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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2011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发布时间:2011-8-11 16:15:5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为进一步加大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力度,确保年度减排任务完成,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污染物总量减排政策,建立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大投入,落实责任,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强化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严格控制污染物新增量,努力削减存量,确保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约束性指标,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控制目标

  依据省上要求,结合实际,确定全市2011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比2010年下降2.0%;氨氮排放总量比2010年下降1.8%;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比2010年下降2.2%;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2010年下降3.0%。为进一步明确责任,同时确定下达各县区及高新区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见附件1)。

  三、重点工作

  为做好2011年减排工作,全市计划安排重点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减排项目49个,计划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6645.9吨、氨氮排放量570.47吨。计划重点安排二氧化硫减排项目29个,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13560吨。计划安排氮氧化物减排项目28个,减排氮氧化物排放量2454.59吨(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减排项目的减排量由市环保局另行下达,机动车淘汰项目暂不包括在减排计划)。

  (一)淘汰落后产能,推进结构减排。要继续做好立窑水泥淘汰工作,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污染严重的企业要依法及时予以淘汰。鼓励企业结合城市拆迁、市场经营等因素自行拆除生产设施,退出生产市场。加强在用机动车管理,加快老旧机动车淘汰力度,促进氮氧化物减排工作。

  (二)强化污染治理,实施工程减排。进一步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要在4月底前完成调试工作,千阳、陇县污水处理厂必须在9月底前完成改造任务。开工建设岐山县城污水处理厂和凤翔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年内完成设备安装任务,稳步推进小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必须加大对已建成投运污水处理厂的监管,确保其正常达标运行。要依法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足额征收并专款专用,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

  进一步强化工业污染源治理力度。法门寺纸业公司、圣龙纸业公司和圣龙箱板纸业公司必须做好废水深度治理工作,确保在6月底前达到国家新的排放标准;宝鸡第二发电公司和大唐宝鸡热电厂要规范运行脱硫设施,确保综合投运率达到85%以上,要加强脱硝设施运行管理,使氮氧化物去除率达到60%以上。宝鸡第二发电公司5号机组的脱硫、脱硝设施必须与发电机组同时投运,切实控制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新增量。阜丰生物公司、市热力公司和岐星热力公司要开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冀东海德堡(扶风)公司要完成一条旋窑生产线脱硝示范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列入减排计划的规模化养殖场,要加快沼气等工程建设进度,加强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充分发挥减排效益。

  (三)推行清洁生产,开展管理减排。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主要污染物减排仍是 “十二五”期间省市考核的约束性指标。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不断健全领导机构,落实好主要领导负总责的领导包抓责任制,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全面落实各项减排措施。市级相关部门要分工协作,共同做好减排工作,市工信局负责做好全市落后产能淘汰工作;市住建局负责做好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运行监管及考核工作;市农业局、市环保局要做好规模化养殖场所污染防治工作;市公安局负责做好老旧机动车报废监管工作。市减排办要建立减排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市发改委、市统计局等部门预测分析减排工作形势,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年度减排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加强监管,狠抓落实。各县区要切实抓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督促项目承担单位按规定时限全面落实减排措施。电厂脱硫脱硝项目、城镇污水处理厂等重点工程减排项目,必须在项目环保验收前完成在线监测安装及中控等设施建设,并按规定保存工程运行数据,达到国家减排核查要求。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要依法拆除生产设施,吊销相关证照,达到国家减排核查标准。

  (三)强化督查,严守时限。各县区要加大督查和执法力度,确保在规定时限完成关停或治理工作,并顺利通过国家减排现场检查和核查。市级相关部门要加大检查指导力度,定期编发减排工作通报,对进展缓慢的县区进行专项督办,确保列入计划的项目在规定时限落实到位。

  (四)健全档案,完善资料。对已完成治理工程并通过验收的治理项目,各县区必须于项目完成后10日内上报资料齐全、数据翔实的减排项目建设档案。同时,各县区要认真执行减排措施季报制度,于每季结束前5日内将本季度完成的减排项目及时报送市减排办,否则项目形成的减排量一律不予认可。

  (五)严格管理,控制增量。招商引资项目和新改扩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规,合理利用有限的环境容量,积极发展资源能源消耗小、污染物排放量少的产业和项目,重点推广清洁能源,努力控制污染物新增量。所有建设项目(包括规模化养殖场)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否则一律不得投产使用。

  (六)强化考核,严格奖惩。市政府督查室、市减排办要加强对减排项目的督查,对重点项目进展缓慢的县区,及时进行减排预警、“区域限批”等措施,确保全市减排任务的完成。将主要污染总量减排工作纳入各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岗位目标责任制管理,对未完成年度减排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

附件1:2011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分解表

 

COD比上年下降比例%

氨氮比上年下降比例%

二氧化硫比上年下降比例%

氮氧化物比上年下降比例%

宝鸡市

2.0

1.8

2.2

3

金台区

1.0

1.2

1

1

渭滨区

1.0

1.2

1

1

陈仓区

2.0

2

1

1

凤翔县

2.5

2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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