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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始县2013年环保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3-3-14 9:42:2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第一年,全县环保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国、全省、全州环保工作会议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确定的环境保护年度目标,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坚持用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切实改善县域环境质量,确保全县环境安全,努力实现“三个新突破”,即在推进重点工作上有新突破,在转变工作作风上有新突破,在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上有新突破,为全面推进“四大工程”拉动“三大发展”提供有力的环境支撑。

  一、主要目标任务

  ------总量减排目标:全面完成州下达的年度减排目标,化学需氧量削减0.5%,氨氮削减1%,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与上年持平。

  ------环境质量目标:业州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稳定在330天以上;全县10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地表水州控断面广润河城区上下游水质稳定Ⅲ类标准以上;清江景阳段面水质达到Ⅱ类标准。

  ------环境管理目标:当年新开工的改扩建项目环境准入执行率、环评审批率和竣工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率均达到100%;环境违法案件的立案、查处率达到100%;环境信访调处率达到100%,坚决杜绝因环境问题赴省进京上访。

  二、重点工作及其措施

  1、挖掘潜力,强化管理,全面落实总量减排任务

  要紧紧围绕州人民政府下达的年度减排任务,科学制定减排方案。在工程减排上,要继续依托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的实施,完善分散式人工湿地的动力设施;强力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业实施零排放技术改造,延伸畜禽养殖业固体废物的有机肥加工、使用链条;完善现有城区污水处理厂收集管网建设,增加污水处理量,提高污水进水浓度,更好地发挥处理效益。同时,要积极支持泰丰旋窑水泥生产线配套建设烟气脱硝设施,逐步减少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在结构减排上,要坚定不移的落实好县政府常务会议决议,有计划地推动城区重点燃煤锅炉的煤改气工程,逐步削减生活类二氧化硫的排放量。要积极配合发改、经信等部门,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加速淘汰落后产能,逐步关停部分高耗能、高污染生产线。在管理减排上,要进一步加大减排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重点减排项目现场监管责任人机制,实行精细化管理。推行减排项目节点跟踪管理,对未达到预期减排目标的企业,采取暂停新上项目的环保审批措施。

  2、依托项目,强力实施,扎实推进污染防治措施

  一是要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提出的“项目引擎”工程要求,充分把握国家启动《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和《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实施的机遇,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工作方案,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完善和充实污染防治项目建设中心的力量,加速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积极配合发改部门做好项目的申报和争取工作,力争尽快启动项目建设。

  二是继续组织实施饮用水源保护项目,不断完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措施。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协调乡镇人民政府不断优化饮用水源保护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及时消除各种污染隐患。在此基础上,继续坚持饮用水源“月巡查”制度,坚决杜绝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开工建设与保护饮用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依法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长期危及饮用水安全的排污企业。要强化对所有涉水企业的排污监管,不断完善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强力推行工业废水监测制度,对废水排放不达标的,要坚决落实限期整改,确保达标排放。继续加强同周边县市环保部门的配合,强化对区域煤矿企业的监管措施,巩固茶园河、盛竹河已经形成的源头治理成果,强力推进榨茨河上游煤矿的污染治理,坚决遏制矿山企业对周边河流造成严重污染的势头。

  三是加强大气污染综合防控。要继续强化对重点涉气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加强现有污染治理设施的维护,不断更新和完善污染治理设施。重点是要指导和协调好泰丰水泥旋窑生产线环保“三同时”验收工作,实现主体工程与污染防治设施同时建成、同时投入使用。要加大对商品混凝土项目的建设督办力度,尽快启动城区重点建设项目禁止现场混凝土拌和,切实加强城区范围建设工程的现场管理,着力解决大气环境质量。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同公安部门的配合,推动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和机动车尾气检测工作,努力减少机动车废气对城区空气质量的影响。

  四是强化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管理。进一步完善医疗废物、污水处理厂污泥、垃圾处理场渗滤液等危险废物的管理制度,彻底清理各种危险废物的产生情况,建立详实、规范的登记统计制度,防止发生次生环境污染。积极协助城管、住建等部门启动城区生活垃圾处理二期工程的前期工作,及早谋划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长远措施。

  五是强化核与辐射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涉及放射源单位的监管措施,建立放射源安全管理责任制,规范放射源日常监督管理,完善安全监管周报、月报制度。积极配合上级环保部门开展从业人员和辐射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继续推进持证上岗制度。

  3、加强管理,严格执法,努力开创环境管理新局面

  一是严格执行环境准入政策。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科学化解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约束,将环保要求融入到县域经济发展中,对于资源开发型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有冲突项目和涉及环境敏感区域的开发项目,要切实做到“四个从严把关”,即: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从严把关;对环境污染严重,产品质量低劣,高耗能、高污染的项目从严把关;对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没有总量指标空间的项目从严把关;对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建设项目从严把关。停止审批向河流中排放汞、镉、六价铬等重金属或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进一步完善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对于涉及民生的项目和影响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建设项目,积极创造方便、快捷的审批条件。属于县级审批权限的项目一律简化程序,除加工型项目和矿山开采项目以外,一律取消召开评审会,做到随到随批,其他项目一律限时办理;属于上级审批权限的项目,积极主动做好协调工作,力争尽快落实审批。在落实环评审批手续上,要进一步推进“阳光审批”措施,鼓励和扩大公众参与面,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环境意见,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环评审批的标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二是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继续完善重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联络员制度”和环境管理月报制度,在重点建设项目与环境管理部门之间建立信息沟通桥梁。逐步推行重点项目建设环境监理制度,规范项目试运行申请条件,严防重点建设工程突发环境事故发生。同时,要严把竣工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关。严格按照环保部关于《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暂行)》要求,规范环保验收程序,对所有未经环保验收擅自投运的项目,一律责令停产、限期验收;所有环保“三同时”落实不到位的项目,一律限期改正;所有整改不力、环保措施不到位的项目,一律依法从严查处。

