因素
1、环境基础设施仍较为薄弱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不断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建设的力度,环境基础设施不断改善,但由于基础较为薄弱,基础设施建设依然滞后于城市化速度。城镇的建筑面积扩大后绿地建设一度迟缓;城乡居住人口增加而生活污水与生活垃圾处理未能跟上;城区现尚未形成完整合理的污水收集系统,大量生活污水直排,造成城区地表水污染,老城区亟需进行截污纳管、雨污分流系统改造;工业粉尘和废气治理任务仍然艰巨,工业园区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滞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设施缺乏。
上述这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所存在的问题均需在“十二五”期间予以解决。
2、工业污染防治任务依然艰巨
“十一五”期间,我县工业污染治理虽已取得重大成果,有效地减轻了水体的污染负荷,但工业污染源长效管理仍任务艰巨。部分企业环境守法观念差,废气、粉尘、污水等污染物违法排污行为屡有发生;工业园区有机废气、污水和固体废物处置等环境基础设施严重滞后;且随着企业扩建与工业新项目的建成,相继出现了一些新污染源,工业污染物长效管理任务仍然任重道远。
3、经济基础较为薄弱带来的限制
环境保护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建设周期长,必须给予大量的资金投入。在地方财力不足的情况下,要做好本县的环境保护工作,必须从实际出发,综合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充分利用本县的人力、物力、财力,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争取上级与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推动经济建设与生态环境建设的同步发展。
4、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较为普遍
近年,我县虽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但农村农业面源污染仍然普遍存在,目前对于农村污染的各种防治设施建设和管理措施虽已实施,但覆盖面较小,仍需进一步强化,农村环境脏、乱、差较为普遍的状况仍然亟待改变。
5、水环境质量仍然面临异常风险
近年来,紧水滩水库频发水质异常现象,因该水域是瓯江生态屏障保护的重要源头地区,且被划为保护等级最高的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水质的好坏受到上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该水库水质若有恶化,将给我县社会经济和城乡发展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
6、全民环境意识需进一步提高
经过近几年的环境宣传与教育,公众环境意识有所提高。但仍有部分市民环保知识较欠缺,环境污染防治意识薄弱,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十二五”期间应坚持不懈进行环保宣传,提高公众环境意识。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环境保护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文明为统领,紧紧围绕 “小县大城”核心战略和“产业升级、城市提升、城乡统筹”三大战略任务,服务大局,抓住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战略时期,以保护环境、优化发展、维护权益为主线,以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为重点,以推进区域开发格局和资源环境空间均衡为导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着力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持续改善城乡生态环境质量,全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为打造“中国童话休闲旅游城”及全面建设惠及全县人民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生态环境支撑。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环境优先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原则,积极协调与整合社会发展中多目标的价值观,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以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切实改善环境质量,确保区域生态环境安全。
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原则。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着眼于云和县未来的可持续发展,从区域整体的角度,处理好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合理规划城镇布局和产业结构,强化城镇环境与农村环境之间的协调、有序和动态平衡。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保护环境应以预防为主,做到"防患于未然",把消除污染、防止生态环境破坏的措施,实施在开发建设活动之前或之中,从根本上消除产生环境问题的根源,减轻事后治理所付出的代价。同时,应采取各种措施,综合治理已经产生的环境污染和破坏。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
实事求是、便于操作的原则。充分立足于云和县实际情况,从环保工作基础和现实条件出发,合理确定目标和任务。规划指标的选择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做到科学合理、重点突出、易于操作、利于考核,避免指标过多、过细;规划任务应有针对性及可操作性;政策和措施应实用和便于执行。规划还应体现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区推进原则。
完善机制、强化调控的原则。强化政府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明确职责,落实分级目标、任务,建立长效管理和监督机制,采取措施,合理有效配置公共资源,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典型示范、全面带动的原则。重点抓好河道治理的典型示范、生态示范区建设、清洁生产示范、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示范。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15年,全县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环保投入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大幅度增加,环境监控网络得到完善;国家级生态县创建成功,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环境保护制度建设不断加强,形成科学、规范、高效的环境安全保障体系,为打造“中国童话休闲旅游城”提供良好的环境基础。
2、具体指标
(1) 环境质量指标
① 水环境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地表水控制断面水质满足I-III标准的比例达到100%。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大于95%。
② 环境空气:
──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比例大于95%。
──研究县域内酸雨形成的原因并采取有效的对策措施,使酸雨的强度和发生频率逐步降低。
──灰霾天气出现频率下降。
③ 声环境: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值小于55分贝。
──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噪声小于70分贝。
④ 辐射环境:
──辐射环境质量水平在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
──废放射源收贮率达到100%。
(2) 污染物总量控制
──COD排放总量在2010年的基础上削减8.8%(其中工业加生活减少8.6%)。
──NH3-N排放总量在2010年的基础上削减11.2%(其中工业加生活减少10.7%)。
──SO2排放总量在2010年的基础上削减7.5%。
──NOx排放总量在2010年的基础上削减1%。
(3) 污染防治指标
① 水污染防治
──单位GDP化学耗氧量排放量<3.5千克/万元,且不超过国家总量控制指标。
──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20 m3/万元。
