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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

发布时间:2012-10-23 14:01:2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一、总则
(一)目的和意义
污染减排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是改善环境质量、解决区域性环境问题的重要手段。“十一五”期间,在全县经济社会保持较快稳定发展的同时,通过实施污染物总量减排措施,全县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县的减排任务,环境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但重点流域的水体污染尚未完全解决、大气环境质量仍脆弱,氮氧化物等转化形成的细颗粒物污染加重。
根据国家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十二五”期间,国家还要把节能减排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作为检验经济是否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标准,要求地方政府下更大决心,用更大气力,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措施,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加快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十二五”期间,我县工业化和城镇化将持续快速发展,资源能源消耗与环境容量之间的矛盾将更加突出。为确保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的战略目标,必须抓住“十二五”这一经济社会发展的转型期和解决重大环境问题的战略机遇期,继续强化污染减排工作,不断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立足点,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强化结构减排、细化工程减排、实化管理减排,明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加大投入、完善政策、落实责任,建立和不断完善污染减排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实现“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
(三)编制原则
1.科学发展。坚持有利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规划编制服从于国家、省、市和我县的宏观经济政策、节能减排重大战略、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要求。坚持有利于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通过科学发展解决存在的环境问题。
2.改善环境。坚持服从环境质量的原则。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其根本目的就是保护环境,改善环境质量,确保各类污染源合法排污,达标排污。制定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必须满足改善环境质量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有效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3.分类指导。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与任务紧密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和资源能源消费需求,综合考虑地区差异、经济发展水平、环境质量状况、污染治理现状、污染密集型行业比重、环境容量等因素,因地制宜地确定。将减排任务分解落实到地区、行业、项目,明确工作重点,落实责任、严格考核,通过规划切实推动“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
4.合理可行。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确定和任务落实要兼顾需求和实际可能,在综合考虑新增量的基础上,按照技术可达可控、政策措施可行、经济可承受的思路,做好存量、新增量、减排潜力、削减任务之间的系统分析,合理把握工作节奏和步伐,做到总量控制目标、任务与投入、政策相匹配。
(四)规划基准年与排放基数
规划编制的基准年为2010年,规划目标年为2015年。
四项总量控制规划指标基数确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基数选用2010年污染源普查更新数据。2010年,全县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为741.33吨、270.71吨、5979吨(其中:农业源3348吨)和547吨(其中:农业源为222吨)。
(五)总量控制目标和指标
根据市政府下达我县“十二五”总量控制指标,到2015年,全县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计划控制在741.33吨以内,在2010年的基础上削减0%;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计划控制在5440.89吨,在2010年的基础上削减9%;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计划控制在270.71吨,在2010年的基础上削减0%;氨氮排放量计划控制在484.1吨,在2010年的基础上削减11.5%。

周至县“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基数及控制指标

指 标

2010 年排放量(吨)

2015 年计划控制量(吨)

较 2010 年削减比例( % )

