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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渡口区“十二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专项规划

发布时间:2013-2-25 9:25:5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十二五”是大渡口区进入后工业时代以来的关键发展时期,为了更好进行全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建设“生活品质之城、新兴产业之区”的目标,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重庆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大渡口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基本概况
“十一五”期间,我区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全面实施环保“四大行动”,为全区“十二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了基础。
(一)“蓝天行动”深入实施。
加快实施以工业裸露堆场、道路等为重点的扬尘污染控制工程,实施了重钢集团、重庆小南海水泥厂、国际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等燃煤及工业粉(烟)尘污染控制工程,完成了前进化工有限公司的整体搬迁工程。完成了对新、改、扩建规模以上餐饮业安装油烟治理设备的油烟治理工程。实行了新车登记污染控制制度,严格机动车维护、改造和报废制度、加强机动车污染监管,控制车用燃油、燃气质量,推行汽油车CNG改造工程。“十一五”期间,积极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开展“无煤区”和“基本无煤区”建设,创建了8个无煤社区。加大了对工业锅炉和燃煤锅炉的监管力度,对一些燃煤锅炉和窑炉实施了清洁能源改造。
全区空气综合污染指数总体呈下降趋势,2006—2010年,全区空气综合污染指数分别为3.75、3.61、2.97、2.35、2.41。与“十五”期间空气质量为中度污染相比,“十一五”期间空气质量总体有所好转。
(二)“碧水行动”稳步推进。
“十一五”期间,建成了大渡口污水处理厂(近期规模为5万吨/日)和中梁山污水处理厂(近期规模为3.5万吨/日),两个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跳磴河、伏牛溪次级河流水污染整治工作稳步推进,完成了《重庆市大渡口区伏牛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和《重庆市跳磴河流域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两条次级河流整治的前期准备已基本完成,其他工作按年度目标有序进行。跳磴河、伏牛溪次级河流水域恶化的趋势得到了有效的遏制。
加强了对饮用水源的保护,对重庆丰收坝水厂和重庆茄子溪水厂两个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了督察,设置了界碑,建立了应急预案,同时将重庆国际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的排污口移出茄子溪水厂二级保护区外,目前大渡口区两个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无工业废水排放口。大渡口区饮用水源水质主要指标100%达标。
加强了对工业废水的治理工作。建设完成了垃圾二次转运站(豹子沟垃圾中转站)1座、垃圾转运站5座,建成完善了垃圾收运系统,完成了敖山垃圾堆放场的封场整治工作。
2006—2010年,长江大渡口区段水质为Ⅲ类。区域内的次级河流跳磴河、伏牛溪水质均为劣Ⅴ类标准,为严重污染。
2006—2010年,区域内的2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长江丰收坝水厂断面和茄子溪水厂断面)水质均为Ⅲ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水质稳定。
“十一五”期间,长江大渡口段水质总体保持稳定,跳磴河等次级河流污染严重,水质受城市生活污水影响较大。
(三)“宁静行动”成果显著。
全面推进城市环境噪声达标区和“安静居住小区”建设,城市建成区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100%,2008年建成了3个市级“安静小区”,按计划推进,到2010年底,已建成5个“安静小区”,顺利完成规划目标。
加大了对噪声污染企业的执法力度,对扰民严重,群众投诉强烈的企业或者娱乐场所实行限期治理。声环境质量稳中转好。
2006~2010年,区域环境噪声基本稳定,四年的噪声平均值分别为53.8、53.8、54.0和53.2dB。满足声环境质量(GB3096-2008)2类标准,与“十五”期末的54.6 dB 相比,下降明显。
“十一五”以来,大渡口区道路交通噪声超过70 dB的路段持续增加,2007年最高达到42.72%,而2008年得到有效控制,70 dB以上的路段为0,2009年,70 dB以上的路段为3.9%,2010年,70db以上的路段为11%。
(四)“绿地行动”提速推进。
加大园林绿化工作力度,打造“两带、七廊、四十二园”,大力建设城市生态林,推进道路绿化、重要节点绿化。西部中梁山麓采石场的生态环境恢复与重建工作基本完成,并与企业签订了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书。重点打造了生态建桥工业园区建设工程,积极促进森林生态旅游基地项目建设,建成了南海温泉旅游项目等都市农业旅游基地。
截至2010年12月底,与“十五”期末相比,大渡口区建成区新增绿地面积224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1.9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了17.29平方米。
(五)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稳步推进。
“十一五”期间,累计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2.3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情况有所减缓,经过“十一五”期间的天然林保护工程和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建设,全区林业用地面积增幅较大,达到了32.08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39.5%。林种结构单一、树种单一的情况仍然存在,林地主要集中在西部中梁山,区内中部、东部大片林地少,难以发挥其净化空气、保护环境的生态效益。境内原生植被大多遭到破坏,现有森林植被是多年封育而成的多代散生萌芽残次林马尾松、柏木群系。以低质林分改造为主的植被结构优化工程仍然是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维护区域生物多样性的重要任务。
“十一五”期间,大渡口区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有所改善,全区农产品基地环境质量优良,主要农产品质量总体状况较好。但是随着建设用地增长和城镇化率的增加,全区农业人均耕地面积只有0.13亩,远远低于全国人均水平。
畜禽养殖污染仍然较严重,农业面源污染问题突出。2009年全区年猪出栏量2.17万头,奶牛存栏量236头,肉鸡出栏量2.12万只,蛋鸡存栏量6.86万只,年产生粪便总量约为7.32万吨,粪便综合利用率仅45%,大部分畜禽粪便直接排入附近的溪河,造成伏牛溪和跳磴河流域严重污染。