──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55 m3/万元。
──重点工业企业排放稳定达标率100%,工业企业排污申报登记执行率100%。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80%。
──工业用水重复率≥80%。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100%。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行政村覆盖率达到50%以上。
② 大气污染防治
──单位GDP二氧化硫排放量<4.5千克/万元,且不超过国家总量控制指标。
──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气排放达标率≥95%。
──农村生活用能中清洁能源所占比例≥50%。
③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
──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率≥95%。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5%。
──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100%。
──废放射源收贮率达到100%。
──秸秆综合利用率≥95%。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资源化率≥95%。
──化肥使用强度(折纯)<250千克/公顷。
(4) 生态环境保护指标
──自然保护区全部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
──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20%。
──“十二五”时期累计生态移民5000人。
──全县森林覆盖率保持80.8%水平。
──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2平方米。
──全县80%乡镇达国家级生态乡镇考核标准并获命名。
──完成创成国家级生态县的目标任务。
(5) 环境管理能力指标
──环保投资占全县GDP的比例≥3.5%。
──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污染治理与环境保护工作机制。
──县环境监察和监测能力通过标准化验收。
──完善水环境和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
──建立县城饮用水源地自动监测系统。
──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率100%。
四、“十二五”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
(一)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经济优化增长
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参与宏观调控的先导作用和倒逼机制,紧紧围绕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以环境容量优化区域布局,以环境管理优化产业结构,以环境成本优化增长方式。
1、实施环境优先战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通过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目标和指标,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之中,推进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的实践行动。启动“省级文明县、国家级生态县、国家级卫生县、省级旅游经济强县、省级森林城市、省级园林城市”的六城联创工作,继续深入实施《云和县生态县建设规划》,统筹做好“保护”、“恢复”、“优化”和“建设”四篇文章,为生态自然环境和生态人居环境持续优化提供可靠保障。
2、落实生态功能区,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以生态环境承载力空间分布为基础,科学划分生态环境功能区。按照《云和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我县划分为禁止准入区、限制准入区、重点准入区和优化准入区,实现分类环境管理。通过设置建设开发活动的环境准入门槛,控制和改善经济社会活动的环境行为,达到促进区域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目的。
围绕深入实施“小县大城”核心战略和科学布局引导的要求,根据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综合考虑云和自然地理特点、城市发展形态和产业发展状况,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形成“一心、二带、三区”的县域空间发展格局。
一心,即以县城发展为核心,充分发挥云和中心城区龙头带动作用,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支柱产业,建设区域性市场,重点发展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带动县域经济的发展,增强辐射能力。同时根据“山水家园、童话世界”的城市定位,把县城建设成为综合服务功能齐全、环境优美、个性鲜明的“中国童话休闲旅游城”。
二带,即丽龙高速公路和53省道及53省道延伸的后交线的沿路经济发展带、环云和湖经济发展带。
三区,即重点开发地区、生态经济地区、生态保护地区。重点开发地区为云和县城,该区域是我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需进一步实现三个转型,一是城市的转型,完善城市功能,塑造“山水家园、童话世界”的城市形象;二是三大产业的转型,努力构建以高效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休闲旅游业和文化创意产业为支撑的生态产业体系;三是工业经济的转型,继续坚持工业是第一经济的地位不动摇,利用杨柳河区块的低丘缓坡加快工业园区平台建设,促进阀门和木玩产业的改造提升和产业结构调整,着力推动木玩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生态经济地区,即我县的3个镇、1个乡,分别是崇头镇、紧水滩镇、石塘镇、赤石乡,辖区面积609.01平方公里,适宜发展生态旅游业。生态保护地区,即我县的2个乡1个镇,分别是安溪畲族乡、雾溪乡和崇头镇,地质灾害和水土流失发生频率较高,生态敏感性较强,经济发展潜力较低,因此在积极建好水源涵养林,做好生态保护的前提下,可以适当地发展粮食、食用菌、茶叶、高山蔬菜、水干果、玩具用材林、菇木林、畜牧业等生态效益农业。
3、严格环境准入,强化环境管理
首先认真落实规划环评条例,会同有关部门,本着早期介入、整体一致的原则,针对土地利用、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等专项规划,全面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切实发挥规划环评作用,从源头预防、减轻不良环境影响,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实现产业结构调整。
其次进一步深化建设项目环评。坚持“疏”“堵”结合,服务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对符合国家政策和环保准入要求,有利于保民生、促转型的项目,加快环评审批进度;对高耗能、高排放及产能过剩行业的项目从严把关,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坚决管住新上项目;对未批先建的项目进行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确保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100%。
再次切实强化环保验收管理。坚持关口前移,要针对重点行业、敏感区域和敏感问题,集中力量抓好重点项目验收的环境监管。积极推进施工期环境监理,建立健全环保验收全过程管理制度,进一步理顺验收管理程序。
4、发展低碳循环经济,推进经济转型
用低碳循环经济理念指导区域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培育和发展具有云和特色的循环经济。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着力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加快建设以循环经济为核心的生态经济体系。坚持“调优一产、提升二产、提速三产、突出文化创意”的产业发展思路,遵循产业经济生态化、生态经济产业化的理念,努力探索出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新路子。努力构建以生态农业、新型工业、生态旅游业和文化创意产业为支撑的环境友好型产业体系。
围绕建设“中国生态黑木耳生产基地、南方早熟梨基地、浙江生态绿茶基地”,大力发展生态农业。
