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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县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3-11-27 10:52:0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为全面贯彻实施 “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规划,促进县域社会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确保全县“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任务顺利完成,根据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关于下达海东地区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东署【2013】2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全国“两会”和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在做好工程减排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管理减排,确保减排工程发挥效益,把污染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综合措施,不断加大污染减排工作力度,确保完成污染减排约束性指标,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制定原则
1、动态测算原则。以省上核定的2012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计划编制基数,在新增量的预测方面,按照GDP、人口、能源消耗等变化趋势,动态测算污染物新增量;在削减量的测算方面,以工程为基础,以资金、措施落实为重要依据,动态测算新增削减量。
2、统筹兼顾原则。充分考虑目前经济社会发展所面临的总量控制方面的实际问题,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原则。
3、责任分解原则。通过编制计划,将年度污染减排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重点企业,污染减排计划编制以强化工程减排为重点,推进结构减排,实化管理减排,全面推动各项减排措施的落实。
4、目标可达性原则。结合全县社会经济发展、产业结构特征、人口分布等实际,在综合考虑主要污染物新增量的基础上,做好新增量、存量、减排量之间的分析,综合考虑技术、资金、时间和管理等因素,采取控制增长速度的方式,确保各项对策措施具有可操作性,实现计划目标的可达性。
三、目标任务
2013年底,化隆县化学需氧量年排放量控制在3000吨以内,消减量为140吨;氨氮年排放量控制在190吨以内,消减量为3吨;二氧化硫年排放量控制在1200吨以内,消减量为450吨;氮氧化物年排放量控制在120吨以内,消减量为80吨。
四、2013年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量预测
化学需氧量(COD)新增量预测142吨,全是生活新增量。
氨氮(NH3-N)新增量预测5.24吨,其中:工业新增量2.1吨,生活新增3.14吨。
二氧化硫(SO2)新增量预测84吨,其中:工业新增量74吨,生活新增量10吨。
氮氧化物(NOX)新增量预测4.52吨。
五、减排工程及预期消减能力
  1、COD、NH3-N减排项目
工程减排:化隆县牙什尕镇下一村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污染治理项目,实现化学需氧量减排2.2吨,氨氮削减1.8吨。化隆县众兴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污染治理项目,实现化学需氧量减排5.2吨,氨氮削减2.1吨。化隆县卡力岗土旋鸡散养基地污染治理项目,实现化学需氧量减排2.8吨,氨氮削减1.9吨。化隆县八宝山专业合作社污染治理项目,实现化学需氧量减排2.1吨,氨氮削减1.7吨。
    2、SO2、NOX减排项目
    工程减排:化隆县先奇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污染治理项目,实现二氧化硫减排84.5吨,氮氧化物削减64吨。青海佳通太阳能新材料有限公司污染治理项目,实现二氧化硫削减量35.5吨,氮氧化物20吨。
结构减排:关停化隆县甘都镇冰站台砖厂,实现二氧化硫减排15.24吨,氮氧化物削减7.12吨。关停化隆县甘都镇牙路乎砖厂,实现二氧化硫减排16.78吨,氮氧化物削减7.76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发挥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职能,健全减排领导小组协调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有关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力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全力抓好污染减排工作,确保今年减排任务的完成.
(二)严把环保准入关和“三同时”验收关。坚持把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纳入总量控制目标,按总量计划审批项目,确保总量控制年度计划顺利完成。对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规定和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选址不当或污染严重、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和生态破坏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对不符合清洁生产要求、达不到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目标的项目,一律不予批准建设;对不履行“三同时”制度的,依法责令停止生产;对试生产的企业,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的,责令停止试生产并限期改正;对污染物排放总量超标的污染源,实行限期治理,直到实现削减计划。
(三)加大监管力度。加强日常环境监管和执法,确保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一是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强化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督管理,依法按总量控制要求发放排污许可证,将允许排污总量分配到各排污单位,严禁超总量排污和无证排污。二是加强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建立健全以排污申报登记为基础,排污总量控制为主线,环保日常监管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污染源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对污染源监管,进一步加强排污申报登记年审制度,加大排污申报登记信息化管理力度,确保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三是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继续开展重污染行业的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查处擅自闲置或不正确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的违法排污行为。进一步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坚决取缔“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杜绝各类环境污染违法行为的发生。四是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工艺,鼓励企业推广节能新工艺、新技术,通过清洁生产和循环利用减少排污,逐步对重污染行业实行清洁生产强制审核措施。
(四)加强宣传引导。开展多形式的环保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设置环保宣传牌、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现场咨询、曝光违法排污企业等方式,结合节能减排的活动,营造“节能减排,你我同来”的社会氛围,通过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
(五)强化目标考核。严格落实总量减排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目标意识和责任意识,严防总量减排工作中的不作为和“缺位”现象,并依据相关考核办法加强对各污染减排项目的考核,协调推进2013年污染减排工作。(化隆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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