二、“十二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成果为“十二五”发展和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为民提高到重要的战略地位、为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提供了根本保证。加之大渡口产业提档升级的提速和城市功能的不断完善,“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但是,“十一五”期间以重钢为首的冶金行业一直是大渡口区发展的主导产业,轻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不足,第三产业发展滞后,产业结构的现代化程度低,能源结构不合理,环境污染较为严重。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大渡口区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艰巨性。市委、市政府作出了重钢环保搬迁的重大决定,意味着大渡口区重钢时代、重冶金时代的结束,意味着大渡口区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在新的时代背景下,要坚持“生态、人文、集约”理念,以建设“生活品质之城、新兴产业之区”为目标,提速经济、城市、社会“三个转型”,促进“十二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迈上新台阶。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五个重庆”、“六个大渡口”建设,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大力推行清洁生产,推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倡导生态文明;推进我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解决城市环境突出问题,保障全区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环保为民。着力解决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身体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让人们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新的空气、拥有更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树立生态立区、环境优先理念,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落实环境影响评价,真正从源头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同时综合运用工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等,加快解决历史遗留环境问题,努力解决发展中的环境问题。
统筹兼顾,城乡共推。统筹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统筹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统筹城乡环境保护,推进全区城乡环境保护一体化。
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十二五”时期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应依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容量、资源禀赋、功能定位等差异,因地制宜,合理确定目标任务。
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强化政府在环境保护中的主导作用,明确职责,通过机制创新,促进企业履行环境责任,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形成政府主导、协力推进、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保护新格局。
(三)规划目标。
到2015年,通过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重庆市环境保护模范城区,全区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明显改善,逐步建设成经济健康发展、环境质量良好、资源综合利用、生态良性循环、城市优美宜居、基础设施健全、生活舒适便捷的新城区,最终实现大渡口区建设“生活品质之城、新兴产业之区”的发展目标。
(四)规划指标。
到2015年,实现以下具体目标:
生态建设取得重大突破。一批重要生态功能区得到有效保护,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40%,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4%,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20㎡以上;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2.55k㎡,矿产资源开发生态恢复率达到30%,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
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下降,全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达到全市总量控制要求。
发展方式进一步优化。万元工业增加值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0.52kg/万元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氨氮排放量控制在0.03kg/万元内,万元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1.5kg/万元内,万元工业增加值氮氧化物排放量控制在0.82kg/万元范围内;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2%。
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长江大渡口丰收坝断面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水质标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5%,主要污染物(SO2、PM10、NO2)年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酸雨频率控制在35%以内;全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保持在55分贝以内,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控制在68分贝以内;辐射水平保持在正常水平。
环境安全得到全面保障。环境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6%,建制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10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利用率达到100%以上,危险废物处置率达到100%。
四、环境功能区划
(一)生态环境功能区划。
1.根据《重庆市生态功能区划》,大渡口区属于都市核心生态恢复生态功能区(V1-1),城市人工生态系统和农业生态系统并存。本区主导生态功能为生态恢复,辅助功能为污染控制,特别是水污染控制和大气污染控制以及环境美化和城市生态保护。
2.分区控制性规划。根据大渡口区生态环境分异特征,将该区域的生态功能进一步划分为三个区:自然生态保育区、生态服务调节区,人工生态调控区。
(1)自然生态保育区。本区主要包括中梁山森林公园、大渡口区林场和新合村、拱桥村、蜂窝坝村3个村。本区的生态功能保护与建设以生物多样性保护为主导,同时加强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重点任务是提高森林植被的覆盖率,调整森林结构,恢复常绿阔叶林的乔、灌、草植被体系,保护、完善山地森林生态系统结构,改善物种的栖息环境,强化水土保持与水文调蓄功能。
(2)生态服务调节区。本区主要包括长江、次级河流水体、河岸及次级河流河口湿地。本区域生态服务功能定位:加强水污染防治和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大力开展生态屏障建设,严格控制旅游、休闲、观光等设施的建设。在科学保护和管理河流、湿地生态服务功能的前提下,整合长江水域及滨江岸线的水陆自然景观特色,挖掘湿地资产的生态产业化潜力,建立河流湿地自然保护小区。
(3)人工生态调控区。本区域为大渡口区建成区,主要包括新山村、九宫庙、跃进村、春晖路、茄子溪五个街道办事处,八桥镇、建胜镇、跳磴镇部分区域。本区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定位: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社区建设,以区内建桥工业园区为依托,发展具有高技术、低污染、结构优化、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完善、相关产业耦合的网络型生态工业。
