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是咸阳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期,也是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共赢的关键时期。制订和实施《咸阳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优化发展方式,建设绿色生态咸阳,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科学分析形势,把握发展机遇
(一)“十一五”环保工作成效
“十一五”时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保工作,把环境保护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抓手,坚持在发展中解决环境问题,通过解决环境问题促进科学发展的总体思路,以完成污染减排刚性指标为要务,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围绕蓝天、碧水、生态良好和环境安全四大目标,持续开展了“蓝天、碧水、宁静、绿色、朝阳、安全”六大环保工程。在全市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3.5%、城镇化率五年提高5.9%、已进入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期的情况下,全市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超额完成,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十一五”环保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基本完成。
“十一五”环保规划执行情况比较良好,主要得益于五个方面:一是在“责”字上落实。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执行《陕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并将两项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作为考核各县市区政府的刚性指标,实行严格奖惩,坚持把环境保护作为一把手工程和惠民工程,着力解决了一批影响可持续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二是在“建”字上下功夫。通过采用BOT模式,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的目标,10个垃圾填埋场已建成投入运行。咸阳市医疗垃圾处置中心改扩建工程投入运行,市区医疗等危险废物得到有效处理。三是从“退”字上入手。“十一五”期间,全市共淘汰水泥落后产能157万吨、焦化产能55万吨、小火电产能12.4万千瓦。完成了20万千瓦以上机组脱硫设施的建设,实现了“火电企业脱硫设施全覆盖”目标,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约1.27万吨;淘汰落后造纸产能约28万吨,减排化学需氧量约1.1万吨。四是在“治”字上作文章。“十一五”期间,市政府印发了一系列文件,安排部署了“七河一渠”水污染治理目标、责任和措施,并对完成时限作了明确要求。连年开展了造纸、果汁、印染“三个行业”和“七河一渠”综合整治行动。在渭河岸边建设了1500亩表流型人工湿地,实现了污染治理与生态景观建设的有机结合。五是在“管”字上求突破。连年扎实开展了各类环保专项行动,有效解决了一批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对控制项目建设的“控制闸、杀手锏、调节器”作用,从源头防止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大力推进了环境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使环境监测、监察和应急反应能力大幅提升,确保了环境安全。
过去的五年,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最快的五年,也是环境保护事业力度最大、发展最快、效果最好的五年。可以说,“十一五”期间,我市环境保护从认识到实践都发生了重要变化,环保事业已进入了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战场、大舞台,跨入了全省先进行列。总结全市“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
“十一五”环保工作最根本的成效是:在保持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同时,环境保护取得突破性进展,实现了历史性转折。最生动的实践是:始终把环境保护作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的重要载体,建立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良好机制。最突出的亮点是:牢牢把握环境保护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重要定位,有效发挥环境保护参与宏观调控的先导功能和倒逼作用,有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最鲜明的特征是:始终坚持体制机制创新的治本之策,注重环保重点领域改革和制度建设,为推动环保事业纵深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最重要的收获是:环境监管能力和物质技术支撑大大提升,铸就了一支富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环保队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市人民的支持下,我市“十一五”环保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我市环保工作底子薄、起步晚、条件差,加之咸阳正处于经济高速增长的发展期,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从总体上看:纵向比,大踏步前进;横向比,还有明显差距。就认识而言,个别地方还不能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正确处理环境保护和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就发展模式而言,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压力依然巨大,资源环境硬约束问题依然突出。就环境形势而言,是局部有所改善,总体尚未根本遏制,形势依然严峻,压力继续加大。污染物排放总量居高不下与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改善的期望矛盾突出,农村环境问题日益凸显,环境安全隐患面广量大,环保监管能力依然薄弱。所有这些,需要我们在“十二五”期间认真研究对策,逐步予以完善。
(三)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二五”是咸阳站在新起点,实现西咸国际化大都市发展的机遇期,也是发展方式的战略转型期。
从国际看,国际社会积极推动全球治理结构调整,各国围绕气候变化、能源资源安全、国际履约等全球性问题的合作与博弈的强化,牵动着国际关系调整演变和国际力量分化组合,环境保护将进一步走向国际政治、经济、外交活动的前台。从国内看,我国发展重要战略期存在的基本条件和发展机遇大于挑战的基本面并没有因为国际国内形势新变化而发生根本性转变。但是,发展中经济与环境要素投入结构不合理,资源环境瓶颈制约明显加大。“十二五”时期,环境保护一头连着发展,一头连着民生,事关全局,是重大的发展问题和民生问题。从省情市情看,全市乃至全省经济社会保持较快发展的基本面不会改变,城镇化和工业化加速推进的势头不会减小。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和产业偏重化结构的趋势还将维持较长一段时期,这一期间将是我市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矛盾凸显期、交错期。预计到2015年,全市GDP总量将突破2000亿元,年均增长13.5%以上。地方财政收入1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18%。城镇化率将达到55%。煤炭消费量达到1870万吨。GDP总量和煤炭消费量的大幅增长,必将对主要污染物的控制、环境质量的改善、环境安全的维护带来巨大压力。
