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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县(市)排水管网建设规划(2010年-2020年)

发布时间:2011-8-11 11:59:4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十一五”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08年4月,省委书记苏荣在鄱阳湖区调研时指出:如何抓好县城以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是加强鄱阳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中的关键问题之一;2008年5月,吴新雄省长亲自动员并启动该项工作。我省仅用时一年半,比原计划提前半年完成了84个县(市、区)85座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任务,实现了“县县建有污水处理厂”的目标,全省县(市)污水处理事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项目建成投产后,由于排水管网不配套,在运行的过程中,各地出现了污水处理厂进水量较少、污水进水浓度偏低等问题。为确保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省委、省政府决定加快推进全省县(市)排水管网建设。加快排水管网建设,将污水全部收集并加以有效处理,从源头上控制污水排放,对建设绿色生态江西、保护鄱阳湖“一湖清水”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加快排水管网建设既是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适应城镇规模和人口发展、改善人居环境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又是保证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和实现全省污染减排目标的有力措施。
      为切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全省县(市)排水管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0】125号)精神,特编制《江西省县(市)排水管网建设规划(2010-2020)》以指导各县(市)加快推进排水管网建设工作。

      一、总论
     (一)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7号)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
4.《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2号)
5.《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
6.《江西省县(市)排水管网规划建设指导意见》(赣污办【2008】9号)
7.《江西省城镇排水专项规划编制纲要(试行)》(赣建城【2009】31号)
8.《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全省县(市)排水管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0】125号)
9.《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138-2000)
10.《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
11.《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
      (二)规划原则
1.坚持全面规划、协调建设的原则
      充分考虑各地社会经济、城镇建设的现状及发展规划,从整体和全局的角度进行规划,做到排水管网建设规划与县(市、区)总体规划相协调。
2.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原则
      排水管道的规划设计应结合各地地形地貌及地质特点、街区及道路规划布置等实情,尽可能避免穿越河道、铁路、地下建筑或其它障碍物,要注意减少与其它地下管线的交叉,尽可能不设或少设中途泵站,以节省工程造价及经营管理费用。
3.坚持近远期结合的原则
      统筹考虑排水管网建设的发展,制定出长远发展的目标和方向,在长远规划的指导下,制定切实可行的近期建设目标、布局方案和政策措施,做到近远期相结合。
4.坚持突出重点、量力而行的原则
      全面分析和研究各地排水管网建设情况,根据政府财政投入计划,量力而行,重点解决当前排水管网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三)规划范围
      本规划的范围为省内所有70个县、11个县级市和青原区、湘东区。
(四)规划期限
     本规划的年限为2010年至2020年,分为近期(2010年至2012年)、中期(2013年至2015年)和远期(2016年至2020年)。
      二、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现状
     截至2009年末,我省县(市)城镇排水管网长度为6713.5公里,较2005年末的3629.93公里增长了85.0%;城镇建成区排水管网密度为7.7公里/平方公里,较2005年末的2.1公里/平方公里增长了266.7%。详细情况见《江西省“十一五”期间县(市)污水处理及排水管网建设情况表》
   