加强城市大气污染防治,着力推进工业废水,城镇生活污水和次级河流整治,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沿江钓鱼嘴片区和重钢片区与其它地区的生态关联性、景观互补性和布局协调性,以人居环境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为核心,发展融美化、净化、生态化为一体的新兴商贸、休闲和文化教育复合生态社区。
(二)水环境功能区划。
长江大渡口段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取水口(包括茄子溪水厂、丰收坝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以中泓线为界的同侧水域以及对应50年一遇洪水位以下陆域,作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为Ⅱ类水域功能,执行GB3838-2002中Ⅱ类水质标准;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1500米,下游100米至200米以中泓线为界的同侧水域以及对应50年一遇洪水位以下陆域,作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为Ⅲ类水域功能,执行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长江干流大渡口区段水域功能为一般工农业用水,Ⅲ类水域功能,执行GB3838-2002中Ⅲ类水域标准。
(三)空气环境功能区划。
一类区:大渡口区森林公园,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一级标准;
二类区:大渡口区所辖城镇和农村(不含辖区内一类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
重钢厂区在搬迁完成之前按三类区管理,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三级标准。搬迁后新改扩建设项目按二类区标准执行。
(四)声环境功能区划。
2类区:除3类区和4类区以外的新山村街道、跃进村街道、九宫庙街道、春晖路街道、茄子溪街道、八桥镇、建胜镇、跳磴镇辖区范围及建桥工业园B区。
3类区:重钢片区、建桥工业园A区,大渡口组团N标准分区。
4类区:交通干线道路两侧,主要指双山路、西城大道、翠柏路、春晖路、松青路、湖榕路、文体路、翠园路、九中路、柏桦街、华福路(大渡口段)、袁茄路、钢花支路、钢铁路、跃进路、铁路沿线等。
五、重点任务
为全面实现大渡口区“十二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目标,以七大重点工程为突破口,整体推进全区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一)积极推进环保优化发展系列工程。
环保优化发展系列工程包括环境保护体系构建和示范创建工程两大类子工程,六个项目。
1.构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环境保护体系。
“十二五”期间,全区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以生态文明建设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抓手,通过构建有利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逐步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技术体系、生产体系,最终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高度统一。
(1)强化产业政策引导和产业环境准入。抓住重庆市大力实施产业结构调整的历史机遇,在严格执行重庆市产业准入政策的基础上,制订并完善大渡口区招商引资产业发展政策。提高各种环境准入门槛,在大力配合重钢环保搬迁的同时,严把环境准入关,坚决杜绝引进资源消耗型、环境污染型企业,严格执行《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进一步明确本区的产业发展目录、能耗水耗及污染物排放强度要求、发展规模和门类等。依托建桥工业园区,重点培育一批低能耗、低水耗、低污染、产品附加值高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严格实施“批项目,核总量”制度,控制区域新增总量。严格实施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制度,大力开展规划环评工作,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新建工业项目原则上要求进入建桥工业园区并实行污染集中控制,建桥工业园区要严格按相关规划和产业准入要求引进工业项目,避免因盲目引资造成园区工业门类混杂。
(2)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大力推行节能减排。进一步调整优化大渡口区的能源消费结构,逐步淘汰低端、落后产能,继续推进燃煤设施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合理调配天然气和电力资源,提高清洁能源的比重。重点抓好钢铁、有色金属、建材、机械等工业领域节能工作,大力推进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机构节能等四大重点节能工程,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全面落实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三大减排措施,严格控制污染物增量,大力削减污染物存量。
(3)建立绿色资本市场,形成科学的资源环境补偿机制。更多地使用经济手段管理环境,通过绿色信贷、绿色税收等改变资源低价和环境无价的现状,形成科学合理的资源环境补偿机制、投入机制,从根本上解决经济与环境、发展与保护的矛盾,使全区的经济政策朝着环境友好的方向改变。建立绿色资本市场,推行“绿色贷款”。
(4)加快建立有利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技术体系和生产体系。积极引导企业从产品设计、原料选用、工艺控制、厂房建设等不同层面,开展清洁生产、中水回用、节能降耗等循环经济试点,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加强全区的节能、节水等工作,推进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工业废物回收利用和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建设一批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和清洁生产示范企业。规划成立重钢集团环保产业总部垃圾资源化利用工程技术中心,开展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技术研究和创新,推进垃圾焚烧处理和资源化工程;同时进行LED节能路灯改造安装工作。
2.大力开展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等工作,积极倡导生态文明。
(1)积极推进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通过落实创模六大任务、实施八项重大工程,使全区的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明显改善,近期(2012年)建成重庆市环境保护模范城区,同时达到创模国家指标要求。
(2)大力推进建桥工业园区国家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建桥工业园区要立足规模化、科技化、高效益和低污染,逐步形成以新材料、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为核心的产业体系,实现不同产业之间以及与自然生态系统之间的生态耦合和资源共享。积极推动园区产业结构向低碳方向发展;通过工艺改善和能源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综合能耗,逐步改变能源利用模式,改善园区能源利用结构;在低碳技术研究开发中,充分利用生态工业园区中大型企业和科研院所的技术研发能力,开展再生能源技术、节能减排技术、清洁煤利用技术、低碳管理技术等关键技术的研发。
(二)大力实施生态恢复与建设工程。
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包括重要生态功能区建设和保护、绿地生态体系建设、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等四大类子工程,13个项目。
1.推进重要生态功能区建设和保护工程。