一是污染减排空间缩小。“十二五”国家将污染减排指标由“十一五”的两项增加为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氨氮四项,并把环境质量纳入衡量减排成效的考核内容。按现在的资源消耗、污染控制水平和经济社会发展速度预测,到2015年全市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氨氮排放较2010年分别新增2.97万吨、1.67万吨、2.18万吨和0.29万吨。“十二五”期间,因减排空间缩小,减排种类增多而形成的压力巨大,形势更加严峻。
二是重点流域环境质量改善和环境风险预防难度不断加大。渭河流域环境纳污能力和资源供给能力双超载,属超负荷发展。随着全市能源化工、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日趋复杂,环境安全隐患日趋严重。
三是复合型环境问题凸显。我市的环境污染问题是渐进累积的,具有明显的压缩型、复合型特点。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进程加快,污染物介质已从大气和水为主向大气、水和土壤三种污染介质共存转变;污染物来源已由单纯的工业点源向工业、农村、生活、机动车污染并存转变。污染类型已从常规污染物向常规污染物和新型污染物复合型转变。污染范围从以城市和局部地区为主向涵盖区域、流域转变。
新时期加快发展环保事业也面临着许多有利条件。
一是十七届五中全会确定的主题和主线把环保工作摆在了更为重要的地位。“十二五”时期,党中央、国务院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着力点,把提高生态文明水平作为两型社会建设的目标,为环境保护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
二是中央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的机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加强西部地区生态环境建设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覆盖面大、含金量高、操作性强,这为高起点开展环境保护工作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
三是国家高度重视陕西发展的历史机遇。《关天经济区发展规划》及省政府《西咸新区规划建设方案》的相继出台,把建设西安(咸阳)国际化大都市提升为国家战略,这为我市在更大范围、更高层面整合发展提供了强大支持。特别是空港新城、沣东新城、秦汉新城、沣西新城和泾河新城建设的全面启动,将为我市的发展提供更好的生态环境。这些国家级、省级重大战略的实施,标志着咸阳的发展和环境安全已经上升到全省发展战略的层面,必将带动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历史性转变。
四是全市经济综合实力的不断增长,为环境保护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物质基础。经过西部大开发十年的发展,全市经济社会已跃上了一个新台阶。GDP从1999年的224.8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1098.7亿元,在全省的位次不断前移,支持发展和改善民生的能力显著增强。采取更加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开展更大规模的生态保护和建设,已具备了良好的政策基础和物质条件。
二、坚持环境优先,确立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主线,围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实施“环境优先、环保惠民”战略。以削减污染总量、改善环境质量、提高管理水平、防范环境风险为着力点,以重点流域、区域为突破口,突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着力破解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瓶颈,综合整治环境污染。以创建环保模范城市为抓手,以全面建设生态文明为最终奋斗目标,全力服务于西咸国际化大都市建设。加大投入、完善政策、落实责任,初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环保长效机制和统一高效协调的环境管理体制,实现环境质量和环境监管水平的“双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环境保障。
(二)基本原则
(1)环境优先,统筹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将民生问题摆上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系,在发展中落实保护,在保护中促进发展。环保惠民,保障安全。
(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环境保护与发展综合决策,坚持全过程预防,从源头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坚持高效治理,不欠新账。坚持多还旧账,加快解决历史遗留环境问题。
(3)创新机制,强化监管。坚持因地制宜,在不同地区和行业实施有差别的环境政策。落实政府责任,加强部门协作,鼓励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完善环保法规,健全统一、协调、高效的环境监管体制。
(4)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全面推进解决全局性、普遍性的环境问题。集中力量、分类指导,突破解决重点地区、重点流域、重点行业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
(5)科技创新、环境友好。坚持科技创新,破解技术瓶颈,提高污染防治的科技支撑能力和水平。积极探索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的新路子,实现清洁生产,文明生产和环境友好。
(三)规划目标
妥善处理好环保与发展、稳定、民生的关系,兼顾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内在统一。推动节约发展,清洁发展,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确保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实现,确保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确保环境安全,确保生态环境保护上大台阶。主要控制指标是:
(1)总量控制
到2015年,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分别较2010年静态削减8.2%和7.9%;氨氮、氮氧化物较2010年静态削减11.2%和9.9%。
(2)环境质量
①水环境
——咸阳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全指标考核达标率达到90%以上;
13个县(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常规水质考核指标达标率达到100%。
——渭河干流国控断面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浓度消灭劣Ⅴ类;氨氮浓度控制在3mg/L以下;
渭河主要支流(沣河、泾河、漆水河)入渭断面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浓度稳定达到Ⅳ类标准,氨氮浓度控制在3mg/L以下。
②环境空气
——咸阳市区全年二级和优于二级空气天数达310天以上。
——咸阳市区空气质量三项指标年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③声环境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干线噪声、功能区噪声平均值在“十一五”末基础上有所降低。