                  江西省“十一五”期间县(市)污水处理及排水管网建设情况表

2005年末
2009年末
较2005年末增长率
年供水总量(亿立方米)
2.90
4.69
61.7%
年生活污水排放总量(亿立方米)
2.43
3.69
51.8%
城镇排水管网长度(公里)
3629.93
6713.5
85.0%
工业园区管网长度(公里)
/
246.9
/
城镇排水管网密度(公里/平方公里)
2.1
7.7
266.7%
生活污水处理厂(座)
0
85
/
已建成工业园污水处理设施(个)
/
10
/
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万立方米/日)
0
105.55
/
已建成工业园污水处理能力(万立方米/日)
/
10.68
/
年处理生活污水总量(万立方米)
0
5913
/
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0
12.9
/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管理法规、规章不健全,监管部到位,损坏管网的现象比较严重;
2.缺乏有效的规划引导和系统建设,在雨季时出现积水积涝等现象;
3.老城区排水体制基本为合流制,管网不配套,造成污水收集率偏低,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和进水量偏低;
4.各地陈旧的排水管网在长时间的运行后,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老化和破损,如连管阻碍、错位、渗漏及堵塞等。
      三、规划目标
(一)近期目标
      到2012年,基本建成污水截污干管系统。污水收集率达到70%以上,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达到设计能力的75%以上;污水浓度达到设计标准的70%以上,新城区管网建设做到雨污分流,老城区结合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开展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到2013年,94个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全部建设完成,污水日处理总规模将达到230万吨以上,其中新增工业园区污水日处理规模为221.95万吨,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率确保达到80%以上。
(二)中期目标
      到2015年,全省县(市)污水收集率达到75%以上,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达到设计能力的80%以上,污水浓度达到设计标准的75%以上,城区内管网逐步实行雨污分流。
(三)远期目标
     到2020年,全省县(市)基本完成排水管网收集系统建设,污水收集率达到80%以上,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达到设计能力的85%以上,污水浓度达到设计标准的80%以上,城区内管网50%以上做到雨污分流。
       四、规划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
(一)全省县(市)规划建设内容和投资总规模
    近期规划:2010年,全省县(市)计划新建排水管网1349.8公里,改建360.6公里,投资27.89亿元;2011年—2012年,计划新建污水管网1343.2公里、雨水管网877.5公里,共2220.7公里,改建553.8公里,投资49.78亿元。
中期规划:2013年—2015年,全省县(市)计划新建污水管网1624.7公里、雨水管网1210.3公里,共2835.0公里,改建758.7公里,投资59.82亿元。
远期规划:2016年—2020年,全省县(市)计划新建污水管网2158.9公里、雨水管网2191.8公里,共4350.7公里,改建1138.1公里,投资103.05亿元。
(二)各设区市所辖县(市)规划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
      南昌市:2010年,计划新建排水管网46.6公里,改建15公里,投资1.19亿元;2011年—2012年,计划新建污水管网87.7公里、雨水管网45公里,共132.7公里,改建25公里,投资4.04亿元;2013年—2015年,计划新建污水管网116.5公里、雨水管网72公里,共188.5公里,改建28公里,投资5.22亿元;2016—2020年,计划新建污水管网88公里、雨水管网86公里,共174公里,改建46公里,投资4.81亿元。
      九江市:2010年,计划新建排水管网181公里,改建48.1公里,投资3.03亿元;2011年—2012年,计划新建污水管网189.7公里、雨水管网132.4公里,共322.1公里,改建74.8公里,投资5.81亿元;2013年—2015年,计划新建污水管网209公里、雨水管网186.1公里,共395.1公里,改建115.4公里,投资6.83亿元;2016—2020年,计划新建污水管网462.8公里、雨水管网445.2公里,共908公里,改建204.8公里,投资12.41亿元。
      景德镇市: 2010年,计划新建排水管网35.2公里,改建18.4公里,投资1.15亿元;2011年—2012年,计划新建污水管网59.6公里、雨水管网36公里,共95.6公里,改建20.3公里,投资1.74亿元;2013年—2015年,计划新建污水管网31公里、雨水管网26公里,共57公里,改建26.4公里,投资1.12亿元;2016—2020年,计划新建污水管网47公里、雨水管网42公里,共89公里,改建62公里,投资3.6亿元。
萍乡市:2010年,计划新建排水管网39.5公里,改建2.8公里,投资0.76亿元;2011年—2012年,计划新建污水管网47.5公里、雨水管网45公里,共92.5公里,改建16.1公里,投资2.13亿元;2013年—2015年,计划新建污水管网42.3公里、雨水管网45公里,共87.3公里,改建19.5公里,投资1.99亿元;2016—2020年,计划新建污水管网49公里、雨水管网50.7公里,共99.7公里,改建18公里,投资1.87亿元。
新余市:2010年,计划新建排水管网3.2公里,投资0.14亿元;2011年—2012年,计划新建污水管网10公里、雨水管网4公里,共14公里,改建3公里,投资0.52亿元;2013年—2015年,计划新建污水管网12公里、雨水管网5公里,共17公里,改建3公里,投资0.62亿元;2016—2020年,计划新建污水管网7公里、雨水管网10公里,共17公里,改建3公里,投资0.65亿元。
      鹰潭市:2010年,计划新建排水管网30公里,改建11公里,投资1.05亿元;2011年—2012年,计划新建污水管网27.3公里、雨水管网11.7公里,共39公里,改建7.8公里,投资1.20亿元;2013年—2015年,计划新建污水管网22.3公里、雨水管网14公里,共36.3公里,改建7.3公里,投资1.11亿元;2016—2020年,计划新建污水管网17.3公里、雨水管网21公里,共38.3公里,改建7.7公里,投资1.17亿元。
赣州市:2010年,计划新建排水管网325.8公里,改建104.5公里,投资5.80亿元;2011年—2012年,计划新建污水管网297.1公里、雨水管网199.3公里,共496.4公里,改建148.5公里,投资9.94亿元;2013年—2015年,计划新建污水管网461.5公里、雨水管网334.8公里,共796.3公里,改建215.9公里,投资14.37亿元;2016—2020年,计划新建污水管网640.8公里、雨水管网583.9公里,共1224.7公里,改建308.4公里,投资21.77亿元。
      宜春市:2010年,计划新建排水管网131.2公里,改建27.4公里,投资2.65亿元;2011年—2012年,计划新建污水管网128公里、雨水管网79.2公里,共207.2公里,改建35.4公里,投资4.36亿元;2013年—2015年,计划新建污水管网141.4公里、雨水管网80.2公里,共221.6公里,改建41.1公里,投资4.87亿元;2016—2020年,计划新建污水管网108.6公里、雨水管网157.9公里,共266.5公里,改建53.3公里,投资5.92亿元。