(1)天然林地的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保护区域内现有植被,重点进行大渡口区林场的低质林分改造,对植被群落稳定性差、树种单一、景观质量不高的林分进行林相改造;对宜林荒山实施造林,对中梁山公路沿线可视范围、位置重要区域及建桥C区中梁山山麓一带实施低效林改造;对中梁山采石场及沿线山体创面开展植被恢复,充分发挥“主城肺叶”功能。到2015年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40%。
(2)河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在恢复、重建河流景观生态基质的基础上,重点进行长江和跳磴河、伏牛溪等次级河流河岸生态廊道建设。通过河岸生态防护林、河岸湿地建设,构建完整的河岸生态屏障。采取间种形式,采用本地优势树种,沿河岸因地制宜建设防护林。重点保护原有的自然形态,禁止破坏生态环境的开发建设行为。对被破坏的河流生态系统,必须进行生态恢复。
(3)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加快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的跳磴河湿地公园、伏牛溪湿地公园和双石河湿地公园,将生态保护、生态旅游和生态教育功能有机结合,建设集湿地生态保护、生态观光休闲、生态科普教育等多功能为一体的湿地公园。湿地公园规划设计应包括湿地景观、湿地功能布局等内容。加快实施跳磴河、伏牛溪生态重建,彻底改善次级河流流域生态环境。
2.提速实施绿地生态体系建设工程。
充分利用区域自然风貌,形成以廊串面,绿园相嵌,点、线、面相结合的“两带、七廊、四十二园、一百四十八小游园”多层次绿色网状空间结构。规划到201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40%;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20平方米。
(1)公园绿地建设工程。主要包括综合公园、专类公园、居住区公园、小游园、滨水带状生态公园等五类公园绿地类型。到2012年公园绿地面积达到308.28公顷;2020年达到768.74公顷。
综合公园:规划4个全市性公园、2个区域性公园,面积约188.77公顷。大力推进街头绿地和小区游园建设。近期规划建成1个全市性公园(双山公园);规划建成2个区域性公园(大渡口公园、大湾公园)。
专类公园:规划近期建设森林体育公园、钢城文化公园、马王场文化记忆公园、义渡公园、揽月公园、美德公园、爱情公园、钓鱼嘴生态休闲公园、中华书法公园等9个公园,远期全部建成。专类公园总面积约为142.38公顷。
居住区公园:近期建设2个居住区公园,即乐居公园、鞍子山公园。
小区游园:小游园包括106个小区游园及42个街旁绿地。小游园面积约为200.25公顷。近期建成35个小游园,面积约24.95公顷,远期全部建成。
滨水带状生态公园:规划近期建成双石河公园,远期建成跳磴河湿地公园和伏牛溪湿地公园。带状生态公园面积约为101.26公顷。
(2)生产绿地建设规划。包括苗圃、花圃、草圃、种子基地和科研实验基地五种类型。近期规划建设生产绿地约94.7公顷,苗木供给率85%;远期规划建设生产绿地约105.81公顷,苗木供给率达95%。
(3)防护绿地建设规划。包括滨水防护绿地空间、山体生态防护绿地空间、道路防护绿地空间和其他防护绿地空间。滨水防护绿地包括长江防护绿地、跳磴河防护绿地、伏牛溪防护绿地。重点加强沿长江的滨江地区绿化防护带建设,严格控制在规划的防护绿地范围内修建经营性建设工程。山体生态防护绿地空间以中梁山防护绿地作为城市绿色背景,以城市中的街道为视线廊道,将山林景观引入城市之中。在山头、山脊、山谷、山坡建设防护林,强化和明确城市绿色轮廓线。道路防护绿地包括城市重要干道两侧防护绿地、快速路两侧防护绿带及其他城市主次干道两侧不低于20米的绿化隔离带。绿化隔离带植物应高中低有序配置,乔灌草有机结合。其他防护绿地空间包括建成区内铁路两侧设置不少于20米的生态防护绿带;建成区外两侧控制不少于50米宽的绿地;水库、池塘、湖泊沿岸规划不低于20米的水源防护绿地;高压线防护绿地应以低矮灌木、宿根花卉、草坪、地被植物为主,成片状群植。
(4)附属绿地建设规划。包括居住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对外交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市政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中的附属绿化用地。居住区用地内部各种绿地应按居住区规划的有关规定进行配套。新建道路绿地率应符合《城市道路绿化设计规范》要求。规划近期(2012年)附属绿地面积达到300公顷;远期达到800公顷。
(5)其他绿地。规划近期建成大渡口森林公园、金鳌寺公园和小南海森林温泉公园。
3.深化落实水土流失治理工程。
    “十二五”期间全区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2.55平方公里,综合治理率达100%。工程治理内容包括水土保持林、经果林培育及封标治理等工程。治理规划时间:以伏牛溪小流域和跳磴河小流域治理为重点,实施分期治理。其中,规划近期(2011—2012年)以治理伏牛溪小流域为主,远期(2013—2015年)以治理跳磴河小流域为主。
4.积极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1)加大对中梁山林区的珍稀植物和野生动物保护力度,建立珍稀植物和野生动物保育区。
(2)加强生物多样性保育基地建设,规划建设一批自然保护小区,如跳磴河口湿地、伏牛溪河口湿地、东南部长江滨江湿地等,形成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小区互补的自然保护网络。
(3)将双山公园、义渡公园、南海苗圃基地建设成为大渡口区重要的生物多样性迁地保护中心。
(三)重点实施水环境保护工程。
水环境保护工程包括饮用水源保护工程、次级河流综合整治工程、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和工业废水污染防治工程四大类子工程,9个项目。
1.加强饮用水源保护。
(1)优化城市水源地布局。规划期间,大渡口区不得新建、扩建小型饮用水源地。加快推进辖区内自备水厂和位置不合理、水质不达标的公用水厂的关闭工作,关闭重钢集团自备水厂。
(2)加强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护。全面开展丰收坝水厂和茄子溪水厂饮用水源地和供水水厂水质监测,每年开展一次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监测。加强对饮用水水质传染病监测预警,确保饮用水水质监测全覆盖。禁止建设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工业项目和可能排放剧毒物质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工业项目;新建的一般风险企业至少距离下游饮用水源地取水口3公里以上。
(3)完善饮用水源预警与应急体系。制定并实施《集中式饮用水源污染事故预警和应急制度》,完善饮用水源污染事故预警系统和应急体系,完成丰收坝水厂和茄子溪水厂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在线监测等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提高水质监测数据综合分析能力,开展饮用水源风险评估。强化危险品水陆运输管理,强化固定源、流动源污染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建立污染源来源预警、水污染事故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处置、水厂应急处理“四位一体”的饮用水源应急保障体系,健全饮用水源风险评估等级机制,对水源地实施重点保护。
2.深入开展次级河流综合整治。通过工业治污、污水截流、垃圾处置、面源污染治理、河道清淤、生态恢复等工程项目建设,以“河流水环境功能区100%达标和消除劣Ⅴ类水体”为目标,大力实施跳磴河和伏牛溪河的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消除“黑臭”现象。规划到2012年跳磴河和伏牛溪河整治达标,2013年到2015年重点对两条次级河流整治实施巩固。
(1)跳磴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工业污染源治理:流域内现有一般工业企业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全部关闭,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的企业工业废水需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中梁山污水处理厂。对于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关停并转。