④生态和农村环保
——建成经济快速发展、生态良性循环、环境清洁优美的新咸阳。
——建成国家级生态县1个,省级生态县3个,国家级生态乡镇10个,省级生态乡镇15个,市级生态乡镇30个。力争到“十二五”末,将咸阳市建成国家级生态市。
——加快推进农村垃圾“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的模式,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积极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对700个村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使农村环境污染状况基本得到遏制,农村环境质量得到提高,积极将咸阳打造成为全省农村环保示范市。
⑤核与辐射安全
——辐射环境管理登记建档到位,依法监管到位,预警应急到位;
——闲置放射源安全处置率达到100%,防止重大核与辐射污染事故发生;
——全市核与辐射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3)污染防治
①市级污水集中处理率(二级)达到90%以上,县市、重点镇和重点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率(二级)达到80%以上,排水水质达到《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要求;污水处理厂负荷率达到80%以上,污泥处理处置率达50%以上(稳定化处置后填埋);
②再生水利用率达20%以上;
③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实现安全处置;
④城市和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
⑤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以上,安全处置率达到90%以上;
⑥重点污染源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大于90%;
⑦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达80%以上。
(4)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①完成市、县(区)两级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机构设置、标准化建设和验收;
②健全辐射、固体废物管理和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市级管理机构,建立重点镇和工业园区环境监察机构;
③建立健全市、县(区)两级环境应急管理机构,提高环境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④完成辐射管理、固废管理环境信息、环境宣教市级机构标准化建设;
⑤国、省、市控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安装率达100%,稳定运行率达80%以上,稳定达标率达到90%以上。
三、深化污染减排,促进经济转型发展
深入推进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一)突出环境优先战略,促进发展方式转变
坚持全过程控制。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实现由末端治理向污染预防和生产全过程控制的转变。做好清洁生产示范推广和强制性审核及评估验收工作,通过全过程控制减少污染排放,促进企业产品换代升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构建大、中、小不同层次的循环经济体系,形成互利共生关系。积极创建生态工业园区。对新建工业园区用生态经济理念进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推动现有工业园区的生态化改造,使园区成为绿色明珠。
强化结构减排。继续淘汰落后产能,关闭除利用煤矸石的循环硫化床锅炉外的所有10万千瓦以下小火电机组、水泥机立窑、落后石灰窑和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氮肥企业。严格执行造纸、纺织印染、化工、建材、农副产品加工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倒逼重点行业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减少污染物新增量。建立退出企业补偿机制,淘汰治理无望的污染企业,大幅降低污染负荷。
突出科技减排。围绕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推广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污染预防和过程控制等先进成熟技术;围绕区域资源环境优势,推广高效绿色适用技术,推动生产绿色产品。通过抓环保科技创新和技术集成,推动污染治理和转型升级。
完善管理减排。按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要求,统筹规划,加快提升城市功能,推动实现优化开发、创新发展。严格环境准入,严格限制高耗水行业,大力发展无污染的现代服务业,着力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强化“规划环评”、“区域限批”、“行业限批”政策措施和“等量淘汰(置换)”或“减量淘汰(置换)”制度。运用市场手段推进环境保护。将“保运行”作为管理减排的重点来抓。狠抓已建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火电厂脱硫和企业治污设施的日常有效运行。狠抓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和列入国控、省控、市控污染源的人工监督性监测。城镇污水处理厂、电厂向社会公告其投产率、处理率、运行率,接受社会监督。
(二)以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为重点,削减水污染物排放量
深化工业水污染物减排。对符合产业政策的典型涉水工业行业,如化工、饮料制造、造纸、食品制造、农副食品加工等,开展清洁生产工艺改造、污水处理技术提升、排放标准及技术政策制定等全过程污染控制,实现节水减排,提升行业污染防治水平。重视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通过先进水污染治理技术的应用,提升园区污染治理水平。
全力提升城镇污水处理水平。加快现有污水处理厂扩能改造、管网建设,完善除磷脱氮工艺。大力推动污泥无害化处理和污水再生利用。改进运营管理机制,完善和落实污水处理收费、付费政策,加强运营监管,提高建成后的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效率和运行效率,充分发挥减排效益。有步骤的推进全市部分污水厂二期工程及重点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
推进农业污染减排。调整优化养殖场布局,合理确定养殖规模。大力推广生态环保养殖模式、养殖场沼气和生物发酵零排放养殖技术,使畜禽养殖场废弃物达到无害化和资源化。深入推进畜禽养殖业和集中式屠宰业污染治理,力争全市规模化养殖、养殖小区和集中式屠宰厂建设配套的污染防治与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工程。
(三)以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为重点,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继续推进火电行业污染减排。新建燃煤机组全部配套建设脱硫脱硝设施,脱硫效率达95%以上,脱硝效率达80%以上。取消现有规模以上火电机组烟气脱硫设施烟气旁路,抓好脱硫设施的稳定运行,提高综合脱硫效率到90%。全面开展脱硝设施建设,综合脱硝率不得低于70%。无场地条件的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确保稳定高效运转。