围绕建设“中国木制玩具创造基地、中国高端轴承零部件生产基地、浙江专用阀门基地”,大力发展新型工业。一要加快园区建设,积极引导产业集聚;二要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升经济发展水平;三要推行清洁生产,着力打造绿色企业;四要依托传统产业,壮大木制玩具产业。
围绕建设“中国童话休闲旅游基地、中国最美梯田观光基地、云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中国木制玩具文化创意基地”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和文化创意产业。
(二)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形象
云和县近年来的快速发展与基础设施条件的大幅改善密不可分,从总体上来看,基础设施保障水平已经由“相对滞后”发展到“基本适应”,“十二五”期间力争做到“大幅提升”。
1、围绕县城发展和提升
“十二五”期间,我县的发展思路是将整个云和县城作为景区创建,县城内各项目围绕此目标进行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加大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投入,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处理配套设施建设进度,重点抓好浮云溪块、杨柳区块、工业园区老区块及老城区等的污水管网改建工程,切实提高城市污水纳管能力,努力改变污水收集率偏低的现状,同时根据纳管水量,“十二五”期间完成污水处理厂由0.5万t/d扩建至1.5万t/d的重点工程;积极做好长垄垃圾填埋场续建项目,城市生活垃圾和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建设项目,解决我县固体废物出路问题;加快实施县城周边山体林相改造项目,园区生态化建设项目,城市垃圾处理工程,城乡环卫工程等,不断完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功能。
2、围绕云和湖生态经济开发
“十二五”期间,规划将云和湖建成省级旅游度假区和浙南宜居休闲区。首先全面实施《云和县环云和湖水环境整治规划》,抓好紧水滩、石塘、玉溪、雾溪、梅垄水库和浮云溪、黄溪及周边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强重点湖库和溪流水域水质监测工作,密切跟踪监测水质状况,确保水质安全;进一步完善沿库、沿溪村庄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包括环湖村庄改造、搬迁工程,环湖污水和垃圾收集处理工程(包括主要支流的村镇),环湖封山育林、植树造林和林相改造工程,限制性、观赏性生态养殖工程等;逐步建设云和湖赤石景区、紧水滩景区、三潭景区、小顺景区、水墨闲云生态家园景区等。
3、围绕新农村建设发展
按照云和县农村环境保护规划要求,认真落实省、市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实施意见,落实农村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全力建设国家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乡镇、村。积极推进农村污水集中处理示范工程建设,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实施山塘整治工程、地质灾害预防整治工程、百万亩喷微灌工程、农民饮用安全水工程、饮用水源涵养林保护工程、小流域农业生态工程等。
(三)实施总量控制,强化污染减排工作
持续强化总量控制管理,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污染物总量控制手段,制定科学合理的总量控制分配方案,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实施“总量约束、质量指导”的减排模式,逐步实现从单纯注重总量减排向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结合转变,从单一污染物的总量控制向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转变,从工业、生活污染削减向工业、农村和生活全面削减转变。积极探索排污交易机制,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以经济杠杆推进污染减排,推动污染物的定量化管理、实现减排成本最小化、推进企业自主治污和技术升级、构建节能减排长效机制。
1、巩固和深化水污染总量控制
“十二五”期间,继续实施化学需氧量减排,并新增氨氮总量减排任务。强化结构减排效力。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涉水行业增长,坚决管住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有效控制增量。深度挖掘化学需氧量的减排潜力。逐步完善氨氮管控手段。严格执行工业企业氨氮排放标准,加大污染治理和技术改造力度;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脱氮除磷改造,强化运行控制手段;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建设,深入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泄物治理,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有效降低农业氨氮排放量。
2、加强和完善大气污染总量控制
“十二五”期间,继续实施二氧化硫总量减排,并新增氮氧化物总量减排任务。调整和优化能源结构促进减排。积极推行清洁能源,大力发展洁净煤技术,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的增长。严格落实二氧化硫减排措施。严格控制中小型工业锅炉窑炉二氧化硫排放。全面加强氮氧化物污染防治。以防治机动车尾气排放为重点,全面提升机动车污染控制水平。2011年起全面实施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2015年实施第五阶段排放标准。
3、制定温室气体减缓排放的行动措施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要求,研究制定应对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方案,积极推进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实施鼓励节能、提高能效等政策措施,努力减缓温室气体排放,增加森林碳汇,提高适应能力。
(四)加强污染防治,优化城乡环境质量
1、水污染防治
(1) 生活污水处理
提高节水意识,减少生活用水量和排水量。结合旧城改造,对原有下水管道实施改造,实现雨污分流,新建城镇道路和小区分别铺设污水管和雨水管,建立较为完善的清污分流排水管网系统,加快污水处理厂扩建步伐,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减少生活源COD等污染物的排放量。
实施农村水污染综合治理:加强农村的卫生改厕改栏工作,大力推广沼气净化池;通过集中建居工程,有效集中近、远郊分散农户,以利于生活污水的集中收集处理。
(2) 工业废水污染防治
加快推进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建设,建立和实施对纳管企业的氨氮、总磷和有毒污染物的管控制度,积极推动重点污染行业工艺废水的分质处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深化饮料制造业等重点水污染物排放行业的污染整治,强化对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严格控制产能过剩行业的项目建设,加强产业转移环境监管,建立健全重污染行业退出机制,研究建立分区域、分行业的环境综合评价和控制制度,有效降低污染负荷。
(3) 深化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
大力推进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整治和生态建设,不断完善蓝藻“水华”监测与防控体系,全面加强水源地氨氮、总磷和有机物污染防治。建立县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预警监测监控系统,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指标分析工作,完善饮用水源地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加快推进县以下乡镇、联村、单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和建设工作,建立农村饮用水源地水质常规监测制度。切实落实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管理措施,加强饮用水源汇水区域工业污染源和有毒有害物质管控及监测预警和追溯能力建设,对一类污染物产生和排放进行严格管理和优先控制,逐步解决开放性水源地给水排水交错的格局性问题。到2015年,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4) 加大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
