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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计划

发布时间:2013-7-4 8:53:3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双三十”节能减排示范工程的意见》(冀办发〔2011〕15号),确保完成2013年减排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保部《“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环发〔2011〕148号)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计划。

一、2012年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及2013年减排目标

(一)2012年减排目标完成情况

2012年我县主要污染物削减比例为化学需氧量 2.2%、氨氮 3.1%、二氧化硫3.2%、氮氧化物1.5%。2012年我县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7933.98吨、氨氮576.85吨、二氧化硫4083.93吨、氮氧化物906.59吨。

2012年我县安排减排项目10个,其中,水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8个、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2个,均完成年度减排目标。

(二)2013年减排目标计划

按照省、市要求,并结合我县前两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完成情况,2013年我县主要污染物削减比例为化学需氧量 2.1%、氨氮 2.6%、二氧化硫1.7%、氮氧化物1.5%。根据计划削减比例计算,2013年我县应完成净削减化学需氧量166.61吨、氨氮15吨、二氧化硫68.66吨、氮氧化物13.6吨。计入各项指标的新增量后,化学需氧量需削减232.63吨,氨氮需削减25.84吨,二氧化硫需削减204.69吨,氮氧化物需削减17.52吨。

二、主要污染物排放新增量预测

参照我县2013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和其他相关统计数据进行新增量核算。

(一)化学需氧量新增量预测

1.工业化学需氧量新增量预测

根据全县GDP增长率、低COD排放行业工业增加值等统计数据,采用排放强度法计算工业污染物新增量,预计2013年新增工业化学需氧量6.84吨。

2.生活化学需氧量新增量预测

根据全县城镇人口及其年增长率等统计数据,结合人均化学需氧量排放系数,预计2013年新增生活化学需氧量90.29吨。

3.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新增量预测

根据我县2010、2011、2012年畜禽养殖量,并结合2013年实际,预计2013年新增农业源化学需氧量-31.11吨。

合计工业、生活、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新增量,预计2013年新增化学需氧量66.02吨。

(二)氨氮新增量预测

1.工业氨氮新增量预测

根据全县GDP增长率、氨氮排放行业工业增加值等统计数据,采用排放强度法计算工业污染物新增量,预计2013年新增工业氨氮0.13吨。

2.生活氨氮新增量预测

根据全县城镇人口、城镇人口年增长率等统计数据,结合人均氨氮排放系数,预计2013年新增生活氨氮12.34吨。

3.农业源氨氮新增量预测

根据我县2010、2011、2012年畜禽养殖量,并结合2013年实际,预计2013年新增农业氨氮-1.63吨。

合计工业、生活、农业源氨氮新增量,预计2013年新增氨氮10.84吨。

(三)二氧化硫新增量预测

1.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新增量预测

我县无电力行业,预计2013年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排放量无新增量。

2.钢铁行业二氧化硫新增量预测

根据2012年钢铁行业统计数据,预计2013年新增二氧化硫排放量105.3吨。

3.非电非钢行业二氧化硫新增量预测

根据全县GDP及其增长率预测非电非钢行业煤炭消耗新增量,预计2013年新增二氧化硫排放量30.73吨。

合计电力、钢铁、非电非钢二氧化硫新增量,预计2013年新增二氧化硫排放量136.03吨。

(四)氮氧化物新增量预测

1.我县无电力行业,水泥行业已全部拆除熟料生产线,2013年无水泥熟料产生,预计2013年电力行业、水泥行业氮氧化物无新增量。

2.根据全县GDP及其增长率预测非电非水泥行业煤炭消耗新增量,预计2013年新增氮氧化物排放量3.92吨。

合计2013年氮氧化物新增量为3.92吨。

三、减排措施和减排量核算

(一)化学需氧量减排措施及减排量

1.完成满源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扩容项目,可实现削减化学需氧量84.02吨。