城镇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对流域内的污水管网进行系统改造,进一步提速流域内的管网建设,增强污水处理能力。2012年前完成全部5.7公里三级管网建设。
生活垃圾治理:包括河道沿岸老垃圾治理和城镇生活垃圾治理。规划2012年前将流域内河道沿岸的约1000吨老垃圾整体清运至长生桥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处理。加大投入,实施城镇生活垃圾治理,对河道沿岸跳磴镇老垃圾进行整体清运。
内源污染治理:实施以河道清淤为主的内源污染治理。包括干流清淤和支流清淤两部分。
河道治理:主要从生态防护林、蓄水构筑物建设和河道整治三个方面实施治理。
(2)伏牛溪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工业污染源治理:将伏牛溪流域重庆公羽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重庆长征重工有限公司、长征医院和中石油天然气重庆销售分公司4家重点排污企业排放污水全部接入市政管网,对于流域内现有一般工业企业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进行关闭,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的企业工业废水需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大渡口污水处理厂。
城镇生活垃圾:对伏牛溪沿线老垃圾进行综合整治,对于堆填时间较长,性质已经稳定的老垃圾实行就地封场处置,表面覆土绿化;对于堆填时间较短的老垃圾实行清运处理。规划2012年底前流域范围内配套建设20座小型垃圾收集站。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完成污水截流干管和污水泵站建设。
河道整治:主要包括河道清淤和护堤工程。
水库整治:主要包括红领巾水库和口袋沟水库整治工程。
3.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
(1)推进大渡口污水处理厂管网和设施建设。
完成大渡口污水处理厂一、二级管网延伸段建设和三级管网建设改造,完成伏牛溪东、西两岸全长13.65公里的污水截流干管建设。完成大渡口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葛老溪流域、茄子溪流域和伏牛溪流域)的三级管网建设工程,主要包括八桥镇污水管网工程、建胜镇污水管网工程。完成大渡口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到2015年,大渡口污水处理厂增加进水量2.5万吨/日,日处理能力达到7.5万吨/日。
(2)中梁山污水处理厂的管网和设施建设。
完成中梁山污水处理厂一、二级管网延伸段建设和三级管网建设和改造工程。完成中梁山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跳磴河流域)的三级管网建设工程,2012年前完成跳磴河流域5.7公里三级管网建设。通过实施工程和监管措施,确保大渡口污水处理厂和中梁山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类标准,确保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6%。
(3)伏牛溪污水处理厂的管网和设施建设。规划在2015年前完成伏牛溪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日污水处理能力达到4万吨/日。同时完成配套的污水截流干管和污水泵站的建设,截流干管沿伏牛溪两岸建成东、西两线,其中东线污水截流干管全长6.8公里,西线污水截流干管全长6.85公里。
(4)建制镇污水处理厂的管网和设施建设。依托大渡口、中梁山污水处理厂的二期工程建设,完善大渡口区跳磴镇、建胜镇、八桥镇三个建制镇的污水收集系统,确保到2015年,大渡口区建制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在大渡口区全域城市化之前,逐步将污水管网收集范围延伸至八桥镇的公民村、民乐村、凤阳村,建胜镇的群胜村、四民村、民胜村和跳磴镇的10个村。
4.工业废水污染防治。全面清理现有违法排污企业,对超标或不稳定达标的污染源实行停产或限期治理,督促企业完善处理设施。建立和完善污染源长效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全区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的连续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采取综合利用、技术改造、污染治理等措施对重点工业废水污染源实施深度治理。推进工业园区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2012年建成建桥工业园区A区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制度,定期公示重点污染企业排污状况,坚持实施环境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制度。加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环境监察力度,推进重点排污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开展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四)进一步提速大气污染防治工程。
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包括城市扬尘污染控制工程、燃煤污染控制工程、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工程、餐饮油烟整治工程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工程五类子工程,10个项目。
1.城市扬尘污染控制。
严格控制各类施工扬尘污染。督促施工单位制定并落实房屋建设和市政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控制方案,在重点工地安装控尘状况电子监控设备,督促大型施工工地配备2名以上扬尘控制监督员。重点加强建成区、聚居区扬尘重点污染源的监管。加强市政道路维护和管沟开挖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在重点区域、路段安装控尘状况电子监控设备。
加强城市道路冲洗和清扫保洁。推行机械化清扫、多功能洒水车,保障道路冲洗保洁用水量,逐步建立中水回用和市政用水管网体系。
到2015年建成区道路冲洗面积占道路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00%,建成区一级道路机扫率达100%,二级道路机扫率达85%。推广雨天冲洗道路的作业方式。加大窗口地区、繁华地区路段洒水冲洗频次,并实行全天候保洁。
严格控制建筑渣土运输的扬尘污染。加强建筑渣土运输的日常监管。严格规范建筑弃土、建筑垃圾等易撒漏物质密闭运输管理,严禁冒装、抛撒,确保建筑渣土密闭运输。
加强其它扬尘污染控制。推进全区道路白改黑和裸露道路硬化工程,加强工业堆场扬尘污染控制管理,加强采(碎)石场、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控制。全面完成建成区现有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控制设施建设。规划2015年前关闭2座采(碎)石场。
2.燃煤污染控制。控制现有重点燃煤设施二氧化硫污染。全面实施煤炭质量例行监测,严控高硫煤和劣质煤进入大渡口区。加强对煤炭运输和使用环节的煤质监控。控制现有重点企业二氧化硫污染,2015年前全面完成20 蒸吨以下工业企业工业锅炉、窑炉、大灶及茶水炉的清洁能源改造。加强重点燃煤企业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确保重点排污单位的环保设施和在线系统稳定运行。
加强粉(烟)尘和工业氮氧化物污染控制。加强燃煤锅炉和工业炉窑粉(烟)尘排放控制,推进工业企业实施废气深度治理,有效降低粉(烟)尘排放量。
加强重庆小南海水泥厂的3条新型干法线低氮燃烧改造和新建脱硝设施,完成重庆国际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低氮燃烧和除尘设施改造项目和重庆渝铁水泥厂搬迁工程,预计“十二五”期间削减氮氧化物8133吨。
稳步推进无煤区和基本无煤区建设。推进工业企业燃煤设施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合理调配天然气和电力资源,分阶段完成燃煤设施的清洁能源改造。在巩固现有无煤社区和基本无煤场镇的基础上扩大创建范围,将蓝天行动A类区整体建成无煤区,其余镇街建成基本无煤区。继续实行燃煤炉灶改天然气的优惠政策,引导小商户和个体户、建筑工地食堂、机关、医院、学校等单位燃煤炉灶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加大对无煤社区内非法制煤点和燃煤销售点的查处力度,禁止在无煤社区内销售和使用燃煤。