深化流域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规划,深入实施《浙江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考核办法》,积极推进形成以水质目标管理为核心的流域水环境管理工作机制,促进流域内水质改善。
进一步做好紧水滩和石塘水库及浮云溪流域的水污染整治,严格控制流域内环境保护重点监管区云和县城和工业园区、重点污染企业及农业面源的污染排放,有效保护水环境质量。
全面开展环云和湖水环境综合治理。2009年5月初,由于龙泉溪上游段蓝藻爆发等原因,导致云和湖境内的水源地水质污染,严重影响了下游群众的正常生活,因此全面开展环云和湖水环境综合整治意义重大。依据云和湖流域水环境容量,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和流域水环境保护。采取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相结合、湖泊治理与河网治理相结合、水环境治理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等综合措施,实现科学治理。
切实改善农村水环境面貌,加强农村小河道整治力度。
2、大气污染防治
组织实施《浙江省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加快构建区域联动的大气污染防控机制,全面加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和颗粒物等排放控制,着力控制城市灰霾、酸雨及臭氧等大气污染问题,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向多因子、全方位、区域协同控制转变。
(1) 制订和落实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行动措施
强化节能增效和污染减排,充分利用协同效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大力推广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切实降低化石燃料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推广使用新能源,如太阳能等,宣传推广使用新能源产品,如电动汽车,尽可能利用生物能源,如本地玩具生产业产生的废木屑再利用等;加强对节能、提高能效、洁净煤、可再生能源、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低碳和零碳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投入;完善财政、税收、价格、金融等政策措施,健全管理体系和监督实施机制,形成有利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导向;积极学习和总结建设低碳城市的经验,建设低碳工业、建筑和交通体系,推动形成低碳绿色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加强国际合作,有效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的低碳和气候友好技术,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
(2) 强化工业废气污染防治
“十二五”时期要继续加强二氧化硫和一次颗粒物排放控制,有步骤地开展氮氧化物排放控制,严格控制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排放,尤其是有机废气的控制。
进一步加强二氧化硫排放控制:“十二五”期间继续执行二氧化硫总量控制政策;针对行业控制,加强对钢铁等重点行业的二氧化硫排放控制,减少污染物产生。加快实行燃煤设施的脱硫和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减少二氧化硫排放。
进一步强化一次颗粒物排放控制:继续提高煤炭洗选率,改善城市的能源结构,控制煤烟型污染;加大对钢铁等行业的颗粒物污染治理力度,淘汰能耗高、污染严重的老式生产工艺;一般玩具企业建议其采用旋风布袋除尘等除尘设施。
逐步开展氮氧化物排放控制:首先推进达标控制,然后在此基础上对钢铁等重点行业逐步实行总量控制。
加强燃煤锅炉管理:新置或更换锅炉必须经环保部门审批,锅炉的除尘设施必须由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并发给运行许可证后方可投入运行;现有各种炉、窑、灶等所排放的废气必须实现达标排放和实施总量控制,不能达标排放的,必须限期治理;现有燃煤锅炉宜采用水膜除尘并有脱硫装置或措施,使用型煤或洁净煤作燃料,鼓励用焦炭锅炉、燃油或燃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到2015年,全面完成2吨/时(含)以上锅炉脱硫工程,鼓励4吨/时(含)以上、20吨/时(含)以下的燃煤锅炉分批进行清洁能源改造或煤气化、水煤浆等其他洁净燃烧技术改造。
严格控制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排放:加强工艺废气的治理,提高工艺废气净化率。生产工艺过程中排放的工艺废气,继续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达标排放,并尽可能做到高空点源排放。山区污染物扩散条件恶劣,应提高污染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我县新增部分利用玩具企业生产废物废木屑进一步加工为炭的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有机废气,应研究和采用适合该部分企业的有机废气治理措施。
(3) 大力推进城市蓝天工程
严格实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控制高污染燃料的使用。优化能源结构,减少燃煤在能源构成中的比例,加快天然气供气步伐。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工作,逐步扩大禁燃区范围,在城区大力推行以清洁能源替代燃煤锅炉,逐步淘汰效率低下的燃煤小锅炉和炉灶,按照烟尘控制区有关要求城区严禁新批燃煤锅炉。
“十二五”期间是快速发展的时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日俱增,因此,要进一步强化对建筑施工的管理。向所有在建工地重申建筑施工的有关环保法规和管理要求,增强建设及施工单位的环保法制意识。建筑施工企业应采取使用商品混凝土,通过洒水、覆盖等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实施餐饮业油烟污染控制:严格执行《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除规划的饮食服务用房外,城区范围内的居民住宅楼或商住楼内,不得新建产生油烟污染的饮食服务经营场所。根据国家颁布的《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采取有效措施,对城市饮食服务行业长期扰民的油烟污染源进行整治,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餐饮油烟污染问题。新建居住区的规划中应包括小区餐饮配置及其污染防治措施。
开展服装干洗业污染治理,各服装干洗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洗染业管理办法》,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提高绿化水平,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控制城市地面和道路扬尘。开展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废气整治,对工业企业污水治理设施和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所产生的恶臭废气进行收集和净化。
加强烟尘控制区建设。继续开展“烟尘控制区”建设,城郊结合部,铁路、高速公路以及国道、省道两侧1000米范围内的区域全面创建“烟尘控制区”。各类炉窑灶排放的烟尘、粉尘和林格曼黑度均应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4) 加强交通物流大气污染控制
加快机动车尾气排放控制标准的实施进程,实施统一的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管理,并逐步对“黄标车”实行区域限行,加速“黄标车”和低速载货车淘汰进程。加快建设机动车排气检测体系,检测机构应依法取得计量认证资质,环保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检测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在用机动车检测与维修制度,在用机动车排气同步检测率达到100%。
切实提高油品质量。根据国家的相关要求,积极创造条件全面供应国家第四、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成品油。建立完善车用燃油清净剂管理制度,加强油品供应升级后的市场监管,确保车用成品油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