2.完成宏达牧业有限公司、天蓬牧业有限公司、永家牧业有限公司、万福兴牧业有限公司等8家规模化养殖场全过程综合治理,可实现削减化学需氧量 178.8吨。

合计削减化学需氧量 262.82吨。

(二)氨氮减排措施及减排量

1.完成满源污水处理厂污管网扩容项目,可实现削减氨氮9.6吨。

2.完成宏达牧业有限公司、天蓬牧业有限公司、永家牧业有限公司、万福兴牧业有限公司等8家规模化养殖场全过程综合治理,可实现削减氨氮 37.24吨。

合计削减氨氮46.84吨。

(三)二氧化硫减排措施及减排量

1.完成宏达热力有限公司烟气脱硫结转项目,可实现削减二氧化硫324.45吨。

2.完成昌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拆除球团竖炉项目,可实现削减二氧化硫522.41吨。

3.完成首秦龙汇矿业有限公司烟气脱硫项目,可实现削减二氧化硫186.13吨。

合计削减二氧化硫1032.99吨。

(四)氮氧化物减排措施及减排量

完成昌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拆除球团竖炉项目,可实现削减氮氧化物95.67吨。

合计削减氮氧化物95.67吨。

四、其他减排目标

(一)两场(厂)建设及运行目标

1.县满源污水处理厂2010年开工建设,一期工程已通过省环保厅验收,二期工程预计于2013年底前投入运行,年处理水量可达到2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收水为县城城区内的生活污水,无工业污水入内。2013年因增加了一个生活小区的生活污水,实际进水量大于2012年,达到1万吨/日左右,收水范围为生活污水,水质较为稳定。从2011年、2012年数据分析,出水的相关项指标变化不大,目前县城污水处理率90%左右,中水回用率为30%左右。

2.县城垃圾填埋场建于2010年11月,设计规模为日处理垃圾100吨,处理方式为填埋,渗滤液处理设施工艺为叠管式反渗透,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90%左右,垃圾处理系统做到安全运行和达标运行。

(二)淘汰落后产能和生产设备目标

制订淘汰落后产能和生产设备计划,并按计划逐步实施。2013年完成对昌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球团竖炉生产线的拆除工作。

(三)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通过各项减排工程的实施,进一步巩固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水平,确保全县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辖区内河流水质进一步好转,出境断面水质不断改善。

(四)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目标

根据我县与省、市政府签订的《“十二五”环境目标责任书》要求和我县目前各乡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及现有环境质量状况,划分环境治理重点区域,对重点区域内的重点企业、污染单位进行全面综合治理,以点带面,全面促进区域整体环境质量的提升。

五、可达性分析

(一)化学需氧量

根据2013年化学需氧量比2012年削减2.1%的目标任务,排放量应控制在7767.36吨以内。根据预测的新增量和削减量的平衡关系,预计2013年我县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7737.18吨,能够完成减排任务。

(二)氨氮

根据2013年氨氮比2012年削减2.6%的目标任务,排放量应控制在561.85吨以内。根据预测的新增量和削减量的平衡关系,预计2013年我县氨氮排放量为540.85吨,能够完成减排任务。

(三)二氧化硫

根据2013年二氧化硫比2012年削减1.7%的目标任务,排放量应控制在3970.27吨以内。根据预测的新增量和削减量的平衡关系,预计2013年我县二氧化硫排放量为3141.97吨,能够完成减排任务。

(四)氮氧化物

根据2013年氮氧化物削减率为1.5%的目标任务,排放量应控制在892.99吨以内。根据预测的新增量和削减量的平衡关系,预计2013年我县氮氧化物排放量为814.83吨,能够完成减排任务。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日常监管。重点减排项目涉及企业要及时制订计划,相关部门要加强减排项目日常监管,确保减排效果落到实处。同时,加强地表水及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促进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重点减排项目涉及企业要积极筹措污染减排项目资金,保证治理工程按期完工,形成减排能力。各相关部门要拓展资金渠道,积极争取资金支持。

(三)落实工作制度。严格执行环境污染评价制度、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把企业准入审批关。被列入减排项目的企业,没有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不再批办新、改、扩建项目。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逐步实现全县所有排污单位持证排污,对不申领排污许可手续的企业,县环保部门要停止审批该单位新、扩、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依法严肃查处。

(四)广泛宣传动员。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介大力普及环保知识,广泛宣传节能减排的重要意义,切实形成全社会共同节能减排的良好氛围。同时启动环境友好型单位创建工作,积极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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