加快非电行业污染减排设施建设。推进煤炭洗选加工水平,促进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利用。促进发展非化石能源,逐步降低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例。全力推进气化咸阳工程,发展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工程,并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石油炼化设备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水泥行业新型干法窑开展降氮脱硝建设。35蒸吨以上的现有燃煤锅炉实施烟气脱硫,新建3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同步安装脱硫脱硝设施。循环流化床锅炉脱硫设施安装在线监控设备,提高综合脱硫效率。
高度重视机动车污染控制。规范在用机动车环保年检工作,实施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和标志管理。严格执行老旧机动车强制淘汰制度,加快淘汰“黄标车”。严格实施国家第Ⅳ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全面提升车用燃油品质,鼓励使用甲醇汽油等新型清洁燃料。大力推进绿色交通体系建设,倡导绿色出行,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
四、全力推进创模,改善环境质量
在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的基础上,积极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通过国家卫生城市验收的旬邑、礼泉,通过省级卫生城市验收的武功县、淳化、彬县,积极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
(一)继续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
优先保护饮用水源地水质。把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作为水环境保护的头等大事,采取最严格的措施保护饮用水源。完成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禁止一、二级水源保护区内一切排污行为和对水源地有影响的旅游、畜禽、水产养殖等活动。制定并实施超标和环境风险大的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方案,确保水源地水质达标。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指标监测分析,提高饮用水源监测能力。健全饮用水水源环境评估、水质监测信息定期发布等制度。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预警,督促建设城市备用水源地。
提升渭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水平。深入实施渭河流域重点治理规划,全面贯彻《渭河咸阳段水污染补偿实施方案》,落实地方政府对辖区内环境质量责任制。加大渭河水污染治理投入力度,采取“源头控制、岸上治理、河道修复”的综合治理措施,控制排污总量,削减排放强度,切实改善水体质量,让渭河休养生息,打造生态渭河。到“十二五”末,渭河干流国控断面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浓度消灭劣Ⅴ类,氨氮浓度控制在3mg/L以下。按照“一河一策”思路,重点抓好典型支流的综合治理,争取两年内所有入渭支流水质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区的要求,使渭河成为关中城市群的“城中河”。
(二)改善气声环境质量
大力推进颗粒物污染防治。以可吸入颗粒物作为城市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全面控制烟粉尘排放。加强建筑施工及道路运输环境管理,积极推进道路与建筑扬尘控制。对烟尘排放浓度超过30mg/m3的火电厂进行除尘器改造。要求20蒸吨以上的燃煤锅炉安装静电或布袋除尘器,20蒸吨以下中小型燃煤工业锅炉使用低灰优质煤或清洁能源。
启动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严格控制水泥、化工、小火电项目建设。对人口聚集区的重污染排放企业实施战略性搬迁,集中整治低空排放污染源,控制区域复合型大气污染,减少阴霾天气。有序开展臭氧、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等污染物监测,并参与空气环境质量评价。适时启动城市光污染、热污染等新型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开展城市噪声污染控制。修订声环境功能区划,从城市布局上避免噪声扰民问题。推进城镇人居声环境质量改善技术研究和工程示范,加强社会生活、建筑施工和道路交通噪声的监管,建设宁静社区、宁静城市。
(三)启动土壤污染防治
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治制度。开展全市土壤环境功能区划,明确土壤分区控制、利用和保护对策。建立污染土壤风险评估、环境现场评估制度和土壤污染修复制度。实施污染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初步构建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制度体系。
强化土壤污染环境监管。建立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数据库,制定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做好基本农田、重要农产品产地和“菜篮子”基地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评估,确保“菜篮子”、“米袋子”的安全。建立企业搬迁遗留场地和城市改造场地污染评估制度,将建设场地环境风险评价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畴,禁止未经评估和无害化治理的工业污染场地进行土地流转和二次开发。
开展土壤修复试点示范。以城市周边、重污染工矿企业、集中治污设施周边、饮用水源地周边、废弃物堆存场地等典型污染场地和典型污水灌区农田为重点,开展场地土壤治理修复和风险控制试点工作。
(四)强化生态保护和系统监管
实施生态屏障战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继续推进天然林保护建设,加快推进咸阳北部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建设北部山地生态屏障。
加快湿地保护等生态重点工程建设。在渭河、泾河、沣河流域实施沣渭湿地保护与恢复、淳化冶峪河湿地公园、三原清峪河湿地公园、旬邑三水河湿地公园等建设项目,使自然湿地面积萎缩和功能退化的趋势得到遏制和初步扭转。
全力推进西咸新区生态建设。统筹建设渭河干流城区段防洪堤岸、主河道、湿地、滩涂绿地、休闲景观、特色农田,形成河、林、田、城一体的城市滨水特色功能区,水绿相映的景观绿化主轴带。在延续咸阳市传统城市空间的基础上,形成“枕塬带河、绿楔渗透、绿道环城、林带缭绕”的特色城市绿化空间,提高市民休闲空间的品质。秦汉新城和空港新城要突出营造生态宜居环境,着力建设为世界级秦汉文化旅游项目,构建鲜明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沣西、沣东和泾渭新城重点打造“大水大绿”生态景观,将沣渭新区建成西咸都市圈人居环境最为适宜优美的新型都市商务中心和西部地区重要的生物环保产业基地,成为引领未来国际化大都市建设的核心区。
做好帝陵环境风貌保护工作,提升市域文化内涵。进一步加强一、二道塬之间用地的绿化,建设横贯东西的绿化带,营造具有浓郁帝陵特色的集文化性、生态性、景观性于一体的城市背景,形成五陵塬生态景观林带,同时也形成城市北部的绿色屏障。
严格禁止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稳定性的开发建设活动。积极开展生态重建工程,减轻水土流失状况和地质灾害威胁;对于地面塌陷灾害较为密集的煤矿采空地区和北部山区石灰石开采区,采取工程与生物措施修复因采矿活动而发生退化的山区生态系统;通过植被恢复改善土壤理化性质,加速矿区受损生态系统的修复。