二氧化硫

741.33

741.33

0%

氮氧化物

270.71

270.71

0%

化学需氧量

5979

5440.89

9%

氨 氮

547

484.1

11.5%

注: 1.该表中排放量、削减比例是根据市政府给我县下达的“十二五”污染减排基数、目标任务及2010 年污染源动态更新数据为基础确定的。
2.原则上“十二五”期间,我县所有新建项目需通过调配或交易获得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3.指标削减率为0%的指标,“十二五”期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2010年排放水平。
4.主要污染物分年度削减任务由市环保局进行分解下达。
5.表中氮氧化物基数和削减任务不含机动车尾气排放量。
二、“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实施情况评估
“十一五”以来,全县各级政府、部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把污染减排作为我县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抓手,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污染减排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显著。
(一)污染减排任务完成情况
“十一五”期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上下攻坚克难,共同努力, 2010年底,全县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1946.89吨和250.55吨,较“十五”末削减48.85%和91.5%,超额完成了“十一五”期间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14%和27%的目标任务,获得市政府污染减排工作二等奖表彰。
回顾我县的减排工作,主要有以下五个显著特点:
1.污染减排工作体制基本形成。各级党委和政府重视污染减排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县委、县政府把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列为全县综合性考核的关键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县政府成立了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了对污染减排的工作领导;人大、政协每年都把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作为执法检查和民生监督的重点;发改委、财政局、水务局、统计局等部门切实履行污染减排职责。坚决落实污染减排责任制和问责制,积极推进污染减排“三大体系”建设,在全县范围内基本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企业主体、环保监督,全社会共同推进”的污染减排工作格局。
2.重点污染减排工程建设进度明显加快。“十一五”以来,全县各相关部门积极推进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进度,2010年3月,建成了周至县生态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8000吨/日,实现了我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零的突破。全县7家企业、2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建设了污水处理设施。
3.产业结构调整初见成效。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产业政策,我县以造纸、印染、水泥、冶炼、皂素等行业为重点,加大了对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和落后生产工艺的淘汰关闭力度。“十一五”期间,全县累计关闭造纸企业1家,淘汰落后产能3万吨/年;拆除落后水泥生产线2条,淘汰落后产能20万吨;拆除75立方米高炉一座,淘汰落后冶炼产能10万吨;淘汰落后印染产能10000万米;关闭污染治理无望皂素生产企业1家。通过强有力的结构减排,我县的产业结构日趋合理。
我县在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同时,还注意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工艺,实行清洁生产审核,不断提升产业档次。发改、环保等部门严把新建项目环境准入关,限制高耗能、高污染和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开工建设等,有效地控制了污染物的新增量。
4.污染减排监管能力明显提高。认真落实市政府出台的《西安市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强化了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管;环保、发改、统计、监察和电力等部门依据分工,积极落实污染减排责任,部门联动和相互协调能力明显加强;我县连续八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了一批违法排污企业;县环保局不断加大污染减排督察力度,对污染减排工作进展不力的镇、部门和企业进行预警和挂牌督办,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5.污染减排“三大体系”基本建立。我县以完善污染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三大体系为主线,不断推进全县污染减排工作。
(1)抓好污染减排统计体系建设。建立统计数据联合会审制度,严把数据质量关,重点审核重点行业污染企业统计数据,充分对接国家减排核查结果。
(2)加强污染减排监测体系建设。不断加强监测能力建设。空气质量自动子站建设、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及常规监测能力建设上都得到了明显加强。二是加快在线建设进度,截止2010年底,全县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4家,已安装自动监控设施3家。
(3)奖惩并举,不断健全污染减排考核体系。根据“十一五”全县污染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先后对西安庆华水泥有限公司、西安裕丰印染有限公司、西安恒安工贸有限公司、周至县造纸厂、西安众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等为减排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给于补偿奖励。同时,“十一五”期间我县也经常对减排项目进展不顺利的单位和减排项目单位进行预警,不断督促其加快工作进度。
(二)存在问题