3.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倡导低碳出行。加快快速路网及附属设施、轨道交通网、公交站场及换乘枢纽建设。加强道路交通综合管理,加快交通管理智能化系统建设。倡导低碳出行。在重点学校、景区、窗口地区等开展免费自行车站点示范建设。推进机动车环保定期监测,实行环保标志管理。经排气污染定期检测合格的车辆,根据其达到的标准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绿标和黄标),实行分类管理;加大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力度,鼓励黄标车淘汰更新;对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污染物排放超过标准和排放黑烟或者其他明显可视污染物的机动车禁止上路行驶。严格控制车用燃油、燃气质量,禁止销售不合格油(气),严禁使用车用含铅汽油,提高车用油品质量。
4.城市餐饮油烟整治。禁止在居民区、居民楼和有居住、办公功能的综合楼内从事产生油烟等污染扰民的活动,禁止在城市建成区无公共烟道的综合楼、住宅楼内新建、扩建产生烟尘、油烟污染的餐饮项目。新建、改建、扩建餐饮项目必须通过环保审查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污染治理设施经环保部门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经营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和污染扰民的餐饮业、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所产生油烟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治理达标排放。
5.挥发性有机物(VOC)污染控制。大渡口区挥发性有机物主要来源于伏牛溪油库、喷漆、喷绘等加工作业点。
(1)油库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
油库污染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减少油品的蒸发损耗、控制油品泄漏等措施。加强设备的管理和维修,提高设备的完好率,避免容器的自然通风损耗。运用性能良好的油品容器罐。高温季节恰当地掌握好淋水时间段,降低容器温度;采用密闭收发油技术,使用油气回收装置等。加强日常生产管理维护,对容易发生泄漏的接头、阀栏和其他设备要定期进行检查,精心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控制。积极推广先进技术,及时发现罐壁、埋地管线腐蚀穿孔等情况,防止装油作业冒油、跑油事故。规划期末谋划将伏牛溪油库等高危企业搬迁出大渡口区。
(2)严格控制中心城区新建喷漆、喷绘等加工作业点。将现有加工作业点逐步搬迁出建成区,确保2015年前建成区无喷漆、喷绘等加工作业点。
(五)推进噪声污染防治工程。
推进噪声污染防治工程包括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和噪声污染控制工程两个子工程,两个项目。
1.优化调整城市环境噪声功能区。严格控制二类噪声功能区内有噪声污染的工业、餐饮娱乐服务业等项目,合理规划公路、铁路、轻轨沿线的开发项目,避免在公路、铁路、轻轨等交通沿线近侧布设居民区、文教区等噪声敏感区,新建的工业企业应尽量远离医院、学校、居住区等敏感点。位于中心城区的街道、广场、公园等特殊区域严禁设置高噪音污染设施,在人口、商业过于集中的城区,控制兴建吸引大量人流、车流的商业、文化体育设施。巩固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成果,深入开展“安静居住小区”创建工作,2015年累计完成7个“安静居住小区”创建。
2.有效控制各类噪声污染。
(1)严格控制建成区新增噪声污染源。结合城乡总体规划和城市土地利用规划,根据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使用区域划分,切实推进住宅类项目居住适宜性等级评定工作,开发商在售楼前必须具有有关部门认定的声环境状况监测报告和居住环境适宜性等级评定结果,并予以公示,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维护环境权益。
(2)狠抓难点,解决交通噪声污染。合理布局交通道路网及公交、轻轨、铁路、长途汽车站点,科学设置道路噪声隔离防护范围,严格保护居民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加快降噪路面的建设,建成区主次干道新建、扩建、翻修须使用改性沥青。加强道路两侧噪声敏感建筑物的防护,规划2015年前完成重要干道4500平方米隔声屏建设。在敏感目标较集中、声环境质量不达标、交通噪声长期扰民的路段逐步开展声屏障、绿化防护带、隔声窗等降噪设施建设。严格控制机动车辆机械噪声,积极推广使用低噪声车辆。
(3)强化监督管理,抓好建筑施工噪声控制。推广使用先进的低噪声施工机具、设备和工艺,合理布置施工机具、设备和安排施工时间。将建筑噪声控制纳入环评和排污申报内容,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夜间施工临时许可制度。加强高、中考期间建筑工程施工的许可管理,保证学生正常考试。建立建筑施工噪声管理责任制度、施工现场值班制度和建设(施工)单位环保信誉档案。
(4)突出重点,解决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问题。加强居住区复合噪声污染防控。在已建成居住区,加强背街小巷机动车噪声污染整治,严格控制区内机动车乱鸣笛、汽车报警器所产生的噪声。深入开展居住区小型加工企业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对居民居住区和其他人口密集居住区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的金属加工、木材加工、机动车维修等分散型小型加工企业,实行封闭车间改造,对于达不到要求的必须关闭或搬迁至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严格控制新建文化娱乐场所、农贸市场和商场、营业性餐饮的噪声污染,对现有文化娱乐业、商业进行清理整顿,限制娱乐场所、大排档、农贸市场和商场等营业时间及音响器材的音量,严格禁止使用高音喇叭,对营业性餐饮、娱乐场所、农贸市场和商场的边界噪声不达标的情况实行限期整改。
(5)优化工业布局,加强工业噪声污染整治。新建工业项目要求厂界噪声达标排放,从源头根除噪声污染源的产生。优化区内工业企业和居民区布局,使工业企业进工业园区或者都市工业园,工业园区与居住区建设合理的生态隔离带,实现工业企业与居民商业区互不干扰。限期治理整改噪声严重扰民的企业,重点对人口稠密区、噪声不达标、居民反映强烈的噪声污染工业企业依法实施治理、搬迁、关停。
(六)加强固体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和辐射安全管理。
固体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工程包括一般固体废弃物处理及综合利用工程、危险废物处置工程、土壤污染整治工程和重金属污染整治工程四大类子工程,六个项目。
1.一般固体废弃物处理及综合利用工程。
(1)促进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进一步促进区内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原则,发展循环经济,逐步建立生态物资循环产业链。推进强制清洁生产和工艺技术改造,实施固体废物源头预防和生产全过程控制,促进各类废物在企业内部循环使用和综合利用,实现工业固废的资源化和无害化利用。
