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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发布时间:2014-6-23 15:13:5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根据省政府下达的佳木斯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在我市2013年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基础上,结合我市2014年减排项目污染物削减能力,确定全市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制定本计划。

一、2014年减排目标

(一)化学需氧量(COD)减排目标。2014年全市COD排放量控制在60396吨,与2013年相比削减1277吨,削减2.07%;与2010年相比削减7155吨,削减10.59%。

(二)氨氮减排目标。2014年全市氨氮排放量控制在4692吨,与2013年相比削减167吨,削减3.44%;与2010年相比削减394吨,削减7.76%。

(三)二氧化硫(SO2)减排目标。2014年年全市SO2排放量控制在21495吨,与2013年相比持平;与2010年相比削减287吨,削减1.32%。

(四)氮氧化物减排目标。2014年全市氮氧化物排放量控制在35539吨,与2013年相比削减5417吨,削减13.23%;与2010年相比削减822.26吨,削减2.26%。

二、重点减排项目

(一)大气重点减排项目。

1.大气工业重点减排项目。

(1)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热电厂2号机组脱硝工程2014年5月30日前开工建设,9月30日前完成建设,10月30日前调试运行,11月30日前完成验收监测,年底前完成现场验收。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2)佳木斯东兴煤化工有限公司3台75吨锅炉脱硫脱硝工程2014年4月30日前开工建设,8月30日前完成建设,9月30日前完成验收监测,10月30日前完成现场验收。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3)黑龙江佳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玻璃窑炉脱硫工程2014年4月30日前开工建设,8月30日前完成建设,9月30日前完成验收监测,10月30日前完成现场验收。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4)佳木斯中恒热电有限公司2号锅炉(220吨)除尘改造工程2014年4月30日前开工建设,8月30日前完成建设,10月20日前2号、3号两台220吨锅炉除尘项目完成验收监测,10月30日前完成现场验收。1台220吨锅炉(1号)除尘改造工程2014年6月30日前开工建设,9月30日前完成建设,10月30日前完成验收监测,11月20日前完成现场验收。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5)佳木斯龙江福浆纸有限公司2台50吨锅炉除尘脱硫工程2014年4月30日前完成工程设计,5月30日前开工建设,9月15日前完成建设,10月30日前投入运行,11月20日前完成验收监测,11月30日前完成现场验收。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6)佳木斯佳能热电有限公司两台35吨锅炉脱硫脱硝工程2014年5月20日前完成工程合同签订,6月20日前完成工程设计,6月30日前开工建设,9月30日前完成建设,10月15日前投入运行,10月30日前完成验收监测,11月20日前完成现场验收;1台80吨锅炉脱硫脱硝工程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建设,10月15日前投入运行,10月30日前完成验收监测,11月20日前完成现场验收。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7)国电佳木斯兴隆热力有限公司两台40吨锅炉脱硫脱硝工程2014年5月20日前完成工程合同签订,6月20日前完成工程设计,6月30日前开工建设,9月30日前完成建设,10月30日前投入运行,11月20日前完成验收监测,11月30日前完成现场验收。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8)佳木斯阳光生化有限公司两台35吨锅炉脱硫脱硝工程, 2014年6月30日前完成工程合同签订,7月30日前完成工程设计,8月30日前开工建设,11月30日前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12月15日前完成验收监测,12月30日前完成现场验收。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9)桦南县圣鑫热力有限公司两台80吨锅炉脱硝工程4月10日前投入调试运行,4月20日前完成验收监测,4月30日前完成现场验收;两台80吨锅炉脱硫工程2014年4月30日前完成工程设计,5月30日前开工建设,9月15日前完成建设,10月30日前投入运行,11月20日前完成验收监测,11月30日前完成现场验收;1台100吨锅炉脱硫脱硝工程,2014年4月30日前完成工程合同签订,5月30日前完成工程设计,6月30日前开工建设,9月15日前完成建设,10月30日前投入运行,11月20日前完成验收监测,11月30日前完成现场验收。责任单位:桦南县人民政府。