加快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步伐。实施一批规范化建设项目,重点提升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的管护能力,加强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控制规划调整,保持已建的各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的稳定性。探索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的政策和机制,推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创模等示范工程。
五、强化风险防控,保障环境安全
健全防控体系,完善制度政策,加强环境监管,努力防范核与辐射、危险废物等方面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
(一)建立全防全控保障体系
完善环境风险应急响应体系。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应急管理机制。强化环境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加快形成环境应急决策指挥救援网络。
夯实企业防范风险主体责任。制定企业环境风险防范标准和规范,实现环境风险防范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建立企业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和应急处理制度,切实加强企业防范突发环境事件能力。
(二)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管理
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针对核与辐射安全及放射性污染的有效评价体系,扶持和建立核与辐射安全及放射性污染防治平台。对辐射环境安全管理行政人员、辐射环境监测人员配备专用设施和装备,形成事故应急响应能力。建立健全辐射事故应急机制,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辐射环境事件的能力。
开展核与辐射污染防治。加强规划审评、优化电磁场的空间分布。强化辐射执法检查,有效控制电磁辐射污染。规范放射性废物行政许可、竣工验收、监督检查工作。对放射性废物采取分类处置,强化放射源的跟踪管理,保障运输安全。加强对人为活动造成天然放射性增高的监督管理,推动伴生天然放射性矿物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发展。
(三)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推进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建立固体废物管理长效机制,强化全过程监督。加强工业固体废物源头管理,在重点行业和企业实施“减量化”示范工程。制定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和处置优惠政策,鼓励企业间加强废物交换利用。
强化危险废物污染治理。推进历史堆存和遗留的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工作。加大淘汰落后危险废物利用、处理、处置设施力度,加强经营许可证准入管理和动态淘汰。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制度和费用保障机制,确保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正常运行。因地制宜推进农村、乡镇和偏远地区医疗废物环境无害化处理。完善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制度,新化学物质生产、使用许可制度及危险化学品排放、转移登记和运输过程中的环境安全管理制度。禁止在环境敏感区域新建或扩建危险化学品项目,鼓励新建涉及危险化学品项目实行园区化集中管理,完善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安全设施、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水平。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进程,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因地制宜建立合理的生活垃圾处置网络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运输系统,建设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积极推广资源化方式对污水处理厂污泥进行处置,基本解决污泥污染问题。
六、加强农村环保示范试点,实现协调发展
坚持市、县带镇、村,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坚持重点镇抓环保设施和机构建设、农村抓综合整治和生态创建的工作思路,强化农村环保工作。
(一)加强镇级环保机构建设
按照环保机构向镇村延伸、环保力量向镇村覆盖、环保工作向农村转移的工作思路,积极协调有关方面,先行在全市123个镇中工业基础较好经济发达的重点镇试点设立环保机构,负责辖区内的环境保护规划的制定和日常环境管理工作。在试点基础上,逐步扩大并在全市推广,促进和保障农村环保工作健康发展。
(二)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
结合咸阳市农村环保“双百工程”实施,在全市13个县市区中的123个镇积极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对生活污水、生活垃圾、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饮用水源地保护,化肥、农药等面源污染整治试点工作,力争打造成为全市乃至全省综合整治示范点,为全市“双百工程”的开展和全市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拓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积极开展农村生态示范创建活动
启动生态市创建活动,在礼泉、旬邑、彬县、淳化四个县通过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基础上,在兴平、武功、秦都、渭城等7个县市区中开展省级生态县创建活动。启动建设10个国家级生态乡镇,15个省级生态乡镇,30个市级生态乡镇,200个生态村。指导乡村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帮助群众树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生产、生活方式。以农村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能源为目标,积极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文明、环境优美、城乡一体的现代化新农村。
(四)加大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在全市123个镇及全市人口在5000人以上的行政村中进一步加强污水、垃圾等公共服务性集中式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十二五”初期重点做好兴平市西吴镇、礼泉县烟霞镇、彬县新民镇和长武县亭口镇四个镇的污水、垃圾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市委提出的统筹城乡发展在空间布局上的总体发展思路,围绕重点镇在空间布局逐步向城镇聚集的发展需要,重点在试点镇建设集中式的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或镇垃圾中转站,集中配套标准化的垃圾清运车辆,实现污水、垃圾处理设施与其它公共服务设施同时规划、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加大分散式沼气净化池处理污水及集中式氧化塘污水处理技术的推广和建设力度。生活垃圾处理重点完善村级收集设施、镇中转站建设,建立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远离中心城镇的村庄重点发展简易式垃圾填埋厂,处理生活垃圾,初步建立起城乡环保一体化格局。