(2)推进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建立城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网络系统,逐步实行垃圾袋装化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推进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实行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保证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严厉查处乱堆乱丢固体废弃物行为,防止城镇固体废物污染。规划2015年以前,完善八桥镇、建胜镇、跳磴镇的生活垃圾收运系统,50户以上聚集区配套建设垃圾转运系统。加强社区垃圾收集系统建设,新增部分垃圾临时收集点,将城镇生活垃圾运输到附近的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加快推进居民区垃圾分类示范。依托跳磴河、伏牛溪综合整治工程,完善流域内的现有农村垃圾收运系统建设,集中收集跳磴镇和建胜镇的农村生活垃圾。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重点加大对农贸市场、集贸市场、超市、商场等大型购物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情况的监督力度;加强对限产限售限用塑料购物袋的监督检查;提高废塑料的回收利用水平,重点加快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分类处理;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加快推动与塑料相关的环保产业发展。
2.危险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
(1)医疗危险废物处置工程。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规定,确保医疗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符合医疗废物管理规定。2015年前全面完成规划区医疗机构医疗废水治理;完善规划区医疗废物收运系统,医疗废物实施定点(同兴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集中处置。2015年医疗废物处置率达100%。
(2)工业危险废物处置工程。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规定,健全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及利用处置企业全面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许可和联单制度,加强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置的全过程监管,防止危险废物的非法转移和流失,确保危险废物收运、处置环境安全。完善规划区危险废物处置及收运系统,加强工业危险废物重点产生单位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监控。通过以上措施,确保到2015年大渡口区危险废物处置率达100%。
3.土壤污染防治。
加强城区新增建设用地和搬迁企业污染场地环境管理,建立土地使用土壤环境质量评估与样品备案制度,强化土壤污染的环境监管。加强对重钢、南方油漆业等污染企业搬迁后的场地监测、评估,强化土壤污染的环境监管。在土壤污染调查的基础上,对重要敏感区和浓度高值区进行加密监测、跟踪监测,对土壤污染进行环境风险评价。禁止对未经评估和无害化治理的污染场地进行土地流转和二次开发。
4.重金属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防治。
深入开展区内有铅、汞、铬、镉、金属砷等重金属排放的企业调查,优先并重点解决污染严重、威胁人民群众健康的重金属排放企业污染问题,对风险人群开展健康监测和评估,逐步建立重金属污染防控体系。
严格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过程的环境风险监管。建立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制度,充实危险化学品风险源信息库,监督危险化学品企业进一步完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完善环境风险防范部门协调联动和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加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POPs)控制。深化POPs排放调查,进一步完善POPs信息管理系统。
加强重金属污染治理,2012年完成重庆钢铁集团搬迁后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治理,完成跳磴电镀厂等金属污染企业废水治理。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管理,加强重金属环境监测和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健康危害监测和诊疗制度。
5.保障辐(放)射安全。
    “十二五”期间,加大对放射源单位现场监督检查力度和废旧、闲置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收贮工作力度,防止放射源的丢失或被盗等辐射事故发生;积极推动重点单位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年度安全评估,及时消除隐患。进一步加强放辐射事故应急响应体系和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完善环保、公安、卫生部门辐射工作协作机制,认真落实现场检查机制、违章整改查处机制、辐射安全隐患督办机制、辐射安全管理责任制、责任追究机制、案件移送机制、报告机制等放射源监管七大工作机制,确保废旧放射源、放射性废物依法安全处置,保障我区放射源安全。
强化辐射安全许可证监管,加强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核技术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放射源转让审批及转移备案、核技术应用类建设项目的环保“三同时”验收,确保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达到100%。
(七)进一步推进环境保护能力提升工程。
环境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包括环保能力建设工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工程和宣传教育工程三大类子工程,六个项目。
1.健全环保机构,加强环保能力建设。
(1)加强环保机构建设,提高环保队伍素质。落实环保机构的职能、编制和经费,进一步规范区环保机构队伍设置。全面提高环保队伍素质。加大环保干部的培训、交流力度,全面提升环保系统干部职工业务素质。
(2)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完善环境监测网络。按照《重庆市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的二级三类要求,开展区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优化环境监测网络,健全环境质量监控体系。进一步完善城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完善区域环境噪声、道路交通噪声、功能区噪声的监测网络,逐步实现主城区声环境质量的监测、分析、评价和预警;逐步开展生态监测,初步形成生态监测能力,提高土壤监测能力;加强固体废物监测能力建设。
(3)加强环境监察能力建设,健全环境执法监督体系。提高大渡口区环境监察机构的监察能力,完成西部一级环境监察能力标准化建设,完善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积极推进和完善大渡口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建设1个污染源自动监控分中心。强化执法监督,建立现代化的环保执法及监督管理体系。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强 环境监察队伍建设,实行环境监察人员持证上岗,切实提高监察执法能力。
(4)推进环境信息能力建设和宣教能力建设。适当增加人员编制,落实办公用房和业务经费,配备摄像器材等必要的仪器设备。确保环境信息、宣教能力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化要求。利用网络技术、人工智能等先进信息技术,建立服务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的环境信息系统,切实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的信息化水平。
2.强化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完善环境应急系统。
