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行业资料 >> 正文

江苏丹阳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3-10-30 10:49:4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面貌和人居环境质量,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121号)的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在2013年底与苏南各市全部同步完成村庄环境整治任务的基础上,从2013年起,利用3年时间,在本市城市建成区全面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争创“省级园林城市”和“省级优秀管理城市”为载体,以推进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为抓手,大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薄弱地带脏乱差现象,加快配套完善和规范管养城市基础设施,有效解决交通拥堵、大气污染等城市顽疾,精心打造优美整洁、宜居和谐的城市环境,不断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综合承载能力和生态文明水平,为加快建设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美好江苏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至2013年底,全市城市环境薄弱地段脏乱差等市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整治取得突破性进展,城市环境卫生和市容面貌有明显改观,城市管理群众举报投诉问题解决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创建 “江苏省城市管理示范路”1条、 “镇江市城市管理示范路”2条,充分发挥数字城管的功能,实施督查考核,为达到“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一星级标准打好基础。

——至2015年底,全市城市环境薄弱地段脏乱差现象基本消除,占道经营、车辆停放和户外广告管理规范有序,完成列入国家、省计划的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任务,完成城市污水管网建设及城市黑臭河流的治理工作,城市社区基础设施基本配套,市容面貌明确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提升。创建“江苏省城市管理示范路”3条,“江苏省城市管理示范社区”5个。城市长效管理机制有效运行,“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创建活动力争达到一星级标准。

(三)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集中力量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整治工作的组织化程度,精心组织、有序实施,切实做到整治体现民意、服务民生、严防民生工程变成扰民工程。

2、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区分不同区域和类型的城市环境问题,科学制定整治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确定整治重点和措施。坚持分类指导,充分利用本地自然山水资源禀赋,注重挖掘保护人文历史资源,彰显特色,打造亮点,确保整治成效。

3、多措并举,疏堵结合。综合采取改造、改善、提升、规范等措施,加强典型示范引导,全面提升整治效果。在依法整治的同时,坚持堵疏结合、疏导在先,开展风险评估与防范,强化沟通协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科学整治,有序推进。按照省制定的整治标准,实施项目化管理和标准化整治,集中财力、物力、人力,扎实推进,坚持点、线、面结合,整治一片、巩固一片、提升一片,努力打造出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城市新景观。

5、标本兼治,注重长效。加强源头管控,剖析问题根源,注重设施配套,建立完善功能,落实治本措施,坚持建设、整治与管理并重,以整治促建设、以建设促管理、以管理促规范,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巩固整治效果。合理规划建设公共停车设施,缓解停车供需矛盾。

6、协作联动,社会参与。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实施整治任务项目化管理;坚持项目牵头单位责任制,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坚持属地负责制,切实完善长效管理措施;坚持社会参与,广泛宣传,搭建平台,发动市民积极参与整治活动,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良好局面。

二、整治内容

本次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以“九整治”、“三规范”、“一提升”(简称“931”行动)为主要内容。

(一)实施“九整治”,提高城市人居环境质量

1、整治城郊结合部。坚持规划引导,科学推进建设与整治。对已纳入近期改造计划的,加快推进;对规划为绿地的,加快绿化建设;对未纳入近期建设计划的,重点开展城市出入口及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清理垃圾渣土、露天粪坑、黑臭沟塘、残墙断壁和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拉乱挂、乱涂乱画,整治乱设废品收购、加工维修等经营站点,规范广告设置,增添必要的公厕等基础设施,实施绿化美化,做到干净整洁、规范有序,并塑造富有城市地域特色的出入口景观。

2、整治城中村。根据土地权属、基础条件、环境影响程度,系统研究制定城中村改造规划和土地支持等公共政策,分类整治,加快推进。对未列入近期改造计划的,集中清理暴露垃圾、影响市容的乱搭乱建和乱堆乱放,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增添路灯、公厕、垃圾箱(房)等基本设施,采取联合行动规范流动人口管理,整治违法违规加工作坊。

3、整治棚户区。按国家、省、市要求加快推进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对安全隐患多、房屋质量差、老旧危、建筑密度高的棚户区优先实施整治,对有历史文化资源的地区妥善处理好保护和改造更新的关系。积极推进非成片棚户区整治改造,对未纳入近期改造计划的,集中清理垃圾和脏乱死角,消除消防、危房等安全隐患,配备必要基础设施,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求。