(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对123个镇城乡环保一体化建设工作坚持“三优先”原则,即优先考虑项目申报,优先争取农村环保专项资金,优先纳入近期环保规划,并不断加强领导,建立部门包抓责任制,全力推进农村环保一体化工作开展,为全市城乡环保一体化发展积累有益的经验,推动我市环保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七、全面提升环境监管水平,建立长效机制
(一)推进分区分类指导战略
依据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对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优化产业发展,提升产业层次和核心竞争力。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注重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对限制开发区,注重维持自然生态系统及其服务功能的基本稳定;对禁止开发区,要依法实施强制性保护;对具有一定的资源开发潜力但目前尚未开发的区域,严格环境准入,规范引导自然资源合理有序开发。对禁止开发区域和限制开发区域加大支持力度,优先建立和实施生态补偿,提高环境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二)构建数字环保
扩建和新建超级空气自动监测站、地表水自动监测站、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站、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市级机动车管理信息平台。提升改造现有的水、气自动监测站和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网络。建设辐射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和核设施周围及重点放射源在线监控网络。建设完善市县两级环境应急平台,健全应急指挥场所、基础支撑系统和综合应用系统。形成“天地一体”的环境监测预警、权责明确的环境执法监督、科学配套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反应迅捷的环境监管和应急处置四大网络体系。
(三)加强基层环境监管和应急能力建设
完成环境监察、环境监测市、县两级机构标准化建设;推进环境监察队伍向重点镇和重点工业园区延伸;建立健全市级辐射监察监测机构、固废管理机构和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管理机构;完成市级辐射监察监测、固废管理、宣教管理及信息管理机构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市、县两级环境应急管理机构,建立环境应急响应系统。配置应急仪器设备,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库,全面提升环境应急工作水平。
(四)建立环境监管公共服务保障体系
建立经费保障渠道和机制,保障环境监测网络、污染源在线监控网络、环境信息网络等的运行,保障监测执法业务用房维修改造经费。建立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加强环境监管人才队伍培养,建设一支数量适宜、素质精良、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的环保人才队伍。
(五)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制定《咸阳市环保产业发展规划》,逐步建立市、县各级环保产业项目库。实施咸阳市“1352”环保产业振兴计划,支持环保产业园区和重点项目建设,引导和支持环保产业类企业做大做强。到2015年,全市环保产业实现产值1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率达到30%以上。力争培育5家以上年产值超过15亿元的龙头企业。其中,年产值超过30亿元的1家以上,有10家年产值在5—15亿元的骨干企业,有20家产值在0.5—5亿元的重点企业,并培育出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中小企业群,打造一批“拳头”产品和知名品牌,构建咸阳市环保产业发展新格局。
(六)全面提高社会环保意识
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加大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抗法行为、污染事件及市民普遍关注的环境问题进行曝光的力度,增加警示作用。紧紧围绕环保工作大局,创新宣传方式,扩大环境新闻传播影响力,多角度构筑全民环境宣传体系。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环境基础教育培训力度,不断增强全社会环境法律意识,促进全社会形成自觉保护环境,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良好风尚。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公众广泛参与环保各类活动,通过组织开展专版、专栏、专题报道、编印环保知识读本、创建和依托各类环境教育基地和载体,以及与教育部门合作,把环保知识进一步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推动公众生态文明理念的树立。在全市范围积极推选“环境大使、绿色年度人物、环境好新闻”等奖项,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和舆情反应机制,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提高舆论引导能力。
八、落实八项举措,实施六大工程
“十二五”期间,环保工作面临着环境质量改善难度大、污染物总量控制压力大、环境监管能力不适应等问题。全市环保工作将以四个“确保”为核心,在继续采取总量核查、目标责任书、流域规划评估、严格落实地方政府环境保护责任等措施的基础上,着力落实在“建”字上下力气,推进治污设施建设;在“治”字上出措施,提升污染防治水平;在“退”字上作文章,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在“防”字上探思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在“管”字上求突破,建立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在“创”字上上台阶,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在“研”字上寻对策,发挥环境科技支撑作用;在“培”字上下功夫,构建优质人力资源团队等八项重要举措,实施六大环保工程。
(一)水污染防治工程
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工程——实施饮用水源地保护区防护工程、地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点源治理工程、地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非点源防治工程、地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生态修复与建设工程、地下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保护工程、应急替代水源环境保护工程等工程项目建设,确保饮用水源地水质的全面达标。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实施现有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管网建设、除磷脱氮工艺和中水回用设施建设工程。启动部分城市污水二期处理工程和重点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行,确保全市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中水回用率达到规划目标;高度重视污泥的处置,加快污泥处理产业化发展,加大政府扶持力度。