我县污染减排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超额完成了“十一五”污染减排任务,但从目前我县主要污染物排放现状和国家总体要求看,污染减排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1.任务艰巨,难度加大。
首先是我县主要污染物新增量持续增大。我县启动“一城一园一区”发展战略和建设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卫星新城目标后,伴随着城镇骨架的持续拉大和人口的持续聚集,我县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将呈现持续增加的态势。其次是结构减排潜力有限。截至2010年底,全县水泥、造纸、印染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大多已完成,结构减排潜力有限。三是农业源污染减排和机动车污染减排首次被纳入减排核查范围。底子薄、难度大,加上减排措施有限,给完成污染减排任务带来了新的难度。
2.水环境质量不容乐观,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减排难度加大。
(1)污水处理厂工程配套工程进度不理想,管网建设不到位,影响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集贤产业园、曲江道文化展示区环保配套设施尚未建成,重点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由于政府财政紧张,明显滞后。
(2)农业源污染减排任重道远。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结果表明,我县农业源排放的化学需氧量占全县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56%,氨氮占氨氮排放总量的40.6%。“十二五”期间,国家首次将农业源中畜禽养殖列入污染减排考核。而我县农村环保工作刚刚起步,基础设施薄弱,机构不健全,基础建设资金十分短缺。目前全县仅有20%左右的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办理了环评手续,建有粪便无害化处理或综合利用设施,农业源污染减排任务十分繁重。
3.大气环境质量依然脆弱,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措施十分有限。
“十一五”期间,为完成二氧化硫减排任务,我县拆除了西安庆华水泥有限公司立窑和中空窑两条生产线,关闭了黑河冶炼公司75立方米高炉,拆改燃煤锅炉32台,极大的降低了二氧化硫排放量。“十二五”期间,市上下达我县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任务是与“十一五”末保持平衡,没有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存量削减任务,但是截至2010年底,全县水泥、造纸、印染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大多已完成,减排空间有限,要完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增量减排任务,还存在很大压力。
三、“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新增量预测
主要污染物新增量指我县“十二五”期间,由于社会经济发展、城镇化水平提高和资源能源消耗增长等带来的污染物增量,是全县社会经济发展速度和方式、资源能源消耗水平、污染治理技术、环境监管能力等情况的综合体现。
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新增量预测包括工业、城镇生活、农业源三部分,新增量采用排放强度法和产污系数法两种方法进行预测,其中工业化学需氧量和工业氨氮采用排放强度法预测,城镇生活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农业源化学需氧量和氨氮采用产污系数法预测。
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新增量预测以宏观测算方法。
(一)社会经济发展主要参数预测
规划期内生产总值(GDP)、工业增加值、城镇常住人口、能源消费总量等相关数据主要来源于《周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及相关单项规划。
1.GDP
2010年全县GDP为53.16亿元,到2015年,全县GDP将超过100亿元,年均增长率选用《周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提出的平均增速12.5%计算。
2.城镇常住人口
2010年我县常住总人口为16.66万人,城镇化率为24.8%,根据《周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到2015年末,全县总人口控制在59.6万左右,城镇化率将达到45,预计到2015年全县常住城镇人口增加约13.34万人,年均增加2.668万人。
3.能源消费量
能源消费量预测包括能源消费总量、煤炭消费量。
(1)能源消费总量
根据《周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5年,全县单位GDP能耗下降15%,2010年我县单位GDP能耗是1.464万吨 /亿元标准煤,全社会能源消耗总量为108.95万吨标煤。预计到2015年,全县单位GDP能耗是1.244万吨 /亿元标准煤,全社会能源消耗总量为124.4万吨标煤,比2010年全社会能源消耗总量增长了15.45万吨标煤。
(2)煤炭消费增量
以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30%计算,预计“十二五”期间,全县煤炭消费增加量为6.49万吨。
(二)化学需氧量新增量预测
1.工业化学需氧量新增量
“十二五”期间,工业化学需氧量新增量为各年度工业化学需氧量新增量之和。采用单位GDP排放强度法进行预测。
根据《周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GDP年均增长12.5%, 2010年万元GDP化学需氧量排放强度(暂不考虑排放强度年均递减等因素),预计我县“十二五”期间工业化学需氧量新增148吨。
2.生活化学需氧量新增量
城镇生活化学需氧量按人均化学需氧量综合产污系数为61克/人•日计算。生活化学需氧量新增量为2970吨。
3.农业化学需氧量新增量
“十一五”期间,我县猪、奶牛、肉牛、蛋鸡、肉鸡数量呈波动上升趋势,预计“十二五”期间上述五类畜禽数量仍将波动增长,根据预测数据和产排污系数,不考虑削减,到2015年,全县规模化畜禽行业新增化学需氧量的产生量3784.3吨,新增氨氮产生量146.53吨(见表3)。
按照当前全县畜牧发展实际情况,畜禽数量的增长基本依赖于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的增加,规模以下散户养殖数量呈逐年下降趋势。“十二五”期间,我县新增畜禽养殖量都将是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造成的。按照“十二五”期间全县新增养殖规模部分采用全过程综合治理可去除化学需氧量88%、氨氮60%计算,“十二五”全市畜禽养殖新增排放化学需氧量454.3吨、新增排放氨氮58.61吨。
综上测算,“十二五”期间化学需氧量合计新增排放量3572.3吨。