加快油气回收工作进程。抓紧对现有的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开展油气综合治理,新建加油站、储油库必须按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建设。全县所有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排放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 -2007)、《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07)、《汽油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1-2007)。
构建快速便捷的交通系统。各地要在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采取措施,加快建设以城市为核心的快速便捷的交通系统,优先发展大容量的城市公共交通,完善区域交通网络。推进交通管理现代化建设,合理分配交通流,保障道路安全畅通,减少因道路拥堵造成的机动车排气污染。鼓励发展和推广使用节能环保型汽车,探索建立可持续的电动汽车商业运营模式。
发展“绿色”物流。加强对码头货物装卸、物料堆场、化工原料储罐的管理,大力整治相关的粉尘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强化对低速货车和非道路机械的环境管理,督促物流企业建立符合绿色环保标准要求的货物运输车队,规范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制度,努力减少因交通运输及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
(5) 实施农村大气污染防治工程
鼓励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现秸秆的资源化、商品化,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农民增收。力争到2015年,基本形成秸秆还田和多元利用的格局,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等农作物废弃物。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加强部门分工协作,严格执法监管,建立健全禁止露天焚烧秸杆的长效管理机制。到2015年,全县基本杜绝露天焚烧秸秆。
控制农业氨污染。各地要大力开展化肥农药污染防治,积极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和减量增效技术,引导农民科学施肥,着力提高肥料利用率,减少农田化肥施用量,减少氨逸出和挥发。
(6) 逐步开展低能见度和灰霾等天气预报预警和应急响应
完善空气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把臭氧、细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有毒有害废气等因子逐步纳入城市空气质量评价范围。建立区域大气能见度、灰霾天气监测、预报、预警体系,逐步建立应急响应机制,防范突发性大气污染事件。
3、声环境污染防治
加强环境噪声管理,制定完善环境噪声防治地方规定。结合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进一步扩大城区噪声达标区范围。
建立联防联控的噪声污染防治机制,环保、公安、城管、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工业、社会生活、建筑施工和道路交通等各类噪声源监管。
加强特色工业园区内各类噪声源的控制和管理。园区在引进项目时,应将具有噪声污染的企业布置在远离居住区一侧,以减轻生产噪声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加强工业企业自身的噪声治理。采用低噪声设备代替原有高噪声设备或采用减振降噪措施,特别要加强对室外噪声源的治理。同时要合理布置企业内部的高噪声车间,加强厂区绿化,以进一步削减噪声源对厂区外环境的影响。
加强社会生活噪声治理。加强对娱乐场所、街头大排档、马路市场的管理力度。卡拉OK厅、舞厅等娱乐场所必须采用隔声减震等方法进行噪声治理,在审批新的娱乐场所时要控制与居民住房的距离,并征求附近居民的意见。农贸市场应搬入室内,夜排档必须在规定的区域内经营。以消除或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加强对城市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高音设备的控制。
规范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建筑工地噪声必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的规定,高噪声设备禁止夜间施工,对因为工艺原因必须在夜间施工的,应尽量缩短夜间施工的时间,并事先报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告示附近居民。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1) 工业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废,在“十二五”期间解决其综合利用和最终处置出路问题,建设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根据云和县行业特征,积极开发玩具加工木屑等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技术开发。
深入实施危险废物利用市场的环境准入机制,切实加强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监管,规范工业企业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为,到2015年,建成完善的危险废物回收、利用和处置体系。建设综合危险固废处理中心;全面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深化金属加工业等重点防控行业的整治,严格含重金属的危险废物转移和处置利用的监管;以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为重点,筹划建设污水处理厂和园区配套污泥处置设施建设。
(2) 生活垃圾
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实现垃圾袋装化、分类收集,及时清运、密封运输,加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规范化建设,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加快对垃圾渗滤液的有效处理,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鼓励使用非塑料包装制品,防治“白色污染”。
(3) 医疗废弃物
制订医疗垃圾的管理办法,实行统一的收集和处置,特别要加强对个体和社会医疗机构的管理,禁止将医疗固体废物与其他废物或生活垃圾混合储运和处置、转移、扩散。医疗废物应按指定地点存放,不得交由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的单位收集处置或自行买卖。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制度。因地制宜,对城镇的医疗废弃物进行分散收集、统一送至丽水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处理,避免各医院自行焚烧对城区的大气造成污染。处置过程要做到存放密闭化、收集容器化、运输密封化、焚烧无害化。
5、辐射污染
建立结构合理、功能齐全、信息通畅的辐射环境信息系统,为辐射环境管理与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尽快完善辐射环境监测网络,构筑全县辐射环境安全监控和应急体系;加强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的安全管理。基本消灭辐射污染超标的环境区域,继续保持全县全境辐射环境总体良好状态。到2015年,环境辐射水平保持在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废放射源收贮率保持在100%。加强移动基站、高压输变电系统的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与项目审批,促进我县电磁辐射建设项目合法、健康发展。
6、土壤等污染
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和评价的基础性工作,完善土壤常规监测体系,建立以保障农产品安全为重点的优先修复污染土壤清单,制定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实行土壤污染环境风险评估和修复制度。开展土壤污染治理示范工程,在受高浓度、高风险的重金属污染、持久性有机物污染的,具有代表性的典型区域,利用物理化学、生物等修复技术开展治理与修复。依法对污染严重且难以修复的耕地进行功能调整。积极开展土壤修复和污染消除技术开发与研究。