4、整治老旧小区。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重点整治违章搭建,改造老旧管线,修整破损道路,补建绿化植被,增添必要的停车、路灯、社区管理等设施。加强环卫保洁,及时清运垃圾杂物和建筑装潢垃圾。加快实施老旧小区房屋修缮,有条件的结合房屋出新同步推进屋顶门窗等节能改造。推行专业化物业服务,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5、整治背街小巷。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重点改善环境卫生状况,增加环卫设施,加大保洁力度,做到无积存垃圾。整治乱贴乱画、乱拉乱挂、乱搭乱建、乱设广告。增设路灯,改变黑灯瞎火状况。改善道路排水设施,消除道路坑洼不平、污水横流现象。整治乱停车辆、乱设摊点、占道经营,科学设置停车泊位和经营疏导点,做到街巷整洁、管理有序。鼓励有条件的街巷通过整治展示浓郁的市井文化、民俗风情和地方特色。

6、整治城市河道环境。重点整治城市黑臭河道,清理河道与河岸垃圾杂物,加强日常保洁,做到垃圾不入河、河岸无暴露垃圾。推进河道清淤疏浚,加快水系沟通和调水引流。完善雨污分流规划,加快建设污水收集管网,纳入整治的河道沿岸污水全收集,消除河道黑臭异味,提高水环境质量。改善河岸环境,重视驳岸生态化建设,建设滨水步道,塑造亲水空间,努力实现河道清洁、河水清澈、河岸美丽。

7、整治低洼易淹易涝片区。优先改造有历史记录的淹水片区,加强城市易淹易涝片区排查和成因分析,制定整治计划,有序推进改造,2015年前,全面消除城市严重积淹水地段。落实城市汛期应急排水防涝措施,确保汛期安全。加大城市排水规划实施力度,着力完善城市排涝体系,提高城市排水防涝能力。

8、整治建设工地。提高文明施工和规范化管理水平,减少施工扰民。所有工地实行封闭围挡施工,采用临时绿化或利用网、膜覆盖裸露土方和易扬尘材料,落实施工防尘降尘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污染。硬化场内道路,出入口配备车辆高压冲洗设施,设置排水沟、沉淀池,做到施工泥浆、砂浆不进管网。规范场内施工物料堆放,保证场内整洁有序。加强工地出入口及周边环境整治,确保环境卫生和扬尘治理达标。建立健全渣土运输处置管理机构,规划建设渣土处置场所,实行密闭化运输,实现渣土运输处置和管理规范化。

9、整治农贸市场。改善农贸市场内部环境,重点整治农贸市场周边环境,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加强日常保洁,清除垃圾乱堆、污水漫溢等现象,配套完善公厕、垃圾收运等设施。取缔市场周边占道经营、倚门出摊等行为。整治市场周边乱拉篷布、乱搭乱盖等影响市容行为。规范市场周边店招标牌设置,清理占道灯箱。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秩序。合理规划建设、改造农贸市场,方便市民生活。

(二)推行“三规范”,改善城市市容环境面貌

1、规范占道经营。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小街巷规范”要求,以“四统一”标准设置占道经营疏导点。重点加强主要道路、背街小巷、窗口地区、校园周边等占道经营集中区域和高发时段的整治、巡查与管理。合理设置便民早餐点、摊贩中心等经营疏导点,划定经营区域,明确经营时间,控制经营内容,规范经营行为,倡导入室经营。加强摊点保洁管理,确保摊收场清,做到规范有序、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

2、规范车辆停放。规范交通秩序,重点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在规范道口秩序和设置完善交通标志、指路标志、诱导标志等基础上,合理划定路内停车区域及泊位标线,实行专人管理,保障道路通行顺畅。严厉查处违规占道、逆向停车、占用盲道等突出问题,加大管控力度,提高管理水平,整治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实现非机动车辆停放秩序明显改善。大力推进市区公共停车场建设,缓解停车供需矛盾。在市区推行路内临时停车泊位阶梯收费制度,提高临时停车泊位周转率。认真落实公交优先政策,开展市区机动车乱停乱放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违规占道、逆向停车、占用盲道等突出问题。开展市区非机动车停放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以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为抓手,推广专人收费管理模式,促进城市核心区干道非机动车停放秩序明确改善。

3、规范户外广告设置。对违规设置、许可过期的大型户外广告一律予以拆除,建成区及主要城市出入口户外广告设置纳入统一规划、统一许可管理,对长期空白闲置、设施陈旧破损、严重影响市容和安全的广告设施重点整治,清除建成区内沿街及小区非法小广告。建成区内按户外广告总体规划设置的广告泊位一律实施市场化运作,通过整治使城市户外广告设置实现布局合理、设计精美、美观靓丽、特色彰显。