“十二五”畜禽养殖污染物新增养殖规模产生量预测表

种类

2015 年规模化养殖场 / 养殖小区

2010 年出栏量 / 存栏量(头)

2015 年预测出栏量 / 存栏量(头)

“十二五”期间新增出栏量 / 存栏量

化学需氧量产生系数(千克 / 头)

氨氮产生系数(千克 / 头)

新增产生化学需氧量量(吨)

新增产生氨氮量(吨)

化学需

氧量减

排量

(吨)

氨氮

减排量

(吨)

预计化

学需氧

量新增

排放量

(吨)

预计新

增氨氮

排放理(吨)

19456

80000

60544

36

1.8

2179.6

109

1918.1

65.4

261.5

43.6

奶牛

545

800

255

1065

2.85

271.6

0.73

239

0.44

32.6

0.29

肉牛

245

400

155

712

2.52

110

0.4

96.8

0.24

13.2

0.16

蛋鸡

146360

500000

353640

3.32

0.1

1174.1

35.4

1033

21.24

141.1

14.16

肉鸡

50000

100000

50000

0.99

0.02

49.5

1

43.6

0.6

5.9

0.4

合计

216606

681200

464594

1817.31

7.29

3784.8

146.53

3330.5

87.92

454.3

58.61

(三)氨氮新增量预测
1.工业氨氮新增量
按照强度法进行计算。2010年万元GDP氨氮排放强度(暂不考虑排放强度年均递减等因素),预计我县“十二五”期间工业化学需氧量新增5.3吨。
2.生活氨氮新增量
城镇生活氨氮新增量预测按人均氨氮综合产污系数7.9克/人•日计算,“十二五”生活氨氮新增量为384.66吨。
3.农业氨氮新增量
根据3测算 ,“十二五”期间农业氨氮新增量为58.61吨。
综上测算,“十二五”期间氨氮合计新增排放量448.57吨。
(四)二氧化硫新增量预测
二氧化硫新增量采用宏观测算方法。根据《周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全县“十二五”新增煤炭消费量6.49万吨。二氧化硫新增量按单位煤炭消费量的二氧化硫排放强度测算,预计全县“十二五”二氧化硫新增量147.2吨。
综上测算,“十二五”期间二氧化硫合计新增量147.2吨。
(五)氮氧化物新增量预测
根据《周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全县“十二五”新增煤炭消费量6.49万吨,氮氧化物新增量按单位煤炭消费量的氮氧化物排放强度测算,预计全县“十二五”氮氧化物新增量53.74吨。
综上测算,“十二五”期间氮氧化物新增量53.74吨。

“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削减量

序号

污染物种类

2010 年

排放基数

(吨)

“十二五”期存

量间削减比例

(吨)

“十二五”期

间存量削减量

(吨)

“十二五”期间新增量

(吨)

“十二五”期间削减量

(吨)