7、重金属污染
组织实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以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等五类重金属污染物为重点,兼顾镍、锌、铜等重金属污染物,突出含铅蓄电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皮革及其制品、金属冶炼等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行业和企业的污染整治。加强源头防控,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进重点防控污染物的集中治理。
(五)推进农村环境保护,促进新农村建设
深入推进“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和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深化农村生态示范创建活动,积极推广农村环境保护试点示范,切实改善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
1、加大农村工矿污染防治力度
加快农村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严格农村地区工业项目的环境准入,严防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落后工业向农村转移。加大农村地区工矿企业的污染防治力度,积极倡导清洁生产,确保农村地区工矿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并达到总量控制的要求。
2、深化养殖业污染防治
深入实施生态畜牧业养殖规划,严格禁养区、限养区环境管理,在畜禽养殖重点地区和重点流域强化总量控制;继续强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治理,加快推进规模化养殖场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积极推广农牧结合、沼气化资源循环利用等生态养殖模式;大力开展规模以下养殖户和散养户的污染整治;积极开展水产养殖污染防治,严格控制水库、湖泊养殖密度,开展特种水产养殖尾水的处理。
3、大力推进化肥农药污染防治
深入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和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工程,大力推广节肥、节药和农田污染最佳综合管理措施等先进适用技术。以基本农田和重要农产品产地特别为重点,开展农田土壤环境监测和监管。积极防治秸秆、地膜、农药(兽药)包装物等农田废弃物污染,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4、加强突出环境问题村庄整治
认真落实农村环境保护“以奖促治”各项政策措施,加强对存在突出环境问题村庄的整治。推进“以片为主、点片结合”的治理模式,在环境问题集中区域,实施连片综合治理,建设集中治污设施。通过“抓点、带线、促面”,深入推进农村环境污染整治,确保农村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和家园清洁。
加强对重点流域、区域以及生态敏感区内存在突出环境问题村庄的整治。“十二五”期间要突出抓好云和湖区域的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六)全面生态建设,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1、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
加强饮用水水源、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发挥重要生态功能区的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净化水质和空气、维护生物多样性和景观欣赏等功能,重点建设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保护区。
(1) 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
① 继续加强梅垄溪、雾溪、紧水滩和玉溪水库等饮用水源保护,保持全县所有饮用水源的达标率达到100%。
② 在水库保护区,封山育林,建立水源涵养林,对于坡度在25度以上的坡地,实行退耕还林还草,科学选择树种,营造以阔叶为主,常绿与落叶混交的水源涵养林,严禁开采石料和毁林开荒。
③ 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染物,已设置的排污口必须限期拆除;禁止存放废渣、垃圾、粪便及其他废弃物和建立基地,禁止游泳、放养畜禽、网箱养殖和其他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
④ 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内,严格禁止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严格控制化学农药的用量。加强水源地周围的生态农业建设和排污总量控制管理工作,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周围造防护林带,严禁乱垦乱种,防止水土流失。
⑤ 饮用水源准保护区内排放的污水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规定的标准;当排放总量不能保证水质符合规定的标准时,必须削减排污总量。
⑥ 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及二级保护区内有计划引导村民外迁,准保护区内严格控制人口与住房建筑规模,减少人群对水源的影响和对生态的破坏。
(2) 生物多样性保护
云和生物多样性丰富,多样性生态系统所包含的多样性生物资源是本县资源优势之一,它不仅是生态农业、生态林业、生态水利的主要经营对象,重要的工业原料、生态旅游和科研的重要内容,而且对保护土地、涵养水源、维护生态平衡极具重要作用。采取法律、行政、教育、科研等措施,以就地为主,迁地为辅保护生物资源的多样性,使其增值和开发利用协调进行,为区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① 合理规划,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区
② 加强管理,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
a. 健全自然保护管理机构,统一负责自然保护事业
b. 建设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就地保护设施,加强监测和管理
c. 从宣传着手,普及保护珍惜濒危野生动植物知识
d. 加强野生生物资源开发和保护管理
e. 建立珍惜名木古树档案
③ 加强外来种入侵防御工作,避免有害物种威胁多样性生态系统。
(3) 生态林建设
积极发展林业产业体系,做好森林资源培育的科学化,增资源、增实力、增活力,同时做好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挖掘开发珍稀乡土树种,发展苗木业,稳步建设用材林、经济林,把资源优势转化为商品优势和经济优势,实现森林资源的永续利用。在全县基本消灭宜林荒山,实现绿化达标的基础上,巩固绿化成果,扩大“一部三沿”区域绿化面积,建百里绿色长廊,造秀美山川;采取营林技术措施挖掘生产潜力,稳步提高森林覆盖率,提高森林资源质量。
2、生态环境修复
(1) 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树立水土流失保持是山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命线,是生态环境建设中一项根本性措施观念,实行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意效益的方针,坚持谁开发利用水土资源谁负责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原则,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
本县已制定《云和县水土保持总体规划》,确定全县划分成三个不同类型区:坡耕地、荒草地、疏林地,对这三类水土流失分别配置相应的治理措施,做到治坡与治沟、工程与生物、治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相结合;因地制宜,协调发展。“十二五”期间,按照该规划,稳步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2) 中小流域治理工程
以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为目标,贯彻“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实效”的治理方针和“治理、配置、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的治理思路,开展中小流域治理,防治水土流失,进一步提高流域抗灾减灾能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3) 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对全县区域内河道中主要骨干河道,如浮云溪,及镇乡村所在地的河道进行疏浚、拓宽、护岸、筑堰(坝)、清障、截污等。
