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建设赣南次中心城市,完善城市配套功能,改善城市生态环境量,提升城市品位,推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创建江西省园林城市(县城)活动的通知》的总体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三城同创”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以人为本、环境优先、协调发展、工程带动、因地制宜”的原则,切实提高城市绿化、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形成特色突出、类型丰富、功能完备、质量良好的城市生态系统,打造宜居宜业城市环境,推动全县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率先发展。
二、工作目标
1、编制生态城市规划,完成城市绿化系统规划工作。
2、建立县城核心区与郊区一体化的绿地系统,构建路网、林网、水网“三网”合一的自然生态格局,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绿地率达到35﹪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9平方米以上,全面提升城市生态环境质量。
3、完善城市设施建设,注重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2011年实现江西省园林县城创建目标。
三、组织机构
为了切实加强对创建江西省园林县城工作的领导,成立龙南县创建江西省园林城市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许 斌(县政府副县长、龙南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黄绍丹(县城管局党总支书记、副局长)
唐东升(县建设局副局长)
钟传贤(县纪委第五工委副书记)
刘卓祥(县园林管理所所长)
成员由县城管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建设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交管大队、县旅游局、县卫生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体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商务局、县果业局、县林业局、县房产局、开发区管委会、县环卫所、县园林管理所、龙南镇政府、桃江乡政府等单位的负责人组成。
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黄绍丹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刘卓祥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县创建省级园林城市领导小组成员所属单位的抽调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
四、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创建江西省园林城市的标准,结合我县实际,2011年的主要任务是重点实施“四大工程”:
(一)县城园林绿化工程
1、抓好规划编制。科学编制城区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制定城市绿化管理办法,按程序报批后,认真组织实施。通过规划手段,指导城市公共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的合理布局,努力建成总量适宜、布局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城市绿地系统。
2、抓好城市绿色精品工程建设。大力推进“生态工业园”建设,实施工业园区绿化工程;加快滨江公园、市民公园、东湖新区景观带、金鸡寨公园建设步伐;着力对滨江大道、红旗大道、广场东南路等街道两侧的建筑体,推行屋顶绿化和立面垂直绿化;强化小区绿化建设的监督管理,新建一批高标准、高起点的园林化住宅小区。
3、努力抓好重大公园项目建设。完成金鸡寨公园建设,加快制定竹林公园规划设计方案,年内完成一期基础设施建设,做好白沙坝滨江公园自然生态环境的规划保护方案。
(二)县城公用市政设施工程
1、城市街道上档升级改造。实施红旗大道人行道、滨江广场周边人行道路面改造工程;推进渥江两岸驳岸改造工程,加快小街小巷路面硬化工程的实施。
2、县城休闲文化及相关设施配套工程。加快建成文化艺术中心,完成旱河引水工程,合理增加城区内的果壳箱、垃圾桶等环卫基础设施,开工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加强城市亮化的管理,实施文化街路灯改造,确保基础设施建设达到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各项硬性指标要求。
(三)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1、实施精品示范街(路)整治工程。严格按照绿化、亮化、硬化、净化、美化的“五化”标准要求,做好行道树和绿化带补种,推进临街单位已建建筑亮化的新建与改造,整饰架空线路,杜绝“蜘蛛网”现象。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大力普及垃圾袋装化收集,加大环卫保洁力度,清除花池带内暴露垃圾,清除路面凸起的堆积遗留物,把金水大道、龙翔大道、滨江大道、广场东南路、红旗大道、龙泉大道等街路建成精品示范路。
2、拆除更新道路两侧违章和破旧广告。规范治理各类广告、牌匾,达到市容市貌美化标准。
3、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取缔街道两侧流动餐饮摊点,杜绝一切占道经营现象;规范车辆停放秩序,合理设置交通分流设施,严厉查处各种违章行为,纠正违规行为。
(四)环境保护工程
1、重点行业领域减排工程。制订环境保护规划,加大“三废”治理力度,控制工业污染,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0﹪以上,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80﹪以上。积极推行医疗垃圾集中处置。加大污水在线监测力度,保证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
2、噪音污染治理工程。进一步强化噪声的管理,严格控制工业、建筑施工、社会生活噪声扰民,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60分贝以内;在城区建立禁鸣路段,严禁机动车辆在城区主干道鸣笛,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控制在70分贝以内。
五、实施步骤
江西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创建申报阶段(2011年1-7月)
一是根据江西省园林城市标准,开展现状普查,组织专题调研,掌握存在的差距,制定实施方案。二是细化创建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三是根据《江西省园林县城评选办法》,整改编制创建申报材料,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报。四是召开创建活动动员大会,签订创建工作责任状。
第二阶段:整体推进阶段(2011年7-10月)
一是各责任单位根据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分工逐项抓好落实,做到既分工又合作,增强创建实效。二是按照《江西省园林县城评选办法和标准》的要求,完成申报省级园林城市各项工作。
第三阶段:自查迎检阶段(2011年11-12月)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对照江西省园林城市标准,巩固提高创建成果,积极查漏补缺,争取软件建设高水平,硬件建设高质量,园林城市考核验收一次性通过。
六、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创建江西省园林县城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按照《龙南县2011年创建江西省园林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中明确的任务,落实责任,安排一名分管领导和具体人员专职负责,制定计划,明确进度,强化措施,确保完成任务。
2、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创建江西省园林城市涉及面广,牵涉部门多,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攻坚。县“三城同创”办要建立协调例会制度和进度通报制度,切实加强工作协调与交流,凝聚创建合力。城市管理部门要严把绿化设计关,不断提升绿化档次和水平,加大园林绿化建设和管护力度,保证绿化标准达标。建设部门要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善市政公用设施。林业部门要抓好城市防护绿地和大环境绿化建设,做好湿地、山林地和江河湖资源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环保部门要加强城市污染物排放控制和水、大气、噪音污染治理工作。财政部门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公益事业、生态环保工程建设以及城市维护资金的投入。
3、强化督查,严格奖惩。要建立督导检查和评比验收机制,定期组织督促检查,并将督查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和“三城同创”总指挥部,对任务完成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根据《龙南县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和园林城市工作问责办法》,对创建工作落实不力、工作被动落后、影响创建达标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效能监察和责任追究。(龙南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