1

化学需氧量

5979

9%

538.1

3572.3

4110.4

2

氨 氮

547

11.5%

62.9

448.57

511.47

3

二氧化硫

741.33

0%

0

147.2

147.2

4

氮氧化物

270.71

0%

0

53.74

53.74

四、“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措施
(一)积极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大力淘汰落后产能
产业结构调整淘是节能减排最直接、最有效的抓手,在我县“十一五”减排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十二五”期间,仍将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大力淘汰落后产能,不断优化经济结构。要在国家现有的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的基础上,出台适合我县实际的更加严格的措施,进行全面推进。
1.严格工业项目准入关。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严格执行项目开工建设必要条件,按照先进的生产技术和最严格的环保要求进行控制。把总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坚持“以新代老”,新上建设项目,不允许突破总量控制指标。
2.不断优化产业结构。进一步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过快发展;以技术经济可行为依据,对重点行业的排放标准、清洁生产标准以及落后产能标准进行更新,倒逼造纸、果汁、酿造等重点行业提升产业技术水平,优化发展方式,减少污染物排放新增量。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制定和发布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
3、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积极推进淘汰落后产能的政策落实,制定淘汰落后产能推进详细计划、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不断完善有关配套政策措施,督促有关镇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认真贯彻执行(具体产业政策见附件2)。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工业企业污染减排工程建设
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努力削减工业污染物排放量。继续把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作为一项长效工作持续推进,不断提高行业污染治理技术水平,降低污染物产生强度和排放强度,从根本上促进工业企业全面、稳定达标排放。
督促果汁行业全面执行排放标准,不断优化污水处理水平;化工行业积极推进废水治理工程,努力削减氨氮排放量。
燃煤锅炉推行低氮燃烧技术或烟气脱硝示范工程建设,其他工业行业继续深化二氧化硫减排措施。
(三)强化生活污染源控制,不断加大生活源污染治理力度
1.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大力提高治污设施环境绩效。
(1)不断推进城镇污水处置设施建设。筹划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不断提高全县污水处理能力。此外,按照《周至县“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到2015年,全县重点镇均应建成污水处理厂;对工业园区和生活集中区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大力推进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2)提高县城污水处理厂的负荷率和城镇污水管网覆盖率。由于当前污水处理厂进水量明显低于设计能力,污水处理负荷不高,“十二五”期间,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水处理负荷由2010年的80%提高到2015年90%以上。同时对污水处理设施实施提标改造,提升其氮、磷去除效果。
(3)高度重视污泥的处置。加快污泥处理产业化发展,将县城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作为污染减排工作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大政府扶持力度。
(4)继续提高再生水利用规模。加快县城污水处理厂中水管网建设,采用分散与集中的方式,建设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处理站和加压泵站;在具备条件的机关、学校、住宅小区新建再生水回用系统;加快建设尾水再生利用系统,鼓励回用于工业生产,到2015年使全县中水回用率达到20%以上。
(5)积极探索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的新办法。随着我县污水处理厂的数量和处理能力大幅提升,在总结“十一五”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探索新方法,提高污水处理厂管理运行水平,确保进出水水量稳定和出水水质稳定达标。
2.积极推广清洁能源,推行集中供热。
(1)根据集中供热规划,淘汰小型燃煤锅炉,以集中供热替代小型燃煤锅炉,对大吨位燃煤锅炉因地制宜安装脱硫设施。
(2)进一步改善能源消费结构,控制煤炭消费增量,促进经济发展的绿色转型,推广气化工程、沼气工程以及太阳能工程。
(3)大力发展集中供热工程。加快实现县城和工业园区实行一个热源供热,并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
(四)把农业污染源纳入总量控制管理体系,着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十二五”期间将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为主要切入点,将农业污染源纳入污染物总量减排体系。一是以集约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为重点,加快建设养殖场沼气工程和畜禽养殖粪便资源化利用工程,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建设秸秆、粪便、生活垃圾等有机废弃物处理设施,推进人畜粪便、生活垃圾等向肥料、饲料、燃料转化。二是大力推广节约型农业技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提倡增施有机肥,科学合理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三是按照新农村建设有关规划,积极推行农村生活污染源排放控制,探索分散型污水处理技术的推广和应用。落实好“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措施,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五、“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和减排量测算
(一)水污染物减排途径
根据工业、城镇生活、农业三类污染源的不同减排手段,全方面挖掘减排潜力。
1、工业企业治理。
(1)工业企业结构调整
“十二五”期间对猕猴桃加工行业中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存在环境违法及环境污染安全隐患的企业予以关闭,合计削减化学需氧量100吨,氨氮8吨。
(2)工业企业工程治理
“十二五”期间,工业企业严格排放标准,通过新建深度治污设施,合计减排化学需氧量50吨、氨氮3吨。
通过工业结构调整与工程治理,合计可削减化学需氧量150吨,氨氮11吨。
2.城镇生活污水处理。
生活污染的削减潜力主要依靠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新建和扩建污水处理设施。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设计能力5万吨/日(其中包含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7个重点镇污水处理厂、集贤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厂进出口浓度差按实际计,则减排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分别为3650吨和365吨。
(2)现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完善管网,处理水量增加。“十一五”期间,由于污水管网覆盖率低、管网渗漏等问题,导致部分污水处理厂负荷率、污染物进水浓度低,影响了污水处理设施减排实际效果。“十二五”期间要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大力推行雨污分流,不断提高城镇污水管网覆盖率以及城镇污水收集率。“十一五”期间建成的县城污水处理厂设计能力为1.1万吨/日,通过增加管网、提高纳水能力将负荷提高至90%,增加处理水量40万吨,预计可减排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分别为80吨和8吨。
(3)加大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力度。目前,我县污水处理厂中再生水回用率几乎为零,“十二五”期间,通过提高再生水回用能力,加快再生水处理设施和输配水管网建设。2015年预计我县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能力为3000吨/日,污水处理厂出口化学需氧量和氨氮进出口浓度按实际计算,可减排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分别为55吨/年和5.5吨/年。
3.农业污染源治理。
根据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结果,农业源污染主要来自于畜禽养殖业,畜禽养殖业是农业源污染减排的重点和主攻方向。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污染物排放量大且相对集中,是农业源水污染物削减潜力的主要来源。鼓励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有机肥生产利用工程,继续做好各种实用型沼气工程,积极推进其他方式的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鼓励养殖小区、养殖专业户和散养户进行适度集中,对污染物统一收集和治理。到2015年,要求全县80%以上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建设配套完善的固体废物和污水贮存处理设施,并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其中,“十一五”畜禽养殖业2010年排放化学需氧量3348吨,氨氮222吨,通过全过程综合治理,规模化养殖业及小区按80%削减率进行计算,则“十一五”原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通过治理“十二五”可减排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分别为2678吨和178吨。
综上可知,全县“十二五”期间水污染物减排潜力如下表:

“十二五”周至县水污染物减排潜力表

序号

行业

化学需氧量减排量(吨)

氨氮减排量(吨)

一、工业企业治理

结构调整

100

8

工程治理

50

3

小计

150

11

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

1

新建和扩建污水处理设施

3650

365

2

现有污水处理厂完善管网

80

8

3

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

55

5.5

小计

3785

378.5

三、农业污染源治理

畜禽养殖业

2678

178

小计

2678

178

合计

6613

567.5

(二)大气污染物减排途径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污染减排总体要求,加大各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重点污染源建设污染治理设施,排放超标设施必须采取措施实现达标排放。
1.二氧化硫减排途径。
(1)建材行业。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淘汰18门以下的砖瓦生产企业。按照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数据推算,可减排二氧化硫112.91吨。
(2)燃煤锅炉。为有效改善空气质量,“十二五” 将燃煤锅炉拆改作为二氧化硫减排重点之一,对集中供热规划区内燃煤锅炉实施拆改或煤改气,预计可减排255吨。
综上可知,“十二五”期间全县二氧化硫合计减排367.91吨。

“十二五”周至县二氧化硫减排潜力表

序 号

行 业

减排量(吨)

1

建材行业

112.91

2

燃煤锅炉

255

小 计

367.91

2.氮氧化物减排途径。
(1)建材行业。通过结构减排。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全县淘汰建材行业可实现氮氧化物减排52.25吨。
(2)燃煤锅炉拆改。 “十二五”期间全县氮氧化物合计减排44.1吨。

“十二五” 周至县氮氧化物减排潜力表

序号

行 业

减排量(吨)

1

建材行业

52.25

2

燃煤锅炉拆改

44.1

小 计

96.35

六、可达性分析
对照以上挖掘的潜力和项目筛选,如果这些项目得以实现,到2015年,全县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三项指标减排量均大于减排目标任务量,氮氧化物减排量基本完成减排任务。

“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预计表

指 标

2010 年排放量 ( 万吨 )

削减比例( % )

十二五纯量减排目标存量 ( 吨 )

“十二五”新增量 ( 吨 )

减排任务合计 ( 吨 )

“十二五”预计减排量(吨)