(4) 三沿景观林建设工程
根据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小县大城”发展战略和建设“山水家园、童话世界”的要求,以沿云和湖、沿丽龙高速和53省道、沿县城等区域为重点建设对象,以提高景观质量为目标,兼顾生态安全、经济效益,通过对补、改、造、封、抚等措施,完成景观林建设任务。
(5) 矿山生态环境修复与保护
科学规划,将我县国土分为开采区、限采区、禁采区,施行禁采区内矿山关停、限采区内矿山收缩、开采区内矿山集聚的全面调整。对于开采中的矿山,全面实施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制度。各持证矿山必须采用边开采边治理的方式恢复矿山生态环境。对于废弃矿山,在确定重点治理区域的基础上,多方筹集资金,与土地整理、道路改造、水土整治、矿地综合利用、修复性开采权出让、改地造林、复绿、发展旅游等有机结合,采用多种方式综合治理。
3、严格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监管
按照保护优先、开发有序的原则,做好资源、能源开发规划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效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加大水、土地、矿产、森林、海洋等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力度,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统筹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做好上下游、地表地下水调配,有效保护水资源;不断优化用地空间布局,严格耕地保护,提高土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加快调整矿业结构和布局,减少矿山数量,促进规模化开采、集约化经营;大力推进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提高林分质量,构建功能完备的森林生态系统。
4、生态创建
着力推进生态示范创建工作。深入推进生态县、乡镇(街道)创建活动,注重生态创建实效。“十二五”期间,力争通过国家级生态县创建验收,全县各乡镇达到国家级生态乡镇建设的标准。
积极倡导创建环保模范城。配合实施《丽水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以创建环保模范城为载体,切实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城市污染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改善城市环境质量。
广泛开展绿色系列创建活动。深化生态环境教育示范基地、绿色企业、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医院、绿色家庭、绿色饭店等“绿色系列”建设,为广大公众提供生动直观、特色鲜明、功能多样的环境宣传教育场所和公众参与平台。
(七)强化环保能力,建设环境安全保障体系
以维护群众生态环境权益、改善民生为核心,加快构建环境监测监控保障、环境执法与应急保障、环境信息保障、环境科技支撑、人才支撑和舆论支撑六大体系,保障环境安全。
1、加强环境监测监控保障体系建设
加强交接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系统、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和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的运行管理。进一步扩大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覆盖面,完善污染源监控预警体系。建立并完善农村环境监测体系,加强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到2015年,完成所有交界断面及重要敏感水域水质自动监测系统、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系统。
建设大气复合污染监测体系。优化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位,选择性增加大气臭氧、细颗粒物、一氧化碳、有机污染物、大气能见度和灰霾等监测设备,提高特殊污染因子的监测水平。继续推进重点大气污染源在线监测体系建设。2015年前完成10吨(含)以上工业锅炉在线监测设施建设;完善重点行业企业废气在线监测监控设施建设。
加快核与辐射监测能力建设。
2、加强环境执法与应急保障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环境应急管理的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应急响应和恢复评估机制,加强环境应急仪器设备、物资储备和信息传输系统建设,有效提升防范和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加强环境监察机构建设,提高执法装备水平,加快推进基层环保机构和队伍规范化建设,建立乡镇环保监管制度,强化农村环境监管。到2015年,环境监察机构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建成专门环境应急机构和队伍,形成较为完善的应急预防预警监控网络和指挥信息调度平台。
3、加强环境信息保障体系建设
加强环保信息数字化建设力度,建设环境信息平台和辅助决策平台,提升环境信息服务能力,提高省、市、县三级环境信息互通能力。实现环境在线监测系统、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和省市县三级管理信息系统“三位一体”的高水平监控体系。
4、加强环境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针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要求,积极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合作开发,提高环境科技服务水平,加强污染物处理新技术的应用,组织研发生态重建、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等技术;鼓励绿色食品、绿色工业产品和环保产品的研发生产。依靠科技进步,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对科技含量较高的生态产业项目和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的适用技术,予以优惠政策和重点扶持。
5、加强人才支撑保障体系建设
人才队伍建设实行引进与培养相结合,实施“人才培养工程”。大力培养和引进急需的各类专业人才,重点引进具有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能力、具备循环经济和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等相关学科知识的人才。“十二五”期间,加快引起高层次环保人才,提高环保科技研发能力,专业知识结构更趋合理。
6、加强舆论支撑保障体系建设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重点围绕生态市建设战略和环境污染整治行动,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舆论及科普宣传,及时报道和表扬先进典型,公开揭露和批评违法违规行为。重视生态建设的基础教育和专业教育,组织编写大、中、小学生的相关教材和面向社会各层次的科普读物。建立健全新闻发布会制度。开展“生态夏令营”、“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环保志愿者”等公益活动,进行全社会特别是面向农村的生态环境教育,大力培养绿色证书人才。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法人、经营者的可持续发展理论和循环经济知识培训,并纳入县党校的教育内容。
五、重点工程及规划实施的保障体系
(一)重点工程
根据上述规划内容,确定了规划期内环境保护需实施的重点工程,包括水环境整治、大气环境整治、固体废物整治、声环境 整治、生态创建、环境管理保障体系、农村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等8大类,26项。项目总投资额预计达 7.51亿元。
(二)重点工程实施的预期效益
1、环境效益
环境污染整治和生态建设等各项环境保护重点工程的实施,可切实改善云和县的生态环境质量和市民的居住环境。饮用水源水质和水量得到保证;城市水功能水质全面达标。降尘和TSP浓度下降,局部地区工艺废气污染状况彻底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全面达标。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降低到55 分贝以下,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降低到70分贝以下,声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新增城市绿化面积16万平方米,增幅达41.6%,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市容市貌得到较大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根本性改善,城乡一体化发展得以实现。