工业废水治理工程——严格执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重点抓好占工业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80%的重点企业的废水达标排放和总量削减。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进一步强化工业节水工作,制定高耗水行业废水排放限额标准,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在电力、化工、煤炭等重点行业推广废水循环利用,努力实现废水少排放或零排放。严格按照有关标准监测排入城镇排水系统的工业废水水质和水量,保证污水处理厂安全运行。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继续将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作为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深入实施渭河流域重点治理规划,加快淘汰落后企业,切实改善城市的水体质量,使渭河成为关中城市群的“城中河”。加大水土保持和生态建设力度,搞好堤防建设工程,提升防洪能力,使渭河成为安澜之河。以城市滨水景观带和渭河生态景观带建设为重点,统筹建设渭河城区段防洪堤岸、主河道、湿地、滩涂绿地、农田林网、休闲景观、观光农业,打造河、林、田、城与一体的城市滨水特色功能区。高度重视泾河水污染治理,建立陕甘两省三市泾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泾河流域水污染信息交流与通报制度,加强泾河流域监管,加大流域内环境执法力度,加强流域治理合作,促进企业间交流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经验和成果,研究流域治理规划,加快山川秀美工程建设步伐,遏制水土流失。
(二)大气污染防治工程
燃煤电厂污染防治工程——抓好现有规模以上的火电机组脱硫设施的稳定运行,对现有燃煤电厂脱硫设施加强管理及提标改造,新建火电机组安装脱硝设施,无场地条件的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安装循环硫化床锅炉脱硫监控设备,不断加强环境监管;关闭除利用煤矸石的循环硫化床锅炉外的所有10万千瓦以下小火电机组。
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改善工程——全面完成气化工程,发展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工程。全力推进所有县城(市)和工业园区实行集中供热,并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积极探索推进地热能源开发及新技术应用,利用地热资源改造咸阳城区供暖系统,减少燃煤消耗和废气排放。重点防治城市可吸入颗粒物,加快城区工业污染源调整搬迁,集中整治低空排放污染源,重视解决油烟污染。加强建筑施工及道路运输环境管理,有效抑制扬尘。统筹实施关天经济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工程。逐步开展对PM2.5等指标的监测。
工业废气污染防治工程——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加快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促使工业废气污染源全面、稳定达标排放,实现增产不增污。水泥行业以及燃煤锅炉推行低氮燃烧技术或烟气脱硝示范工程建设,确保综合脱硫效率不低于90%,脱硝率不低于70%;其他工业行业继续深化二氧化硫减排。
机动车污染防治工程——规范在用机动车环保年检工作,建成和配套完善机动车环保检测示范场站。在全市全面实施机动车简易工况法检测新标准和环保标志管理制度,提高机动车检测率和不合格车辆治理率。大力推广使用节能型和清洁燃料汽车,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
噪声污染控制工程——加强对建筑施工、工业生产和社会生活噪声的监管,及时解决噪声扰民问题。限制机动车在市区鸣笛,对敏感路段采取降噪措施,控制交通噪声。在城市创建安静小区。
(三)生态保护与农村环保工程
生态保护工程——实施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等敏感区域保护和修复工程,重点推进渭河流域的生态保护和修复。加强娄敬山、嵯峨山、五凤山石灰石矿山开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从源头上扭转生态恶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继续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防护林体系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建设工程。
农村环保工程——以生态创建为抓手,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和农村自然资源的可再生能力,使农村环境得到全面改善。实施农村环保行动,提高农民社区人居环境质量。推进重点镇和示范社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镇村生产生活条件,使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严格保护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大力推广沼气秸秆综合利用,引导农民树立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程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工程——建设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或简易垃圾处理场的污染治理与生态恢复项目,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进程,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工程——继续建设固废资源化处置中心项目、资源再生产业园区项目以及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重点行业和企业实施“减量化”示范工程。制定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和处置优惠政策,鼓励企业间加强废物交换利用。
(五)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环保队伍能力建设工程——实施环境监察、环境监测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工程;市级环境宣教、固体废物管理、核与辐射管理、机动车环保监管、环境信息、应急管理机构能力建设工程。
环境管理支撑能力建设工程——以数字环保为平台,开展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工程、污染源在线监控建设工程、生态环境监测工程、机动车环保监管信息工程、应急监控工程及环境信息化工程建设,建设“天地一体”的环境监测预警、权责明确的环境执法监督、反应迅捷的环境应急处置四大体系。
素质提升工程——围绕环境监察执法、环境监测、核与辐射安全、重金属污染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饮用水源保护、农村环境保护等重点环保业务领域,开展大规模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确保5年内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个月;科级及科级以下干部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2个月;环境监察执法、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人员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3个月;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5个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3个月。
(六)环保产业工程