二氧化硫

741.33

0

0

147.2

147.2

367.91

氮氧化物

270.71

0

0

53.74

53.74

96.35

化学需氧量

5979

9

538.1

3572.3

4110.4

6613

氨氮

547

11.5

62.9

448.57

511.47

567.5

(一)关于新增量分析
新增量测算综合考虑了全县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现状,尤其是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发展状况,结合“十一五”经济发展速度和产业结构变化形势预测,评估“十二五”期间污染减排所面临的压力和困难。
对于新增量的测算数据,严格按照《“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编制指南》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数据进行测定,由于相关数据或者数据的出处在论证和不断修订中,一些数据存在不同程度的变化,比如全县GDP增量、工业增加值、城镇人口增量在进一步增长的可能,在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测算上可能比较保守,具体测算值偏小,测算值可能与实际值有微小出入。
(二)关于减排量分析
按照国家要求,削减量测算应充分考虑不利因素的影响和各类减排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确保减排综合措施到位。通过经济社会发展态势、产业结构变化趋势、减排资金能力投入需求等关键问题的分析,剖析减排任务落实可能存在的问题以及影响减排目标实现的主要因素和环节,本着稳妥可靠的原则,对“十二五”全县污染减排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可达性分析。
为了实现我们预定的规划控制目标,在污染物增量基本确定的情况下,就必须从老污染源中挖掘潜力。在潜力挖掘中,我们按照“所有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在“十二五”均要彻底淘汰关闭;没有达到排放标准的工业企业,必须建设完善的治理设施,确保“十二五”达标排放;需要通过管理提高处理效率的,必须完全达到国家的管理标准进行设计。但在实际执行中,“彻底的关闭、完全的达标、规范的管理”是很难达到的,在减排潜力上偏重于理论数据,减排量测算数据偏大。
(三)可达性分析
由于“十二五”的新增量测算数据,已严格按照全县“十二五”各项发展数据进行测算,可调整的余地不大,而减排潜力又估计的偏大,要实现全县预定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难度较大。如果规划中各项措施执行不力,主要污染物排放存在“不降反升”的可能,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目标。
1.进一步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在严格落实国家现有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的基础上,出台适合我县实际的更加严格的措施,利用倒逼机制,全面压缩落后产能。
2.进一步扩大减排工程建设范围。提高重点减排工程的建设标准。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范围不断扩大,进一步提高中水回用率等。
3.实施严格的减排推进政策。严格《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规划中预测污染减排量的完成。
4.列入规划的项目确保实施。
七、保障措施
(一)健全污染减排协调机制、严格减排考核
把污染减排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体系,实行“一票否决”,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把总量减排目标任务纵向列入各镇政府、集贤产业园管委会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任期政绩考核管理体系,强化各镇政府特别是政府主要负责人的减排责任,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规划确定的主要任务和指标,横向要按照政府部门职责,分解落实到相关政府部门,逐年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逐步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部门“一岗双责”、环保统一监管,社会广泛参与、企业减排责任主体”的污染减排机制。
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 “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责任表(见附件1)的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 “十二五”期间污染减排任务圆满完成。
(二)完善污染减排经济政策体系
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力度,将污染减排资金列入本级财政支出的重点内容并逐年增加;积极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制定和落实有利于污染减排的税收、信贷、贸易、土地、政府采购等政策,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完善有利于污染减排的价格体系,包括乡镇级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等,用市场机制促进污染减排;鼓励出台再生水利用的政策。
(三)以总量定产能,以园区规划定项目,加强源头防控,严格控制新增量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审批条件,以工业发展园区化为原则,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把集贤产业园总体规划作为招商条件,以总量定产能,以园区规划定项目,提高招商和工业企业准入门槛,控制污染物新增量。对产能过剩行业新建、扩建项目,按照新增产能实行产能规模等量或减量置换,遏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在坚持环评门槛不降低的前提下,把加强“三同时”验收、环境工程监理和严查越权审批等作为环评工作的重点,对未按规定落实“三同时”制度的企业,严肃处理。
(四)强化污染减排监督管理
强化重点企业污染减排管理,充分发挥污染在线监测装置在推进污染减排中的作用,严格监测、严格考评、严格兑现奖惩;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行环保政策、标准,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完善政府污染减排考核体系和问责制,对污染减排完成好的部门和企业给予表障奖励,对污染减排任务没有完成的部门或企业实行预警或区域限批,并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五)动员全民共同参与污染减排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等社会监督的作用,突出宣传污染减排法律法规政策,提高污染减排意识;实行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制度,树立污染减排先进典型,鼓励社会各界依法有序监督减排工作;建立服务于社会和公众的环境信息政府网站和新闻发布制度,定期发布环境质量、污染减排进度、环境违法案件处理等环境信息,把污染减排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真正交给群众。
(六)推进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
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深化循环经济试点,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加快节约用水和水资源循环利用步伐。
培育和规范可再生能源市场,建立产业化技术服务体系。拓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领域融资渠道和行业准入。理顺民营企业、民间资本和境外资本参与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的途径和方式。加强能源标准化管理,遵循重点突出、科学合理的原则,有效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内外先进标准,支持科研机构、企业参与国际国内能源标准制定,推动形成以节能为目标的能源标准,推动能源利用效率逐步提高。
(七)加大政府污染减排投入,对重点污染减排工程加大补贴力度
加大政府对污染减排工作的支持力度,设立污染减排专项资金。污染减排资金主要用于支持重点污染减排工程、污染减排监管体系建设、污染减排宣传、教育培训、信息发布及表彰奖励等,形成支持污染减排工作的稳定资金渠道。专项资金使用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管理,健全制度,主动接受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加大重点污染减排工程的资金补贴力度,强化污染减排资金管理,规范污染减排资金使用。保障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费用,污泥处置费用。 (周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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