    (10)桦南协联报春热电有限公司3台130吨锅炉脱硫工程尾部增湿系统、脱硝设施2014年4月10日前投入运行,4月20日前完成验收监测,4月30日前完成现场验收。责任单位:桦南县人民政府。

(11)富锦东方热电有限公司3台75吨锅炉脱硫脱硝工程2014年5月30日前完成建设,10月15日前脱硫脱硝设备投入运行,10月30日前完成验收监测,11月20日前完成现场验收。责任单位:富锦市人民政府。

(12)同江长恒热电有限公司两台80吨锅炉脱硫脱硝工程电控设备,2014年5月30日前完成建设,10月15日前脱硫脱硝设备投入运行,10月30日前完成验收监测,11月20日前完成现场验收。责任单位:同江市人民政府。

(13)佳木斯华强供热有限公司两台65吨锅炉脱硫工程中控系统2014年8月30日前完成建设。责任单位:汤原县人民政府。

2.机动车污染减排。

(1)开展市区公交车和出租车双燃料改造工作。

(2)增加机动车无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限行区域。

(3)由市环保局、市交警支队组成联合检查组,查处限行路段无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车辆。

(4)加大对“环检机构”监管,机动车环检检测率达90%以上,标志核发率达90%以上。

(5)完成更新购置新能源公共汽车90台及发放其补助资金。

(6)计划淘汰黄标车5000台,削减氮氧化物110吨。

(二)水重点减排项目。

1.城镇污水处理厂减排项目。

(1)佳木斯市东区污水处理厂、佳木斯市西区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污泥全部无害化处置。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2)汤原县清源污水处理厂、桦南县污水处理厂、桦川县污水处理厂、富锦市污水处理厂、同江市洁源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污泥全部无害化处置。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

(3)富锦市排水管网及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富锦市二龙山镇污水处理工程主体工程7月底前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富锦市人民政府。

(4)汤原县鹤立镇城镇排水及污水治理工程7月底前开工建设。责任单位:汤原县人民政府。

(5)佳木斯市郊区莲江口镇污水处理工程7月底前开工建设;佳木斯市郊区江北污水处理厂年内完工。责任单位:郊区人民政府。

2.规模化畜禽养殖减排项目。

(1)富锦市忠萍养猪场、太东林场养猪场、康胜种猪场、富锦力兴种猪场、富锦市广利猪场、富锦市德胜猪场、富锦市秀德猪场、富锦市文海猪场、富锦市顺丰猪场和富锦市贵德猪场减排工程10月10日前完成建设。责任单位:富锦市人民政府。

(2)桦南县平安猪场、德山养猪场、宏泰猪场、祥宇猪场、光明肉鸡养殖专业合作社、富利达肉鸡养殖专业合作社、美作肉鸡养殖专业合作社、牧丰种鸡繁育有限公司、鑫盛肉鸡养殖专业合作社和恒源肉鸡养殖专业合作社减排工程10月10日前完成建设。责任单位:桦南县人民政府。

(3)桦川县兴旺种猪场、新阳牧业、兴旺牧业有限公司和超达牧业有限公司减排工程10月10日前完成建设。责任单位:桦川县人民政府。

(4)汤原县香兰连合养殖场、牧园种猪场、昆源牧业和茨梅养殖场减排工程10月10日前完成建设。责任单位:汤原县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严肃责任考核,落实减排目标任务。继续把减排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市政府污染减排和松花江污染防治规划项目建设综合督办推进组不定期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和相关责任单位减排工作进展情况。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影响全市完成减排任务的县(市)区,给予通报批评,实行“区域限批”。

(二)严格环境准入,有效控制排污增量。加强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管理,严格控制“两高一资”、产能过剩项目的审批,把好环境准入关口,遏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

(三)加大推进力度,实施重点减排工程。各县(市)区和部门要加大项目推进力度,确保按减排项目要求时间施工。强化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的监管检查,加大监察频次和力度,保证正常运行、稳定达标排放。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整顿、处罚力度,坚决淘汰一批、着力改造一批、重点监管一批、限期治理一批排污企业。(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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