  三是依法履职,强化环保执法。要认真贯彻落实省环保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建立和完善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将重点建设项目、重点企业监管责任落实到人,每月要对重点减排项目、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企业开展一次环境监察活动,建立完整的环境监管台账,对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排污企业和近几年来环境违法行为较多的企业,全面推行环保约谈、媒体曝光、挂牌督办、行业限批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对于严重危及饮用水安全和长期整改不力,对周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的排污企业,要依法立案查处,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在总结近几年环保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继续深化矿山企业、建筑施工现场等专项治理行动,集中组织开展未批先建、未验收投产和建设期间拒不落实环保措施等行为整治。继续整合经信、商务、工商、监察等环委会成员单位的力量,联合行动,全力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积极探索推进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制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办整改不力和在监督检查中未发现已存在问题的,严格追究监督检查人员的责任。要不断加强环境应急管理措施。继续深化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环境风险防控工作,构建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体系,建立健全环境应急队伍,落实应急人员培训和必要的物资装备,不断提高处置各类突发环境问题的能力。

  四是进一步完善环境信访调处机制。建立环境信访接待、受理、调处、跟踪督办登记制度,坚持按照客观公正的原则,妥善处理群众环境信访问题,上级交办的信访问题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信访问题、群访问题,要实行领导挂帅,专班调处,确保不留后患。对于一般性投诉,要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调处到位。对因调处不到位、不及时导致越级上访和酿成群体性事件的,要从严追究责任。

  4、抓好典型,引导示范,推动农村环境保护不断深入

  一是充分把握中央财政继续实施“以奖代补”、“以奖促治”的政策机遇,深入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活动。要在认真总结过去两年我县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经验的基础上,科学制定2013年10个重点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实施方案,严格按照项目实施的相关要求,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发挥示范项目的引导示范带动作用,收到预期效果。

  二是要以农村环保“四个两”示范工程(两清、两减、两治、两创)为抓手,积极争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发挥引导示范作用,引导农村自觉开展面源污染治理,努力探索农村环保、农村实用环保技术、农村环保长效机制和农村环境文化培育等方面的示范经验,开创农村环境保护的新局面。

  三是积极探索建立农村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即将出台的《湖北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不断完善乡镇环保监管机构建设,探索乡镇集镇和中心村镇、重点村庄环境保洁措施,积极争取将乡镇环境卫生经费纳入县级财政保障范畴,在重点村庄、中心村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落实好农村保洁的经费保障,为推动农村环境的根本好转奠定良好的基础。

  5、公开信息,强化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环境需求

  坚持以人为本,提高环境公众服务水平,不断营造环保为民的良好形象。一是及时发布环境公益信息。积极创造条件,加强环境监测平台建设,逐步建立环境监测数据传输和网络化监控机制,坚持做到每季度发布一次城区空气质量报告,每半年发布一次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报告和州控地表水断面水质报告,每年发布一次重点国控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和全县环境质量公报,最大限度的满足公众环境知情权。

  二是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实行环境核查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排污许可证核发、排污费核定等主要信息的主动公开。按照应急预案信息发布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的发布重特大环境突发事件的环境信息,为公众环境安全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

  6、重视宣教,增强意识,为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奠定基础

  一是创新环境宣传教育方法。继续深入开展环保宣传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五进”活动。通过精心组织第42个“世界环境日”活动,把环境宣传教育融入到环保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探索运用多种形式和手段推进环境文化建设,将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协调将环保教育纳入党校教学计划,努力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方面提升公众的生态伦理,逐步引导公众自觉投身环保行动。

  二是积极开展生态创建。继续加大绿色创建力度,联合相关部门,不断深化“绿色酒店”、“绿色学校”、“绿色商场”、“绿色社区”、“绿色医院”等创建活动,努力把绿色创建工作纳入到星级酒店和文明单位创建的范畴。同时,要切实加大生态村、生态乡镇的创建力度,力争凡是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村全部成为州级以上生态村,符合条件的要积极组织申报省级、国家级生态村、生态乡镇。

  三是积极启动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的创建工作。要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四城同创”要求,组建创模工作专班,精心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将创模工作的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相关部门,制定创模工作责任考核细则,实行严格的责任考核措施,全面启动创模的基础性工作。同时,要积极协调省环保厅将我县纳入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创建计划,力争在“十二五”期末实现创模目标。

  7、转变作风,强化能力建设,促进全县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继续加强环保监测、监管能力建设。要进一步把握国家继续支持基层环保能力建设的机遇,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的支持,不断完善环境监测站的基础设施建设,力争达到国家三级站的标准。不断充实环境监测站专业技术力量,采取派出去学、请进来教和面向社会招聘等多种形式,努力使我县环境监测、监管能力逐步适应环保工作发展的需求。

  二是切实加强环保队伍建设。严格落实省、州、县关于加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进一步修订完善机关各项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按政策办事,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环保机关和环保队伍。不断加强机关党建,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深化效能建设,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好“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深化“创先争优”活动,高标准做好精神文明创建、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和工青妇等各项工作。(建始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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