上饶市:2010年,计划新建排水管网240.5公里,改建44.8公里,投资5.82亿元;2011年—2012年,计划新建污水管网154.2公里、雨水管网85.5公里,共239.7公里,改建70.9公里,投资4.94亿元;2013年—2015年,计划新建污水管网166.1公里、雨水管网99.8公里,共265.9公里,改建99.8公里,投资5.84亿元;2016—2020年,计划新建污水管网156.4公里、雨水管网203.9公里,共360.3公里,改建119.6公里,投资7.54亿元。
      吉安市:2010年,计划新建排水管网215.7公里,改建66.6公里,投资2.12亿元;2011年—2012年,计划新建污水管网194公里、雨水管网147.5公里,共341.5公里,改建98公里,投资3.60亿元;2013年—2015年,计划新建污水管网225.5公里、雨水管网185.3公里,共410.8公里,改建119.8公里,投资4.44亿元;2016—2020年,计划新建污水管网300.6公里、雨水管网317.2公里,共617.8公里,改建135.3公里,投资7.32亿元。
      抚州市:2010年,计划新建排水管网101公里,改建22.2公里,投资4.19亿元;2011年—2012年,计划新建污水管网148公里、雨水管网92公里,共240公里,改建54公里,投资11.50亿元;2013年—2015年,计划新建污水管网197公里、雨水管网162公里,共359公里,改建82.5公里,投资13.39亿元;2016—2020年,计划新建污水管网281.5公里、雨水管网274公里,共555.5公里,改建180公里,投资35.98亿元。
     各县(市)详细规划内容见《江西省县(市)排水管网规划建设情况表》(附表一)。
(三)全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
1.建设内容、规模
     按照有限目标,突出重点、提高效率的原则,本规划重点工程具体涉及在建和新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共计84个,新增处理规模为221.95万立方米/天,总投资规模为137.11亿元。(具体见附表二至附表五)
2.项目组成
   (1)全省首批统一开工建设的工业园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共10个,设计处理总规模合计为25万吨/天,共需投资15亿元,占计划投资总量的10.94%。(具体见附表二)
    (2)2010年底已自行开工建设的工业园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共15个,设计处理总规模合计为51.9万吨/天,共需投资33.22亿元,占计划投资总量的24.23%。(具体见附表三)
    (3)计划2011年全省第二批统一建设工业园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共30个,设计处理总规模合计为77.25万吨/天,共需投资47.75亿元,占计划投资总量的34.83%。(具体见附表四)
    (4)计划2012年开工建设的工业园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共29个,设计处理总规模合计为67.8万吨/天,共需投资41.14亿元,占计划投资总量的30%。(具体见附表五)
3.实施计划
     (1)2010年,优先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范围内选取10个入园企业多、污水排放量大、条件比较成熟的园区,作为示范工程,率先组织建设。目前上述首批开工的10个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已于2010年11月30日集体开工。计划建设工期一年,并要求在2011年底建成并投入运营。
    (2)2011年,加快在建的15个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并要求在2011年底建成并投入运营。
同时,在总结上述工程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在2011年选取30个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作为全省第二批统一建设的工业园污水处理设施新开工项目,建设期为一年。
    (3)2012年6月底前,再开工建设29个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期为一年。
计划在2013年底,本次规划的94个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全面建成并投入运营,同时建立较为完善的雨污分流工业园区工业废水管网收集系统和在线监测系统。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
      各市、县政府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一把手要亲自挂帅、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具体抓,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与困难,确保排水管网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各县(市)政府是此项工作的责任主体,县(市)长为第一责任人。各县(市)政府要强化责任意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切实负起责任。
(二)多渠道筹措排水管网建设资金
      除省统一融资外,统筹安排中央预算内补助投资、城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以奖代补资金和城镇污水处理奖励资金、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以及其他部门掌握的相关资金用于管网建设。县(市)政府从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污水处理费、国有土地出让收益等规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污水管网建设以及项目还款。
(三)确保项目用地
      县(市)排水建设项目的污水提升泵站和其他配套设施等确需新增用地的,要依法按程序做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建设用地报批、征收和供应工作。排水管网需要临时用地的,县(市)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协调工作,并依法办理使用临时用地的相关手续,确保管网建设依法依规用地。
(四)安排项目建设投资补助,实行政策激励
      对符合条件的排水管网建设项目,给予中央预算内补助投资、污水配套管网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等方面的投资扶持。对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符合省政府要求的,按规定及时拨付国家和省基建投资补助奖金、以奖代补资金。对因不重视项目实施,进度缓慢和未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的,暂停拨付或扣减基本建设投资补助、以奖代补资金,并实行项目限批、通报批评。
 
附表一:江西省县(市)排水管网规划建设情况表
 
附表二:全省首批统一开工建设的工业园污水处理设施项目表
 
附表三:2010年底已开工建设的工业园污水处理设施项目表
 
附表四:计划2011年全省第二批统一建设工业园污水处理设施项目表
 
附表五:计划2012年开工工业园污水处理设施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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