以环保技术推广应用(主要包括低碳节能技术和生态环保技术)、环保产品生产(包括污染防治设备、新型环保材料、节能和清洁生产装备)、资源综合利用(包括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城镇垃圾及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环保服务为重点,构筑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处置、能源化工环保、可再生能源设备制造三大产业基地,打造废水处理产业链、生物质能产业链、可再生能源设备制造产业链、能源化工废物及余能资源化利用产业链、环保服务产业链五大产业链。实现全市环保产业由分散到集聚、由小规模、低层次到不断做大做强,力争全市环保产业有若干领域或产业链进入全省和全国先进行列,并具有重大示范效应。
六大环保工程“十二五”期间总投资将达到110.79亿元,约占“十二五”全市GDP总量的1.38%。
工程投入中,总量减排、污染治理投资以企业投入为主,各级政府予以适当补助;生态与农村环保、水源保护、区域流域综合治理、监管能力建设等投资以各级政府财政投入为主,并积极利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投资,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格局。预计需要国家投资66.49亿元,占投资总需求的60%。地方配套27.7亿元,占投资总需求的25%。企业投资 16.6亿元,占总投资的15%。
九、构建长效机制,保障规划实施
强化政策创新,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监管新机制,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一)落实环保责任考核制度
市县两级政府是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要把规划目标、任务、措施和重点工程纳入市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到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体系。强化市县政府及主要负责人的的环保责任,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问责制和环保绩效考核机制。对“区域治理、污染减排”等综合性工作,建立“政府领导、环保总抓、部门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保障任务圆满完成。
(二)完善综合决策机制
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环保工作机制。强化环保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在进行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决策时,必须坚持环保优先,充分考虑环境资源的承载能力,提高综合决策的科学性。将环境保护做为一项民生工程,纳入市县党政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在相关工作中同部署、同安排,同考核。严格查处环保违法违纪行为,切实完善和实行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
(三)坚持依法管理,强化执法手段
实行环境公益诉讼,维护公众的环境权益。完善环境诉讼程序,建立环境诉讼的社会救助和法律援助制度,完善环境纠纷的民间调解与仲裁制度。加大司法介入力度,对违法者追究其刑事责任,大力推进环境司法建设。要以制度明确执法部门的经费保障工作,防止执法流于形式。要提高执法效率,强化执法监督,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四)加强部门联动,共同推进环保规划顺利实施
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配合协调,共同落实规划任务,确保规划全面实施。环保部门要按照统一法规、统一规划、统一监管的要求,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综合监管力度,推进环境保护责任的落实;发改委和工信委负责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重大项目推进;城建等部门负责污水、垃圾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水利部门组织实施重大水利水保工程建设,切实缓解水土流失和水资源紧缺矛盾;林业部门负责实施天然林保护、湿地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重点工程建设;农业部门负责发展生态农业,规范农药化肥的使用,加强秸秆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国土部门切实做好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工作,有效预防因地质灾害造成的次生环境污染;财政部门做好规划实施的资金保障。
(五)加强环保监管能力
市县级政府要进一步明确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调整和强化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职责。根据环保部门职能的增加和业务范围的拓展,研究解决环保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问题。要建立经费保障渠道和机制,将环保执法、监测、宣教、信息、科研等经费足额落实到财政预算科目,保障环保监管能力建设和人才队伍培养。加强环保监管队伍标准化建设,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提高监察能力和环境监测现代化水平,实现全方位立体式的环保监管。
(六)建立资金良性投入机制
市县政府要把环保投入纳入到各级政府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根据经济发展状况,不断加大环保投入,形成良性投入机制。要加强排污费等环保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加大对饮水安全、生态与农村保护、环保试点示范、环保监管能力建设等项目的投入。设立市级农村环保、重金属污染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清洁生产、环保科技专项资金。增加污染减排专项资金,提高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标准。加大“以奖促防”、“以奖促治”、“以奖代补”资金支持力度,以确保重点环境问题的解决。
要切实夯实企业环境保护责任制,严格实施“谁污染谁治理”的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增加环保投入渠道,积极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形成合理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体系,充分体现政府主导、市场推进、公众参与原则,确保环保投入同国内生产总值的合理比例。
(七)加大环保宣传力度
运用多种教育手段和大众传媒工具,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资源节约和保护环境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和生态文明理念,培育全民生态道德意识,强化生态危机意识,提高全民保护环境的自觉性。多层次搭建政府与公众座谈对话平台,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环境质量公示制度、环境质量新闻发布制度,扩大公众对生态环保信息的知情权、传播权和有关决策的参与权、监督权。广泛开展绿色学校、绿色企业、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等群众性创建活动,努力形成人人珍惜环境、保护环境、美化环境的良好氛围。畅通环保信访、12369环保热线、网络邮箱等信访投诉渠道。完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机制,发挥非政府组织的积极作用,走环境保护群众路线,建立环保统一战线,建立健全全民参与的社会行动体系。(咸阳市环境保护局)