建立健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组织管理机构,加大环境应急经费投入,制定企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优化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报告、监测、处置等应急机制。加强环境应急值守、预警和响应工作,定期检查应急机构、队伍、车辆、物资、设备的状况。加强应急培训及演习,每年至少举办一次综合性的环境应急演习,做到“平时练兵,战时实用”,不断提高应急实战能力和水平。
3.加强宣传教育,促进公众参与。
建立完善环境教育培训以及公众参与的机制与平台,加强党政干部环境教育和培训,深化“环保课进党校”工作,进一步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科学发展观,提高各级党政领导环境与发展综合防治决策能力。开展环保科普教育进学校、进课堂活动,推进青少年环境教育培训,普及中小学环境保护知识。
六、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重点工程项目与投资
根据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目标和指标体系,本规划主要提出了七大类工程,二十六个子工程,共51个项目。
“十二五”大渡口区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重点工程总投资约118亿元,采取国家补助、区级筹资、企业自筹等多渠道筹资方式,充分保证投资需要,其中争取国家补助资金18.12亿元,区级筹资14.88亿元,企业自筹资金约85亿元。
“环保优化系列工程”:包括环境保护体系构建工程和示范创建工程两类子工程,6个项目,共计投资90.145亿元。
    “生态恢复与建设工程”:包括重要生态功能区建设工程、绿地生态体系建设工程、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等共四类子工程,10个项目,共计投资14.336亿元。
“水环境保护工程”:包括饮用水源保护工程、次级河流综合整治工程、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和工业废水污染防治工程四类子工程,10个项目,共计投资11.068亿元。
“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包括城市扬尘污染控制工程、燃煤污染控制工程、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工程、餐饮油烟整治工程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工程五类子工程,10个项目共计投资1.57亿元。
“噪声污染控制工程”:包括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工程和噪声污染控制工程两类子工程,2个项目,共计投资0.501亿元。
“固体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工程”:包括一般固体废弃物处理及综合利用工程、危险废物处置工程、土壤污染防治工程和重金属污染整治工程和保障辐(放)射安全等五类子工程,7个项目,共计投资0.27亿元。
“环境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包括能力提升工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工程和宣教工程三类子工程,6个项目,共计投资0.11亿元。
七、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保障。
本规划既是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领域的总体规划,本规划与生态建设、水土保持、农业发展、园林建设以及环境保护领域的水污染、大气污染、噪声、固体废弃物、重金属污染等防治,饮用水、放辐射安全等专项规划构成的规划体系是“十二五”时期我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的纲领和行动指南。
本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区发展改革、城乡建设、农林水利、环境保护等部门要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到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之中。规划中确定的目标任务,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列入相关单位、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年度重大事项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每年需要重点推进的重大事项,落实到牵头责任单位,确保规划目标任务有计划、有步骤落实。
(二)管理制度保障。
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和考评机制,建立舆论监督机制等长效工作机制,保障规划有序实施。
1.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党委政府领导、环保部门统一监管、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建立下级部门向上级部门定期汇报工作的制度、上级部门定期巡视环保工作开展情况的制度、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沟通或听证制度。
2.建立考评机制。对规划实施效果进行考评,突出政府对履行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职责方面的评价,引导各责任单位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政绩观。
3.建立舆论监督机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及时发布各类信息,加强规划实施宣传,让更多的社会公众通过法定程序和渠道参与规划实施的决策和监督;提高市场主体把握市场运行和科学决策的能力,推进公众参与规划实施的规范化、制度化。
(三)资金保障。
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生态环境保护投入机制,确保环保投入逐年增加。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坚持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筹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资金。围绕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引导和鼓励各种所有制性质的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生态环境建设,形成政府、企业和个人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区级部门、镇街要增加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对废物资源化利用、生态保护、流域综合整治等项目给予政策引导和优惠扶持,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依法征收国家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各种规费。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积极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形成政府、社会和个人共同负担生态环境保护费用的格局。
(四)科学技术保障。
加强产业技术升级、新兴产业培育、节能减排、低碳技术、污染场地治理修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防治、资源利用保护等方面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技术标准的研制。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生态理念和实用技术实施城市绿化工程和城市生态系统的规划和建设。研究和推广采用能耗物耗低、污染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促进企业降低单位产品的生产水耗和能耗。加强机动车污染治理、重金属污染治理、加油站废气治理以及公众参与等方面的研究。开展农村环保技术规范等研究工作。(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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