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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1-18 8:46:20 信息编号: 2225953 所属类别: 行业新闻

广东将投资约1748亿元建设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近日,广东印发《广东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在“十四五”期间,全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预期参考投资约1748亿元。

  到2025年底,广东要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其中广州、深圳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85%以上,珠三角地级市(广州、深圳、肇庆除外)力争达到75%以上或比2020年提高5%以上,其他城市力争达到70%以上或比2020年提高5%以上。

  珠三角城市要将雨污分流延伸到户

  生活污水处理过程中,能否全面收集污水尤为关键。

  《规划》首先提出要全面开展市政排水管网排查,重点摸清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接合部区域,以及东江、西江、北江、韩江、鉴江及新丰江水库等重要水库汇水区域和入河入库支流汇水区域的管网情况。

  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需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

  《规划》明确,珠三角城市重点完善污水源头收集,持续开展雨污分流建设,将雨污分流“毛细血管”延伸到每家每户。而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着力补齐市政管网“动脉血管”,推动支线管网和出户管的连接建设,全力提高污水集中收集率。并要完善城镇饮用水源和备用水源、国考省考断面、黑臭水体的汇水区域,以及重污染流域、重点建设发展区域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

  到2025年,各地市要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接合部等区域生活污收集管网空白区,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十四五”期间,新增城镇污水收集管网预期参考规模约13963公里,其中城市(县城)7495公里,建制镇6468公里。

  补齐管网外,还要提升其收集效能。

  《规划》提出现有进水BOD浓度低于100mg/L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要在2022年底前完成“一厂一策”编制。同时加大存量管网更新改造,其中合流制区域重点改造暗涵渠箱,并加大截流井、截流闸、溢流口等截流设施改造力度,而分流制区域重点改造雨污错混接,大力更新改造老旧管网,优先实施居住社区、企事业单位等源头排水管网改造。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能力基本满足处理需求

  在“十四五”,广东也要补齐污水处理设施能力缺口。《规划》提出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人口较少、相对分散的片区、城市更新区和新开发片区,因地制宜建设分散式处理设施。鼓励珠三角城市因地制宜建设功能复合型地埋式污水处理厂,逐步构建污水处理设施安全保障系统,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标准化、系列化。

  到2023年,县级及以上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能力基本满足生活污水处理需求,珠三角城市和省内大中型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可适当超前。再到2025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能力基本满足生活污水处理需求。“十四五”期间,全省新建(扩建)污水处理设施预期参考规模约600.1万立方米/日。

  还要对污水处理设施精准提标,其中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全面提标。同时围绕“保好水、治差水”精准提标,淡水河、石马河、练江、茅洲河等重点流域新建、改建、扩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全面执行各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还要开展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总氮削减试点,提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效能,管理从“粗放”向“精细”转变,落实“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并推进污水处理设施运营从单体“自动控制”向系统“智慧管控”转变,运管理念从“单一提升污水处理量”向“综合提高污染物消减量”转变。

  推动再生水、污泥循环利用

  《规划》还提出拓宽处理后再生水的利用途径,推进工业生产、园林绿化、道路清洗、车辆冲洗、建筑施工等领域优先使用再生水,并推动构建“城市用水—排水—再生水处理—水系生态补水—城市用水”的城市水循环系统。

  还要合理布局建设再生水设施。在重点排污口下游、河流入湖(海)口、支流入干流处等关键节点,对处理达标后的排水和微污染河水进一步净化改善后,用于区域内生态补水、工业生产和市政杂用。并且具备条件的缺水地区可采用分散式、小型化的处理回用设施,对市政管网未覆盖的住宅小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的生活污水进行达标处理后实现就近回用。

  在污水处理过程中,往往还伴随着污泥处置的问题,《规划》明确要实现污泥无害化处置,并促进其资源化利用。

  各地要制定污泥处理处置规划,将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与本地“十四五”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到2025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力争实现污泥本地处理处置。“十四五”期间,全省新增污泥(按含水率80%计)无害化处理设施预期参考规模约4250吨/日。

  在具体的实践中,要合理选择处理处置技术路线。鼓励土地资源紧缺的大中型城市推广采用“生物质利用+焚烧”“干化+土地利用”等模式。还鼓励采用污泥协同处置方式,将垃圾焚烧发电厂、燃煤电厂、水泥窑等协同处置方式作为污泥最终处置方式。

  《规划》还强调,要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严格执行污泥转移一车一联单,将转移联单随台账定期报送相关职能部门备案,禁止污泥运输单位、处理单位和处置单位接收无转移联单的污泥。

  推进污水处理设施“一网统管”

  在补齐治污基础设施短板的基础上,后续更强调管理和运维。

  《规划》强调,要健全污水接入服务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生活污水应接尽接制、管网专业运维管理机制,以及完善城市排水系统“厂网一体化”管理机制,积极推广“厂网河一体化”,实现从排水户、小区管网到市政管网,再到污水处理厂的全链条、一体化、精细化管养,逐步统筹至由统一部门(公司)负责厂、网、泵站等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

  同时,建立健全“小散乱”企业规范管理制度,整治沿街经营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污水乱排直排,严禁在市政排水管网上私搭乱接,杜绝工业企业及餐饮、洗车等生产经营性单位通过雨水口、雨水管网违法排污。

  《规划》还提出完善管网地理信息系统。要建立污水管网排查和移交机制,对排查发现的市政无主污水管段或设施,稳步推进确权和权属移交。各地还要依法有序建立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并落实周期性检测评估和动态更新机制。

  如何保障如此多项目的实施?资金投入是重要保障。《规划》公布投资估算,在“十四五”期间,全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预期参考投资约1748亿元,其中新增城镇生活污水管网13963公里,改造老旧生活污水管网3040公里,新增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模600.1万立方米/日。预计新增再生水利用设施规模193万立方米/日,新增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规模4250吨/日(按80%含水率污泥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