(三)强化“一提升”,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完善提升城市长效管理协调体制机制和数字化城管水平,形成“部门联动、分工协作、责任明确、考核科学”综合管理机制,推进管理力量向社区、薄弱地段延伸,落实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管理责任主体,不断提升城市管理的网格化、精细化、长效化水平。结合国家智慧城市创建,加快打造“智慧城管”,提高城管信息化水平。加强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大城市管理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参与度和认同度,努力改善城管执法水平。

三、实施步骤

(一)明确任务,制定方案。根据省政府、镇江市政府会议和文件精神,分解落实镇江市政府与丹阳市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内容,编制完成我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并下发,于9月10日前收集汇总相关镇(区)、部门三年整治计划及项目,形成全市三年整治规划报市政府审定后及时报镇江市政府。

(二)全面发动,实施整治。相关镇(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组织领导机构,传达贯彻省、市级要求,召开动员会议进行部署,明确整治任务,落实责任主体,全面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三)督查推进,考核奖励。市整治办负责每月督查各整治项目推进情况,及时通报,牵头协调整治项目推进中的问题。市政府每年初组织开展对上一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的考核评估,并与2016年初组织全面考核验收,对工作推进力度大、群众参与度高、人居环境质量提升明显和群众满意度高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四、2013年整治任务

依据整治内容,我市2013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是:

整治城郊结合部4片、面积203公顷;整治城中村3个、面积7.9公顷;整治棚户区4个、面积37.72公顷;整治老旧小区4个、面积12.4公顷;整治背街小巷5条、长度417.6米;整治城市河道5条,长度9.35公里;整治建设工地15个、面积190.16万平方米;整治农贸市场4个、面积1.91万平方米;整治经营疏导点9个;新建改造公共停车设施1处,新增停放泊位57个;整治户外广告300处。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市政府成立丹阳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负责制定计划、明确项目、落实标准、建立信息平台、监督指导、综合协调和考核验收。相关镇(区)、有关责任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专项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任务落实。

(二)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在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市整治办具体牵头组织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工作。市城管局具体承担整治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并负责牵头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户外广告、占道经营、渣土处置、停车设施、背街小巷、老旧小区等专项整治;市住建局负责牵头列入规划布点的城郊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低洼易淹易涝片区、建设工地、城市出入口等地段的整治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市规划局负责做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布点工作;市公安局负责牵头城市流动人口管理、道路交通秩序规范、路内临时停车泊位设置和消防隐患排查;市国土局负责牵头土地政策的制定和落实,重点解决城中村改造等相关土地问题;市环保局负责牵头城市黑臭河道综合整治;市水利局负责牵头推进河道整治项目;市商务局负责农贸市场和邻里中心建设;市工商局负责依法对市场实施监管;市卫生局负责牵头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宣传部门负责牵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宣传工作;市供销总社负责牵头城郊结合部、城中村废品收购点及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相应片区城郊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城市河道、低洼易淹易涝片区、建设工地、经营疏导点、停车设施、户外广告等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云阳、司徒、延陵镇负责相应片区的城郊结合部、城中村、老旧小区、背街小巷等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协同做好推进工作。

(三)强化政策支撑,加大保障力度。一是强化资金支撑。市政府将根据整治工作任务设立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专项经费,加大公共财政投入;相关镇(区)、各部门也应建立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合力投入,确保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完成。二是强化项目支撑。大力推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化管理措施的落实,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细化为项目予以推进,对长期难以解决的脏乱差地段、片区鼓励采用工程化手段,项目化运作措施。三是强化政策支撑。对棚户区、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的改造,制定融资财政补贴,土地出让等优惠政策。

(四)制定考核细则,严格督查考核。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行目标管理,把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效考核列入年度镇(区)、部门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内容。根据省制定整治项目验收标准制定考核细则,建立市整治工作信息平台,实行月、季督查制度和通报制度,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结果纳入月度和年度考核评价,考核结果对社会公布。

(五)深入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与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和“省级优秀管理城市”活动相结合,充分发挥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开辟宣传专栏,大力宣传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重大意义,尊重社情民意,引导市民关心、关注、参与环境整治项目,努力形成全社会高度关注、市民高度参与的良好氛围。通过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引导广大市民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不断增强环境卫生和生态文明意识,共同维护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成果。(丹阳市政府)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