2、经济效益
环境保护规划实施的经济效益主要体现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增加经济总量两个方面。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城市布局优化等措施的实施,可使我县的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逐步向集约型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将促进经济总量的进一步增加。同时,环境保护规划的实施可有效改善投资环境,提高城市知名度,有利于招商引资,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3、社会效益
环境保护各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可切实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保障人群健康。通过创模和生态县建设活动,形成上下联动,共同参与的社会氛围,提高全县人民的凝聚力。县政府可树立起真抓实干,切实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市民可全面提高环境意识,增加主人翁的责任感。同时,可以树立云和县“中国童话休闲旅游城”形象,带来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规划实施的保障体系
1、切实加强领导,确保规划的权威性
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高度,切实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政策保障,坚持不懈,狠抓落实。进一步强化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部门分工抓落实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机制,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把环境保护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分析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根据规划的目标要求和各项内容,按政府各部门的职责,建立分级责任制,层层分解规划,年年制订计划,确保规划的权威性,为全面完成规划的主要任务和各项指标打下基础。
2、建立健全地方环保规章和标准,奠定执法基础
根据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制定和修改我县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生物安全、清洁生产、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和发展循环经济等方面的政府规章。对不适应市场体制要求的规定进行清理和调整,保证其权威性和实施效力,为严格执法,解决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等问题奠定基础,推动我县环保走上法治化轨道。根据环境管理的需要、地方环境质量的特征和产业结构特点,依法开展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研究制订,充分发挥地方标准具有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的作用。
3、探索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环境管理效率
以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建设为主线,以规划、监督、科技、政策和综合协调服务等为支撑,不断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环境管理效率。通过培训,增强境管理、监测和监理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提高环境保护依法行政的监管水平。建立健全环境预警应急机制,坚持“常备不懈、积极兼容、统一指挥、分级管理、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环境应急方针,逐步制定水、气、危险化学品、有害废物、外来物种入侵、农村生态环境等新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综合预案》、《重点水域水环境应急预案》等一系列预案,明确突发事件处置的工作流程和各责任单位的职责,努力降低和避免环境损害,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4、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确保环境违法必究
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通过强化监督约束、评议考核,奖优罚劣,把执法行为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推进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职能部门。继续做好环境执法公示制度,认真探索建立评议考核制度,建立部门联合环境执法机制和重点案件移送督办机制,加大环保违法案件处罚力度,切实解决执法成本高、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对违反环保法规的行为,都要依法严肃查处,定期和不定期地公开曝光一些典型违法案件,形成强大的执法声势。加强对土地利用、区域建设、开发利用及行业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对不符合环境保护规定的规划、项目,坚决实现“环保一票否决制”。健全组织机构,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环境检察和监测工作力量,基层环保执法机构逐步向乡镇延伸,试行重点乡镇配备必要环保执法人员,加强生态环境监管。公开环境信息,定期发布饮用水源地水质和跨行政区河流交接断面水质等环境质量状况,以及重点企业环境行为、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状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环境保护重点监管区以及省、市人大常委会跟踪督查的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治进度等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对涉及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重大决策和开发项目,实行公示或听政。实行公众参与制度,继续坚持环境保护有奖举报制度,鼓励支持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行动和对环境的监督管理。坚持开展多种形式的环保执法专项行动,上下联动、协同作战,确保环境违法必究。
5、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健全公众参与机制
根据不同群体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手段,全面提高市民的环境意识,使其支持和参与环境保护与建设活动。各级政府、部门、单位要在辖区及公共场所设立生态创建的宣传广告和标语。各新闻单位要及时宣传环保知识。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使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活动深入人心,成为全县人民的实际行动。
6、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切实做好经费保障
一是要不断增加政府对环境保护的投入,建立可操作的生态补偿机制;二是积极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项目的市场化进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制中的作用;三是建立和完善多元化融资渠道,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投向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事业。(云和县环境保护局)
具体项目表请见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十二五规划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